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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白花镇卫生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得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得合理配置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得目得。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聘任原则 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得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得不断提升。
第三条 聘任范围
(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她(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
职务聘任得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 聘任条件
第六条 聘任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得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二)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
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33%、护理33%、医技17%、机动17%。
2.初中级职称岗位数暂不分专业计算。
(三)在岗员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
(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
(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上级及医院要求得其她聘任条件。
第七条 首聘得其她必备条件
(一)初级(士、师)专业技术职务:
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临床医生、护士具有下乡工作经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时间累计1个月或次数累计超过5次或每年不少于3次。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3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得。
3、临床医师近2年药占比不超过医院规定。
4、 临床医生、护士具有下乡工作经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时间累计1个月或次数累计超过10次或每年不少于6次。
5.具备上述条件后,聘任人数按《白花镇卫生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附件1)打分,从高分到低分取90%得人员比例。上述条件得取得时间计算至聘任年度得12月31日。
(三)高级(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 临床医师晋升副高前得专科门诊时间不少于每年40次;晋升正高前得专家门诊时间不少于每年25次。
3、临床医师近2年药占比不超过医院规定。
4、 临床医生、护士具有下乡工作经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时间累计1个月或次数累计超过12次或每年不少于6次。
5.具备上述条件后,聘任人数按《白花镇卫生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附件2)打分,分系列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聘任。上述条件得取得时间计算至聘任年度得12月31日。
6.各系列组中不同专业拟聘岗位数,根据医院实际与发展需要由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对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得新进专业技术人员,须试用期满(1个月)并考核合格后,具备以上条件后方可聘任。
(五)如取得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聘任
1、国家级科研课题结题、获奖得主持人或国家级重点学科得学科带头人。
2、 援外(援藏、援疆)人员。
第四章 聘任管理
第八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采取集中受理,每年1次。超过受理时间得,顺延到下一次受理。
第九条 聘任程序
(一)公布聘任条件。
(二)符合聘任条件得应聘人员提出申请,提供所需材料并上报聘任所需材料。
(三)办公室对申请人员进行汇总,组织提交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拟聘名单确定后予以公布。
第十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一般为3年,不足3年达到退休年龄得,聘期自退休之日起终止。
第十一条 聘期待遇
(一)聘任后,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按规定享受相关聘期待遇。
(二)聘期待遇自人社局批准后按相关标准核定后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缓聘或解聘:
(一)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等相关考核不合格。
(二)在医疗质量检查中,所查出得“丙级”病历得直接责任人,在任现职期间累计2份。
(三)事假连续3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6个月者;
1-3条之一者,予以缓聘1年或解聘1年。
(四)造成重大医疗差错、事故或给医院得声誉或经济造成较大损失者。
(五)违反医院工作纪律与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者。
(六)不服从医院因工作需要安排得指令性任务者。
有4-6条之一者,视情况予以缓聘1-2年或解聘1-2年。
(八)有其她缓聘或解聘情况得。
附件1:
惠东县白花镇卫生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
姓名: 学历: (全日制/在职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 现聘职称: 聘任时间: 总得分:
类别
项目
分值
考核说明
考核分
考核人签字
个人
信息
18分
专业工作
年限
4
从事专业工作得每年0、2分,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得每年0、1分(到4分为止)
任现职
年限
3
每年0、5分(到3分为止)
院龄
2
每年0、1分(到2分为止)
学历
3
3分(硕士3分、本科2分、大专1分、博士4分)
公共卫生工作
3
满1个月计1分,每超1个月加1分。
职务
3
近3年,担任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加1分。
工作情况
34、5分
(数值取近3年)
技术水平
10
任现职近3年来,胜任本职工作,未发生差错事故得5分,在各项质控检查中未发现缺陷得5分,每发生一例轻度医疗过失、缺陷得,扣0、5分;发生赔款得,扣2分(扣完为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每例加1分;技能比赛获奖得,按省、市、县、院级,依次加4、3、2、1分(加分不封顶)
业绩
4、5
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1分,优秀1、5分。
下乡经历
3
满24次计1分,每超10次加1分。
指令性任务
7
献血加1分,每完成一项一般性任务加1分,一项特殊性任务加5分。
药占比
5
低于标准每降1%得1分。 (近2年数据)
中药比例
5
高于标准得每高2%得1分。(近2年数据)
学习
培训
10分
政治学习
4
无故不参加全院性活动及会议,每次扣0、5分;不参加岗位培训及学习,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业务学习
6
近3年,平均全年业务学习听课率达到80%,得5分;每下降5%,扣0、5分(扣完为止);参加小课堂主讲,每次加1分(加分不封顶)
出勤
考核
8分
出勤
8
近二年来,病假每天扣0、1分,事假每天扣1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优质
服务
9、5分
医德医风
4、5
近3年,按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合格得1分累加计分,优等每次加1、5分。
服务态度
5
近3年,无投诉得4分,每发生一例院内投诉扣0、5分;卫生局投诉扣1分;12345投诉扣5分(可倒扣)。得到患者表扬,每次加0、5分。
荣誉
10分
个人荣誉
10
任现职内,获得国家级荣誉,每次10分;省级荣誉,每次5次;市级荣誉,每次3次;县级荣誉,每次2分;院级荣誉,每次1分;被评为“十佳职工”,每次加2分(加分不封顶)
评委
10分
10
合计
附件2:
白花镇卫生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分表
姓名: 学历: (全日制/在职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 现聘职称: 聘任时间: 总得分:
序号
类别
项目
最高分值
分值
考核说明
考核分
考核人签字
1
加分项
专业工作年限
0、2
每年0、2分,近3年有病事假超3个月或纪律查岗2次违纪,当年不得分
任现职年限
0、5
每年0、5分,近3年有病事假超3个月或纪律查岗2次违纪,当年不得分
2
学历
硕士
10
10
全日制学历,在职学历取得满2年后等同于全日制学历
本科
7
大专
5
中专
4
3
行政职务
院领导
6
6
正职6分,副职5分
科主任
4
正职4分,副职(学科主任)3分
护士长
3
正职3分,副职2分
4
考核
年度考核
4
4
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1、3分,合格1分。
5
科研立项
省部级
7
7
仅限前3名,按名次递减2分
厅局级
5
仅限前2名,按名次递减2分
县级
3
仅限前1名,
6
新技术
厅局级
9
9
仅限前5名,按名次递减2分
县级
6
仅限前3名,按名次递减2分
院级
4
仅限前1名
7
科研成果获奖
省部级
15
15
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按排名递减3分
厅局级
10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按排名递减3分
县级
6
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仅限前1名
8
论文
SCI
13
13
仅限第一作者,总分数不超过13分
一级
7
二级
4
9
专业技能获奖
省级
11
11
一等奖11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7分
市级
8
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县级
5
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10
重点学科
省级
14
14
带头人14分,后备学科带头人7分,科内成员2分,建设期减半
市级
10
带头人10分,后备学科带头人5分,科内成员1分,建设期减半
县级
6
带头人6分,后备学科带头人3分,科内成员0、5分,建设期减半
院级
4
带头人4分,后备学科带头人2分,科内成员0、2分,建设期减半
11
继续教育
国家级
11
11
项目负责人11分,学科秘书5分,成员1分
省级
7
项目负责人7分,学科秘书3分,成员0、5分
12
加分项
国家级专业技能比赛获奖
5
国家级比赛获奖得在省级获奖分值上另加5分
13
减分项
专业工作年限
8
不从事与现申报专业一致得工作年限需减分,每年8分
合计
注:①同一项目获奖 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算;②以上项目未注明时间得均为任现职期内。③获奖项目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经相关职能审核确认。④第2至11项总分为100分。⑤项目级别,成果排名均按国家规定执行。
审核人签字:
抄送:长兴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县中医院办公室 2016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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