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 摘 要 财 务 管 理 的 目 标 是 企 业 理 财 活 动 所 希 望 实 现 的 结 果 , 是 评 价 企 业 理 财 活 动 是 否 合 理 的 基 本 标准 。 由 于 中 小 企 业 自 身 的 特 点 及 其 所 面 临 的 独 特 外 部 环 境 与 大 企 业 明 显 不 同 , 决 定 了 其 财 务 管 理 活 动 有着 自 身 的 特 点 , 有 着 区 别 于 大 企 业 的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 确 定 中 小 企 业 合 理 的 财 务 管 理 目 标,既 是 其 发 展 的 必 然 需 要,也 是 客 观 环 境 对 中 小
2、 企 业 经 营 理 财 行 为 的 约 束 。 关键字 中 小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合 理 利 润中 小 企 业 是 相 对 大 企 业 而 言 的 , 在 当 今 世 界 经 济 发 展 中 , 中 小 企 业 已 不 单 是 一 种 补 充 经 济 或 填 空 经 济 , 而 是 实 实 在 在 的 , 在 整 个 经 济 中 能 与 大 企 业 相 提 并 论 的 、同 步 发 展 的 、相 互 依 存 的 一 种 经 济 形 态 和 经 济 要 素 。改 革 开 放 的 实 践 表 明 , 我 国 的 中 小 企 业 在 解 决 就 业 问 题 , 推 动 经 济 增 长
3、 , 促 进 市 场 竞 争 方 面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 中 小 企 业 已 成 为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而 中 小 企 业 如 何 在 市 场 上 立 足 、发 展 及 壮 大 , 其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的 选 择 则 是 一 个 关 键 的 因 素 。一 、中 小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的 特 点( 一) 中 小 企 业 的 内 部 管 理 基 础 普 遍 较 弱一 方 面 , 受 生 产 资 源 和 人 才 资 源 等 方 面 的 限 制 , 中 小 企 业 的 管 理资 源 普 遍 相 对 短 缺 , 管 理 机 构 简 单 ,
4、专 业 性 不 强 ,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不 健全 。很 多 中 小 企 业 不 设 财 务 机 构 , 没 有 专 职 财 务 管 理 人 员 , 财 务 管 理 职能 内 会 计 或 其 他 部 门 兼 管 , 或 由 企 业 主 管 人 员 一 手 包 办 , 先 进 、科 学 的财 务 决 策 方 法 难 以 得 到 规 范 操 作 , 影 响 了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的 有 效 性 。 另一 方 面 , 许 多 中 小 企 业 仍 经 营 在 盈 亏 平 衡 的 边 缘 , 这 使 其 无 暇 全 面 、系统 地 考 虑 内 部 管 理 的 有 效 性 , 财 务 管 理
5、作 为 企 业 内 部 管 理 的 一 个 组 成部 分 , 其 有 效 性 自 然 更 无 从 谈 起 ; 中 小 企 业 , 多 属 于 家 族 化 或 个 人 独 立经 营 性 的 企 业 , 因 此 企 业 的 成 败 往 往 与 企 业 家 个 人 的 才 能 紧 密 相 关 。这 一 特 征 表 明 , 一 方 面 企 业 决 策 机 动 灵 活 , 有 强 烈 的 责 任 感 和 开 拓 精神 ; 另 一 万 面 又 往 往 出 现 企 业 家 独 断 专 行 、滥 用 权 力 、缺 乏 科 学 管 理 的弱 点 :( 二) 风 险 控 制 能 力 差 , 投 资 决 策 不 科
6、 学中 小 企 业 的 典 型 管 理 模 式 是 所 有 权 与 经 营 权 高 度 统 一 , 由 于 相 关机 构 不 健 全 , 缺 乏 内 部 牵 制 , 管 理 者 的 素 质 对 投 资 的 成 败 有 重 大 影 响 ,投 资 时 缺 乏 科 学 的 财 务 顶 测 、决 策 、预 算 、分 析 , 盲 目 投 资 , 投 资 方 向 难以 把 握 ; 在 投 资 决 策 方 法 上 , 中 小 企 业 多 采 用 回 收 期 法 、会 计 收 益 率 等静 态 分 析 方 法 , 很 少 采 用 折 现 现 金 流 量 、项 目 评 估 等 动 态 的 投 资 决 策方 法
7、; 再 加 上 中 小 企 业 资 金 有 限 , 不 能 同 大 企 业 一 样 通 过 进 行 多 种 投资 组 合 分 散 投 资 风 险 , 往 往 专 注 于 某 一 项 投 资 , 不 能 有 效 地 分 散 投 资风 险 ; 由 于 受 资 金 的 限 制 , 中 小 企 业 在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投 产 期 间 的 自 我调 节 能 力 较 弱 , 加 剧 了 中 小 企 业 的 风 险 , 在 投 资 决 策 项 目 出 现 失 误 后往 往 濒 临 破 。( 三) 、中 小 企 业 管 理 组 织 成 本 较 低与 大 企 业 相 比 , 中 小 企 业 的 较 小
8、 的 组 织 规 模 对 企 业 财 务 的 有 利 影响 主 要 表 现 在 两 个 方 面 : 一 是 企 业 规 模 小 , 决 策 效 率 高 ; 二 是 因 企 业 规模 小 , 管 理 组 织 简 单 , 内 部 控 制 方 便 , 故 管 理 费 用 在 企 业 成 本 结 构 中 所占 比 重 通 常 低 于 大 企 业 。( 四) 、筹 资 渠 道 窄 , 资 金 严 重 不 足资 金 不 足 一 直 是 我 国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的 第 一 不 利 因 素 ,资 金 筹 集 主要 依 靠 内 源 融 资 , 缺 乏 外 源 融 资 渠 道 。 其 主 要 原 因 可
9、以 概 括 为 两 个 方面 : 一 是 中 小 企 业 自 身 的 原 因 : 主 要 表 现 为 生 产 规 模 小 , 不 能 形 成 规 模效 益 ; 管 理 落 后 , 经 营 风 险 大 , 短 期 行 为 较 为 普 遍 , 还 贷 诚 信 不 足 , 贷 款风 险 大 ; 二 是 制 度 安 排 的 原 因 , 主 要 表 现 在 : 直 接 的 资 本 市 场 融 资 基 本上 不 考 虑 中 小 企 业 , 没 有 创 业 板 市 场 ; 间 接 融 资 中 没 有 专 门 为 中 小 企业 服 务 的 政 策 性 金 融 机 构 , 而 商 业 性 的 金 融 机 构 出
10、 于 种 种 原 因 将 贷款 向 大 企 业 倾 斜 , 以 致 使 中 小 企 业 贷 款 徘 徊 不 前 。( 五) 、中 小 企 业 受 管 理 者 的 约 束 较 多在 中 小 企 业 , 特 别 是 处 在 初 创 防 段 和 成 长 阶 段 的 小 企 业 , 管 理 人员 会 遇 到 一 些 在 一 般 企 业 较 少 见 的 困 难.比 如 资 金 紧 张 、 人 员 缺 乏等 。 中 小 企 业 常 常 会 支 付 不 起 市 场 研 究 费 用 , 也 可 能 因 现 金 短 缺 而 雇用 不 起 足 够 的 办 公 人 员 , 这 些 都 会 给 管 理 者 带 来 困
11、 难 。另 外 , 中 小 企 业最 为 缺 乏 的 就 是 在 市 场 开 发 、财 务 分 析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等 方 面 经 验 丰富 的 专 业 人 员 , 这 就 迫 使 管 理 者 对 企 业 经 营 活 动 的 方 方 面 面 事 必 躬亲 , 很 多 中 小 企 业 的 管 理 者 财 务 意 识 淡 薄 , 只 关 注 企 业 的 生 产 活 动 .很 容 易 因 理 财 不 当 而 走 向 失 败 之 路 。二 、中 小 企 业 财 务 目 标 的 确 定中 小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上 存 在 诸 如 上 述 的 许 多 问 题 , 所 以 简 单 地 定 义
12、中 小 企 业 的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为 利 润 最 大 化 或 企 业 价 值 最 大 化 是 不 适 合中 小 企 业 的 长 远 发 展 。 中 小 企 业 有 着 区 别 于 大 企 业 的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是 因 为 它 们 与 大 企 业 的 代 理 关 系 有 较 大 的 差 异 。 在 上 市 公 司 , 股 东 是企 业 的 所 有 者 , 为 了 保 护 自 身 利 益 , 股 东 要 采 取 各 种 措 施 限 制 经 理 的行 为 , 并 对 经 理 的 业 绩 进 行 考 评 。 而 最 能 够 体 现 经 理 管 理 业 绩 的 指 标就 是 公 司
13、 的 价 值 , 也 就 是 股 票 的 市 场 价 格 。因 此 , 公 司 经 理 的 财 务 管 理目 标 就 是 保 证 公 司 价 值 最 大 化 或 者 股 东 权 益 的 最 大 化 。 但 是 , 在 各 种不 同组 织 形 式 的 中 小 企 业 中 , 在 绝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 业 主 同 时 就 是 经 理 ,企 业 的 主 要 决 策 , 包 括 筹 资 、投 资 、分 配 等 决 策 往 往 由 业 主 经 理 一 人 作出 。由 于 这 一 代 理 关 系 的 特 征 , 一 方 面 使 得 中 小 企 业 代 理 成 本 较 少 , 甚至 可 以 消 除
14、 代 理 成 本如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另 一 方 面 不 可 避 免 地 使 企 业财 务 管 理 决 策 受 到 业 主 经 理 个 人 价 值 取 向 的 影 响 , 使 得 个 人 偏 好 融 人企 业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之 中 。 业 主 经 理 作 为 现 实 生 活 中 的一 个 自 然 人 , 不 仅 有 物 质 方 面 的 需 求 , 还 有 精 神 方 面 的 需 求 。他 们没 有 必 要 像 大 型 企 业 经 理 那 样 一 切 为 了 公 司 的 市 场 价 值 的 提 高 , 全 力追 求 物 质 目 标 。中 小 企 业 的 业 主 经 理 可 以
15、 根 据 自 己 的 兴 趣 去 追 求 物 质的 利 益 以 及 精 神 满 足 。因 此 , 中 小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除 了 有 物 质 形 态(金 钱方 面 )的 目 标 外 , 还 有 非 物 质 (非 金 钱 )方 面 的 日 标 , 或 者 说 是 精 神 方 面的 目 标 。有 时 精 神 方 面 的 目 标 在 企 业 的 财 务 管 理 决 策 中 所 发 挥 的 作 用比 物 质 目 标 还 要 大 。 例 如 , 如 果 一 些 业 主 经 理 创 立 和 经 营 企 业 是 为 了追 求 独 立 的 生 活 方 式 , 那 么 这 一 目 标 就 会 不 可 避
16、 免 地 贯 彻 到 他 们 的 投资 或 筹 资 决 策 中 。一 些 独 资 企 业 或 家 庭 企 业 的 主 要 目 标 是 解 决 就 业 问题 , 他 们 就 不 会 , 且 环境 也 不 允 许 他 们 把 利 润 最 大 化 作 为 其 追 求 的 主 要 目 标 。 再 譬 如 ,如 果 中 小 企 业 业 主 经 理 的 一 个 主 要 目 的 是 控 制 企 业 , 那 么 , 他 很 可 能满 足 于 一 个 较 低 的 收 益 率 , 而 并 不 去 追 求 最 大 化 的 利 润 。可 以 肯 定 , 由于 中 小 企 业 代 理 关 系 的 特 殊 性 , 中 小
17、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与 大 企 业 有 很大 不 同 , 它 的 目 标 具 有 多 元 化 性 质 。三 、中 小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的 选 择( 一) 、追 求 合 理 利 润利 润 是 一 个 合 理 而 现 实 的 、具 有 较 强 操 作 性 的 指 标 , 追 求 利 润 最大 是 企 业 的 当 然 选 择 , 但 在 选 择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时 ,“ 追 求 合 理 利 润 ”作为 中 小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更 为 合 适 。 中 小 企 业 以 追 求“ 合 理 利 润 ”(而非 利 润 最 大 化)的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18、 。既 不 淡 化 利 益 追 求 , 又 不 会 因 过 于 追求 利 益 最 大 而 冒 不 必 要 的 、甚 至 是 毁 灭 性 的 风 险 。同 时 , 应 当 综 合 考 虑市 场 竞 争 能 力 、获 利 能 力 、增 值 能 力 、偿 债 能 力 、资 金 营 运 能 力 、抵 御 风险 能 力 及 信 用 水 平 、社 会 责 任 等 各 种 因 素 , 把 它 们 作 为 确 定 利 润 指 标时 的 重 要 决 策 因 素 加 以 考 虑 , 确 保 企 业 具 有 强 大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动 能 。在 企 业 经 营 中 存 在 着 各 种 利 益 主 体 的 对
19、 立 统 一 关 系 , 他 们 彼 此 的 经 济目 标 有 时 并 不 一 致 。 正 是 由 于 各 主 体 之 间 的 利 益 并 不 一 致 , 他 们 不 断地 试 图 在 矛 盾 中 寻 求 利 益 平 衡 。 选 择 合 理 利 润 作 为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则可 以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少 这 种 不 一 致 性 , 从 而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少 企 业 的短 期 行 为 。 此 外 , 企 业 有 时 出 于 避 税 、降 低 经 营 风 险 等 方 面 的 考 虑 , 会利 用 对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会 计 估 计 等 方 面 的 选 择
20、 权 , 实 施 盈 余 管 理 , 此 时企 业 选 择 的 并 非 利 润 最 大 , 而 是 从 企 业 利 益 出 发 的“ 合 理 利 润 ”。 这 一点 , 对 于 中 小 企 业 来 说 , 具 有 一 定 的 合 理 性 , 更 符 合 中 小 企 业 实 情 , 也更 容 易 被 中 小 企 业 的 投 资 者 和 经 营 者 所 接 受 。 当 然 , 企 业 产 生 短 期 行为 还 存 在 着 企 业 本 身 治 理 结 构 不 完 善 等 方 面 的 原 因 , 并 非 合 理 制 定 财务 目 标 所 能 全 部 解 决 的 。( 二) 努 力 扩 大 中 小 企
21、业 的 筹 资 渠 道 , 增 强 融 资 能 力1、要 处 理 好 与 债 权 人 的 关 系 。 财 务 管 理 的 基 本 内 容 之 一 是 筹 资 ,而 如 何 筹 集 到 企 业 所 需 要 的 资 金 , 就 要 和 资 金 供 给 方 建 立 良 好 的 外 部关 系 。 中 小 企 业 生 产 首 先 要 处 理 好 与 债 权 人 的 关 系,因 为 一 个 企 业 要发 展,首 先 需 要 资 本 。 因 此 中 小 企 业 要 处 理 好 企 业 与 债 权 人 的 关 系,使债 权 人 的 利 益 不 受 到 损 害 。 中 小 企 业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弱,信
22、 用 等 级 低 致使 金 融 机 构 等 债 权 人 不 愿 将 资 金 贷 给 中 小 企 业 。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中 小企 业 首 先 应 该 充 分 尊 重 债 权 人 ,不 逃 废 、悬 空 债 务 ,主 动 与 金 融 机 构 等债 权 人 保 持 良 好 的 关 系,让 其 了 解 企 业,看 到 企 业 的 远 大 前 景 。 具 体 做法 可 以 通 过 两 个 方 面:一 方 面 是 企 业 对 金 融 机 构 的 选 择 。 应 该 选 择 对中 小 企 业 立 业 和 成 长 前 途 感 兴 趣 并 愿 意 对 其 投 资 的 金 融 机 构 ,能 给 予企
23、业 经 营 指 导 的 金 融 机 构,分 支 机 构 多 、交 通 便 利 的 金 融 机 构 、资 金 充足 而 且 资 金 费 用 低 的 金 融 机 构 、员 工 素 质 好 , 职 业 道 德 良 好 的 金 融 机构;另 一 方 面 是 中 小 企 业 要 主 动 向 合 作 的 金 融 机 构 沟 通 企 业 的 经 营 方针,发 展 计 划,财 务 状 况 ,说 明 遇 到 的 困 难 ,以 实 绩 和 信 誉 赢 得 金 融 机 构的 信 任 和 支 持,而 不 应 以 各 种 违 法 或 不 正 当 的 手 段 来 套 取 资 金 。 当 金融 机 构 等 债 权 人 的
24、利 益 得 到 保 障 时 ,债 权 人 才 会 与 企 业 保 持 长 久 的 合作 。 企 业 获 取 了 决 定 企 业 生 存 和 发 展 的 资 金,才 能 持 续 发 展 。2、积 极 主 动 的 进 入 金 融 市 场 筹 集 资 金 : 中 小 企 业 可 以 通 过 发 行优 先 股 的 渠 道 加 强 直 接 融 资 , 保 证 资 金 需 要 。 由 于 优 先 股 能 够 获 得 稳定 的 股 息 收 入 , 可 以 吸 引 稳 健 型 的 投 资 者 ; 没 有 表 决 权 , 又 能 确 保 公 司的 经 营 自 主 权 落 在 实 处 ; 积 极 开 展 合 法
25、的 民 间 融 资 , 如 果 有 适 当 的 股 权 融 资 私 募 机 制 引 导 社 会 资 金 分 流 到 民 间 融 资 市 场 并 进 行 股 权 融 资 、 或 者 是 股 权 与 债 券 的 混 合 融 资 , 就 能 提 高 其 整 个 社 会 的 股 权 融 资 的 比 例 , 改 善 中 小 企 业 的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 股 权 融 资 的 比 率 提 高 之 后 , 才 有 可 能 继 续 通 过 贷 款 、以 及 债 券 融 资 等 债 务 融 资 形 式 对 中 小 企 业 进 行 金 融 支 持 ; 此 外 还 可 以 开 展 信 托 、融 资 租 赁
26、等 业 务 , 丰 富 融 资 渠 道 。( 三) 、规 范 会 计 基 础 工 作 , 形 成 良 好 的 财 务 管 理 内 部 环 境企 业 管 理 的 核 心 足 财 务 管 理 , 管 理 的 优 劣 直 接 关 系 到 企 业 的 兴衰 。为 此 , 中 小 企 业 经 营 者 应 该 走 出 误 区 , 重 视 会 计 工 作 , 更 新 观 念 , 依据 科 学 的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范 和 企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 制 定 出 适 合 本 企 业 的内 部 会 计 控 制 制 度 , 并 严 格 遵 守 既 定 的 程 序 和 规 范 , 构 建 一 个 良
27、好 的控 制 环 境 , 规 避 面 临 的 投 资 风 险 、筹 资 风 险 和 经 营 风 险 , 使 管 理 出 效益 。 中 小 企 业 要 完 善 会 计 核 算 方 法 , 应 从 会 计 基 础 工 作 入 手 , 根 据会计 法和企 业 会 计 准 则及 各 项 具 体 制 度 的 要 求 , 会 计 核 算 要 客 观 、真实 、及 时 、准 确 、明 晰 地 反 映 企 业 经 营 情 况 的 会 计 信 息 , 同 时 要 加 强 会计 监 督 职 能 , 必 须 完 善 会 计 监 督 和 分 析 。要 依 法 设 置 会 计 机 构 , 明 确 会计 机 构 的 职
28、责 与 权 限 , 建 立 健 全 会 计 人 员 的 岗 位 责 任 制 , 结 合 中 小 企业 自 身 的 特 点 , 配 备 合 格 的 会 计 人 员 , 改 变 家 族 管 理 的 模 式 ; 同 时 , 企业 在 建 立 内 部 审 计 机 构 的 基 础 上 , 要 充 分 发 挥 内 部 审 计 职 能 作 用 , 并建 议 审 计 部 门 从 其 他 管 理 部 门 分 离 出 来 , 形 成 独 立 的 受 企 业 董 事 会 直接 领 导 的 职 能 部 门 , 各 项 内 部 审 计 情 况 直 接 向 董 事 会 报 告 , 强 化 内 部审 计 在 企 业 管 理
29、 中 的 作 用 。( 四) 、优 化 财 务 结 构 , 确 保 企 业 健 康 稳 定 发 展所 谓 优 化 财 务 结 构 是 企 业 财 务 稳 健 的 关 键 , 其 具 体 标 志 是 综 合 资金 成 本 低 , 财 务 杠 杆 效 益 高 , 财 务 风 险 适 度 。企 业 应 当 根 据 经 营 环 境 的变 化 , 不 断 通 过 存 量 调 整 和 变 量 调 整 (增 量 或 减 量)的 手 段 确 保 财 务 结构 的 动 态 优 化 。企 业 财 务 结 构 管 理 的 重 点 是 对 资 本 、负 债 、资 产 和 投 资等 进 行 结 构 性 调 整 , 使
30、其 保 持 合 理 的 比 例 。1 、优 化 资 本 结 构 。 企 业 应 在 权 益 资 本 和 债 务 资 本 之 间 确 定 一 个 合 适 的 比 例 结 构 , 使 负 债 水 平 始 终 保 持 在 一 个 合 理 的 水 平 上 , 不 能 超过 自 身 的 承 受 能 力 。负 债 经 营 的 临 界 点 是 全 部 资 金 的 息 税 前 利 润 等 于 负 债 利 息 。2、优 化 负 债 结 构 。负 债 结 构 性 管 理 的 重 点 是 负 债 的 到 期 结 构 。由 于 预 期 现 金 流 量 很 难 与 债 务 的 到 期 及 数 量 保 持 协 调 一 致
31、 , 这 就 要 求 企 业 在 允 许 现 金 流 量 波 动 的 前 提 下 , 确 定 负 债 到 期 结 构 应 保 持 安 全 边 际 。企 业 应 对 长 、短 期 负 债 的 盈 利 能 力 与 风 险 进 行 权 衡 , 以 确 定 既 使 风 险 最 小 、又 能 使 企 业 盈 利 能 力 最 大 化 的 长 、短 期 负 债 比 例 。3、优 化 资 产 结 构 。资 产 结 构 的 优 化 主 要 是 确 定 一 个 既 能 维 持 企 业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 又 能 在 减 少 或 不 增 加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给 企 业 带 来 尽 可 能 多 利 润
32、 的 流 动 资 金 水 平 , 其 核 心 指 标 是 反 映 流 动 资 产 与 流 动 负 债 差 额 的“ 净 营 运 资 本 ”。4、优 化 投 资 结 构 。 主 要 是 从 提 高 投 资 回 报 的 角 度 , 对 企 业 投 资 情 况 进 行 分 类 比 较 , 确 定 合 理 的 比 重 和 格 局 , 包 括 长 期 投 资 和 短 期 投 资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和 流 动 资 产 投 资 , 直 接 投 资 和 间 接 投 资 , 产 业 投 资 和 风 险 投 资 等 。( 五) 培 育 中 小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以
33、资 金 支 持 核 心 技 术 创 新 为 突 破 口 , 培 育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 技术 创 新 是 企 业 赢 得 竞 争 、快 速 发 展 的 重 要 战 略 , 是 培 育 企 业 核 心 能 力 、增 强 企 业 长 期 竞 争 优 势 的 关 键 , 是 打 造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硬 功 夫 。 不 管 中小 企 业 将 定 位 在 哪 个 市 场 , 技 术 是 一 个 重 要 的 支 撑 力 量 。 中 小 企 业 要靠 持 续 地 创 新 , 不 断 地 进 行 技 术 改 进 , 巩 固 自 己 在 市 场 上 的 地 位 。中 小企 业 在 实 施
34、 技 术 创 新 时 应 注 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应 该 和 企 业 总 体 竞争 战 略 相 一 致 。 此 外 , 要 引 进 职 业 经 理 队 伍 , 提 高 中 小 企 业 经 营 管 理水 平 , 中 小 企 业 要 摒 弃“ 家 族 式 ”管 理 理 念 , 借 鉴 大 企 业 先 进 的 管 理 经验 , 大 胆 、积 极 引 进 职 业 经 理 等 高 素 质 管 理 人 才 , 改 善 经 理 管 理 队 伍 素质 , 提 高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参 考 文 献1.杨 松 令 .代 理 理 论 与 中 小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J.北 京 工 业 大 学 学 报 .2003 年 第 3 期2.王 守 强 .浅 谈 中 小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的 确 定 J.潍 坊 学 院 学 报 .2006 年 第 5 期3.蒋 书 君 .试 论 中 小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J.齐 鲁 珠 坛 .2005 年 第 5 期4.吴 传 荣 .中 小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的 目 标 选 择 J.贵 州 工 业 大 学 学 报 .2005 年 第 6 期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