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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知识库之产权登记类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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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知识库之产权登记类知识 【公布日期】2008-6-5 【作者】 【来源】 172、什么叫房地产登记? 答:房地产登记,是指由执法划定的机构将申请人的房地产权利登记于政府特定的簿册上,并发表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种执法制度。它是增强房地产治理、保障房地产当事人正当权益的一项根本制度。 173、房地产登记主要纪录哪些内容? 答:房地产登记的内容包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修建物的所有权与他项权利的登记,包罗对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性质、房地产权利来源、取得时间、变革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代价、登记、坐标、形状等进行专门的纪录。 174、房地产登记发证事情由哪个部分卖力,如何受理? 答:凭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划定,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分即深圳市计划与领土资源局是特区房地产登记构造。登记发证事情具体由该局房地财产治理处及属下各分局房地产登记科卖力,登记申请文件由各分局的产权办文窗口按划定进行受理。 175、有哪些情形的房地产不予或暂缓登记?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构造可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一)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二)涉及违法用地、违章修建事项,未经处置惩罚或正在处置惩罚之中的;(三)受理申请后发明申请文件需要修正或补正的;(四)产生《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二)、(三)、(四)、(五)项情形而需暂缓登记的(即房地产权利受到司法构造或市政府没收、查封等限制的);(五)执法、法例、市政府规章划定应暂缓登记的其它事由。 176、房地产转让时,同时转让的有哪些权益? 答:凭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的划定,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同宗土地上的门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或其他公用设施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房地产首次转让条约对停车场、告白权益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告白权益随房地产同时转移;有特别约定的,经房地产登记构造初始登记,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 177、怎样申请房地产登记? 答:申请房地产登记,应当凭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划定的时间向房地产所在地计划领土分局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文件,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切合划定的,登记构造应在划定时间内批准登记,并发给房地产权利证书。 178、房地产的登记种类有哪些,办文时间需几多天? 答:房地产登记种类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动登记和其它登记。其中初始登记办文时间为90天,转移登记办文时间为30天,抵押登记15天,变动登记办文时间30天。 179、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是如何确定的? 答: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凭据如下措施确定:(1)企业法人,为该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时的法定名称;(2)国度构造、事业单元,为该构造、单元的法定名称或政府确认的名称;(3)非法人组织,为该组织依法登记的名称或政府批准的名称;(4)小我私家,为正当身份证明上的姓名;(5)共有人,为各权利人的名称或姓名。 180、申请房地产登记,可否委托他人治理? 答:申请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署理。由署理人治理申请的,应向登记构造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181、哪些房地产登记需由有关当事人配合申请? 答:凭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划定,房地产的买卖、抵押、支解、互换、赠与等房地产登记由有关当事人配合申请。 182、哪些房地产登记可由当事人单独申请? 答:下列情形的房地产登记,当事人可以单独申请:(1)土地使用权或修建物、附着物所有权的初始登记;(2)因继承或遗赠取得房地产的转移登记;(3)因人民法院已经产生执法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而取得房地产权利的有关登记;(4)变动登记;(5)因土地使用年期届满的注销登记;(6)因房地产权利证书灭失、破损而重新申领、换领房地产证书等其他登记。 183、执法划定配合申请,一方当事人不配合,另一当事人该怎么办? 答:凭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划定,应由当事人配合申请登记的,一方申请,另一方不申请或虽申请但不提供登记文件的,登记构造可责成不申请登记或不提供登记文件的一方限期治理登记手续。限期内仍不治理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登记构造经审查认为切合登记条件,可迳为登记。 184、接纳欺骗手段骗取房地产登记的,应负担什么责任? 答:凭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划定,利用欺骗手段得到批准登记的,由登记构造撤消批准登记,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组成犯法的,由司法构造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85、什么情况下登记构造可以决定打消全部或部分批准登记事项?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构造可以决定打消全部或部份批准登记事项:(一)当事人对房地产不拥有正当权利的;(二)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有关证件、文件,接纳欺骗手段获准登记的;(三)登记构造审查有疏忽,批准登记不妥的。 186、房地产登记中,土地的使用年期是怎样确定的? 答:1988年1月3日之前政府无偿划拔用地仍按原划定执行,即:(1)住宅50年;(2)教诲、科技、医疗卫生、市政、大众修建、交通、特殊用地50年;(3)产业、仓储30年;(4)商业、金融业用地20年;(5)种植、畜牧、养殖业用地20年。 1988年1月3日之后、凡通过有偿方法与领土局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条约书》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最高年期按国度划定执行。即:(1)居住用地70年;(2)产业用地50年;(3)教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大概其他用地50年。 187、什么叫“确权”? 答:确权就是房地产登记构造对房地产权利简直认。便是依照执法、政策的划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观察、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权利证书等登记划定步伐,确认某一房地产权利归属的历程。 188、《房地产证》主要纪录哪些内容? 答:现在所发的《房地产证》,主要纪录业主所购房地产的房产与土地的有关内容。如权利人名称、身份证号;土地的权属来源、宗地号、土地品级、用途、使用年限;房地产的名称、栋号、房号、修建面积、建购价款等。 189、未成年人是否可以作为权利人治理《房地产证》? 答: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权利人治理《房地产证》,但治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干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分该房地产时必须切合有关执法划定。 190、什么叫房地产初始登记? 答:房地产初始登记是指对未经登记构造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修建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第一次登记。 191、哪些情况应申请初始登记? 答:(1)通过行政划拨或出让手续取得土地的,应在完成用地手续后三十日内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2)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制作房地产和修建物、附着物的,自取得修建物、附着物竣工证明之日起六十日内应申请房地产初始登记。已治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增加面积的,增加部分应在竣工后六十日申请初始登记。 192、如何查证《房地产证》的真实性? 答:可通过以下两种要领进行查证:(1)拿《房地产证》到市计划与领土资源局产权档案室(深南中路档案大厦10楼)查询,看是否已有登记纪录,《房地产证》号、房地产坐落位置是否属实;(2)注意识别《房地产证》上所盖印章的真伪。自我市发放《房地产证》以来,共使用过以下几种印章:“深圳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证专用章”(1989年10月20日前);“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印章(1989年10月21日—1991年8月16日);“深圳市房地产权治理处”印章(1991年8月17日—1992年1月20日);“深圳市房地产权治理处”钢印及“深圳市计划领土局房地产证专用章”。要注意印章的使用日期及字体。 193、查阅产权档案有什么划定? 答:可以查阅房地产权档案的组织或小我私家为:(1)产权证书上纪录的权利人;(2)依法行使有关权力的司法构造、行政构造事情人员;(3)受权利人委托署理房地产有关事务的律师及有关人员;(4)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拍卖行授权的事情人员。 房地产权档案查阅所在:深南中路档案大楼十楼房地产权档案部。 194、什么情形属于房地产变动登记? 答:下列情形属于房地产变动登记:(1)房地产使用用途改变的;(2)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产生变革的;(3)房地产座落名称或房地产名称产生变革的;(4)修建物、附着物坍毁、拆除的。 195、申请变动登记应提交什么文件,治理变动登记时需缴纳什么用度? 答:(1)《房地产变动登记申请书》;(2)房地产权利证书;(3)改变房地产用途的,应提交土田主管部分同意改变用途的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条约书,需补交地价的,还应提交付清地价款证明;改变权利人姓名或名称的,应提交行政主管构造批准的文件;小我私家的提交公安部分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变动一般不需治理变动登记,待权属产生转移时,同时提交变动证明即可;(4)修建物、附着物坍毁、拆除的应提交有关部分证明。 变动登记每项交纳登记费20元。 196、哪些情况下需治理二级市场房地产转移登记? 答:(1)向生长商购置的商品房(包罗正当的互助建房、集资建房、拆迁赔偿房);(2)企事业单元房改出售给本单元职工的福利房、微利房;(3)市、区住宅局出售的福利房、微利房。 197、购置二级市场商品房后,何时可以申请治理《房地产证》? 答:凭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三十六条的划定,只有商品房项目治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后,小业主才气顺利地领取《房地产证》。也就是说,只有生长商按要求将商品房项目有关初始登记质料上报登记部分,按划定交纳有关税费并经登记部分按步伐审批批准后,初始登记才算结束,小业主才气办证。因此,并不是生长商一提交商品房项目的资料后,小业主就可以申请治理《房地产证》。 198、如何治理二级市场转移登记手续? 答:治理二级市场转移登记需提交下列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身份证明;(3)房地产买卖条约;(4)付款发票和付清房款证明。 治理二级市场转移登记一般由生长商统一治理,也可以自行到产权登记部分治理。 199、拆迁赔偿房如何治理《房地产证》?能否转让? 答: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治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身份证明;(3)经计划领土部分或旧城改革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4)赔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生长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修建本钱登记;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转让;不属于商品房的,发绿皮《房地产证》,不能转让。 200、集资房、互助建房如何治理《房地产证》? 答:(1)集资建房、互助建房的,必须是经政府有关部分批准的,并治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才可以治理小业主的《房地产证》;(2)未经政府有关部分批准的非法集资建房、互助建房,必须经过有关部分处置惩罚并补交地价款,按划定治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后,方可治理小业主《房地产证》;(3)经初始登记后的集资建房、互助建房提交下列资料后即可治理《房地产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集资建房或互助建房条约书或协议书;购房发票复印件;生长商出具的付清房款证明。 201、什么情况属于三级市场转移登记? 答:凡房地产已治理二级市场产权登记并领取产权证后又产生转移的,称为三级市场转移登记。如房地产买卖、赠与、互换、继承,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强制性转移等等。 202、三级市场转移登记需提交什么资料? 答:(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转让、受让双方身份证明;(3)《房地产证》或其他产权证书;(4)房地产买卖条约。 203、拍卖的房地产过户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通过法院拍卖的需提交:(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竞授人身份证明;(3)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清拍卖款证明;(4)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5)原产权证书,人民法院在办案中未能收回原产权证的,需以法院名义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通告作废;(6)若所拍卖的房地产是行政划拔、减免地价的,需提交用地增补协议和付清地款证明。 由业主自行委托拍卖行拍卖的需提交:(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竞授人身份证明;(3)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清拍卖款证明;(4)原产权证书;(5)委托拍卖的公证书。 拍卖房地产过户税费按三级市场转让盘算。 204、如何治理房地产互换?需缴纳哪些用度? 答:房地产互换是指当事人将各自拥有的房地产相互转移给对方的执法行为。当事人双方签订换房协议公证书(福利房需原产权单元和房改审批部分的同意),并提交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原产权证书;对商品房互换的衡宇有差价的,应当就差价部分按三级市场转让交纳税费。 205、什么叫房地产赠与?如何治理过户手续? 答:房地产赠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他人的执法行为。按《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等划定,赠与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治理赠与条约公证,并提交经公证的亲属干系证明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原产权证书治理过户手续。境外当事人提交的证明质料按划定需经司法部认可的律师认证或我国驻本地大使馆(领使馆)公证。 206、如何治理继承的房地产登记?需缴纳哪些用度? 答:需提交下列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3)身份证明;(4)《房地产证》或其他产权证书。 需交纳税费有印花税(税率为0.05%,双方交),另每证另贴5元,登记费(小我私家50元,单元80元)。 207、什么叫房地产抵押? 答: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以其正当拥有的房地产作为包管物向债权人(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包管的行为。房地产按揭属于房地产抵押的一种形式,一般特指用所购衡宇作为包管贷款购房的行为。 208、治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房地产权利证书;(3)身份证明;(4)经公证的借款条约和抵押条约。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抵押需提交其产权部分同意抵押的批准文件。 209、申请楼花按揭登记需提交什么资料? 答:生长商提供该按揭项目的楼花存案资料,经登记构造审查后可治理楼花按揭登记。需提交下列资料:(1)《楼花抵押登记申请书》;(2)盖有“预售条约存案专用章”的房地产买卖条约书;(3)身份证明;(4)借款条约和按揭抵押条约(经公证)。 210、治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缴纳哪些用度? 答:抵押登记费按抵押代价的万分之一交纳,但每项最低不少于一百元。收费的币种原则上与抵押贷款的币种一致,但可按当天的外牌价结算成人民币计收。 211、为什么抵押登记要先缴纳土地使用费? 答:凭据深府[1997]136号文的划定,抵押人在治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之前应先向计划领土部分交纳土地使用费后方可治理。具体要求是:(1)抵押人属单元的,所有用途的抵押物都应交纳土地使用费后才治理抵押登记;(2)抵押人属小我私家的,其自用性质的住宅可以暂不交纳土地使用费,其它用途的抵押物亦必须先交纳土地使用费后方可治理抵押登记。 212、三级市场的房地产转让按揭,应如何治理抵押登记? 答:有两种措施:(一)先由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条约公证书》,治理受让方的《房地产证》,由受让方按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划定治理现楼抵押登记;(二)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条约公证书》,同时提交按揭登记资料。 产权登记部分先办转让,后办按揭登记(同时由一人操纵完成,制止由时间差造成银行方面的损失),转让及按揭登记完成后,领发已盖有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买卖条约公证书》。 213、已治理楼花按揭登记的房地产能不能治理《房地产证》? 答:可以。已治理楼花抵押登记的房地产,原抵押(按揭)条约中如划定有楼花转现楼登记的条款,在完成初始登记后,并在已治理楼花转现楼抵押登记的前提下,可由银行代业主统一申办《房地产证》,并由银行领取。 214、哪些房地产不能治理抵押登记? 答:(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罗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2)凭据都会计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司法构造、行政构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大概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执法、法例或市政府划定禁止抵押的;(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修建物占用范畴的团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团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团体土地使用权。 215、圈外人包管的抵押登记应如何治理? 答:圈外人包管的抵押贷款在提交资料时,除按一般现楼抵押贷款提交资料外,还应提交圈外人(通常是借款人)的有关身份证明,同时在房地产抵押条约中应明确写明抵押人与借款人。 216、土地来源属行政划拨或减免地价款的房地产能否治理抵押登记? 答:凡土地来源属行政划拨或减免地价的企业土地,在未向政府缴纳地价或未缴足地价前,不能单独以土地进行抵押登记;若土地上的修建物已正当登记,可以同意单独以衡宇作抵押,在处分抵押物时,必须委托深圳市不动产拍卖行进行拍卖或变卖,不动产拍卖行卖力扣发应补交的土地价款。凡行政、事业单元的房地产,不得擅自为企业提供抵押包管。 217、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1)抵押权人属金融机构的,应由金融机构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2)抵押权人属企业的,应由企业提交身份证明和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3)抵押权人属小我私家的,应由提交经公证的注销抵押登记申请并亲自到收文窗口交件;(4)注销抵押应与申请注销的抵押物证件同时提交(即房地产证或房地产买卖条约书,服务人应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 218、双方配合购置已治理按揭登记的房地产,一方因故退出或转让,该如何治理登记手续? 答: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包管法》的划定,已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但应由抵押权人、转让人和受让人三方签订有关的公证书,即签订将原抵押转移给新的受让方的协议;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大概未见告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抵押转移给新的受让人的,要向登记构造同时提供房地产转让和现楼房地产抵押登记两套资料。登记部分先按转让治理,待新的受让人的《房地产证》打印后,同时治理抵押登记。 219、地下室、停车场及车位可否销售、抵押? 答: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属于不能分摊的大众面积,其产权应属修建物内到场分摊该大众面积的所有业主配合拥有,由衡宇物业治理部分统一治理,不允许销售、抵押。 在修建报建和预售审批时已批准可以单独销售的地下室、停车场及车位可以销售、抵押。 220、已治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后,原条约内容变动的,如何治理登记? 答:已治理抵押登记后,若产生变动抵押物,追加抵押物,变动抵押金额、币种或抵押期限等情况,应提交纪录变动内容的抵押公证书、原抵押条约及借款条约公证书复印件,登记构造作相应的变动抵押登记。 221、什么叫支解房地产? 答:支解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凭据需要支解成若干份,在房地产登记上体现为《房地产证》的分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但总面积不产生变革。 222、如何治理支解房地产的《房地产证》?需要缴纳哪些用度? 答:支解的房地产必须是能在实地支解清楚的,如按层登记的房地产支解为按套登记等。由支解人填写《房地产其它登记申请书》,支解后的房地产需要进行查丈的,还要申请查丈。 该项登记仅需缴纳登记费。 223、商业用途的房地财产权合起来重新分别,该如何治理手续? 答:同一权利人的多个商业用途的房地产,属于《房地产证》的归并或支解,应经过重新丈量并治理变动登记手续;如属多个权利人的商业用途房地产,将疏散业权合起来重新分别实际上是重新转让,应当治理转移登记。 224、被司法部分依法查封的房地产能否转让?查封期满六个月是否自动解封? 答:被依法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和抵押。《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划定,查封房地产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的期限,最长不得凌驾六个月。 查封或限制六个月后未继承查封或限制的,登记构造可迳为注销查封或限制并予以通告。 225、安居房分为哪几种? 答:安居房包罗按划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度构造、事业单元、企业单元职工的准本钱房、全本钱房、全本钱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226、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安居房的全部产权? 答:购置了安居房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业主,可到深圳市住宅局售房中心申请治理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手续。(1)已治理了《房地产证》(绿证);(2)所购安居房无产权纠纷;(3)权利人和共有人与住宅局档案纪录相符;(4)所购安居房不需补差。 227、未满足以上条件的,如何申请? 答:凡未满足申请条件的,必须在治理相应手续后才气申请安居房的全部产权。(1)未治理《房地产证》的,到登记构造申请治理后,方可申请;(2)有产权纠纷的,需待纠纷解决后才气申请;(3)权利人和共有人与住宅局档案纪录不相符的,需依据有关划定治理变动登记后方可申请;(4)按《深圳市国度构造事业单元住房制度革新若干划定》需要补差的,补差后才气申请。 228、公房上市需要哪些手续? 答:满足申请条件的业主到市住宅局售房中心领取并填写《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审核表》;获批准后,则可领取“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革新办公室批复”;申请人凭批复及有关资料到房地产登记构造治理产权登记手续。 229、治理安居房换证或换证与转移登记同时进行产权登记的,需要提交哪些质料? 答:治理安居房换证,所需提供的资料:(1)《深圳市安居房换证登记申请书》;(2)《房地产证》;(3)市房改办批复;(4)申请人身份证明。 治理安居房换证与转移登记同时进行的,所需提供的资料:(1)《深圳市安居房换证登记申请书》、《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房地产证》;(3)市房改办批复;(4)申请人身份证明,如转移时买方为单元的,还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的提交单元建立批文和卖力人任命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经公证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条约》。如属赠与、继承、互换情况的,则需先换证再进行转移登记。 230、治理安居房换证或换证转移登记同时进行产权登记的,需要缴纳哪些用度? 答:安居房换证登记的,应缴纳以下税费:(1)按房改购置价计交1%的国有土地收益金;(2)登记费,小我私家50元,单元80元;(3)按登记价计交0.5‰的印花税及每本证贴5元印花票。 安居房转让的,应缴纳以下税费:(1)销售营业税,按(销售价-原价)的5%,售方缴纳,领土部分代收;(2)都会建立维护税,按营业税税额的1%,售方缴纳,领土部分代收;(3)印花税,按销售价的0.05%,另每证贴花5元,双方缴纳,领土部分代收;(4)小我私家所得税,按所得额的20%,售方缴纳,领土部分代收;(5)登记费,小我私家50元,单元80元买方缴纳,领土部分收取;(6)契税,按销售价的1%,买方缴纳,领土部分代收。 安居房转让优惠政策:(1)对小我私家购置并居住凌驾1年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都会建立维护税;(2)小我私家出售自用5年以上的,免征小我私家所得税。 231、安居房上市需不需要补差价? 答:(1)1992年1月1日之后购置的准本钱价、全本钱价安居房,面积凌驾70平方米的,和1992年1月1日前购置的准本钱价、全本钱价安居房,伉俪双方户口都是在1988年6月10日以后调入深圳的,购置1988年6月10日后兴建的面积大于70平方米的安居房,不需补交差价即可得到全产权。(2)1992年1月1日之后购置的准本钱价、全本钱价安居房,面积小于70平方米的,和1992年1月1日之后购置并在1988年6月10日前竣工的安居房,需补差后得到全产权。 232、安居房可否治理抵押贷款? 答:安居房不能治理抵押贷款,但可在“绿证换红证”后治理抵押贷款手续。 233、安居房可否赠与?如何治理? 答:安居房不可赠与。待完成了公房上市手续,则视同商品房,可以依法赠与,手续等同商品房赠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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