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监理组织协调措施
一、组织措施
1、开工前成立由承包单位、监理方、项目承担单位三方施工协 调领导小组,邀请项目承担单位现场工程师担任组长,监理部”为协 调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建立工程施工协调例会制度,每周固定一个时间由各参建单 位的负责人参加,确定工程管理方法、工程进度安排和各单位的关系 协调。
3、建立相关单位联系表”,以明确项目参建各方的工作职责、协 调关系与联系方法。
4、监理工程师应坚持公正立场,沟通各方关系,维护各方正当 利益。
二、技术措施
1、在组织协调项目参建各方的工作时,及时将相关单位联系表” 变化的情况反映到有关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请工程项目参建各 方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参建各方的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分工;
(2)确定协商联络的方式和渠道;
(3)确定工地协调会议制度,工作流程;
(4)开工准备工作检查。
3、负责协调管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会议记录、内容包括:
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姓名,所代表的单位;会议议题;会议决 议及明确的执行者和完成日期;与会人员签字。
4、施工过程中需要协调的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整理,记入 个人监理日记,并及时处理。如果问题比较复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 先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决定采用何种形式便于问题 的解决。
5、施工过程中处理协调问题的原则:
(1)涉及进度问题:要确保网络图中关键线路上施工如期进行, 满足节点形象进度,进度偏差要采取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 及时纠偏。
(2)涉及质量进度矛盾:坚持结构质量第一,确保使用功能质 量和外观质量,不得以降低质量标准来赶进度。
(3)交叉施工中的矛盾,要坚持安全第一,减少相互干扰,要 有利于成品保护。
(4)涉及工程计量,支付签证及索赔处理要坚持证据第一,实 事求是的原则。
(5)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每周的工程 例会,检查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妥善解决需要协调的问题。
(6)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项目施工中的特殊情况,可组织现 场协调会或专题工作例会解决有关矛盾。
三、经济措施
1、总监理工程师在协调过程中凡涉及工程项目进度、投资改变,
应在监理月报”中向项目承担单位报告。
2、在协调例会或专题工作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各方必须严格执行, 否则产生的损失由违背例会决定方承担,并按照损失的程度给予处罚。
四、合同措施
在协调例会或专题工作例会中各方可以就各自的利益做出符合 工程合同约定的无责陈述及要求其他方承担责任及损失请求,但协调 例会或专题工作例会做出的决定后各方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将按照合 同给予经济处罚、局部停工、推迟支付工程款,直至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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