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499178 上传时间:2024-09-2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21.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其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以来,行政执法实践中对违法所得认定标准不一,各行政执法部门缺乏统一的规范。机构重组以后,市场监管

2、部门在违法所得认定规范上有1部规章和30多个答复、通知、复函等规范性文件,执法过程中多种计算方式并存,不利于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因此,制定出台办法,既是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具体举措,也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现实要求,更是满足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二、起草过程和思路2021年初,市场监管总局将办法的制定列为2021年立法计划第二类项目。从3月份开始,召集部分专家学者进行课题研究,拟定调研提纲,并收集整理涉及违法所得的市场监管领域法律规范125部、综合行政执法事项367项,其他相关领域法律规范23部,相关解释、批复、答复等41件,相关案例17例,相关学术文献24篇,编印了3本立法研究

3、材料作为参考。7月份以来,采取调取相关材料、现场调研和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北京、山东、浙江、四川等地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实际中违法所得认定工作进行了解分析,听取意见建议;同时,还组织总局相关司局召开论证会,对违法所得认定涉及的重点问题开展研讨论证。在起草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坚持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关于违法所得的规定为基准,本着将一般原则性规定与执法实践经验相结合、保障当事人权利和便于执法操作相结合的立法思路,在汇总、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办法。三、主要内容办法共13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明确了违法所得的相关概念和计算的基本方式。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违法

4、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同时在第二款中对“款项”作出具体解释。办法第三条确定了市场监管部门违法所得计算的基本方式,即以当事人因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全部款项扣除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需支出,为违法所得。(二)明确了违法所得的扣除情形。兼顾保障当事人权利和执法实践需要,办法第五条对扣除的必需支出进行了列举,并规定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考虑到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在办法第六条对不予扣除的例外情形予以规定。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还分别明确了税费扣除原则和当事人已经依法退赔的款项计算问题。(三)明确了违法所得难以准确计算情形的处理。鉴于特殊情况下的违法所得确实难以准确计算,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违法所得难以准确计算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违法所得作为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的考虑因素。- 4 -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