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介
一、贷款类型
(一)纯公积金贷款
纯公积金贷款系指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住房公积金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得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得个人住房贷款.
(二)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系指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住房公积金资金,商业性银行运用自营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得同一借款申请人、使用同一抵押物,采用同一贷款期限,执行不同贷款利率发放得个人住房贷款,就是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得组合。
纯公积金贷款与组合贷款统称为公积金个贷。
二、贷款品种
(一)期房按揭贷款
期房按揭贷款就是指借款人在本市城镇已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规模得楼盘购买在建住房,通过售房单位与承办银行申请办理得公积金个贷。
(二)期房直客贷款
期房直客贷款就是指借款人购买在建住房(房屋已完成主体建筑封顶)时,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所购楼盘直接获得公积金个贷,而由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得公积金个贷。
(三)现房直客贷款
现房直客贷款就是指借款人购买现房时,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所购楼盘直接获得公积金个贷,而由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得公积金个贷。
(四)置换抵押贷款
置换抵押贷款就是指借款人将原办理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组合贷款余额统一置换为公积金个贷。
(五)二手房贷款
二手房贷款就是指借款人购买二手房时,由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得公积金个贷。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得一般性规定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得80%(二手房为7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得1、5倍(60万元)。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含商业贷款部分)=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与×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与×25
3、可贷成数
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得,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含);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得,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得,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为25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得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四)参贷得规定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得购房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参贷后得借款人配偶视为公积金个贷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办理方式
(一)在楼盘办理(通过售房单位与银行代办)
可以在楼盘办理(通过售房单位与银行代办)得公积金个贷品种——期房按揭贷款.
(二)在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得网点办理
可以在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得网点办理得公积金个贷品种——期房直客贷款、现房直客贷款、置换抵押贷款、二手房贷款。
五、办理流程及时限
(一)在楼盘办理(通过售房单位与银行代办)得流程及时限
第一步贷款申请及审核:承办银行受理借款人公积金个贷申请,核验申请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公积金中心在5个工作日完成银行录入信息得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第二步签约及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得借款人,由承办银行负责办理签约及相关借款手续后,交售房单位到房屋所在地得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步委贷资金划转审批:公积金中心在收到办妥抵押得相关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验及委贷资金划转工作.
第四步银行发放贷款:承办银行收到公积金中心划拨得贷款资金后,1-2个工作日内上账并划拨至借款合同指定得账户。
(二)在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得网点办理得流程及时限
第一步贷款申请及审核:公积金中心设立或委托得网点受理借款人公积金个贷申请,当场核验申请资料,出具受理回执.
第二步签约及办理相关手续:公积金个贷借款人于交件后次周按受理回执约定得时间,到指定得地点办理借款签约及相关手续。
第三步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自行或在售房单位得配合下,持经银行审批得借款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得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步委贷资金划转:公积金中心在收到办妥抵押得相关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验及委贷资金划转工作。
第五步银行发放贷款:承办银行收到公积金中心划拨得贷款资金后,1-2个工作日内上账并划拨至借款合同指定得账户。
期房按揭贷款办理须知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须知(一)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得个人;
(二)在本市城镇已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规模得楼盘购买在建住房;
(三)有正当职业与稳定得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得能力与意愿,资信良好;
(四)有经登记合法有效得《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20%得自筹资金;
(六)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七)公积金中心规定得其她条件。
二、申请贷款需提供得资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得身份证及户口(或其她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得《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得凭据;
(四)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五)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得其她资料.
★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与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得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得1、5倍(60万元)。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含商业贷款部分)=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与×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与×25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得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四、个人办理步骤
第一步:购房职工可通过售房单位,也可到贷款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办理贷款得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与期限.
第二步:购房人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原件备验.
第三步:获得批准得借款申请人接经办人员通知后,按约定得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
第四步: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
第五步:已办妥所有手续得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得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得售房单位指定得账户。
四、贷款偿还
(一)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
(二)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得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三)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得资金除含正常还款额外,还应包括按逾期利率计收得逾期利息。
(四)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应至少提前十五日通知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并须征得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
(五)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
期房直客贷款办理须知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须知(二)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得个人;
(二)在本市城镇楼盘购买在建住房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所购楼盘直接获得公积金个贷得;
(三)有正当职业与稳定得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得能力与意愿,资信良好;
(四)有经登记合法有效得《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所购房屋已完成主体建筑封顶;
(五)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20%得自筹资金;
(六)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七)公积金中心规定得其她条件.
二、申请贷款需提供得资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她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得《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得凭据;
(四)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五)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售房单位出具得划款账户证明;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得其她资料.
★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与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得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得1、5倍(60万元).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含商业贷款部分)=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与×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与×25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得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四、个人办理步骤
ﻫ 第一步: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得网点咨询办理期房直客式贷款得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与期限。
第二步: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后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复印件得应携带原件备验。
第三步:工作人员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第四步:获得批准得借款申请人接工作人员通知后,按约定得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
第五步: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步:已办妥所有手续得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得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得售房单位指定得账户。
五、贷款偿还
(一)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
(二)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得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三)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得资金除含正常还款额外,还应包括按逾期利率计收得逾期利息。
(四)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应至少提前十五日通知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并须征得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
(五)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
现房直客贷款办理须知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须知(三)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得个人;
(二)在本市城镇楼盘购买在建住房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所购楼盘直接获得公积金个贷得;
(三)有正当职业与稳定得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得能力与意愿,资信良好;
(四)有合法有效得《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20%得自筹资金;
(六)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七)公积金中心规定得其她条件。
二、申请贷款需提供得资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她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得《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得凭据;
(四)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五)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售房单位出具得划款账户证明;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得其她资料。
★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与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得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得1、5倍(60万元)。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含商业贷款部分)=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与×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与×25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得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四、个人办理步骤
第一步: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得网点咨询办理期房直客式贷款得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与期限.
第二步: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后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复印件得应携带原件备验。
第三步:工作人员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第四步:获得批准得借款申请人接工作人员通知后,按约定得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
第五步: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步:已办妥所有手续得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得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得售房单位指定得账户.
五、贷款偿还
(一)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
(二)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得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三)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得资金除含正常还款额外,还应包括按逾期利率计收得逾期利息.
(四)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应至少提前十五日通知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并须征得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
(五)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
置换抵押贷款办理须知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须知(四)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得个人;
(二)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或商业性贷款且已获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有正当职业与稳定得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得能力与意愿,资信良好;
(四)有合法有效得《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六)公积金中心规定得其她条件。
二、申请贷款需提供得资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她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得《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与购房缴款凭据;
(三)原《借款合同》与《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
(四)原贷款还款凭据(由原贷款银行出具截至当月得还款明细表);
(五)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六)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得其她资料.
★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与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得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得1、5倍(60万元)。最高限额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原为商业性贷款得,本次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性贷款余额;
(2)原为组合贷款得,本次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原组合贷款余额;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含商业贷款部分)=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与×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与×25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得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四、个人办理步骤
第一步: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得网点咨询办理期房直客式贷款得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与期限。
第二步: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后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复印件得应携带原件备验。
第三步:工作人员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第四步:获得批准得借款申请人接工作人员通知后,按约定得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
第五步:在银行完成审批,申请人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还清原贷款并解除抵押登记,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步:已办妥所有手续得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得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得个人账户,直接用于偿还原贷款。
五、贷款偿还
(一)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
(二)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得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三)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得资金除含正常还款额外,还应包括按逾期利率计收得逾期利息。
(四)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应至少提前十五日通知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并须征得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
(五)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
二手房贷款办理须知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须知(五)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得个人;
(二)在本市城镇购买再交易住房;
(三)有正当职业与稳定得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得能力与意愿,资信良好;
(四)有合法有效得《房地产买卖合同》与所购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六)所购二手房符合下列条件:
1、产权关系明晰,可在住房二级市场交易得框架结构或砖混结构得成套住宅;
2、房屋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
(八)公积金中心规定得其她条件。
二、申请贷款需提供得资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她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得购房合同;
(三)所购二手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
(五)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
(七)售房人出具得划款账户证明(公积金中心委托机构受理得除外);
(八)公积金中心要求得其她资料。
★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与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与成交额二者中较低得7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得1、5倍(60万元)。最高限额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房屋使用年限5年—10年(含10年)得,可贷成数不超过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与成交额二者中较低得60%;
(2)房屋使用年限10年-15年(含15年)得,可贷成数不超过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与成交额二者中较低得50%;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含商业贷款部分)=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与×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与×25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25年(砖混结构不超过2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得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四、办理程序
贷款审批
申请贷款
价格评估
贷前咨询
签订合同
办理抵押
发放贷款
第一步: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办理二手房贷款得有关事宜,初步测算可贷额度与期限.
第二步:借款人委托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得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二手房价格评估,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步:借款申请人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与《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同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初验借款申请人资料合格后,出具《价格评估通知书》。
第四步:公积金中心经办人与借款人谈话,依据二手房价格评估结果确定可贷额度与期限,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第五步:借款人及有关当事人按照经办人员通知得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
第六步:借款申请人将购买二手房自筹资金部分存入指定专户,取得缴款凭据后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
第七步: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第八步:已办妥所有手续得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得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与借款人自筹资金直接划转售房人指定得账户。
五、贷款偿还
(一)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
(二)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得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三)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得资金除含正常还款额外,还应包括按逾期利率计收得逾期利息。
(四)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应至少提前十五日通知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并须征得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
(五)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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