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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1页共 159页GF19990201【版本编号:BGY-201603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川(泸凤凰首府)施合字(2016)第 010 号合同名称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三期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三标段)发包人泸州赐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16 年 11 月 29 日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2页共 159页第二卷第二卷目录目录第一册第一册.3 3协议书协议书.3 3第二册第二册.1515承诺函、合同价款、施工界面及计价清单承诺函、合同价款、施工界面及计价清单.1515第三册第三册.5555专用条款专用条款.5555第四册第四册.9898通用条款通用条款.9898第五册第五册.121121合同附件合同附件.121121第六册第六册工程质量技术管理手册工程质量技术管理手册(第一版第一版)(另附)(另附)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3页共 159页GF19990201【版本编号:BGY-20160301】本合同共有六册,本册为本合同共有六册,本册为第一册第一册第一册第一册协议书协议书本册主要内容本册主要内容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工程基本信息工程基本信息工程概况、工期、合同价款、合同履约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工程计价原则工程计价原则土建(装修)工程计价说明、安装工程计价说明、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计价说明第三部分第三部分合同签订信息合同签订信息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4页共 159页目录目录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工程基本信息工程基本信息.5 5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5 5二、工期二、工期.6 6三、合同价款三、合同价款.6 6四、合同履约说明四、合同履约说明.6 6五、五、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9 9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工程计价原则工程计价原则.1010A A工程计价说明工程计价说明.1212第三部分第三部分合同签订信息合同签订信息.1313一、承包人承诺一、承包人承诺.1313二、发包人承诺二、发包人承诺.1414三、用语含义三、用语含义.1414四、合同生效四、合同生效.1414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5页共 159页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工程基本信息工程基本信息发包人(全称):泸州赐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三期总承包工程1.2.工程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城南大道东侧1.3.总建筑面积:约 44132.96 平方米1.4.工程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总承包(甲方专业分包的工程除外)。1.5.工程概况一览表如下:工程项目(型号)栋数单栋建筑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层数结构形式交楼标准楼栋号备注地上地下YF12715185.25185.2101框架精装94#YF16015644.55644.591框架精装97#YF14019559.369559.36171框架精装101#YF118111878.911878.9171框架精装102#地下车库111865框架无合计:44132.961.6.现场管理机构及人员序号单位/职位/职务单位名称/姓名职称/职业资格1发包人代表张立敏2监理单位四川巴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总监理工程师毛正容4承包人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5承包人商务负责人注册造价师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助理工程师6承包人生产负责人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6页共 159页7承包人技术负责人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助理工程师8承包人安全生产员B 牌安全生产合格证C 牌安全生产合格证现场管理人员的职责及要求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5-条款 7。二、工期二、工期 2018.2.262.1.94#总工期 324 天,即 2016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0 日2.2.97#总工期 337 天,即 2017 年 4月 15 日至 2018 年 3 月 18 日2.3.101#/102#总工期 453 天,即 2016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2 月 26 日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工期的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11-条款 14。三、合同价款三、合同价款3.1.3.1.合同价款暂定金额:合同价款暂定金额:(大写)(大写)人民币人民币(小写)(小写)¥本合同价款已含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法规专款专用,具体金额及支付详见第二册承诺函、合同价款、施工界面及计价清单承诺函 5。如发包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备案时交纳了此项费用,所交的款项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注:所扣金额按照发包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四、合同履约说明四、合同履约说明4.1.4.1.临水、临电、临时道路临水、临电、临时道路临水、临电、临时道路的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8.1.2。4.2.4.2.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及现行的国家相关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工程质量一次达到工程所在地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合格等级并备案完毕,满足本合同第六册的工程质量技术管理手册(第一版)中对于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行为的要求,在各个工程节点验收合格,力创市优质工程和市标化工地。工程质量与验收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15-条款 19、第六册工程质量技术管理手册(第一版)。4.3.4.3.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7页共 159页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区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并达到工程所在地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20-条款 22。4.4.4.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支付4.4.1.按每个月进度支付进度款:承包人每月申报一次进度款完成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申请表(进度款申请表必须按照发包人统一发放格式),进度款申报截止时间为上报当月 10 日前(以工程部签收时间为准),发包人应在 15天内审定完成,并在次月 30 日前支付完毕。款项自发包人账户汇往承包人指定账户即为支付完毕。若承包人虚报金额超过发包人审核金额 10%时,发包人有权利要求承包人再次申报,因此而搁误的时间由承包人负责。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26。4.5.4.5.材料设备材料设备发包人、承包人双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均需有原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等必要的质量文件资料,必要的还须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供应、检验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27-条款28。4.6.4.6.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发包人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对工程量进行调增、调减,这均属于合同范围,承包人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及索赔。工程变更与签证的相关约定、申报程序及变更价款的确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29-条款 31。4.7.4.7.竣工验收与结算竣工验收与结算分阶段结算资料的提交、竣工验收及结算的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32-条款33。4.8.4.8.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政府修改相关规定,承包人应按新规定无条件执行。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总造价的 3%。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金的返还的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34。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8页共 159页4.9.4.9.违约违约发包人或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的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35。4.10.4.10.索赔索赔发包人、承包人均具有向对方索赔的权利,索赔程序及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36。4.11.4.11.争议争议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除另有约定外),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均提请泸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的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37。4.12.4.12.工程分包工程分包工程分包的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38。4.13.4.13.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双方约定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政策的颁布及改变、行政干预等政府行为及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39。4.14.4.14.担保担保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当日,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合同履约担保,即(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万陆仟陆佰肆拾捌元;(小写)¥2,206,648 元。如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如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担保担保的,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进度款。的,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进度款。担保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41。4.15.4.15.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承包人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清理条款、违约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合同解除的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44。4.16.4.16.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生效与终止的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45。4.17.4.17.合同份数及装订要求合同份数及装订要求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相关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46。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9页共 159页五、五、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包括:5.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的有关协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5.2.本合同协议书5.3.本合同承诺函、合同价款、施工界面、计价清单5.4.中标通知书5.5.本合同专用条款5.6.本合同通用条款5.7.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等)5.8.投标书及其附件5.9.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5.10.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文件5.11.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5.12.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施工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施工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成本甲方成本部。部。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10页共 159页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工程计价原则工程计价原则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装修标准、技术说明、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地质情况、回填状况、交通情况、质量标准、工期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本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及材料检验试验、外墙节能检测(含节能材料检测及节能系统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费、调试、验收、样品、水电费、措施项目费(已完、未完工程及设备冬、雨季保护措施费和成品保护费)、其他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算包干费、总承包管理配合及服务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各项因素(除政府规定由发包人缴纳的天然基础的地基检测费、桩试验检测费、消防系统检测费、防雷检测费、室内环境检测费外,若此五项检测因承包人的原因需重新检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和市场价格变动风险(本合同已约定除外)等,并计算了全部费用。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交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规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障费(或称为建安劳保费或社会保险费或社会保障金或养老保险金等)、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按项目所在地政府文件规定取舍)、排污费、环保噪音费、节能检测费用等】、税金等,无论当地政府规定由发包人或承包人缴纳,此部分费用已含在合同中,并综合考虑政府返还金额比例,本合同价款均已包含上述费用。若按当地政府规定上述部分费用由发包人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则发包人在承包人申报的前三次进度款中将此费用按照 40%、30%、30%的比例分三次全额扣回。如部分项目可由发包人代扣代缴的,须征得发包人同意。(民工保证由双方各自承担,为保证甲方办证进度,乙方应及时缴纳自身应承担费用)因为承包人没有缴清规费,影响到发包人办理有关证照,发包人可代缴此部分费用并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中扣除,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次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施工方案仅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技术上的肯定,不作为计价的依据,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重新组价的要求。本合同第六册工程质量技术管理手册(第一版)中防渗漏、防开裂重点控制仅作为质量保证措施,不作为计价的依据,防渗漏、防开裂(“两防”)工程量以图纸为准。其中:其中:1.建筑、装修及安装的材料,除图纸及补充说明作了规定品牌和要求外,没有要求的,承包人应选择中等以上品牌厂家的优质产品【要求为省名牌产品(须为省名牌网站可查询)以上,承包人收集有关材料上报,报发包人项目管理部及监理工程师确定后方可采购,其中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11页共 159页钢筋必须选用合同指定品牌(按本合同第二册承诺函、合同价款、施工界面及计价清单中发包人暂定/指定品牌材料及价格一览表)】。在施工前,承包人须将材料样板送监理单位及发包人确认封板后方可使用。2.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详见本合同第五册合同附件附件 3),承包人要求的到货时间与订货时间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30 个日历天。所有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由材料供应商供货至施工现场(承包人应负责运货集装箱车能够到达的指定地方的场内道路修建),承包人负责卸货(材料到场后 12 小时内卸完)及采购保管,卸货、场地内的运输等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认价确认。3.新型墙体材料及其它专项基金由发包人按政府规定交纳,专项基金预收款返退时,承包人需按发包人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及规定提供新型墙体材料及其它专项资金专用发票及证明资料。若承包人没有按规定提供发票及证明资料或发票金额不足、证明不齐备的造成返退专项资金不全或者无法返退的,发包人有权在给承包人任何一次工程款支付中按返退不全差额扣除。4.4.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总承包管理配合及服务费内容及计取方式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总承包管理配合及服务费内容及计取方式4.1.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须全程总承包管理配合及服务的工程内容,其总承包管理配合及服务费按建筑面积5 5元/m2 计算,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电费自行承担。4.2.总承包管理配合及服务费由发包人在本工程结算时支付给承包人。若承包人不履行总承包管理配合及服务职责的,则发包人有权不予计取承包人的总承包管理配合及服务费,并按贰万元/次的标准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5.5.本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承包方式说明承包方式说明、承包范围承包范围、结算方式详见本协议书第二部分结算方式详见本协议书第二部分A A工程计价说明工程计价说明。现双方约定:乙方在收到各专业施工图(以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确认的承包人签收图纸日期为准)后一个月内,分别将各专业的预算书提交至发包人,施工图预算偏差率必须保证在3%以内,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各专业的工程造价作为付款依据。若承包人未能按若承包人未能按上述上述要求提交施工图预算的要求提交施工图预算的,逾期提交预算书的期间逾期提交预算书的期间,进度款支付比例调进度款支付比例调整为整为 6565%。承包人必须在提交施工图预算时,将施工图预算中需要甲方确认材料价格的随预算书一并上报。若未按时上报的,则此部分材料价格在审核进度款时按定额基价考虑,不再调差;已上报的,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 10 天内确认或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接受发包人审核的价格。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12页共 159页6.6.设计变更及增减工程设计变更及增减工程、签证工程的签证工程的(上述三类工程以下简称上述三类工程以下简称“此部分工程此部分工程”)结算方式结算方式:6.1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及相关配套文件有相应定额子目,按定额套项计算,并乘以相应的报价费率作为此部分变更工程的结算造价。6.2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及相关配套文件没有相应定额子目,由承包人上报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作为作为此部分变更工程的结算造价。6.3上述计取原则不再计取除模板、脚手架外的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包括总承包管理配合及服务费)。7.7.建筑面积计算原则:7.1.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及项目工程所在地政府造价管理部门颁布实施的造价管理文件执行,若前述两份文件有分歧的,则按项目工程所在地政府造价管理部门解释意见为准。7.2.外墙保温砂浆不计建筑面积。A工程计价说明工程计价说明1.根据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工程量按实结算。2.人工费:人工单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公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川建价发201539 号)中对应泸州市的调整系数执行,后期不再考虑施工过程中市场涨跌风险及相应政策变化。3.材料费:材料价格按工程开工时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泸州市当期信息价,时间以开工通知书为准,有上下限标准的项目按下限计取,并按如下原则计取材料设备价格:3.1 若厂家有多家时,按信息价中最低价格的厂家材料设备价格;3.2 信息价中若没有相同材料时,则由乙方提供报价供甲方审定确定材料价格;4.措施项目费:4.1 安全文明施工费: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评价分数值,按相关规定计取费率(含甲方样板房看房通道安全措施费用)。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评价结果不合格,施工期间承包方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计算时不计取相应事故发生楼栋的安全施工费,进度款中已支付的甲方有权扣回。4.2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根据甲方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结算,其余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13页共 159页措施项目费按定额规定计取,二次搬运、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费不计取。5 所有混凝土楼面为原浆找平,天棚、梁、柱均采用清水模,不另进行抹灰,局部未达标的可以打磨磨光处理,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如乙方天棚清水模合格率达 85%(按规范规定检查点数计),甲方补偿乙方8元元/平方米(计算基数为按建筑面积计算,不再收取税金),反之,则由此增加的费用甲方不再补偿。6.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差的调整6.1 人工调差:施工期间无论四川省造价站(或泸州市造价站)是否有发布最新的政策性人工费调整标准,人工费仍按开工当期最近人工费调整系数执行。6.2 主材(水泥、商品砼、钢筋)分别按各区建筑物一次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四川省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泸州市同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与定额基价进行调整价差;砌块和砖按分部工程施工期间四川省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泸州市同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与定额基价进行调整价差。6.3 施工期间机械费不作调整。6.4 除上述条款约定材料设备在施工期间可以调整外,其余均不作任何调整;7 规费按合同签订时承包人持有的经年审合格的规费取费证计取。8 总包配合与服务费:费用标准按本合同第二册总包配合及服务费相应约定执行。9.税金按规定计取。10 住宅建筑工程结算造价以上述第 1 款至第 9 款计算结果为基数,在此基数约定条件下,工程结算总造价下浮8%,基础旋挖桩工程结算总造价下浮15%。(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及综合单价不参与下浮)11.11.计日工:普工:120元/人/工日,技工:150元/人/工日,计日工俗称“点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甲方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的相关人员,其工资按综合单价包干计算。计日工的综合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和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的各项费用,还应包括分摊的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和利润。(注:该综合单价不计入下浮比例。)12.本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检测费除桩基超声波、取芯、低应变检测外,均由乙方承担。第三部分第三部分合同签订信息合同签订信息一、承包人承诺一、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14页共 159页二、发包人承诺二、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三、用语含义三、用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用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四、合同生效四、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6 年 10 月 26日合同订立地点: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售楼部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售楼部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本页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应与公章名称一致,否则无效)账号:账号:通讯地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15页共 159页GF19990201【版本编号:BGY-20160301】本合同共有六册,本册为本合同共有六册,本册为第二册第二册第二册第二册承诺函、合同价款、施工界面及计价清单承诺函、合同价款、施工界面及计价清单本册主要内容本册主要内容一、承诺函一、承诺函二、合同价款、施工界面划分表二、合同价款、施工界面划分表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16页共 159页目录目录一、合同承诺函一、合同承诺函承诺函 1:廉洁合作协议书承诺函 2:预(结)算工作保证书承诺函 3:关于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承诺书承诺函 4:工程质量保修书承诺函 5:履约银行保函格式【本合同无此承诺函/清单】承诺函 6:工程建设承诺函承诺函 6-1:发包人原因解除合同的补偿、赔偿标准二、合同价款、各专业施工范围及计价清单二、合同价款、各专业施工范围及计价清单清单 1:合同价款计取表清单 2:施工界面划分一览表清单 3: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管理配合及服务内容、总承包管理配合及服务费、现场水电费一览表清单 3-1:总承包管理配合及服务工作内容清单 3-2:铝合金、塑钢门窗洞口周边塞缝分工范围说明清单 3-3:锌钢组合栏杆工程总承包管理配合及服务内容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17页共 159页承诺函承诺函 1 1廉洁合作协议廉洁合作协议书书发包人(全称):泸州赐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总承包施工合同,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1.1.发包人发包人责任责任1.1.发包人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1.2.发包人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1.3.发包人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承包人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1.4.发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发包人的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承包人领导。1.5.发包人的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发包人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1.6.对于承包人举报发包人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发包人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2.2.承包人责任承包人责任2.1.承包人应保证承包人有关人员了解发包人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2.承包人不得宴请发包人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2.3.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承包人人员任何向发包人的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发包人单位领导。2.4.承包人有责任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2.5.承包人人员有义务就发包人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发包人单位领导举报;如承包人向发包人人员行贿,或发包人人员向承包人索贿,承包人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发包人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外,承包人承诺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 1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18页共 159页2.6.如因承包人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发包人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年月日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19页共 159页承诺函承诺函 2预(结)算工作保证书预(结)算工作保证书致:致:泸州赐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州赐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促进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三期总承包工程的预(结)算工作,我司拟派人员(见下表)前往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部办理预(结)算工作并做如下承诺:1、我部拟派预(结)算人员名单详见下表:其中,本工程我司预(结)算负责人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后。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称职务备注(1)工程师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2)工程师土建造价工程师(3)工程师安装造价工程师(4)助理工程师土建预算员助理工程师安装预算员2、我司拟派预(结)算人员前往贵司造价管理部时,需携带本附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报项目物业部、造价管理部备案;3、预(结)算对数期间,我司拟派人员遵守贵司组织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扰乱贵司办公场所工作秩序;4、预(结)算如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我司派往的预(结)算人员不得辱骂或者殴打贵司人员。5、通过对数确认预(结)算造价后,我司委托办理本次预(结)算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在(预)结算书上签字确认成果。如我司受托结算人员不在双方共同对数的结算资料上签字表示异议的,我司同意认可贵司单方签字的结算资料。6、若我司上述拟派人员违反本保证书第 3 款的,则贵司可要求我司无条件撤换相关人员,同时我司愿意承担罚款 500 元/次;7、若我司上述拟派人员违反本保证书第 4 款的,则贵司可要求我司无条件撤换人员,同时我司愿意承担罚款 50000 元/次,并保留贵司追究我司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承诺人:(章)法定代表人:二年月日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20页共 159页承诺函承诺函 3关于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关于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承诺书致:致:泸州赐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我司承建的贵司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三期总承包工程现正在施工。国家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这是施工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贵公司在年月日向我司支付了元的第期工程进度款。我公司收到上述工程款后,已按国家规定向我司本工程的所有民工都足额发放了工资。我公司特此保证:截止至本承诺书签署之日,我司已全部支付了本工程所有民工工资,我司施工的本工程没有拖欠任何民工工资。以上情况及保证与承诺均为真实,如有虚假,我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如发生民工到贵司索要工资的现象,贵司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我司并愿按照每人每次 5000 元的标准向贵司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金在贵司拨付我司的当期或下期工程款中扣除。如进度款不足抵扣,则在结算中扣除。各工区负责人为我司指定的保证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到每个工人手中的第一责任人。我司及各工区负责人在此特向贵司保证及郑重承诺,如有民工到贵司索要工资,根据贵司统计的各工区拖欠工资的工人人数,由各工区负责人向贵司承担每人每次 3000 元的违约责任。该违约金由拖欠工资的工区负责人以个人财产承担。贵司可按照民工签字确认的拖欠工资总额,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工区负责人的财产包括房产、汽车、现金、银行账户及其他资产等采取冻结、扣押、强制划拨、先予执行、先行给付等法律手段予以抵偿,所拖欠工资的工区负责人还愿意承担恶意欠薪、诈骗、敲诈勒索等法律责任。特此保证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工区负责人(签字)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21页共 159页承诺函承诺函 4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泸州赐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发、承包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双方已签订的编号为【】的XX 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之质量保修事宜,达成本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如下:1.1.保修期开始前的房屋接收程序保修期开始前的房屋接收程序1.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为尽可能提前发现和处理质量瑕疵,进一步改进产品品质,减少投诉及交付后维修带来的额外损失,提高业主满意度,提升发、承包双方的品牌形象,由发包人负责组织、依据发包人制定的验收程序及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房屋检查和接收(简称“承接查验”)。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发包人在业主正式接收房屋前,将模拟业主身份,站在业主的角度对本项目所有房屋进行多轮检查,以尽可能多的发现房屋存在的质量缺陷和瑕疵。承包人须对发包人检查发现的上述问题进行有效整改,以使房屋在技术指标上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或标准,在感观上尽可能满足客户要求。承包人必须针对发包人检查发现的问题按发包人时间要求制定切实可行整改计划(包括人员组织、材料投入、机械工具准备、整改方案及计划编制等),严格按照制定的计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质量需通过发包人验收。1.2 在承接查验阶段,若承包人对承接查验的问题不按计划、时间要求实行整改,整改进度滞后,发包人组织复验时前期承接查验问题整改合格率低于85%,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承包人按伍万元人按伍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2.2.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2.1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包人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2 凡属于承包人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造成业主损失的(如房屋装修损失、家电家具损失、业主租金损失、误工损失等),均由承包人修复或赔偿。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22页共 159页3.3.保修联系方式:保修联系方式:承包人委派下列人员为全权代表,全程负责本工程的维修工作。保修负责人:电话:手机(须24小时保持畅通):电子邮件:联系地址:注:1.如承包人更换保修负责人及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的,需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2.以上所列方式的任意一种均视为为发包人向承包人履行通知义务的有效方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通知的法律效力提出异议。4.4.保修期限保修期限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备案后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且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各分项工程保修期限如下,且不低于政府相关保修法规的要求,以两者较长的保修期为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墙体开裂为 2 年地面起砂、脱皮、空鼓为 2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5 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为 5 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地下室墙、板的防渗漏为 5 年供热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系统为 2 个供冷期电气系统为 2 年(光源为 6 个月)给排水管道为 2 年(管道堵塞为 2 个月)设备安装为 2 年玻璃幕墙为 3 年(防渗漏为 5 年)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23页共 159页门窗防渗漏为 5 年,框体、五金配件为 2 年,玻璃自爆为 2 年智能化系统为 2 年装饰工程为 2 年卫生洁具为 1 年门锁、花洒、水龙头等易损件为 1 年室外环境工程为 2 年(绿化工程为 1 年)室外健身器材、儿童娱乐设施为 1 年其他工程:2 年5.5.保修服务要求保修服务要求5.1 响应及时性:保修期起始 6 个月内,承包人保证安排足够的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以符合现场需要和发包人要求为准)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并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1 小时内赶赴现场。保修期起始 6 个月后,如承包人认为工程遗留质量问题不多,可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撤出驻现场维修队伍,但承包人须保证在接到发包人通知 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5.2 维修及时性:承包人承诺按照分类维修时限(见下表见下表)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维修任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发包人保修管理人员有权要求承包人合理缩短维修期限,承包人承诺给予配合;保证达到不低于 80%的维修及时率(由发包人保修管理部门按季度进行统计,维修及时率=如期维修完成且验收合格的维修项数/应完成总维修项数),否则,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额度为保修金总额 10%的违约金;承包人在维修项目完成并自检合格后提交发包人验收确认,作为“维修及时率”统计的依据,。5.3 维修人员服务标准:承包人委派的维修人员(含维修管理人员)行为须遵守发包人的维修服务要求,否则愿意接受维修人员不当行为处罚标准(见下表见下表)规定的违约金。6.保修质量保修质量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24页共 159页6.1维修施工前,承包人需提交维修方案(渗漏、结构裂缝等重大维修必须制定书面维修方案)报发包人核准。如有分歧,以发包人意见为准,但并不豁免承包人继续履行保修责任;6.2承包人一次性维修合格率须达到90%以上(由发包人保修管理部门按季度进行统计,维修合格率=维修完成且验收合格的维修项数/完成维修总项数),否则,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额度为保修金总额20%的违约金;6.3承包人在维修项目完成并自检合格后提交发包人验收确认,作为“维修合格率”统计的依据。7.特殊情况特殊情况如承包人出现下述任何情况之一的,发包人可另行委托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所有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维修费用外,承包人还需向发包人支付维修费用10%且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承包人承诺不对发包人核算的维修单价或维修工程量提出异议。承包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不能联系到保修负责人的;接到维修通知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到场维修的;承包人拒不到现场处理的;施工工艺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承包人拒不执行发包人要求的维修方案的;同一位置经过一次维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的;因维修人员服务不当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严重违反发包人管理要求的;特殊紧急情况(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爆水管、煤气泄漏等可能危及业主生活安全的)。8.8.保修金的支付保修金的支付8.1 支付保修金的前提条件:承包人已履行完成所有保修任务;已提请发包人质量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或遗留问题;承包人已向使用单位(一般为物业公司)完成移交;8.2 保修金的支付:在满足保修金支付的时间条件后,承包人需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保修管理部门提出申泸州碧桂园凤凰首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第 25页共 159页请,发包人审核无异议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保修金(保修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退还 1%,满二年退还 1%,满五年退还 1%,)【须经发包人先扣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全部费用及违约金(如有)】免息支付给承包人。本工程自开始计算保修期满 1 年,发包人向承包人免息支付应付保修金的 30%;本工程自开始计算保修期满 2 年,发包人向承包人免息支付至支付至应付保修金的 60%;剩余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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