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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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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实施办法(草案 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它工作人员倾斜。该工资发放主要依照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提出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根据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共设七个项目,对学校在职正式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具体考核项目及金额比例如下: (1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考勤津贴主要体现学校对教职工出勤率的考核情况,各校要制定考勤考核方案,准确记录出勤率,严格、公正执行。 无故缺一节课(非教学人员缺勤半天以上或每月请事假累计三天以上不发月考勤津贴;每学期累计无故缺勤半天以上或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不发学期考勤津贴;每学年累计无故缺勤一天以上或累计请事假22天以上,不发学年度考勤津贴.连续请病假达三个月或全学年累计请病假达66天的,不发学年度考勤津贴。对婚、丧、产等相关法律规定假期,以实际假期天数,不享受月考勤津贴或学期考勤津贴(此项津贴为在岗在职考勤津贴,但不应做缺勤处理。 (2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在对班主任工作的倾斜,班集体建设与管理,各校根据教师在班级中承担的工作量,享受不同程度的津贴补助。 (3校长津贴:由教育局根据校长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按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倍确定。 (4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是教职工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安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与环境爱护等各方面。如对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休罚等行为,予以处理,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细则,责任到人,评比到位. (5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分两部分考评教师:一是教学常规管理(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检查、教研组织参与等方面常规性工作;二是教学质量检验。 (6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教科研津贴主要用于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撰写教学论文,参加各学科教研或竞赛成果的奖励. (7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工作量津贴主要体现教职工多劳多得的原则,教师的超课时工作要纳入其中统一考评。 中学副校长、中层干部分别以课任教师平均工作量的60%、75%为满工作量。 小学中心校副校长、中心校中层干部和村小校长分别以课任教师平均工作量的55%、75%、65%为满工作量。 学生数在2000人以上学校(完中学校如同时分管初、高中部的、高中部学生数可计算在内,下同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工作量在核定工作量基础上减半,学生数在1500人以上的,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工作量在核定工作量基础上减三分之一(副校长、中层干部、村校长折算的工作量保留整数。群团干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工作量津贴分两个部分考核,一部分是全员教师基本工作量考核,至少占工作量津贴的50%(各年级各学科根据教学特点合理分配好课时,保持均衡的工作量;另一部分是教师超工作量考核,学校活动的加班加点,学校教育科研的课题研究超课时. 各校根据《实施方案》中的考核指标要点制定考核细则,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适当拉开距离,按等次发放,优秀等次原则上控制在教职工总数10—15%范围内。 因各校教职工数和班级比例不一,占10%的班主任津贴为原则数据,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维护广大教职工和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各校应确定较适中的班主任津贴数额. 考核不合格,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2009年元月至2010年2月期间的绩效考核的年度考勤以2008-2009年学年度为考核起止时间,学期考勤以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为考核起止时间。 今后依此办法参照执行。 三、实施步骤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成员5—7人,较大规模学校可增至11人,由教职工选举产生。 2、根据实施方案的考核指标要点制定考核方案和细则,报教育局审批. 3、根据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月分配给每一位教职工,在分配前,先将校长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按平均数的1.3倍(尾数采取四舍五入剔除. 4、各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度兑现两次,9月至次年2月为一期,3月至8月为一期,2月和8月底前上报前6个月奖励绩效工资分配名册到教育局审核(各校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报人事部门审批,送财政局拨付兑现。 四、相关要求 1、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七项考核内容,各校应按要求执行,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考核细则,严格考评,公正执行。 2、考核方案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要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实效性,使奖励工资起到考绩促效的作用. 3、各校制定的考核方案要上报教育部门审核后执行,同时在本校公开. 注:此方案为讨论稿,务请大家多提意见和建议,在此稿上修正后尽快递送人事科。 修正时可征求意见,暂不广泛讨论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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