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环境管理体系方案介绍
1总要求
(1)本项目根据141:2015标准及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建立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在建立及实施过程中,始终应体现遵章守法、以污染预防为主,满足相关方的环境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不断改善项目的环境行为。
(2)在项目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始终与公司项目管理部保持经常性地联系,接受其指导,并按照内外部审核提出的各类问题,不断调整项目的环境管理体系,以实施持续改进。
2 环境方针
(1)本项目认真落实公司的环境方针“全员参与,遵纪守法,防治污染,节能降耗”。
(2)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向本项目员工、业主、分包单位以及施工区周边的相关方宣传公司的环境方针。项目经理部在会议室、施工场区的显著部位书写或张贴公司的环境方针。
3规划
3.1环境因素识别
(1)识别项目环境因素时,可借鉴公司发布的《常见环境因素名录》。
(2)识别项目环境因素后,由项目的兼职环境管理员发布本项目的环境因素清单。
(3)在识别项目环境因素的基础上,由项目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公司《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评价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评价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时可借鉴公司的《公司常见的重要环境因素名录》。
(4)确定重要环境因素时,应考虑: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资源的消耗、相关方关心的程度、可节约程度等等。
(5)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由项目环境管理员编制本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根据本项目的施工内容,目前初步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主要为:施工噪声排放、施工扬尘、施工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弃置、道路遗洒、光污染、水电资源的超耗、施工材料的超耗等。
3.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1)由项目兼职环境管理员组织搜集、获取、确定与项目施工及服务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并发布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
(2)确定本项目的法律法规清单可在借鉴公司发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的基础上,搜集上海市环保部门及建设主管部门等近期发布的地方法律法规,确保项目施工及服务的过程中,其环境行为均有法所依。
(3)项目专业工程师在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进行技术交底时,注意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具体反映到方案或技术交底当中,以确保相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得到有效的落实。
3.3环境目标和指标
由项目经理在正式开工前组织制定并发布本项目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项目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应具体针对所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
项目环境管理员负责将项目的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分解到各层次直至分包各单位。
3. 4环境管理方案
按照141-2015标准条款的要求及公司《环境管理计划编制指导》由项目兼职环境管理员具体编制环境管理方案(计划),并监督其落实。
4实施与运行
4.1 职责
(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批准项目环境管理手册;
监督检查各主要环境管理岗位人员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组织对项目环境事故、相关方投诉的分析和处理,批准处理方案;
(2)项目生产副经理
具体组织本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实施,并向项目经理及公司总部汇报环保体系运行情况;
组织编制本项目环境管理手册;
组织本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的监视和测量工作;
监督对不符合项的分析、处理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工作的实施情况;
组织与相关方就环境管理方面的信息交流及沟通工作;
参加对本项目环境事故或相关方投诉的分析及处理工作,组织落实处理方案;
代表本项目接受环境管理体系的内外部审核工作;
具体组织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抢救、疏散、报告工作;
(3)项目总工/技术部
审核项目编制的环境管理手册;
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所涉及的环保措施的制定负全面责任;
参加本项目环境事故或相关方环保投诉的分析工作;
(4)安全监察部
组织学习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具体组织落实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
编制项目环境管理手册(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了解相关方对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信息,接受相关方的环境方面的投诉或抱怨,及时向项目副经理汇报;
编制项目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并具体组织落实;
组织对项目环境管理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工作,做出并保存记录;
参加对环境事故的分析及处理工作;
组织本项目的环境管理培训及应急预案的演习工作,并做出记录;
组织对环境不符合项的分析、处理及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工作;
做好本项目接受公司内审和外部审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项目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清单;
组织收集本地区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建立本项目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清单,并向相关人员传递;
保存相关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保存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记录;
(5)质量监察部
学习落实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及本项目环境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必要时反映到技术方案和技术交底中去,确保其得到有效的落实;
向分包单位及操作人员传达公司及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
向项目环境管理员传递相关方的环境管理要求的信息;
(6)物资部
编制充分考虑环保要求的材料需用计划;
组织配备项目所需用的应急物资;
组织做好进入现场材料的贮存防护工作和应采取的环保措施;
组织做好现场各种垃圾的清运及处置工作;
4.2培训、意识和能力
项目环境管理员根据本项目的管理人员的能力现状及工作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项目培训计划;
项目环境管理员组织对本项目的有关人员及分包人员进行环保工作培训,并做出和保存培训及其实施效果记录;
按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培训安排,组织人员参加环保培训。
4. 3信息交流
(1)内部信息交流
项目安全监察部负责有关环境管理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处理,包括接收到的公司的环境管理要求、通知;
工程部、技术部及时将所获取的相关环保信息传递至安全监察部/项目环境管理员;
项目安全监察部/项目环境管理员及时将项目环境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内外部审核情况通报至相关部门及岗位;
信息交流的方式可以是电话方式,也可以是书面或网络方式,但对于较重要或有追溯性要求的事项应采取书面方式。
(2)外部信息交流
项目安全监察部负责收集、接收来自公司外相关方(业主、监理、设计、
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环保管理方面的信息,并根据需要传递至相关部门和岗位;
项目在安全监察部内设立社会群众来访接待机构,接待、记录相关方的关于环保方面的投诉或抱怨,并及时将情况报告至项目领导,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达到相关方满意;
安全监察部负责收集当地建筑主管部门、环保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环保方面规定性文件和信息,及时传达至项目的相关部门及岗位,并组织落实;
4.4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1)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在公司局域网上发布,项目要求各岗位人员认真学习体系文件;
(2)项目要求进入本项目的全体人员认真落实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
4.5文件控制
(1)所有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都应按照受控文件的要求予以控制;
(2)行政管理部负责接收、登记、分发上级或外来的与环境体系有关的文件,并定期(半年)评审文件的有效性,确保文件始终为有效版本;
(3)对于已作废的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由综合部按发放记录进行回收,并予以销毁;对有保留价值的文件,征得安全监察部的意见,加盖作废章后进行保存;
(4)本项目环境管理手册为受控文件,由项目经理批准后生效;
4.6运行控制
(1)各专业工程师在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参照公司环境保护作业指导书及本手册提出的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做出对环境保护有针对性的规定和要求,明确实施标准,技术部负责保存此方面的证实文件;
(2)工程部应依据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指导相关的分包方,使他们了解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并落实。工程部保存通知至分包商的相关证实文件;
(3)物资部负责将公司及项目的环保要求通知至相关供应商,并保存其相关的证实文件。物资部在进行物资验证时,同时验证物资的环保要求,并做出记录;
4.7应急准备和响应
(1)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
(2)在适宜的施工阶段,由项目副经理组织项目演练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主要是消防演练),项目环境管理员做出并保存记录(包括照片);
(3)成立项目义务消防队,确定消防队责任人,保证火灾突发时,得到最快的响应。
5检查和纠正措施
5.1监视和测量的主要内容
(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本项目的贯彻执行情况;
(2)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及本项目环境管理手册要求的实施情况及效果;
(3)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的绩效(关键特性的实际效果);
(4)监测仪器的校准情况。
5.2不符合项的处理
(1)对于监视和测量中发现不符合的问题,由监视和测量单位(人员)向责任单位以书面方式提出,要求整改;整改后由监测人员重新监测直至符合要求;
(2)对于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监测人员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表,要求责任单位处理;
5.3纠正与预防措施
(1)项目部发现的不符合项,由项目环保管理员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决定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并由其验证其实施效果;
(2)对于内外部审核发现的不符合,由安全监察部组织根据审核意见,采取纠正措施,报公司质量安全监察部验证其实施效果;
5.4 记录
(1)所有的记录均应字迹清晰,标识清楚,内容齐全,保存方法及期
限符合公司规定要求;
(2)由项目安全环保部不定期检查各责任单位及岗位的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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