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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数据备份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数 据的备份与管理,提高数据备份的自动化运行管理水平,做 好本地数据备份、核心数据的异地备份,减少人为操作与干 预,防止信息数据丧失,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信息系统所涉及的数据备份 与管理。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数据的备份工作由信息技术部管理,负责全公司计算机信息数据备份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风险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
对信息数据备份进
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审计稽核部负责对数据备份的安 全性进行审计。
第三章 备份内容及方式
第五条 计算机信息数据备份的具体内容包括:服务器 全部数据及相关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工作。
第六条信息数据的备份包括定期备份和临时备份两种。 定期备份指制定备份策略,按照规定的日期定期对数据进行 备份,包括异地备份;临时备份指在特殊情况(如软件升级、设备更换、感染病毒等)下,临时对信息数据进行备份。
第七条信息数据根据系统情况和备份内容,可以采取 以下备份方式:
(-)完全备份:对备份的内容进行整体备份。
(二)增量备份:仅对备份相对于上一次备份后新增加 和修改过的数据。
(三)差分备份:仅备份相对于上一次完全备份之后新 增加和修改过的数据。
(四)按需备份:仅备份应用系统需要的局部数据。
第八条为保证所备份的内容可再现系统运行环境,本 地数据备份内容应包括信息系统的所有关键数据。具体指计 算机及网络设备的配置信息、应用软件、系统数据和应用数 据;异地备份内容指核心业务数据级备份。
第九条 数据备份可选择硬盘、光盘、磁带等存储介质, 要确保备份数据的可恢复性。存储介质应存放在无磁性、辐 射性的平安环境。
第十条 备份数据的保存时间根据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 重要程度和有效利用周期以及具体使用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 数据备份保存两份拷贝,一份在数据处理现 场,以保证数据的正常快速恢复和数据查询,一份统一放在 异地,确保备份数据万无一失。
第十二条 对计算机或设备进行软件安装、系统升级或更改配置时,应进行系统和数据、设备参数的完全备份。
第四章数据备份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系统自动进行备份工作的,信息技术部 操作人员应每日检查数据备份完成情况,确认数据已经按设 定的策略完成备份。
第十四条信息技术部对每个系统的备份数据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数据恢复性测试,确认备份数据的可用性和有 效性。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网络畅通保障
信息技术部负责保持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平安运行 基本环境,确保信息网络硬件和软件设备运行稳定,监督本 地机房网络、本地机房与异地之间的网络畅通。
第十六条人员保障
建立符合要求的信息数据备份保障技术支持力量,由信 息专业人员负责公司信息数据的备份与监督。
第十七条资金保障
每年保证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用于加强公司信息数据 的备份与管理。
第十八条技术培训加强公司信息数据备份与管理的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
员的数据平安意识及技能。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检查与监督
公司风险与审计部门不定期对数据备份及数据恢复测 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监 督信息技术部完成整改工作。
第七章附那么
第二十条本方法由信息技术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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