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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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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强化资产的合理配置,提高利用率,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厂、各车间、科室。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概念、分类
第四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电设备、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物品、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属于固定资产。
对于生产上更换频繁的工器具以及不能独立发挥作用的资产,如:抓斗、电磁吸盘、减速机、渣罐、铁水罐等,不论其价值多少,使用年限多长,均不构成固定资产。
第五条 固定资产按实物形态可分为机电设备和房屋、建(构)筑物。
第六条 固定资产按用途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参加或服务于生产过程的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指不直接参加生产过程仅服务于生产过程或在非生产领域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七条 固定资产按现状可分为在用、未使用、闲置、封存、租赁、报废固定资产。
未使用固定资产是指已完工或已购、在建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
闲置固定资产是指连续停用一年以上或因工艺改造而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
租赁的固定资产是指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出租给公司外而产权仍属于本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
封存的固定资产是指暂时退出生产流程,但以后还需要再使用,经批准暂时停止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八条 机械动力处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帐物增减变动的审查签证和使用状态的技术鉴定;监督我厂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通过调剂余缺,推动固定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确保资产不流失;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 机动设备科具体负责我厂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要保证我厂固定资产的完整性,负责固定资产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封存等实物签证手续,定期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保证固定资产帐、卡、物三相符,确保固定资产的完好、完整,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
第十条 各车间是我厂固定资产的直接使用和管理者。要保证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完整性,负责固定资产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定期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保证固定资产帐、卡、物三相符,修好、用好、看管好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利用效率。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给我厂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更新购置、技术改造形成的新的固定资产。不包括固定资产大修、中修时更换的设备(因不得重复入账,仍按原财务价值管理)。
(三)调入或“盘盈”的固定资产。
(四)馈赠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 增加固定资产的工作程序及凭证
(一)基建竣工(试产后)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在移交给我厂使用之前,必须由基建工程管理部门会同基建财务部门将竣工验收后准备移交的固定资产按使用单位和固定资产的分类(房屋、建筑物、设备)分别填制固定资产移交明细表,在确定帐、物相符后,提前一至两个月交给我厂,经双方认可后,办理交接手续。
(二)所有基建工程、更新购置、技术改造形成的固定资产,在报决算的同时,填写《固定资产交付使用财产移交明细表》一式六份。其审核办理程序:交工单位 →接收单位→机械动力处→财务处。手续完毕,各有关部门留一份作为入账凭证。
(三)调入固定资产工作程序及凭证:由固定资产调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一式六份,并签字盖章→调入单位签字盖章→机械动力处审批盖章→财务处审核盖章。
(四)实地盘点发现固定资产有物无帐时,机动设备科应查明原因书面报告机械动力处、财务处。经批准可以盘盈的,由机械动力处统一办理盘盈手续。其程序:机动设备科填写《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一式六份,经所在车间认可和财务管理部门签字盖章,送交机械动力处审核盖章,再送交财务处审核盖章。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减少有以下几种:
(一) 固定资产的损毁、报废。
(二) 固定资产的调出和变价出售。
(三) 固定资产的盘亏。
第十四条 减少固定资产的工作程序及凭证
(一)固定资产的损毁报废。对已毁坏、拟报废的固定资产,机动设备科按照固定资产报废原则,逐台、逐项进行技术鉴定,按类别填写《固定资产报废鉴定书》一式六份,并经机动设备科和财务管理部门签字盖章→机械动力处审核盖章→财务处审核盖章。同时列出报废明细表,单位签字盖章后,分别报财务处,机械动力处各一份。
(二)固定资产调出与调入手续基本相同可参照第九条第三项执行。
(三)当实地盘点固定资产当发现有帐无物时,机动设备科应查明原因书面报告机械动力处、财务处。经批准可以盘亏的,由机械动力处统一办理盘亏手续。其程序:资产盘亏单位填写《固定资产盘亏报告单》一式六份,资产使用单位实物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签字盖章→机械动力处审核盖章→财务处审核盖章。
第五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五条 我厂各单位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切实做到管好、用好、修好、维护好,充分发挥资产效能。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与折旧
(一)固定资产价值构成
1、外购的,包括买价、支付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交纳的税金等费用。
2、自行建造的,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计价。
3、接收馈赠或盘盈的,按原发票金额加上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4、在原有基础上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费用,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5、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调出、变卖、盘亏、报废等减少的固定资产,必须在手续完备后及时进行帐物处理,对于其价值损失应分两种方法承担:一是对于一般单台设备的价值净损失由使用单位承担,并做帐物处理;二是对于因生产工艺变更或国家强制淘汰的成套设备的净损失,由股份公司承担并做帐物处理。
(二)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
公司规定:对于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对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调剂分有偿调剂和无偿调剂
(一)有偿调剂,凡股份公司的固定资产调剂给股份公司以外各单位,都按有偿调剂办理。
(二)无偿调剂,股份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固定资产调剂,按无偿调剂办理。
(三) 固定资产在调剂转让时,调出单位应将有关技术资料随同固定资产内部调剂单据或变价出售单据同时移交给调入单位。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分为设备和房屋建筑两部分。
(一)报废原则:
1、主体结构陈旧,破损严重,经大修也不能恢复其性能者。
2、主体残缺过甚,无法修复或修理从经济上不合算者。
3、属于国家淘汰产品或规格特殊的产品,其零部件国家已不安排生产和进口,确实难以修配者。
4、因扩建、改建或因生产变更非拆除不可,而拆除后其他单位又无法使用者。
5、生产效率低,耗能大,不合经济原则,而市场又有性能更好的替代产品者。
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利于绿色环保者。
7、因工艺改造,工程拆除后,已没有继续使用价值者。
8、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无继续使用价值者。
9、房屋、建(构)筑物,技术状况超过三级以上标准的即:可靠性显著不能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随时有发生事故可能的房屋、建(构)筑物和已没有大修、加固价值的以及生产扩建或城市规划而拆除的房屋、建(构)筑物。
(二)固定资产报废的时间,由公司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每年中和年终各集中办理一次。
(三)对于已报废的固定资产的残值,由机械动力处统一确定,残值上交股份公司财务处。
(四)固定资产报废后,使用单位就地拆除,不允许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 为了保证我厂固定资产不流失,各使用单位未经机械动力处批准,不得擅自拆除、变卖、出租或转让固定资产。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第二十条 在用固定资产确需拆除者,必须申明原因,并填报《待拆除固定资产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待批准后方可拆除,对有利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必须制定保护性拆除方案,实施保护性拆除,拆除后的固定资产尚有利用价值者,原资产占用单位必须要妥善保管。因技术改造拆除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冲减工程费用。
第二十一条 机动设备科和各车间要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机动设备科设专人管理,车间要有兼职人员管理,以防资料的损坏与丢失。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所有记录、凭证,要求填写清晰、规范。保存完好。
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每季进行一次,主要采取“帐面核对”和“实地盘点”法。我厂固定资产的清查随同设备检查进行。发现固定资产管理违犯本办法者,由机动设备科提出考核意见,纳入厂经济责任制严格考核。
第二十四条 机动设备科,每年元月8日前上报固定资产年报、主要生产设备(三炉四机)技术装备水平年报。
第二十五条 考核指标及计算公式
(一)固定资产利润率
固定资产利润率= 考核期完成计划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总净值期间平均额*100%
(二)固定资产利用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在用固定资产总原值平均额/全部固定资产总原值平均额*100%
(三)固定资产闲置率
固定资产闲置率=闲置固定资产总值平均额/全部固定资产总值平均额*100%
(四)固定资产新度系数
固定资产新度系数=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
(五)折旧率和折旧额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第二十六条 对于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各单位,机动设备科将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原有办法与本办法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若与国家法律及公司制度有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为准。本办法解释权归机动设备科。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炼铁厂固定资产修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厂固定资产的修理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和管理程序,理顺关系,保证固定资产修理质量,降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固定资产修理,是指对隶属固定资产范围的机械、动力、工业建筑、运输、检测、计量及自动控制等生产设施进行修理或结合修理进行技术改造。其实物形态是恢复固定资产的技术性能,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其价值形态是修理费用,属收益性支出性质,从我厂生产经营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条 固定资产修理的管理范围:
(一) 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管理;
(二) 主要生产设备月度定修管理;
(三) 主要生产设备年度定修管理;
(四) 设备与工业建筑日常维修管理;
(五) 设备与工业建筑事故抢修、生产急需或隐患治理等应急检修管理;
(六) 设备与工业建筑外委修理项目管理。
第四条 固定资产修理管理原则
(一) 坚持修理与技术改造相结合的原则;
(二) 坚持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固定资产修理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对固定资产修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与控制,保证固定资产修理质量,降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提升固定资产的技术指标、经济价值。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厂、各车间、科室。
第二章 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七条 我厂对固定资产修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的管理机制,机动设备科是我厂固定资产修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修理负有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 编报我厂年度和季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计划、编报我厂年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调整计划;
(二) 编报我厂主要生产设备的年度定修和月度定修计划、月度外委及内包修理项目计划;
(三) 编制需报批的固定资产修理改造项目的“申请立项报告”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
(四) 具体组织实施我厂年度和季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计划、主要生产设备年度定修和月度定修计划、外委及内包修理项目计划;
(五) 编制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中自营工程决算,初审设备与工业建筑外委、“内包”大中修项目的工程决算,审核设备与工业建筑项目的维修“内包”工程决算;
(六) 负责我厂设备事故抢修、生产急需或隐患治理等应急检修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七) 负责我厂设备与工业建筑维修项目管理。控制我厂年度维修费用总额不超过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
(八) 协助档案室做好固定资产修理项目的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
第八条 固定资产所属车间是我厂固定资产修理的直接责任者。其主要职责是:
(一) 编报本单位年度和季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计划、编报本单位年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调整计划;
(二) 编报本单位主要生产设备年度和月度定修计划;
(三) 编制需报批的固定资产修理改造项目的“申请立项报告”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
(四) 参与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和季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计划、主要生产设备年度和月度定修计划、外委及内包修理项目计划;
(五) 组织实施本单位所承担的检修项目;
(六) 参与编制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中自营工程决算,参与初审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中外委及内包工程决算,参与审核设备与工业建筑维修项目的内包工程决算;
(七) 负责本单位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
(八) 参与本单位设备事故抢修、生产急需或隐患治理等应急检修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九) 控制本单位维修费用总额不超过厂下达的考核指标;
(十) 协助档案室搞好固定资产修理项目的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九条 其他管理部门与职责:
(一) 生产计划科:负责下达年度和季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计划、年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调整计划;
(二) 供应科:负责固定资产修理项目的工程材料和耐火材料供应管理;
(三) 生产调度室:负责主要生产设备大中修计划项目和年度定修计划项目停机(炉)检修期间生产组织管理,负责下达月度主要生产设备定修计划;
(四) 安全环保科:负责主要生产设备定修、抢修、大中修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外委工程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审查施工单位的爆破作业方案,参加起重设备修理工程的试车验收;
第三章 固定资产修理项目的计划管理
第一节 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的计划管理
第十条 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是企业维持再生产和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计划是我厂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立项标准如下:
(一) 设备大中修项目依据点检信息、状态监测数据等设备实际技术状况,参照设备大修周期,综合平衡予以立项;
(二) 工业建(构)筑物的大修,应依据工业建筑大修立项标准,参照对工业建(构)筑物的检测数据或鉴定结论,予以立项;
(三) 与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同时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其改造费用不超过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计划费用总额的30%时,可以按恢复性大中修列入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费用,超出者应按技改、技措立项程序予以立项。
第十一条 下列项目不应列入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
(一) 设备与工业建筑事故性抢修;
(二) 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设备与工业建筑损坏需进行修理的;
(三) 新建设备与工业建筑存有先天性缺陷或遗留问题,投产后不能正常使用、影响安全运行,须进行返修或改造的;
(四) 在用设备与工业建筑尚未办理固定资产‘转资’手续,须进行修理的;
(五) 设备缺陷严重,大修后设备的技术指标或精度仍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且修理费用较高,应由设备更新项目立项的;
(六) 属国家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大修虽能恢复其性能但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应由设备更新项目立项的;
(七) 凡同类设备数量较多,可分年均衡检修的。
第十二条 年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计划管理程序:
(一) 各车间每年4月份编报下年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计划,月底前报机动设备科;
(二) 机动设备科按照机械动力处通知文件要求,汇总各单位报送的年度大中修项目计划,编制我厂年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计划,于5月份报送机械动力处;
(三) 公司计划下达后,机动设备科根据机械动力处的安排进行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的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季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计划管理程序:
(一) 机动设备科依据年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计划和设备与工业建筑技术状况,结合生产经营安排和大中修项目施工准备情况,编制我厂季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计划,于每季中月的月底前报送机械动力处;
(二) 公司批准季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计划后,机动设备科根据机械动力处的安排进行项目的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 年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调整计划管理:
(一) 年度大中修计划调整内容:
1、 新增项目;
2、 撤销项目;
3、 调增或调减大中修项目计划费用。
(二) 年度大中修计划调整原则:
1、 年度大中修计划调整后的计划费用不得超过公司下达给我厂的年度大中修计划费用;
2、 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调增原计划项目的计划费用。
(三) 年度大中修计划调整程序:
1、 机动设备科按照机械动力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厂年度大中修计划执行情况、设备与工业建筑技术状况和生产经营安排,编制我厂年度大中修项目调整计划明细表,于6月底前报送机械动力处;
2、 公司批准年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调整计划后,由机动设备科组织实施。
第二节 主要生产设备的月度定修计划管理
第十五条 主要生产设备的月度定修是我厂检修模型之一。月度定修计划是按照公司及我厂月度生产计划,对主要生产设备按月度进行检修安排,是我厂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主要生产设备月度定修计划管理程序:
(一) 各车间根据主要生产设备的点检、检测和诊断等综合信息,结合设备技术状况,编制主要生产设备下月度定修计划,于每月10日前报送机动设备科;
(二) 机动设备科对各单位报送的主要生产设备月度定修计划进行审核和汇总,形成我厂主要生产设备月度定修计划,报送机械动力处;
(三) 公司批准主要生产设备月度定修项目计划后,列入我厂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由机动设备科组织实施。
第三节 主要生产设备年度定修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 主要生产设备年度定修,是我厂的另一种检修模型。年度定修计划是公司根据主要生产设备技术状况、市场情况和生产经营需要,在年底和年初适时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一定范围的系统集中检修安排。纳入公司年度定修范围的项目主要是:
(一) 列入公司年度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计划的主要生产设备大中修项目;
(二) 必须与主要生产设备年度定修同步进行的技改、技措计划项目;
(三) 必须与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年度定修同步实施的动力管网的合茬对接、检修项目;
(四) 其它主要生产设备月度定修项目。
第十八条 年修计划管理程序:
(一) 机动设备科在广泛争取各车间、科室意见的基础上,将停机(炉)检修时间、检修工期和主要检修项目内容进行系统分析和统筹安排,形成我厂主要生产设备年修计划安排初步方案, 报机械动力处。
(二) 机动设备科在安排年修初步方案时,重点做好以下结合及衔接工作:
1、 须与年修同步进行的技改、技措计划项目;
2、 须与年修同步实施的动力管网的检修、合茬、对接项目;
3、 与年修同步进行的主要生产设备的月修计划项目;
4、 与年度定修计划同时实施的大中修项目和技改、技措项目关键备件及设备准备情况。
(三) 公司批准主要生产设备年度定修计划后,机动设备科依据机械动力处的安排组织实施。
第四节 月度外委及内包修理项目计划管理
第十九条 月度外委及内包修理项目计划是公司授权机械动力处负责管理与控制的专业计划,其管理与控制范围如下:
(一) 下列修理项目可列入月度外委及内包修理项目计划:
1、 采用外委及内包修理方式隶属修理费用核算范围的设备与工业建筑维修项目;
2、 采用外委及内包修理方式隶属单列成本项目核算的大宗工艺消耗件修理项目;
3、 采用外委及内包修理方式隶属机、物、料消耗科目的生产工艺消耗材料(件)修理项目;
4、 采用外委及内包修理方式的备品备件修理项目;
5、 采用外委及内包修理方式的未构成固定资产的办公设备修理项目。
(二) 下列项目不应列入月度外委及内包修理项目计划:
1、 采用外委及内包方式的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计划项目;
2、 采用外委及内包方式的绿化、环卫项目;
3、 采用外委及内包方式、不属工业建筑管理范围的维修项目;
4、 其它不应列入月度外委及内包修理项目计划管理范围的项目。
第二十条 月度外委及内包修理项目计划管理程序:
(一) 机动设备科根据我厂修理力量平衡情况,在确定自营修理项目后,编制月度外委及内包修理项目计划,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机械动力处;
(二) 在公司批准计划后,机动设备科依据机械动力处的安排组织实施。
第四章 固定资产修理工程管理
第一节 工程管理方式和管理内容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修理的工程管理,是指从修理项目计划下达后到修理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活动,是固定资产修理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公司对固定资产修理工程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的方式,范围划分如下:
(一) 我厂主要生产设备年度定修工程由机械动力处负责全过程管理,我厂负责具体实施;
(二) A类重点设备大中修工程和主要工业建筑大修工程由机械动力处负责全过程管理,我厂负责具体实施;
(三) B、C类设备大修工程和一般工业建筑大修工程由机动设备科负责管理,机械动力处进行组织协调;
(四) 月度主要生产设备定修工程由机动设备科组织管理,机械动力处进行协调和检查;
(五) 月度外委及内包修理工程由机动设备科负责管理,机械动力处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修理工程管理内容
(一) 施工准备管理:是自修理项目计划下达后至修理工程开工前的全部管理活动;
(二) 施工现场管理:是自修理工程开工后至试车竣工验收的全部管理活动。
第二节 施工准备管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准备管理是固定资产修理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施工准备管理主要内容是:
(一) 技术准备:
1、 机动设备科组织相关车间编制修理项目明细表、更换备件及材料明细表;
2、 机动设备科组织相关车间编制保护性拆除的备件、设备和工程材料明细表;
3、 机动设备科准备修理所需的图纸资料,包括结合修理进行改造项目的设计图纸资料、检修质量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二) 物资准备:
1、 机动设备科组织相关车间编报修理项目需用备件、设备和工程材料计划。备件、设备计划报送机械动力处,并保证其质量和及时供应;工程材料计划报送供应科;
2、 供应科按物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工程材料的质量、价格、数量和交货期。
(三) 组织准备:
1、 对于主要生产设备年度定修工程或A类重点设备大中修工程,厂成立工程领导小组,下设检修现场办公室,包括工程管理、生产、安全和物资供应等专业人员。
2、 各有关车间要成立领导机构,详细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 其它修理工程由机动设备科据工程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四) 施工力量准备:
1、 固定资产修理工程施工应坚持“先自营、后内包,严格控制外委”原则,在确定修理项目后,同时确定各修理项目的委托方式;
2、 采用外委或内包施工方式的修理项目,报送机械动力处。机动设备科参与机械动力处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
(五) 工程施工文件准备:
1、 机动设备科编制外委或内包工程项目施工委托书和保护性拆除的备件、设备及工程材料清单,与施工单位办理委托项目交底和施工图交接手续;
2、 在机械动力处组织下,我厂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和技术协议;
3、 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网络计划;A类重点设备大中修和主要工业建筑大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机动设备科审核后,报机械动力处批准;其他修理工程由机动设备科审核批准;
4、 施工单位编制委托项目的工程预算并附材料预算明细表,经机动设备科初审后报送机械动力处终审;
5、 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A类设备大中修工程或工业建筑大修工程,机动设备科在开工前15天向机械动力处报送开工报告,经机械动力处批准后开工;
6、 检修过程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以及检修工作票等作业文件。
第二十四条 施工准备阶段应重点做好的管理工作
(一) 机动设备科、供应科和施工单位要抓好修理用备件、设备和工程材料的质量检验、进厂验收入库和安装前的检查、试压、检漏等环节的质量把关工作,做到不合格的产品不入厂、不入库、不安装;
(二) 固定资产修理工程应严格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机动设备科按照检修工作票及安全确认管理规定签发固定资产修理工程的检修工作票;
(三) 施工单位和机动设备科、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对施工中潜在危险源和污染源进行辨识、对风险进行评价和制定控制措施;设备大中修工程的危险源、污染源评审和控制措施应向安全环保处、机械动力处汇报认可。
第三节 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修理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必须落实“检修质量责任制”、“检修质量确认制”和“检修质量终身制”。施工单位、机动设备科和相关车间都要履行检修质量管理职责,把好检修施工质量关。
(一)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检修质量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图纸技术要求,加强对检修工程所有质量控制点特别是关键质量控制点的监控,开展“作业工序岗位质量自检、作业工序专业质量互检、质量检验部门全面专检”的质量控制活动,形成上下工序、专业、工种之间的质量监督和制约机制,确保检修施工质量;
(二) 机动设备科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检修质量进行跟踪检查确认,加强对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对存在质量问题或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
(三) 机动设备科组织相关车间和施工单位抓好重点设备大中修工程试车交工验收工作,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修理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确认制”。施工单位、安环科、机动设备科和相关车间都要履行施工安全管理职责,把好检修施工安全关。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与安全环保科签订安全环保协议。
(一) 施工单位和我厂的检修作业人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检修工作票要求进行安全确认,落实检修工程危险源控制措施,服从检修施工现场安全监查人员的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二) 施工单位和我厂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检修现场发现的事故苗头或隐患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
第二十七条 主要生产设备年度定修工程和重点设备大中修工程要实行工程例会制度,工程例会由检修现场办公室组织,协调外来施工单位、厂内施工车间、科室等各方关系,组织处理施工质量、安全、施工进度和生产交叉等问题。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所属车间和施工单位要加强检修工程废旧物资管理,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防止废旧物资流失和不合理的人为破坏,做到流向合法和物尽其用。
(一) 施工单位要按照机动设备科提交的保护性拆除备件、设备、工程材料明细表要求,实行保护性拆除;施工中若出现保护性拆除确有困难或影响到检修质量、安全、工期等特殊情况时,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机动设备科确认签证后方可进行破坏性拆除;
(二) 施工单位应按检修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要求,将检修工程更换下来的备件、设备和工程材料及时清理倒运至机动设备科指定的地点,双方办理检修工程废旧物资清点交接手续。对保护性拆除备件、设备和工程材料,要按保护性拆除明细表逐项进行清点和检查验收;
(三) 供应科应组织人员对检修工程更换下来的废旧物资及时进行回收,做好分类回收入库、登记建帐工作。
第二十九条 厂调度室要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停机(炉)检修现场的生产余料和生产灰尘清理倒运工作;检修施工单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与安全环保协议的要求,对检修施工垃圾等废弃物及时清理倒运。做到现场清洁、文明施工。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修理工程的试车和竣工验收是工程管理全过程的重要环节,其程序如下:
(一) 主要生产设备年度定修和重点设备大中修工程的试车验收由检修现场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其它检修工程由机动设备科负责组织管理;
(二) 机动设备科编制试车程序和试车验收标准,组织生产使用车间、维修车间、施工单位进行研究确认后进行试车验收工作;
(三) 固定资产修理工程试车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与机动设备科办理竣工资料交接手续,签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五章 固定资产修理项目的费用管理
第一节 修理费用控制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实行“控制费用总额、费用指标分解、定量考核奖惩”的办法。即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结合固定资产技术状况,参照国内同行业单位产品修理费用的先进指标,确定公司年度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总额,将修理费用分解下达给我厂,对修理费用进行考核奖惩。
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费用实行“按计划提取使用,大中修费直接进入各单位成本,公司控制总额和成本”的办法。机动设备科根据公司下达给我厂修理费用总额,结合设备与工业建筑技术状况,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统筹安排我厂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项目所需费用和其它维修项目所需费用。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总额的确定程序
(一) 机动设备科会同生产计划科、财务科等部门对上年度各车间成本费用中的实际修理费用含量进行综合分析,根据我厂下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结合我厂固定资产技术状况和主要生产设备大中修项目费用预测等情况,编制年度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总额控制计划,报送厂长审批后,报送机械动力处。
(二) 机械动力处下达费用指标后,机动设备科会同计划科、财务科等部门,核定各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年度控制计划,列入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二节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项目组成与核算范围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由下列费用项目组成
(一) 施工费实行定额预算价的外委及内包修理项目:
1、 实际更换的备品备件、构件、机电仪表设备费;
2、 实际用于修理项目的主要工程材料费;
3、 按建筑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取得的施工费;
4、 经公司批准发放的采用内包方式重点热线设备检修工程考核奖金;
5、 其他应列入修理项目费用核算的费用项目。
(二) 施工费实行定额预算价的自营修理项目:
1、 实际更换的备品备件、构件、机电仪表设备费;
2、 实际用于修理项目的主要工程材料费;
3、 按审定的工程决算中由定额给定的消耗性辅助材料费;
4、 按公司规定核发的自营大中修工程劳务补助费,或经公司批准发放的重点热线设备检修工程考核奖金;
5、 租用外单位吊装机械或其他施工机械的租用费;
6、 其他应列入自营修理项目费用核算的费用项目。
(三) 修理费实行市场价或招标价的外委及内包修理项目:
1、 实际更换的备品备件、构件、机电仪表设备费;
2、 实际用于修理项目的主要材料费;
3、 按照市场价或招标中标价并在修理合同中确定的修理费;
4、 其他应列入修理项目费用核算的费用项目。
(四) 定额预算价之外的自营修理项目的费用项目:
1、 实际更换的备品备件、构件、机电仪表设备费;
2、 实际用于修理项目的主要工程材料费和辅助材料费;
3、 其他应列入自营修理项目费用核算的费用项目。
第三十五条 下列费用不得列入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一) 大宗工艺消耗件购置及其修理费用;
(二) 各类生产工艺消耗材料(件)购置及其修理费用;
(三) 不属固定资产范围的大型工、器具、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及其修理费用;
(四) 未用备件、材料的费用;
(五) 未构成固定资产的办公用品购置及修理费,以及其他由办公费列支的费用;
(六) 属民用建筑范围的维修费用;
(七) 其他不应由固定资产修理费列支的费用(如厂区道路维修之外的绿化美化、工业建筑维修之外的装饰装修等)。
第三节 修理项目的工程预决算管理
第三十六条 工程预决算管理是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固定资产修理的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机动设备科和相关车间应配备持证的专职或兼职的检修工程预算专业人员,加强固定资产修理项目的工程预决算管理。
第三十七条 采用外委、内包及自营方式的设备与工业建筑大中修工程和采用外委方式的设备与工业建筑维修工程的施工费或修理费,均实行工程决算书核算方式。工程决算书的编审应按照“一编两审”程序,即:施工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编制工程决算书一式4分,并加盖单位及负责人印章,报送我厂,机动设备科于15天内初审并签章后报送公司机械动力处。机械动力处于30天内进行终审后,签发机动设备科、财务部门、施工单位各1份,作为工程款结算和财务核算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采用内包方式的设备与工业建筑维修工程施工费或修理费,亦应实行工程决算书核算方式。工程决算书的编审按照“一编一审”程序,即:施工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编制工程决算书一式3分,并加盖单位及负责人印章,报送我厂。机动设备科初审并签章后,签发财务部门、施工单位各1份,作为工程款结算和财务核算的依据;
对采用内包方式的设备与工业建筑维修工程决算中的争议和问题,机动设备科提交机械动力处协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与上级规定不符时,依照上级规定。
第四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属机动设备科。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炼铁厂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设备(含工业建筑、构筑物,以下同)管理,保证设备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连续运行,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备管理是以设备一生为研究对象,追求设备综合效率最高和设备周期费用最低,应用现代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法,通过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设备的物质形态和价值运动形态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 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充分发挥设备的综合效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 我厂的设备管理工作,实行厂和车间两级管理。
第五条 设备管理坚持的原则:
(一)坚持系统思考、超前工作的原则;
(二)坚持设计、制造和使用维修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使用维护和 “点检” 、“定修”相结合的原则;
(六)坚持修理和更新改造相结合的原则。
(七) 鼓励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
第六条 本办法使用范围:厂及车间、科室。
第二条 管理内容
第七条 设备管理要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一) 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调试安装、验收、转资 ;
(二) 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点检 ;
(三) 设备的维修;
(四) 设备的技术状况管理;
(五) 设备的经济管理;
(六) 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七) 备件管理;
(八) 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九) 员工的设备管理知识教育和培训;
(十) 设备管理工作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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