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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应急分中心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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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项目名称:涪陵环境应急分中心工程招标编号:0703-1541CIC1K428招标文件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盖章)编制人:薛 岩(章) 证书编号:渝建招证20130548审核人:贾 宏(章) 证书编号:渝建招证二零一五年十月目 录第一卷5第一章 招标公告61. 招标条件.6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63. 投标人资格要求.64. 招标文件的获取.65. 投标文件的递交.76. 发布公告的媒介.77. 联系方式.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 总则.201.1 项目概况.20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1.3 招标范围、

2、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01.4 投标人资格要求201.5 费用承担211.6 保密211.7 语言文字211.8 计量单位211.9 踏勘现场211.10 投标预备会211.11 分包211.12 偏离212. 招标文件. 21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23. 投标文件. 2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23.2 投标报价233.3 投标有效期233.4 投标保证金233.5 资格审查资料243.6 备选投标方案24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44. 投标.25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5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5.

3、 开标.25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55.2 开标程序256. 评标.256.1 评标委员会256.2 评标原则266.3 评标267. 合同授予.267.1 定标方式267.2 中标通知277.3 履约担保277.4 签订合同27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78.1 重新招标27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279. 纪律和监督.27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7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8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8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89.5 投诉.2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8第三章 评标办法33评标办法前附表36评标办法40

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73第二卷74第六章 图 纸75第三卷76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7第四卷7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9目 录81一、投标函部分82二、技术部分93三、商务部分96四、资格审查资料100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涪陵环境应急分中心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703-1541CIC1K428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涪陵环境应急分中心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20155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及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

5、.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涪陵区李渡新区。22 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建立区级环境指挥应急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环境宣教展示大厅;机房建设、综合布线、智能化管理辅助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17400.44平方米,工程建安投资约1480万元。23 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子项系统1、综合布线;2、数据网络;3、有线电视;4、视频监控;5、入侵报警;6、一卡通(门禁、考勤)系统;7、承载环境搭建;8、数字会议系统;9、大厅显示屏;10、信息发布系统;11、机房安装及装饰部分;12、宣教展示厅;13、涪陵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14、管道(桥架、管槽);15、实验室等电位接地系统。具体以工

6、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16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

7、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2月 10日 11 时 00 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2

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b/index.aspx)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地 址:涪陵区松翠路4号联系人: 谢老师 联系电话:(023)72899967 招标代理机构: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嘉州花园C4栋9-7联 系 人: 张老师电 话: 88166326 传 真:881663602015年 11月16日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地 址:涪陵区松翠路4号联系人: 谢老师 联系电话:(023)72899967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嘉州花园C4栋9-7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传真: 1.1.2项目名称涪陵环境应急分中心工程1.1.3建设地点涪陵区李渡新区。1.2.1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涪发改委发2015591号文件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区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0、1.3.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子项系统:1、综合布线;2、数据网络;3、有线电视;4、视频监控;5、入侵报警;6、一卡通(门禁、考勤)系统;7、承载环境搭建;8、数字会议系统;9、大厅显示屏;10、信息发布系统;11、机房安装及装饰部分;12、宣教展示厅;13、涪陵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14、管道(桥架、管槽);15、实验室等电位接地系统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具体开、竣工时间在合同中约定。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

11、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格条件(1)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重庆市外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查验原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重庆市外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

12、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8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至少一个。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类似公共建筑业绩是指:类似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3.项

13、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具有机电工程类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类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注:1.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并以开标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2.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及查询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开标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并在现场打印。3、注册建造师的年检问题按渝注建办201101号文件规定执行。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4.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技术

14、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 (2)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何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中: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量)员不少于3人,安全员不少于3人,施工员不少于2人(须提供有效上岗证书的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3) 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

15、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查验原件)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4)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按照“渝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凡参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主动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其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承诺书承诺投标中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参与围

16、标串标、中标后不违法分包转包以及不得更换项目班子成员等,并声明一旦违背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担保金,由区级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在涪陵区的投标活动。(6)原厂授权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必须提供所选用品牌制造厂商的原厂授权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资料原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加盖投标专用章无效)。(查验原件)5. 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并装入投标人自备的文件袋内,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原件只限在本项目投标中使用,不得与开标当日其它项目共享。注: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17、1)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不得参与投标;(2)被暂停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20 日17时00分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提出(质疑问题时应注明工程名称)。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5年 11 月 24 日17 时30分前,招标人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解答,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答复。1.1

18、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招标期间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所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答疑、补遗、限价、补充通知或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等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3年 11 月 20 日17时00分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提出(提出时应注明工程名称)。招标人按1.10.3款规定的时间予以回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19、 10 日11:00时(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招标人和招标代

20、理机构对所有书面和口头咨询有保持缄默的权力;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计价1.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

21、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及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否则按废标处理。2.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前上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所附工程量清单报

22、价表所报金额一致,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否则做废标处理。5.投标报价说明:(1)报价原则:本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招标补遗、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清单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定额标准: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3、(CQZS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为依据,结合投标人企业定额,自身实力、市场行情以及结合重庆市建委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426号文、渝建发201427号文等文件精神自主合理报价。投标人不得低于市场实际成本进行报价,也不得进行不平衡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本招标文书中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同时建设合同工期内物价涨落的风险已含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综合单价内,除指明的暂定

24、价格材料、设备外,均不再调整材料、设备的价格。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本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报价范围:同招标范围。(3)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条款、招标图纸等相关资料后进行工程量计算。任何为使设备正常安装和运行所需的各种零部件、备品、备件、材料、工具以及维修、维护的各种备品、备件、材料、工具,招标文件中如果未专门提及,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和良好的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零部件、备品、备件、材料、工具以及维修、维护的各种备品、备件、材料、工具,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4)

25、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报价所列的各项目中,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而在报价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6)投标人应被认为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为此,投标报价中还应包括以下风险费用:A、劳务、材料和及其他事件或事务性费用的变化的风险;B、投标人在合同中履行义务引起的有关规费、税费的变化的风险;C、因施工界面延期交付或设

26、计变更而产生局部窝工的风险费;D、投标人应该预见而未能预见的困难和费用。6.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6.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投标报价费率高于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计取。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6.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投标人必

27、须按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更。中标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等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7.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7.1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

28、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7.2 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或暂定综合单价或专业工程暂定价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7.3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并且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

29、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招标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招标人将按招标时最高限价文件中该项清单的的工程量、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从结算价中扣除。8、安全文明施工费8.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8.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0、(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9.材料采购及报价9.1本工程所需的部分主要设备,投标人须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选择,也可选择质量、性能、市场声誉等均相当于推荐品牌的同档次产品或与之相当。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厂

31、家,格式自定。但必须提供所选用品牌制造厂商的原厂授权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9.2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9.3材料运输距离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调整。9.4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投标人参照2015年9月涪陵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投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中标后,设备、材料价格均不作调整。若评标时未发现,结算时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考虑。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

32、保证金,只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10.人工费10.1本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参照2015年三季度涪陵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市场人工工日单价,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11.其他说明11.1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中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11.2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1.3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场内

33、水电安装管理费用及电讯线路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报价中考虑。临时接水点为现场供水总表处,临时接电点为现场临时配电房。11.4施工中与安装相关的开槽、钻孔、补洞、墙面找平等相关工作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11.5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由投标人在现有施工设计图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深化)设计,优化方案须得到招标人同意并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其设计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支付。11.6 售后服务响应质保期内出现系统故障/瘫痪,承包人应在接到项目业主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项目业主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其间的差旅、人工、备件、材料等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质保期外出现系统故障/瘫

34、痪,投标人应在接到项目业主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项目业主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其间的合理的人工费用和更换零部件费用由项目业主承担。质保期满后,投标人仍有责任和义务为项目业主实行技术服务。设备(包括软件)实行终身服务,并定期对用户进行走访,系统升级,对设备(包括软件)进行跟踪服务,由项目业主支付合理费用。11.7投标单位需做出以下承诺,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自行承诺必须完成“售后服务承诺”中的其他工作,维保期内的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不再另行计取,维保期外的由项目业主支付合理的人工费用和更换零部件费用。11.8本工程所需的主要设备(系统)及材料品牌要求:见本招标文件附表。11.9材料设备技术参数应满足

35、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中设备参数要求,否则将导致废标。中标人在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前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购,如该材料设备价格高于投标人投标时的报价,结算时仍按原报价执行,如低于投标人投标时的报价,则由招标人核价,按核定价对原报价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价格办理结算。12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一、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

36、标截止3小时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等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保证金无效。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保证金(共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元整(人民币)(2)诚信保证金的金额:叁拾万元整(人民币)3、保证金账户及账号: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上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任选其一)联 系 人:常 文联系电话:注:1、投标人在填写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在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回执单原件,以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核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

37、定到账者,按废标处理。2、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二、保证金的退还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投标人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5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保证金须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3.5资格审查资料按本须知第1.4.1项和第3.5项规定提供原件。原件只限在本项目投标中使用,不得与开标当日其它项目共享。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否则投标文件为废标。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函部分: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技术部分: 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资格审查资料:

38、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商务部分: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光盘1张;注:1、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纸质资料可不打印综合单价分析表,光盘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电子文档必须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完整内容,其电子文档采用Excel文件格式。商务部分纸质资料的内容与电子资料的相应内容必须一致(除综合单价分析表外),若不一致或光盘若不能够正常读取,按废标处理。2、电子光盘的内容只包括商务部分,不包括资格审查资料、投标函和技术部分,电子光盘由评标委员会验证,如无法开启或光盘若不能够正常读取,则按废标处理。3、投标人中标后3日内必须将所有投标文件另外补交伍份给招标代理公司,其补交资料的内

39、容必须与投标时的相应资料一致。其中补交的商务部分纸质资料含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全套。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 投标文件袋使用自备的 “投标函部分”小袋、“资格审查资料”小

40、袋、“技术部分”小袋、“商务部分”小袋 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小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格式贴在“投标函部分”小袋上并按要求签字、盖章。3.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小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格式贴在“技术部分”小袋上并按要求签字、盖章。4. 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小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格式贴在“商务部分”小袋上并按要求签字、盖章。5. “投标函部分” 小袋 、“技术部分”小袋和“商务部分”小袋统一装入“投标文件”大袋

41、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大袋封面格式贴在大袋上并按要求签字、盖章。6.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应按照第八章规定的格式单独装订成册,装入“资格审查资料”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面按第八章的资格审查资料袋封面格式贴在资格审查资料袋上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此密封袋单独递交,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7.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单独装入投标人自备的文件袋内,封面贴原件清单,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此“原件资料袋”在开标会现场单独递交。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8. 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投标文件袋或密封、标识、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或按废标处理。注:如投标文件在装袋时,太多无法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可自行增加同规格的投标文件袋,密封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封面按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格式贴在袋上并按要求签字、盖章。4.1.2封套上写明见第八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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