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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院前急救信息化系统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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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院前急救信息化系统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第1页共60页 4. 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 4. 2. 3.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2.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 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 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 4. 3供应商投诉 4.3.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 诉事项除外。 4.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 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 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 sdf. lkj//sdf. Ikjzjzfcg. gov. cn) o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 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 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 使用。 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 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 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9.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中电子 投标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可加盖实体印 章)o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1.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 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 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 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实施“多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 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 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 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11. 1. 2投标声明函; 11. 1.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 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 作,并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11. 1.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只需提供联合体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 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最近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或其它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 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复印件;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1.2. 1评分对应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投标人需在商务技术文 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使用。 技术响应表;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 (如官网查询截图、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投标人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 件响应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项技术指标视为负偏离; 商务响应表;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 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组人员名单; 售后服务方案(如有)。售后服务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 处理、定期巡检、维护、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设置、驻点人员情况 等。服务承诺未明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视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 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 11. 2. 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 11.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1. 3. 1投标(开标)一览表; 11. 3.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2.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 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可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 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2.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 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 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2.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3.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 用电子签名。 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 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 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4.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4.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 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 的投标截止期。 15.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章节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6. 投标有效期 16. 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 无效。 16.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 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 1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 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U! 、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7. 开标 17.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 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7.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 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1小时内完 成在线解密。 18、 资格审查 18. 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8.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 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8.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 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8.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8. 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19、 信用信息查询 19.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 Ikjccgp. gov. cn)渠道查询投 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 19.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 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19.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9.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 评标 20.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六、 定标 21. 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 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 22. 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 22.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 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22.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2.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 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 动: 23.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3.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 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 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八、合同授予 24.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 合同的签订 25. 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 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 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 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6. 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 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o 九、履约验收 27. 履约验收 27. 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 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 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 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 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27.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 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7.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 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7.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 27.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 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特别说明: 1. 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 2.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以标 明。 3. 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 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 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它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 一、服务清单及要求 1、项目建设背景 为加快推进各级医疗机构数字化转型工作,开展智慧医院建设,提升便民服务能力, 配合完成《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中建设要求,同时贯彻十四五“加快数字化发 展建设数字中国”,高标准创建人民满意的数字政府实现院前接诊、检查、转运、院 内为一体的急诊急救协同服务。 本项目建设以危急重症为重点,创新急诊急救服务,组建城市区域院前协同救治网 络。强调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与各中心形成网络,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通过车联 网,实时监控急救车辆运行状态,形成区域统一管理和调派,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 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通过数字化转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融合赋能,通过 市、区两级平台紧密对接所有提供急救服务的区内二级医院及市属三级医院,推进急诊 急救信息“院前-院内”互联互通和无缝联动,加强院前急救业务中远程医疗协作网络 建设。最终满足各方的发展需求,以提高卫健局和院前急救的管理水平与社会服务能力。 2、 项目建设原则 在满足医疗急救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卫生行政管理,政府的需求基础上,借鉴国内 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急救中心现有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在扩展建设和完善现有信息 化建设的同时,运用较为先进和成熟的IT技术对急救中心的信息资源(人、财、物、 急救信息)进行全面的规划、设计和整合。 通过项目建设,进行各种数字化系统的建设和系统培训,建设急救中心的数字文化, 实现医疗急救中心从硬件设施、软件产品等各方面都展现出现代先进的全新面貌。 3、 项目建设目标 医疗急救中心信息化建设总体上达到管理属地化、全面数字化、整体系统化、信 息区域互联互通化、系统智能化的目标,满足急救中心的发展需求,以提高急救中心的 管理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打造国内医疗急救中心数字化建设的样板。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采购需求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主要目标如下: •管理属地化 建设数字化院前急救体系,覆盖绍兴第二医院、绍兴市中心医院、绍兴市柯桥区 中医医院、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的院前急救分站和平水、福全、马鞍、钱清、齐贤 急救站点及相关工作人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院前医疗急救 事业的投入,建设完成柯桥区院前急救网络。与区内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紧密合作, 建立长效运行与协作机制,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院前医疗急救 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院前医疗急救机构 精细化管理。 •全面数字化 通过全面实施普遍的IT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实现无纸化、无线网络化,使调度 和管理的流程、通讯、过程和效率、质量得以改善提高。医疗急救中心的全面数字化建 设应本着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在系统的每个细节都应该体现人文关怀主义, 考虑如何更加的方便抢救患者,更加方便业务人员,更加的人性化。通过智能调度、数 字监控等的应用逐步走数字化。 •整体系统化 医疗急救中心的全面数字化建设肯定是有众多不同的系统组建而成,但这些系统 必须有机的统一的集成在一起,不能出现信息孤岛现象,全面实现120调度与120管理 的系统化、前台业务与后台运营管理的系统化、软件系统与终端设备的系统化等等,医 疗急救中心的数字化建设必须要实现各种系统的有机融合,使整个数字化平台一体化、 系统化。 •信息区域互联互通化 医疗急救中心的全面数字化建设不仅要考虑内部的数字化建设,还要充分考虑与 区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其他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如绍兴市医疗急救中心,创新区 域卫生信息环境下基层急救的新业务流程和新管理模式,提供连续的、合作的服务,将 数字医疗急救体系延伸到院内急救和其他医疗服务。 •系统智能化 区医疗急救中心的全面数字化建设应突出智能的特点,减少人工环节,增强自动 化的程度,增加辅助支持的功能。同时利用各种先进技术和设备实现医疗急救业务的自 动化和智能化,达到智慧医疗急救,从而提供一整套完全集成的应用和服务,它能提高 调度员的调度效率、改善医疗急救中心运营、急救的质量、病人抢救效率及全体患者感 受。 4、项目建设清单 序号 系统模块名称 备注 1. 院前急救平台软件 2. 急救中心管理系统软件 3. 数据统计分析系统软件 4. CTI子系统软件 5. 数字录音子系统软件 6. 大屏显示子系统软件 7. 调度坐席子系统软件 8. GIS子系统软件 9. 移动工作站软件升级 需与绿色通道功能适配 10. 急诊医生APP 实现与浙政钉APP集成 11. 移动端管理 12. 接口 包含医院信息平台等系 统对接 5、项目建设内容 5.1院前急救平台软件 安装部署在服务端,主要负责对系统各业务系统的数据的流转、管理、交互等服 务提供软件支撑,主要包括中心管理服务器软件、媒体服务器软件、数据库服务器软件、 接口服务器软件,具体要求如下: 1、 中心管理服务器软件:中心管理服务器是整个系统的核心,协调监护数据、视 频数据和院前急救的相关信息在指挥中心、急救车和接诊医院之间的通讯、显示、存储 和统一管理。 2、 媒体服务器软件:媒体服务器主要用来对媒体(音视频/监护数据)进行点播、回 放、检索以及管理等功能。该服务器具有多点控制单元,支持远程会诊功能。 3、 数据库服务器软件:急救数据库服务器是系统的数据核心部件,为业务和管理 的所有相关信息提供数据存取,为数据分析提供数据源,为和其他系统对接提供相关信 息,并通过接口模块从其他系统获取信息并存储等。 4、 接口服务器软件:提供内部系统和外部系统与本系统数据中心之间的数据流转 和交换,向各子系统提供协议接口和协议转换,为各子系统提供数据保障。 5.2急救中心管理系统软件 管理系统软件部署在急救中心和急救分站,与120急救事务紧密集合,让急救中心 管理人员能够及时了解120急救事务。主要功能如下: 1、 部门/分站管理:主要是对中心部门和所属分站、站点的添加,修改,删除, 查询; 2、 医院管理:维护辖区内网络医院信息,支持添加,修改,删除,查询; 3、 员工管理:此功能主要是显示员工基本信息,添加员工信息,编辑员工信息, 条件查询员工信息,以及管理各员工系统的账号和权限; 4、 车辆管理:此功能主要是对车辆基本信息管理,以及管理移动工作站的账号和 权限。 5、 通讯录:针对人员/部门/分站/医院等电话信息进行维护,供调度台调用。 6、 权限管理:针对系统的账号进行自定义权限管理。 7、 药材管理:包括药物和材料种类的管理功能。 8、 收费定价管理:可对检查费、材料费、药费、随车救护费、治疗费进行定价与 管理。 5.3数据统计分析系统软件 本数据统计分析系统软件主要实现对财务的收入情况和质控及医务业务数据(根 据电子病历系统提取相关统计数据)进行统计。财务数据统计分析可以图表的形式进行 展示,对一线人员的收费情况按照日、阶段性统计;对于开启绿色通道救援的院前接诊 患者的情况分轻、中、重进行统计。主要功能如下: 1、 急救中心呼叫记录统计; 2、 急救中心调度员工工作效率统计; 3、 急救医生工作效率统计; 4、 出车统计; 5、 到达率统计; 6、 超时统计; 7、 迟缓统计。 5.4 CT[子系统软件 CTI软件屏蔽各种不同的接入设备,完成对各种呼叫和资源的抽象,提供呼叫与服 务内部处理逻辑,并提供编程接口,维护管理及辅助开发工具,从而可以利用计算机实 现多种呼叫的接续、保持、转接、会议等控制功能。 5.5数字录音子系统软件 能自动记录分机的呼叫开始和结束时间、对方号码和通话内容,并能从CTI中间 件服务器中获取更详细的呼叫信息。录音服务器对所有通话进行全程录音,保存所有的 电话录音,从而达到质量监督和防范纠纷的功能。 5.6大屏显示子系统软件 LED显示系统可用于查看所有车辆的实时运行信息,根据急救车辆车牌号,实时 显示当前车辆所属分站及任务状态。 5.7调度坐席子系统软件 调度受理台系统(调度座席)是运行在120急救中心的核心业务模块之一。急救调 度人员通过该系统可以接收120呼救电话、调度急救车辆、分配医院,并可以通过GIS 系统实时地查看急救车辆位置、状态以及提供数据查询、统计功能。采用一机多屏技术, 为调度员提供丰富的静态和动态资源信息,提高急救调度效率。支持一键式呼入,主要 功能包括: 1、 来电显示:受理呼救电话时,系统须自动显示呼救者电话号码,一定时间内使 用同一电话再次呼救时,可以自动显示上一次的呼救信息。在受理界面录入现场地址信 息后,相同现场地址的受理可以自动显示在下方的列表中供参考; 2、 在同一界面上显示车辆列表,事件列表,调度台信息、来电信息、排队电话等 相关信息; 3、 急救受理信息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现场地址、等着地址、联系电话、呼救原 因、病情分类等信息。呼救原因需按照国家标准分类和编码; 4、 同一急救受理事件应功能记录多名患者的信息,同一急救任务可多次增援派车, 须自动进行事件关联; 5、 系统保存记录:须记录整个急救受理、调度、反馈全过程的全部文字、声音、 时间、状态、操作等信息; 6、 受理时间、待派和收到指令超时提醒; 7、 提供急救事件预约功能,在预约时间到期前半小时,系统应该主动给予提醒; 8、 急救事件须具有可追溯性,包括急救事件信息、录音、车辆轨迹、收费等信息, 可根据权限设置查询内容; 9、 信息收发功能:可发送文本消息到车载调度导航上; 10、 重大事故:当发生大型事故时,系统应提示受理员按规范处理受理/调度、完 成事故报告等。 5.8 GIS子系统软件 通过GIS系统,调度中心可以方便直观地找到病人位置以及相关地理信息,可以 了解所有急救车的当前位置,并可以查看车辆历史运行轨迹,为急救调度提供科学合理 的指导信息,提高急救事务处理速度和质量。主要功能如下: 1、 定位功能:通过文字定位地图、通过地图确定文字、通过索引图定位、通过拼 音头定位、汉字模糊定位功能等。 2、 缩放功能:系统支持无极放大、缩小功能,也可直接输入所需比例尺。以鼠标 点击位置为中心进行相应的放大缩小,并可将所选框区域放大到全屏幕。 3、 轨迹记录:可实时记录GPS的数据,获知急救车辆的历史运动轨迹。 4、 历史轨迹回放:系统自动记录急救车辆的GPS位置和时间,能够恢复显示过 去的急救车辆工作路线及工作状态。 ▲5.9移动工作站软件 移动工作站软件主要功能包括: 1、 急救任务信息显示:实时接收由调度台的派单指令,同时显示相关的任务信息, 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主诉等。 2、 病人信息快速编辑:支持急救医生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患者的基本信息核 实后进行编辑。 3、 急救病历录入:主要包括急救病史、转/出院、体格检查、诊断、病历模板等 部分内容,同时支持电子病历的语音录入。 4、 生命体征采集传输:通过与监护仪对接,实现数据的实时同步采集,并将生命 体征数据及时同步至危重症绿色通道管理系统。 5、 远程会诊:由移动工作站发起,以音视频的形式与中心的绿色通道管理系统、 开启音视频远程会诊。 6、 任务状态选择:按照不同的关键性节点,如驶向现场、病人上车、到达医院等, 触发不同的任务状态。 7、 院前急救绿色通道:针对于胸痛/卒中患者,提供绿色通道发起功能,并提供 相关的评分功能包括GCS评分/卒中评分模块。院前医生根据现场患者的实际情况,点 开对应的评分模块,按照相关评分标准进行选择,选择后按照选择的内容得出总分,并 同步至医院客户端系统,使院内专家及时了解现场患者评分情况。 5.10急诊医生APP (浙政钉APP集成) 院内医生通过登录手机客户端,与急救车上随车救护人员进行音视频通讯,能够 接收移动工作站发送的病人生命体征/心电图数据、车辆信息、患者的基本信息等。 每个医院通过自己的账号进行登录,登陆后进入系统。不同医院的账号设置不同 权限,只能够接收本医院的任务信息。 主要包括以下功能(该功能支持通过浙政钉APP集成实现): 患者基本信息 患者基本信息主要是显示送往医院的急救车所执行的任务状态情况,包括病人姓 名、性别、年龄、身份、联系人等基本信息。 生命体征/心电图查看 可支持查看当前病人的生命体征和心电图数据。 音视频会话功能 可与急救车上移动急救工作站软件进行音视频通话。 危重症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发起后,院内急诊医生APP会收到绿色通道请求,医生可查看病人相关 院前五大中心类型、发病时间、主诉、快速评分结果、初步诊断,并选择接收/拒绝应 绿色通道请求。 5.11移动端管理 通过手机客户端,管理人员可以使用手机即可开展办公以及对急救中心的日常业 务进行监管。通过管理系统手机客户端可查看到急救中心的实时业务数据,如呼叫受理 信息、出车信息、异常提醒等等,以及指挥调度中心、分站的视频监控信息,方便管理 者时刻了解急救业务的最新情况,以便进行急救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管理,提高急救的效 率和质量。主要功能如下: 1、 系统登录: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2、 系统首页:急救移动领导终端APP软件系统主要包括业务数据、车辆状态、受 理查询、质控提醒、视频监控、员工花名册几个模块。 3、 业务数据模块 绍兴市柯桥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查看急救业务相关的数据,默认显示当天的急救业务数据,可以选择日期查看任 意一天的业务数据情况。 4、 车辆状态模块 查看当前所有当班车辆的状态。 5、 质控提醒模块 包括考勤提醒、超时提醒2个模块。 6、 监控视频模块 可选择急救车车辆的任意摄像头实时查看视频监控信息 7、 受理查询模块 可根据受理开始时间、受理结束时间、调度员、受理类型、呼叫类型、患者姓名、 现场地址等查询条件查询急救受理事件。点击受理可查看该受理的详细信息。 8、 员工花名册 提供各个分站和急救中心员工和办公室的电话通讯录。 9、 录音记录 可查询播放急救中心呼叫录音记录 5.12 接口 医院信息平台接口 系统必须与医疗机构信息平台做好无缝对接,实现院前院内交接单电子化功能(具 体样式及内容以实际使用单据为准)。 柯桥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接口 系统必须与柯桥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做好无缝对接,对接后实现与全民健康信息 平台的一体化融合,通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院前数据的实时上传及医院接诊信息的 绍兴市柯桥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共享,基于平台实现院前患者的电子病历、健康档案数据的调阅(具体功能及接口 以双方协商为准)。 5.12.3 110联动子系统接口软件接口 系统必须与110联动子系统接口,一是双方接警单互相推送到对方平台;二是动态 过程和执行结果互相告知;三是危重病人或重要保健对象的道路安保,120将信息传给 110, 110通过大屏推送到救护车经过的辖区交警大队,开通绿波带,引导其他车辆让行 (具体功能及接口以双方协商为准)。 与浙江省院前急救120云平台“浙里办”接口 系统必须与浙江省院前急救120云平台“浙里办”进行对接,对接后实现患者同步 功能,第三方调度系统同步等功能。 与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接口 系统必须与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做好无缝对接,对接后实现调度员在院前急救 受理调度系统中受理的重大事故事件信息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上传至公共卫生应急指 挥系统,达到重大事故有效联动。 与大数据中心接口 系统必须与区大数据中心做好对接。 ▲6、其他要求 1、 本项目软件要与柯桥区目前院前急救车辆车载设备(不额外采购设备)做好无 缝对接; 2、 本项目需与市急救中心信息系统软件做好无缝对接,并确保能实现市急救中心 对柯桥区急救中心的直接调度; 3、 移动工作站软件需与现有的平板电脑(不额外采购设备)进行对接; 4、 在柯桥区120急救中心自行调度前,需与市急救中心信息系统软件做好对接,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绍兴市柯桥区院前急救信息化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 购网 (sdf・ lkj//zfcg・ czt. zj.gov, cn/) 获取 (下载) 招标文件, 并于 2022 年 03月02日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绍柯采[2021]4848号-1 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院前急救信息化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绍兴市柯桥区院前急救信息化系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采购内容为柯桥区数字化急救体 系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 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sdf. lkj//zfcg. czt. zj. gov. 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sdf. Ikjzcygov. 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 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2日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2日09:3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 绍兴市柯桥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柯桥区急救中心可以对绍兴市柯桥区内的院前急救业务进行监督与查询工作,支持对 区域内的市民呼救的受理信息、急救任务信息、救护车辆的相关运行轨迹/视频监控信 息、其他业务数据(包括人员信息、分站信息、车辆信息、病历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和 查询,同时满足其他的日常管理需求; 5、 本项目产生的第三方公司的接口费用,均由中标公司负责; 6、 包含以后新增的急救分站和站点所需的院前急救信息化系统软件,无需额外支 付费用; 7、 中标公司需确保院前急救信息系统正常使用,中间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公司负 责。 二、商务要求 ▲2.1服务期限 中标方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须与甲方签订合同,逾期取消中标资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改造安装及调试并交付使用。 ▲2. 2服务地点 柯桥区 ▲2.3质保期 本次采购质保期为L年。 2. 4售后服务 中标方应具备与本项目匹配的服务能力,以响应招标人的技术服务要求。 所有产品的质保期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书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免 费维护。 工程建设期间及质保期均属于免费服务期,该期限内的所有售后服务,包括软件维 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响应时间:中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并不得低于以下 标准:提供7X24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接到招标方报修通知2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 安排,8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 接到报修通知次日到达现场。 中标方在质保期满后向招标方提供如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并经双方协商后收取相 应费用。 ▲2.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50%;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的47.5%,质保期满 后付清余款。 ▲2.6数量调整 采购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部分方案及定购设备数量和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系 统方案中设备和服务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合 同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计算,追加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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