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形考作业1答案:一、填空题1电子技术手段 ,信息技术2交易形式,商事关系3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署名示范法4快速 ,兼容5意思自治市场导向原则 6相应的具有同等作用的纸质文献同等7国际上可接受的原则传统法律中的障碍8类似手段信息9可以调取日后查用10法律效力可执行性二、选择题1 ACD2.ABC3.CD4.ABCD5.ACD6.ABC7.AC8.AB9.ABC10.AB三、判断题1 对2.错3.对4.错5.错四、简答题1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狭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形式,这种商事关系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方式的实质条款,不直接以交易的标的为其权利
2、义务内容,而是以交易的形式为其内容。重要调整数据电文、电子署名、电子认证等法律问题。 广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内容,涉及当事人在电子商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重要调整电子协议、电子信息交易、电子支付等法律问题。 2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形式及其法律认可,书面形式、署名、原件的规定,数据电文的可接受性和证据力,数据电文的留存,电子协议的订立和效力,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认可,数据电文的归属,确认收讫,发出和收届时间,当事人协议优先合用等重要问题。电子商务示范法的目的是要向各国立法者提供一套国际公认的规则,说明如何去消除此类法律障碍如何为所谓的电子商务发明一种比较可靠的法律环境。电子商
3、务示范法的颁布,标志着电子商务法在全球范围的成立,对于推动各国电子商务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3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在立法实践中,缺少纵向的统筹考虑和横向的有效协调,制定部门出于自身工作的考虑,往往忽视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及互相间交叉等问题,致使出台的法规和规章虽然数量不少,但内容反复较差,难已形成体系性的法律法规。不具开放性和兼容性:我国的法律结构比较单一、层次较低,难以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需要和不断出现的电子商务问题。难以操作:法律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可操作性强。而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就存在可操作性差的现象,比如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审批事项特别多。五、论述题 传统法律规范上的书面形式指向的是纸
4、张这种有形物,而数据电文在其生成、记录、传输、储存过程中则是无形的。 数据电文书面形式的解决方案有:1)协议解决方案:是指由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将电子信息及其记录视为“书面”。一是当事人协议约定数据电文即为书面形式;另一种是由当事人在协议中做出声明,放弃根据应合用的法律对数据电文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力提出异议的权利。美国和加拿大的相关法律即采用了这一方案。2)法律解释途径:是指在法律中,对书面做扩大解释,将数据电文纳入书面范畴。如我国协议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协议书、信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功能等同法:是指只要数据电文符合书面形式的功能,即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形
5、式规定,而不管它是纸面的,还是电子的,都与书面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即采用了该方案,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也越来越多地采用该方案。电大天堂【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形考作业2答案:一、填空题1鉴别数据电文发送人的身份确认签署人与数据电文的内容具有法律联系2信息的发送者发送者发送的信息3电子署名签署者的真实性4网上安全电子交易认证用户身份5持有特定密钥的人实体6该特定系统收件人的任何系统7通常理解不利于提供协议条款一方二、选择题1.BCD2.ABD3.ACD4.ABC5.ABCD6.AB7.BCD8.AC三、判断题1. 错2.对3.错4.错5.对6.对7.错8.错9.对10.对四、
6、简答题1我国的电子署名法,采用了折中“技术中立”与“技术特定”的立法模式。电子署名的“技术中立”。规定电子署名是指在电子信息中用于辨认署名者身份并表白署名者认可其中信息内容的声音、符号和程序等。电子署名的“技术特定”。法律功能等同原则解决了电子署名的合法性问题,但是并不能保证电子署名具有拟定的法律效力,这就需要法律规定电子署名具有法律拟定性的条件。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概念。135-136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别:136-137页3数据电文的确认收讫应涉及以下内容:四点。142-143页五、论述题1认证机构的重要职责具体有:(1)认证机构有责任使用可信赖的系统以行使其职责,并披露相关信息,以保
7、证认证机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2)认证机构应依照认证业务操作规范颁发证书。 (3)认证机构有责任在收到申请人或其代表人的申请后暂停证书;同时,有责任在证书中存在重要虚假陈述或认证机构的认证系统存在严重影响其可靠性或有证据证明署名者死亡或消失或不存在等情况下撤消证书。2归责原则:一般认为,认证机构应当合用过错归责原则。认证机构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则认证机构不承担责任。3证机构的责任限制 是指给与认证机构在民事补偿方面以必要的责任限制。例如,假如认证机构对证书的签发有过错且给当事人导致了损失,则认证机构的损失补偿额将以证书中载明的金额为限。认证机构的责任限制是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是
8、在电子商务发展初级阶段,对当事人利益权衡的结果,是对交易风险的具体分派。电大天堂【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形考作业3答案:一、填空题1 作品数据2 摘录权再运用权3 电子控制权对信息产品的瑕疵担保义务4 所有的访问权中止其协助行为5 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实时支付效力6 预先未与对方协商 7 个人信息私人活动8 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二、选择题1. AC2.A3.C4.ABD5.ABCD6.BCD7.AB8.ABD9.AB10.A三、判断1. 错2.对3.对4.错5.对6.对7.错8.对四、简答题1电子信息交易的当事人是指直接通过网络缔结买卖和和服务协议的在线交易参与主体,转让某种财产或提供某种服务的
9、为卖方,而受让某种财产或接受某种服务的为买方。电子交易主体又称为协议的当事人,涉及债权人和债务人。电子交易的参与者:他们虽然不是电子交易的当事人,但是他们却是电子交易所不可缺少的参与者。这些参与者涉及:(1)金融机构。银行与银行有关的金融机构从一开始就进入到交易过程中,成为交易缔结和履行的重要环节。(2)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是对电子署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检查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服务机构。(3)网络服务提供者。它为交易者提供场合服务、信息服务等服务。2167页四点(属于了解内容)3173页三点(属于了解内容)五、论述题电子货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电子货币的性质对于电子货币是否构成货币的问题在学术界
10、上有争论。一般认为,对电子货币是否构成货币的一种,应当是具体情况个案解决。类似计算机钞票的钞票模拟型电子货币,初步具有了电子货币的特性。 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问题当今各国并无统一的解决方案,而是根据国情具体而定。美国和欧洲在这一问题上就持不同的观点。就目前我国的现状和国情而言,发行电子货币的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委托的金融机构是比较可行的方法。 电子货币的安全性问题电子货币应当有一套可以防止复制的系统,而为保障电子商务发展的安全性,电子货币所使用的安全性技术应受到政府的管制,但是,政府的管制应当有一定尺度,以避免对技术发展导致障。 电子货币的流通性问题电子货币是应当像纸币同样可以不记名流通,还是
11、应当对其进行加密,以查知电子货币的来源与去处,防止运用电子货币的犯罪活动。法律应当权衡两者,在两者之间作出一个平衡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电子货币使用过程中,法律不应仅仅维护金融秩序,消费者权益亦应给予充足重视,如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的保密。结算提供者应保证对消费者信息的积累和使用仅为保证交易之安全。电大天堂【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形考作业4答案:1(1)电子署名是指在电子信息中用于辨认署名者身份并表白署名者认可其中信息内容的声音、符号、程序等。广义的电子署名概念涉及了从个人口令、密码、到非对称加密,以及生物特性鉴别法等高级的电子署名技术方式。(2)本案中,原告李维华在版主署名为“万方”的3D
12、高粱街网页上的密码即是原告的的电子署名。原告可以对密码进行修改,并可以上载和删除文献,即可证明李维华既是网页的版主。2(1)互联网上的作品具有著作权(2)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独占权利。作品要成为著作权客体,应具有以下条件: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的。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麽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3)互联网上的作品只要具有以上条件就具有著作权。3(1)我国著作权法对网络传播权的定义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网络传播权。(2)非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人的作品在互联网上传播时,应当尊重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网络传播权,并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就是一种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