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 川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局
四川省煤矿安全管理标准化
考核评级办法
(试 行)
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编制
2006年8月
前 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及《关于在全国煤矿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煤安监办字[2003]96号),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比办法(试行)》标准,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委托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结合四川煤矿生产的实际情况编写了《四川省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由七大部分组成。本标准既适用于政府对煤矿企业的监察和管理,又可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还可作为评价机构考评的依据。同时依据标准制定了考核评级办法,以指导评价机构考评和企业自评。
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和地测防治水六个专业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是依据国家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专业标准并结合本省煤矿各专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编写的,既承接了国家标准的总体要求,又针对四川煤矿生产实际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增加了管理部分考核评级办法。
《办法》在编写过程中,得到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的领导及有关处室、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编写时间仓促,编写人员水平有限,难免存在错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2006年8月
《四川省煤矿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编审组
一、编审委员会:
主 任:林书成
副主任:黄锦生 邢建国 苏国超 陈德耀 刘 欣
成 员:罗定胜 欧 钦 谭功元 周 彤 李良辉
黄志文 梁 达 秦跃进 张晓风 周运成
二、编写小组:
组 长:张德卿
副组长:卢 平
成 员:周晓东 余剑波 唐小山
王建湘 方文林 周明昌 梁国栋
杨义刚 王俊宏 李代明 杨大奎
40
目 录
第一部分 煤矿综合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1
第二部分 煤矿采煤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14
第三部分 煤矿掘进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33
第四部分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40
第五部分 煤矿运输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48
第六部分 煤矿通风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53
第七部分 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69
第一部分
煤矿综合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试行)
1 范围
本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四川省从事煤炭行业生产的,并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即“五证一照”的煤矿生产合法企业。
2 管理
4.1 坚持政府监督、企业自主管理。
深化“国家监察、地方监督、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监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市、县(区)人民政府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
(1) 乡、镇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标准对本区域内煤矿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监督。
(2) 煤矿企业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其建立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
(3) 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年内两次3至9人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颁发;对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年内两次10至29人责任事故的集团公司总经理,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两次30人至49人责任事故的集团公司董事长,吊销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3年内不得颁发;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2.2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3 对安全管理达标一、二级的企业,各级地方政府应进行奖励和实行相应的优惠政策。对已达三级的煤矿,企业应给予奖励和鼓励。
3 职责
3.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
3.2企业应制订安全方针和目标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并进行安全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
3.3企业应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传达到相关部门,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4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及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5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3.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 考评
4.1 煤矿安全管理采用专业分级评述及煤矿安全管理综合评定。
4.2 煤矿专业评定分类: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和地测防治水共六个专业。并按各专业考核办法评级打分,各专业满分为100分。(见第二~七部分的各专业考评)
4.3 煤矿安全管理记分见附表《煤矿安全管理评审表》
4.4 安全管理分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煤矿安全管理综合得分≥90,且通风专业达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一级的专业不少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煤矿安全管理综合得分≥80,且通风专业达二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二级的专业不少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三级。
三级:煤矿安全管理综合得分≥70,且通风专业达三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三级的专业不少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四级。
四级:煤矿安全管理综合得分≥60,且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无不达标专业。
4.5 煤矿安全管理综合评定办法:
煤矿安全管理评级满分为100分,分别由各专业安全管理考评得分(Mi)乘以各自对应的权重系数(Ki)后累加然后再与管理评审考评得分(Mo)乘以其权重系数(Ko)相加。
4.5.1权重系数(Ki)
㈠.各专业权重系数(Ki)如下:
(1) 采煤专业权重系数0.12;
(2) 掘进专业权重系数0.15;
(3) 机电专业权重系数0.12;
(4) 运输专业权重系数0.15;
(5) 通风专业权重系数0.18;
(6) 地测防治水专业权重系数0.08;
㈡.煤矿安全管理评审表计分权重系数(Ko)0.20。
4.5.2 安全管理考核得分计算办法(M):
煤矿安全管理综合得分(M)=
各专业得分(Mi)×各专业权重系数(Ki)之和+管理评审得分(Mo)×权重系数(Ko)
式中:M——安全管理总分;
Ko——管理评审得分权重系数;
Mo——安全管理评审得分。
Ki——各专业权重系数(i=1~6);
Mi——各专业安全管理得分(i=1~6)。
4.6 考核条件
被核准的煤矿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实现安全目标:
矿井百万吨死亡率:
一级:1.0以下;
二级:1.5以下;
三级:2.0以下;
四级:2.5以下。
凡年产量100万吨以下的煤矿,要评定为一级矿井,年度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其死亡率可连续3年累计计算。
凡年度内发生过一次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煤矿,取消当年评级资格。
(2) 考核年度内,各矿均达标。
(3) 采掘关系正常。
生产矿井的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的采掘接续正常。
(4) 资源利用: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
A厚煤层(厚度3.5m以上)≥75%
B中厚煤层(厚度1.3~3.5m)≥80%
C 薄煤层(厚度1.3m以下)≥85%
(5) 矿井必须有核准的足够风量;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
(6) 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检查评比、培训、考核及奖惩制度。
4.7 安全管理检查频次
获得安全管理证书的各煤矿企业,每年应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及企业日常监管和检查:
(1) 煤矿企业每季度一次,矿井每月一次。
(2) 煤矿企业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4.8 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
开展煤矿安全管理标准化的企业,依据本《标准》规定的四级考评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完善。进行自评,写出《企业自评报告》,并填报《四川省煤矿安全管理评级申请表》附表一。
(2)申报
煤矿企业在自评基础上,应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申报。上报材料包括企业自评报告、四川省煤矿安全管理评级申请表、煤炭生产许可证各四份。收到申报材料的各地、市(州)、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申报煤矿企业的达标等级,签署意见,逐级上报;对不同意上报的应通知申报企业,并说明不同意上报的原因。核准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企业(见煤矿安全管理企业备案表见附表二)。
(3)考核评级
安全管理评级审核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省安科院依据本《标准》对企业进行评审,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并将评审意见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核准
申报一级的企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准;
申报二级的企业由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准;
申报三级的企业由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属分局核准,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申报四级的企业由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核准,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备案。
5 附件
《四川省煤矿安全管理评级申请表》(附表一)可在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两局网站上下载,或者向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索取。联系电话:028-86522819,86522060
附表: 煤 矿 安 全 管 理 评 审 表
评审单位: 评级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分
标准
评分办法
得分
1
企业规模
1.工商营业执照
证照齐备,注册资金达到要求。
1
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取消该企业生产资格
2.生产能力和规模(≥6万t)
1.煤矿具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设备、设施和生产条件
1
2.查超能力、强度、定员组织生产现象
1
2
许可证
1.采矿许可证
证照齐备
1
2.煤炭生产许可证
1
3.安全生产许可证
1
3
主体责任
1.组织机构
1.查组织结构图(从业人员≥300人应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安全机构负责人必须为经理层人员,具有安全一票否决权(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2.主要责任人(矿长)
1.查矿长资格证
1
2.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井下工作3年以上
1
学历不符扣0.5分
3.查矿长安全资格证
1
无证取消该企业生产资格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查员工人数(名册)
2
相差5%扣0.5
2.技术人员≥5%总人数
3
少1%扣0.5分,技术人员≤2%取消该生产资格
3.查安全资格证(负责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
少1人扣1分
3.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和类别及持证情况
4
少岗、缺证1人次各扣1分
4.法律法规
⑴《劳动法》
2
缺1种扣0.25
⑵《安全生产法》
⑶《煤炭法》
⑷《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⑸《矿山安全法》
⑹《职业病防治法》
⑺《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⑼《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⑽《工伤保险条例》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分
标准
评分办法
得分
5.制定适宜的方针目标
1.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2
制定不明确、宣传不普及、员工不理解各扣1分
2.安全风险管理及负责风险评价工作
未建评价组织、未明确目的、范围、方法和准则的各扣0.5
4
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查①企业主要及分管负责人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③各职能部门及班组④各岗位人员
8
①②项中缺任一个整项不得分;③④出现一人次扣2分
5
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查管理文件、手册
10
查企业批准下发的相关文件和制度,少1制度扣0.5分,该项总分<6分取消评级资格。
2.安全会议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5.安全举报制度
1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8.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9.劳动保护制度
20.危化品管理制度
2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2.消防管理制度
23.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
6
安全投入
1.根据制度查年度计划
查劳动保护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按计划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6
无安全生产专款、无使用情况记录的扣1分;挪作它用扣3分;无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扣2分;无各种防护用品采购记录,发放记录和周期不符的每少一种扣1分
2.查实施情况和财务记录
3.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分
标准
评分办法
得分
7
安全教育与培训
1.根据制度查计划
制度健全,计划和资料完整
6
无记录、档案、学习考试成绩或任一项不符合扣0.5分
2.查学习培训记录,各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岗位技能及现场能力测试,安全标志的学习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
查培训名单和记录
8
从业人员权利义务
1.订立劳动合同
按职工名册抽查合同
6
出现任一人次不符扣1分
2.办理工伤保险
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
3.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有权获得作业场所安全与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
对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检测并制定防护措施。
4
查检测记录,记录不全或无记录扣1分
9
安全技术管理
1.设计审批管理
查项目计划书、“三同时”审批报告
3
无各计划、报告、记录不得分
2.工程验收管理
健全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必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部门和机构,负责落实技术管理工作。
3.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各设备须编制《操作规程》,运输、提升、排水、通风、采掘、机电安装等各项工程都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
3
缺1种扣0.5分
4.技术资料管理
建立并保持相关文件和记录,规定标识、储存、有效期及失效处置,易于识别和检索及修订。
2
对无记录,标识、储存、有效期失效,不易于识别和检索等各扣0.5分。
5.安全设备管理
查安全设备管理制度、台帐及记录,对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3
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不得分。
6.生产调度管理
查管理制度,生产调度记录、事故隐患及处理、生产指挥系统及设施配备情况
2
对无记录,事故处理等各扣0.5分
7.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时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危险,防止从业人员发生事故
2
缺1处扣0.5分
10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建立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确定企业重大危险源
查登记、建档情况及定期检测、评估、监控记录
无记录、未建档、无预案不得分,不以管理文
10
评分
标准
件下发不得分;预案与实际的灾害性质或生产、企业情况不符合,出现一项扣1分
评分办法
得分
2.事故调查
查“四不放过”原则的执行记录和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3.查预案及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和修改情况
检查应急救援的相关文件资料和报告及记录
4.救灾演习,评价演练效果,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灾演习
11
安全文化建设
1.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
查企业文化宣传情况及精神面貌、各种安全案例教育。
2
无资料、宣传品、表演、宣传计划和抽员工不知各扣0.5分。
2.文明生产
查各种警示标志、设备及作业场所整洁规范有序。
3
无标志、安全通道不清楚、场所及设备和职工生活区域、宿舍、楼道等不整洁各扣1分
3.群众监督
查工会、党团组织安全活动及计划情况。
2
无信箱、各组织活动情况几计划各扣0.25分。
注:表中A、B类各项目为否决项,其中A类任一项不符合则取消该企业生产资格;B类出现三项未得分则取消该企业评级资格,立即停产整顿。另在各单项中有累计扣分时,则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附表一: 四川省煤矿安全管理评级申请表
煤矿企业情况
名 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从业人数
人(所有煤矿企业生产和管理的人员)
生产规模
产量 万吨/年 产值 万元/年
安全管理机构
名称: 负责人:
专职安管人员
数量 人
其中:大学以上 人,高级职称 人.平均工作时间 年
企业自评情况
自评组组长
自评组副组长
自评组主要成员
自评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
评
结
果
安全管理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口三级 口四级
采煤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口三级 口四级 口未参评
掘进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口三级 口四级 口未参评
机电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口三级 口四级 口未参评
运输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口三级 口四级 口未参评
通风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口三级 口四级 口未参评
地测防治水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口三级 口四级 口未参评
申请煤矿安全管理标准化等级:
口一级企业 口二级企业 口三级企业 口四级企业
安全方针和目标:
第一责任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上级法人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上级法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责任人(签字): 县级监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市、州级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部门意见:
责任人(签字): 市、州级监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意见:
责任人(签字): 省级监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二: 四川省煤矿安全管理评级备案表
矿山企业情况
名 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从业人数
人(所有参加矿山企业生产和管理的人员)
生产规模
产量 万吨/年 产值 万元/年
专职安管机构
名称: 负责人:
煤矿企业上级法人单位情况
名 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评审机构及评审情况:
评审机构
名 称
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地址:
评审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评审专家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评
审
结
果
安全管理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口三级 口四级
采煤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口三级 口四级 口未参评
掘进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口三级 口四级 口未参评
机电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口三级 口四级 口未参评
运输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口三级 口四级 口未参评
通风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口三级 口四级 口未参评
地测防治水
等级:口一级 口二级 口三级 口四级 口未参评
评审机构意见:
责任人(签字): 评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核准部门
名 称
通讯地址
核准部门
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地址:
是否同意评审机构评审意见
口是 口否
煤矿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
口一级企业 口二级企业
口三级企业 口四级企业
核准意见:
核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煤矿采煤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 采煤安全管理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设计要求。
2、考核期内采煤工作面无一次3人及以上直接责任的死亡事故。
3、检查资料齐全:
①有每月检查记录;
②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第二条 采煤安全管理标准化矿井分为四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9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80%,工作面内无死亡事故;
二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8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60%;
三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7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40%以上,无不合格品。
四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及以上,无不合格品。
第三条 采煤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表见附表:
采煤安全管理标准化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1、月度矿井采煤安全管理标准化得分=各采煤工作面得分之和÷采煤工作面个数。
2、年度矿井采煤安全管理标准化得分=年度内各月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之和÷12(个月)。
3、采煤工作面每死亡一人,矿井采煤安全管理标准化单项降一级扣5分,最高得分不得高于下一级的最高分,按降级后得分输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
第四条 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标准及计分办法
1、采煤十大项,满分100分。缺项的按检查项目平均分计取。
2、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分三个等级:
优良品: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90%,后五项最低得分在本项得分的75%以上;
合格品: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分在本项总分的70%~90%,后五项最低得分在本项总分的60%以上;
不合格品: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得分在本项总分的65%及以下,后五项最低得分在本项总分的60%及以下。
第五条 此标准适用于壁式采煤法、柔性掩护支护方式的采煤法、刀柱式采煤法,其他采煤法煤炭生产企业参照本标准制定实施细则,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附件1:采煤(壁式采煤法)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表
附件2:采煤(柔性掩护支架)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表
附件3:俯伪斜走向长壁采煤法工作面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表
附件4:伪斜小巷多短壁采煤法工作面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表
附件1: 采煤(壁式采煤法)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表
检查
项目
检查小项及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得分
一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包括综采)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资料。
2、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及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
3、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4、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
(2)从编制、审批到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3)作业规程中对支护设计有根据矿压观测及地质资料,对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要有科学依据
(4)工作面有初次放项、收尾及过地质构造带专项措施。综采有切眼安装和撤面的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5、所有支护器材有基础台账,对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
各项全面检查,地面查作业规程、措施和有关资料,并与井下对照检查。
该项共10分。
1小项3分;2、3、5小项各1分;4小项4分(分项各1分)。
二
顶
板
管
理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接顶严实,无顶底板失控现象,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初压和周压除外)。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实。
3、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不大于300mm。
4、不准随意留顶煤开采,必须留顶煤、托夹矸开采时,必须有专项批准的措施。
1、3小项均匀选5点和任选5点(遇地质构造除外),共10点,量机道和放顶处顶底板高差计算合格率,三点不合格为不合格,不合格时该小项为零分。
2、4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该大项共10分。1~4小项各为2.5分。
三
工
作
面
支
护
单体液压支柱、金属摩擦支柱支护:
1.新设支柱初撑力:单体液压支柱直径80mm≥60KN,直径100mm≥90KN(软顶软底工作面不得低于50kN);金属摩擦支柱必须使用5吨液压升柱器。数量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2.支柱编号管理,不缺梁、少柱。
3.工作面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柱距不大于±100mm,排距不超过±100mm。
4.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柱鞋,钻底≤200mm。
1、3小项均匀选5点和任选5点,计算合格率。合格率在70%以下为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直线拉线检查长度不小于40m。
2、4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该大项共15分。1小项为6分,2~4小项各为3分。
液压支架:
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立柱和平衡千斤顶有表显示)。
2、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
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度。
4、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
检查
项目
检查小项及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得分
四
安
全
出
口
与
端
头
支
架
1、工作面机头正确使用好4对8根长钢梁支护,机尾使用两对四梁;支架排列规范。支柱初撑力:直径80mm≥60KN,直径100mm≥90KN。
综采工作面要使用端头支架或其他有效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说明。
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20m范围内打单排柱。
3、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6m,综采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
4、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
1小项梁柱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2分。
2~4小项检查不少于10个点,一个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该大项为10分。1小项为4分;2~4小项各为2分。
五
回
柱
放
顶
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巷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一排)。
2、用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采高≥1.3m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2〉,用丛柱加强支护,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时,要有强支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资料及监测手段。
3、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挡矸有效。特殊支护(戗柱、戗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4、用缓慢下沉法管理顶板,其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说明,且无失效支柱
1、3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2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4小项全面检查,工作面内空载支柱视为失效支柱,一根扣0.5分,扣完为止。
该大项共10分。1~2小项各为3分;3~4小项各为2分。
六
煤
壁
机
(炮)
道
1、煤壁平直,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150mm,中厚以上煤层≤200mm;伞檐长度小于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200mm,中厚以上煤层≤300mm。对超过规定的伞檐,必须有贴帮支护。
2、炮采工作面使用单体、摩擦支柱、铰接顶梁支护时及时挂梁,破碎顶板要掏窝挂梁,悬壁梁到位,端面距≤300mm。由于顶板不平整,挂不上梁的,必须采取临时支护;机采工作面挂梁不得滞后机组10m(停机要及时跟上),梁端要接顶,不得在无柱悬臂梁上再挂悬臂梁;综采要及时移架,端面距≤340mm,前梁接顶严密。
3、靠煤壁点柱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及时、齐全。
4、机道内顶梁水平楔数量齐全,有冲击地压工作面选用防飞水平楔。
各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该项10分。
1、2小项各3分。
3、4小项各2分。
七
两
巷
文
明
生
产
1.机、风巷净高不低于1.8m(超前支护段为1.6m)。
2.支柱完整无断梁折柱,拱形支架卡缆、螺栓、垫板齐全。无空帮空顶、刹杆齐全、牢固。架间撑木(或拉杆)齐全。锚、网支护完整有效。
3.文明生产:(1)巷道无积水(长5m,深0.2m);(2)无浮碴、杂物;(3)材料、设备码放整齐,不得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并有标志牌。(4)作业牌板齐全、整洁、吊挂整齐。
4.管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m。
1、2小项均匀选5点和任选5点,共10点。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3、4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一分,扣完为止。
该大项为5分。
1小项为2分。2~4小项各为1分。
检查
项目
检查小项及质量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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