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金能公司财务制度
50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报销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费用报销管理的内容和任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工作。
2、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
3、管理内容:为规范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报销工作做出了相应规定。
4、差旅费
4.1 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
4.1.1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席位和住宿费等级控制标准:
项目
等级标准
职 务
火车
轮船
飞机
其它交通工具
住 宿 费
一般地区
经济发达地区及各省省会
正副总经理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受聘的年龄超过50岁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以及相当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软席车
二等舱位
普通舱位
按实报销
300元
450元
部门正副经理以及职务相当、享受同等待遇的人员
硬席车
三等舱
经济舱
按实报销
200元
300元
一般人员
硬席车
三等舱
经济舱
按时报销
150元
200元
4.1.2 住宿费报销标准:除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研讨班等,由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其它一律按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4.1.3 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早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8小时以上,可购同席卧铺票。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所购卧铺票按普通票价报销。
4.1.4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凭公共汽车票具实报销。
4.1.5 因公出差乘坐火车期间,其购买餐车茶座的费用不予报销。
4.1.6 工作人员借因公出差之便,回家探亲办事,其绕道车、船费部分自理。
4.1.7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因游览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负担。
4.1.8 如不同职务人员共同出差,坐车、船及飞机席位按最高职务标准执行。
4.2 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
4.2.1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1)在忻州市地区往返办事,一般不予发放补伙食助费,如需在外吃饭,按每人每天30元执行;(2)在本省内其它地方(忻州市以外的)出差,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4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60元。
4.2.2 在静乐县内临时外出联系工作不发放伙食补助费。
4.2.3 职工探亲、事假等因私事外出的,不发放伙食补助费。
4.3 经公司领导批准,参加技能培训班、业务学习班等费用报销标准。
4.3.1 伙食补助标准:外出短期培训学习的职工,学习时间在1个月内的,按出差标准补助;超出1个月的部分,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天20元执行,培训费含食宿的,按两天执行伙食补助。
4.3.2 短期培训、学习等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培训时间较长,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可报销两次往返路费。
4.3.3 公司同意安排的职工培训人员必要的教材费及培训费具实报销。
4.3.4 参加集团公司举办晋级考试、技能鉴定考试、职称考试和相应辅导的职工,凭考试合格成绩单只报销一次往返其间的差旅费。
4.3.5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中途退学或中断的各种培训、考试、技能鉴定等,已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的相应标准报销。
4.4职工探亲相关规定
4.4.1 公司员工每月在工资发放探亲补贴300元。
4.4.2 凡乘坐霍煤班车的,由公司综合办按月统计,不予发放探亲补贴。
4.4.3 公司经理层探亲由公司安排车辆接送。
4.5油料费补贴
4.5.1 为公司办理各项业务,原则上公司不于派车,中层及以上干部给与油料补贴(其它与车辆有关费用如:修理费、保险费等不予补贴、报销),一般员工定额内据实报销。
4.5.2 油料费补贴标准
(1)中层干部每月发放油料费1500元;
(2)公司经理层副职(含享受经理层待遇人员)月发放油料费4000元。
(3)总经理每月发放油料费5000元。
4.6司机补贴
4.6.1 司机按0.1元/公里补贴,综合办月底对公司车辆公里数进行统计,报公司领导审批,按报销程序报销。
5、业务招待费
5.1 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包括招待用烟、酒、糖、茶、水果、餐费、饮料等。
5.2 要本着勤俭、节约、必须的原则,从严控制业务招待费,要一次一清。
5.3 在指定的协议饭店发生的招待费,由综合办负责结算,金额较大的应每月结算一次,金额较小的至少半年结算一次,年度必须结清。综合办按照签字人所在的部门分别统计各部门发生的费用,列出详细清单,在报销时一并送交财务部。
5.4 在职工食堂发生的日常招待费,由综合办统一安排。职工食堂按照签字人所在部门分别统计各部门发生的招待费,和详细清单一并送交财务部。
5.5 未经批准的或超计划的招待费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6、办公费用
6.1 办公费用包括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印刷复印、电话费、邮电费、资料费、报刊费及其它费用等。
6.2 各部门月初报综合办当月所需办公用品,由综合办统一采购、报销。
6.3 个人通讯费报销标准
公司领导:正职600元/月,副职(含享受副职待遇人员)500元/月
中层干部:300元/月
主办科员:100元/月
小车班司机:100元/月
其它人员因工作需要报销通讯费,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审批单据交经营部,按报销流程报销,审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元/月。
7、福利费
7.1 福利费是用于职工福利的费用,金额为工资总额的14%。
7.2 综合办根据公司工资预算 ,列全年福利费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7.3 综合办是福利费管理和使用部门。
8、报销签字流程及权限
8.1 报销流程
发票及金额审核(由财务副经理审核)→报销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
8.2报销权限
8.2.1 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用、书报资料费、会议费、油料费、培训费、福利费等单笔报销金额3000元及以内,由总会计师审批,超出限额由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审批
8.2.2 招待费单笔报销金额200元及以下的由总会计师审批,超出限额由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审批。
8.2.3 审计、评估、咨询等报销金额2万元及以下由总会计师审批,超出限额由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审批。
8.2.4 职工工资由分管领导及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审批。
8.2.4 其它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支付执行大额资金支付会审制度。
9、管理职能
9.1 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条例及制度。
9.2 财务部负责制订报销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9.3 财务部负责整个公司的财务报销工作。
9.4 财务部负责对企业日常报销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计算和汇总。
9.5 财务部有权对不符合报销管理制度的凭证予以退回。
10、本规定由经营部负责解释。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霍州煤电集团金能煤业有限公司报销结算凭证
资金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的内容和任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工作。
2、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3、管理内容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一切经济业务中最直接的支付手段,同时也起着最关键的作用。因此管好、用好货币资金在整个财务管理体系中处于举足轻重的位置。
4、现金管理
4.1 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不得坐支现金。
4.2 严格遵守经基本帐户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如因工作情况发生变化需改变限额则应向开户行报备,新限额不得超过三天日常报销额。超限额现金应当日送存银行。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经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4.3 签发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时,应如实写明用途,加盖银行预留印鉴,不准假借名义套取现金。
4.4 不得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能保留账外现金。
4.5 严格现金收付款凭证审核,杜绝非法收入和支出。
4.6 现金收付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4.7 严格现金保管,确保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资金完整。
5、银行账户管理
5.1 银行结算管理
5.1.1 各种银行结算业务由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由各部门提出收付款结算要求,提供付款方式、兑付地点、收款单位名称、邮政编码、签发时间、金额、用途,经总会计师及公司总经理(总经理不在由常务副经理代签,总经理回来后补签)同意,由出纳员办理。
5.1.2 财务部银行结算的方式有:银行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商业汇票、银行本票。
5.1.3 银行结算业务的金额起点:银行汇票、支票、不定额本票的结算无金额起点,银行汇兑汇票结算金额起点为伍佰元,异地托收承付结算的金额起点为壹万元,定额本票金额起点为壹仟元、伍仟元、壹万元、伍万元。
5.1.4 各种银行结算业务的期限:银行汇票一个月;支票结算十天;委托收款三天;异地托收承付验单付款三天,验货付款十天;商业汇票最长六个月;银行本票两个月。
5.1.5 银行汇票的结算:在本公司支付汇票时,由出纳员向银行填写”银行汇票委托书”并领取汇票,及时交给本公司的经办人员。在本公司收取外单位开具的银行汇票时,由出纳员及时将汇票交存银行。
5.1.6 汇兑结算:在本公司开具信汇、电汇凭证时,应由出纳员填写信汇、电汇凭证,交开户银行办理付款并将经银行盖章的副联交给本公司的经办人员。在本公司收取外单位开具的信汇、电汇时,应由出纳员及时与银行联系,取得信汇、电汇凭证。
5.1.7 委托收款结算:在本公司付款时,出纳员及时从银行取回委托收款凭证及附件,交由经办人员审核,经办人员审核有关单据后表示拒付时,出纳员在付款期内将拒付理由书连同有关证明单据送开户银行办理拒付。在本公司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由出纳员填写委托收款凭证送交开户银行。
5.1.8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在本公司付款时,出纳员应及时从银行取回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和所附单据,交由经办人员,经办人员审核后表示拒付时,由出纳员在承兑期内将拒付理由书及有关证明单据交送银行办理拒付。在本公司委托银行收款时,由出纳员填写异地托收凭证,交给开户银行。
5.1.9 支票结算:转账支票的结算:在本公司开出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填写日期、金额、收款单位、用途、密码并盖章后交经办人员,同时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在本公司收取支票时,由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交出纳员,将支票交存银行。现金支票的结算:出纳员根据需支付的现金填写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
5.1.10 银行本票结算:在本公司支付款项时,由出纳员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送交银行办理。在本公司收到外单位银行本票时,由出纳员将收到的银行本票连同进账单一并送交开户银行,转账收款。
5.1.11 商业汇票结算:在本公司支付款项时,由出纳员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开户银行印鉴后交经办人员。在本公司收取外单位开出的商业汇票时,由出纳员将商业承兑汇票交开户银行办理收款。
5.1.12 以上已使用的票据,经办人员应及时清理报销,不得跨月报销,如特殊原因不能当月冲销者,要向财务部申明理由,同意后方可在次月清理。
5.1.13 严格银行开户管理,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严禁利用账户搞非法活动。原则上在当地银行开立一个基本账户和一个辅助账户。
5.2 银行结算纪律
5.2.1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需注明收款单位名称、签发日期、用途及金额。
5.2.2 各种银行收付款凭证必须如实填明款项来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
5.2.3 银行空白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别保管。
5.2.4 严格执行支票领用与注销手续,签发支票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
5.2.5 银行收付款凭证经审核后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月末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相符。
5.2.6 未达账项要及时与银行联系清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6、其它货币资金的管理.
6.1 其它货币资金是企业货币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存款等。其管理亦应与银行存款同样对待。
6.2 其它货币资金的发生,必须符合现行的银行规定和颁布实施的<票据法>规定。
6.3 利用该项资金办理支付款项,必须事先经财务部批准,否则不予办理。
6.4 使用该项资金,经办部门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清账手续。
6.5 严禁使用其它货币资金提取现金或挪作它用。
6.6 建立辅助账制度,及时对账、清账,发现有误要限期核对、清理,确保核对一致。
7、备用金的管理
7.1 借款规定
7.1.1 职工借款必须是因公出差、学习、物资采购、交通事故处理及其它公务活动等事项,因个人私事不得借用公款。
7.1.2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写齐全,应注明借款人所在部门、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因公出差、学习借款必须注明出差学习地点及预计天数。
7.1.3 物资采购及其它公务活动借款必须注明收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大额支出必须办理银行转账和汇款。
7.1.4 因公出差、学习借款金额的确定,由派出部门根据往返路程票价,预计出差天数,住宿费、伙食补助和适当的市内交通费核定。
7.1.5 预付货款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预付款规定,按购货合同付款,其它公务事项借款根据公函或付款协议核定借款金额。
7.1.6 一般性公务活动原则上不予借款,可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垫款后,直接凭票据到财务部报销。
7.1.7 借款批准手续:借款审批权限执行<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制度>。
7.1.8 备用金借款10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出纳人员。
7.2 还款规定
7.2.1 职工因公出差、学习借款必须在返回单位一周内报销还款,超过30天未能归还的,财务部将一次从本人工资或奖金中扣清,并视情况在公司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7.2.2 采购物资借款的还款,原则上边提货、边付款,货到立即凭发票报销还款,财务部每月将上月所欠货款公布,由借款人负责向供货单位索回发票或收据,并催促供货单位将余款退回,超过3个月借款不清还的,应由借款人亲自追回货款,否则,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数额较大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本人责任。
7.2.4 其它公务活动借款的还款,由借款人负责向收款单位索回发票或收据,并催促收款单位将余款退回,超过三个月借款不清还的,应由借款人亲自追回款项,否则,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7.2.5 前帐不清,不得办理第二批借款,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
8、下列资金支付事项必须报董事会审签,未经审签不得支付。
8.1股权投资支出;
8.2预算外支出;
8.3购置特殊办公用固定资产,如:汽车、房屋以及非房地产公司购买土地等;
8.4新增委托贷款、财产权信托和往来业务;
8.5提前3个月以上归还5000万元以上的银行借;
8.7单笔付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资金支付;
8.8单笔付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成本费用资金支付;
8.9 单笔付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中介(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各类中介和研究咨询机构)咨询服务费等资金支付;
8.10 单笔付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她人担保和因仲裁、诉讼承担责任的资金支付;
8.11股东双方的资金。
9.1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9.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霍州煤电集团金能有限公司的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及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资产是公司拥有或控制,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综合,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它权利。具体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它资产。
第三条 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保证其实现保值增值;对资产价格进行准确核算。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制。总的要求是:落实管理职责,做到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系列化、规范化。准确掌握各项资产的数量、质量、使用状况,建立科学合理的责任制,做到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增减手续完备及时,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三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 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能够独立发挥作用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物质形态的实物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类一般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土地等。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登记
1、固定资产登记对象、登记单位、固定资产及其附属设备划分。
2、公司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类帐和卡片。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财务部一份,综合部一份,使用部门一份。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国外进口设备的原价,还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相关税金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规定的价值计价。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协议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发票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场计价。
6、在原有资产基础上改扩建的,按照原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金额计价。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8、暂估入帐是指虽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编制后,按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9、已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入帐价值。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设备装置;
(3)将固定资产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登记的固定资产价值有误。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增加
1、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要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并转资。
2、根据有关规定,必须履行集团公司招标程序的,执行相关规定。
4、购置特殊用固定资产,如汽车、房屋,无论金额大小,是否已批复预算,均需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上报董事会审批,批准文件由财务部备案。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
1、提取折旧的依据为应计折旧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分类折旧率,或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和加速折旧率。
2、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和修理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不计提折旧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规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一次性在成本列支的固定资产,土地也不提折旧。
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当前统一采用平均年限法。
5、固定资产折旧按月计提,月份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开始计提,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份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
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作为资本性支出,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对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在固定资产改良中形成的废品、废料,各单位要在申请呈报中处理方案写上,报鲁能发展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处理。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
原则上不允许调拨固定资产,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向系统外单位无偿调拨(含捐赠)固定资产。
第十四条 出租固定资产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资产使用情况,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查批准后,公司能够将闲置、不需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对向外单位出租资产原则上需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固定资产价值。
2、按要求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单独设卡,专人管理。年租赁费应根据该项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折旧程度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年折旧额。
3、出租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用,由承租单位承担,并在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
4、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允许对外出借,确属生产经营需要的,按固定资产出租办理。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
1、闲置、不需用、无经济使用价值或技术淘汰的固定资产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查批准后,能够对外出售转让。
2、出售、转让固定资产需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出售、转让价值。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毁损、盘亏和报废
1、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平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盘点,年末,财务部与综合部联合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对账、卡、物,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及待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申请资产处理。
2、毁损、盘亏和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逐级报送负责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填报”资产处理审批表”(格式附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批。
3、属于资产保险责任范围的固定资产报废,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申报、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4、经批准报废、毁损、盘亏固定资产处理中产生的净损失,应及时向分管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5、报废、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处理净损失,需要报批的经批准并取得税务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列入当期损益。
6、固定资产的报废、盘亏、毁损,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与部门或个人挂钩考核。
第十七条 公司使用集团公司财务信息系统设定的固定资产模块进行核算。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处理需上报的材料:
1、资产处理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应列明处理资产原值、净值、折旧金额;处理的原因;资产的处理及残值安排意见等。
2、各分管人员及负责人签字的资产处理审批表。
3、其它有关资料。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 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各种债权、存货等。
第二十条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制订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种债权管理。债权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1、债权形成的管理
各项债权形成要有严格的批准程序,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债权管理规定,落实管理责任。
相关业务部门要对业务往来频繁的单位和经济业务金额较大的单位的信用进行调查,经过信用评级工作加强债权管理。
2、债权清理的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和”谁发生,谁清理”的原则,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债权清理制度。
3、债权的监督与分析管理
建立账龄分析监督制度,以半年为账龄分析期,对债务单位按拖欠账款的时间列表分析,分别采用不同的办法回收。
4、坏账损失处理的管理
公司发生坏账损失应履行上报审批制度,将产生坏账的原因形成书面分析资料上报审查,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将债权作坏账处理。
发生符合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条件的坏账损失,按下列程序申报核销:
(1)将书面申请报告、”资产处理审批表”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坏账专项审计报告书”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批。
(2)经审批后,将坏账损失及审计报告书报分管税务部门批准。
(3)公司根据坏账产生原因及损失情况与部门或个人挂钩考核。
第二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管理
综合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计划、购置、发放、保管,并指定专人进行实物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存货管理
1、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
2、存货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应实行招标制。
3、存货结算验收:
(1)验收依据为采购计划、合同、发货凭证、装箱单及出厂的技术资料等。
(2)验收程序:一般存货由仓库管理员进行外观及数量的验收、重要的设备及技术复杂的存货由技术部门和仓库管理员共同验收,大型设备和成套设备应会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同和协议要求由制造厂家派人参加的要及时通知制造厂家。化工产品及剧毒品、危险品应会同保卫部门共同验收。进口存货开箱验收,按海关有关规定执行。
(3)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的存货办理登账、立卡、建档等入库手续,做到记录完整,反映准确。
(4)验收中发现存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与合同不符或损失等,要做好记录,一边通知财务部拒付货款,一边办理索赔手续。
(5)财务部根据物资部门签发的验收单、发票、运单等原始凭证付款结算。
(6)对采购合同金额较大的货物,要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留取质保金,待全部验收合格后进行清算。
(7)存货库存:要建立完整的技术保管档案。每个月底由存货管理部门组织抽查盘点,抽查品种不少于30%。每年6月底和年终由存货管理部门、财务部共同对库存进行盘点清查,并就清查的盘亏、盘盈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存货处理程序
1、存货毁损、盘亏的处理
(1)定额内的运输损耗、储存损耗和盘亏,由计经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制相关表格送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2)超定额存货毁损、盘亏,应认真查明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填报集团公司”资产处理审批表”(格式附后),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批及税务部门审查批准。
(3)发生超定额毁损、盘亏,应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不得隐匿不报或变通处理。
2、存货报废的处理
(1)加强存货的购买和使用管理,利用在线监控的方式、方法,合理筹划,统一安排,严禁铺张浪费。
(2)确属技术进步淘汰、过期存放失效变质、损坏无法修复的存货可申请报废处理,报废存货无论价值大小,均需履行上报审批制度。
(3)报废处理程序:由库存单位组织技术鉴定,填写”资产处理审批表”,写明原因及理由,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批及税务部门审查批准。
3、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及销价处理,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与部门或个人挂钩考核。
4、存货盘亏、毁损、报废及出售的清理净损失(收入),要按财务制度规定据实入账。
第五章 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二十六条 无形资产增加和减少的管理
1、无形资产的购入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批。
2、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需购入无形资产时,向董事会提报如下书面材料:申请书、可研报告(效益预测分析报告)、专利证和使用情况报告。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批。
3、接受投资、联营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先报集团公司计经部审批,然后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批。
4、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联营、出售、转让时,应先报集团公司计经部审批,然后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批。
5、无形资产要加强管理、注意保密,防止侵权行为。发现侵权行为,要及时上报股东,并及时处理,必要时经过法律程序解决。
6、购置、处理特殊用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无论金额大小,是否已批复预算,均需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股东会审批,批准文件由财务部备案。
第六章 长期待摊费用及其它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单位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第二十八条 其它资产是指除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各项目以外的资产,主要包括: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查封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
第二十九条 按<会计法>规定,严格长期待摊费用和其它资产的核算。
财务账面一般不得出现其它资产,如发生其它资产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在账表中反映。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规定购置、处理的有关资产事项,必须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收支审批管理的内容和任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工作。
2、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3、管理内容
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财务收支管理的一般原则、财务收支内容、财务收支管理要求(现金收支管理、银行收支管理、报销审核管理)、财务收支审批(财务收入审批、财务支出审批)。
4、管理的一般原则
4.1 合法性原则。遵循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我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4.2 讲求经济效益原则。财务收支事项要力争实现综合经济效益最大化,要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正确处理提高效益指标水平和改进资产负债结构。
4.3 预算管理原则。预算管理是财务收支的中心环节和主要实现形式,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均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
4.4 制约监督原则。所有财务收支均应有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共同签批。
5、财务收支内容
5.1 财务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其它业务收入、投资收益收入、营业外收入、资产出售收入、利息收入、应收账款减少、应付账款增加、向金融机构借款等。
5.2 财务支出包括材料费用支出、大修理费支出、管理费支出、工资支出、福利费支出、小型基建支出、技术改造工程支出、借款还本付息支出、减少应付账款支出等。
6、财务收支管理要求
6.1 现金收支管理
6.1.1 现金收入管理
出纳员直接向交款人收取现金的,必须由出纳人员开具事先印有连续编号的”收据”,采用复写方式,一式三联。在加盖财务专用章或现金收款章和出纳章以及交款人签字后,将其中一张给交款人作为交款凭证,一张作为记账凭证,一张留作存根。
6.1.2 现金开支管理
6.1.2.1 现金开支范围
(1)对职工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
(2)个人的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5)购买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的价款。
(6)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6.1.2.2 现金出纳员要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坚决抵制超过现金开支范围的款项。
6.1.2.3 库存现金不得超出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超出库存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6.1.2.4 受现金库存限额的限制,超过一万元的大额现金借款或报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做好现金准备。
6.1.2.5 所有的现金开支,领款人必须在原始凭证上签名,并当面点清款项,离开柜台后如发现现金短缺或疑似假币,财务部概不负责。
6.2 银行收支管理
6.2.1 银行收入管理
出纳员向交款人收取银行支票或汇票的,应与收款事项和金额核对相符后,及时填制进账单送存银行;对方单位经过电汇汇入的款项,出纳员也应与收款事项及金额核对,如果相符,根据银行回单按时入账,如果不符,应及时与对方单位联系,查明原因,并向财务部经理报告。
6.2.2 银行开支管理
6.2.2.1 需经过银行支付款项的,要按照 <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填制统一的银行结算凭证。
6.2.2.2 对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要严把使用关,支票与印鉴要分别由审核人员与出纳员保管,出纳员开具支票后,由审核会计审核发票等原始凭证无误后加盖印鉴。
6.2.2.3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6.2.2.4 经办人应确保支票的绝对安全,因丢失、被盗,应立即通知财务部,由财务部作出进一步处理。
6.2.2.5 出纳人员应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6.2.2.6 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银行空白凭证,严防丢失和被盗。
6.2.2.7 网上银行结算系统,操作员和审核员不得为同一人,操作员和审核员应各自设置操作密码并保密,不得将密码私自泄露她人,交易卡由审核员保管,确保网上结算系统付款的安全性。
6.2.3 账户管理
6.2.3.1 开设账户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
6.2.3.2 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开设其它账户,如临时户、一般户、税务专用账户等。
6.2.3.3 严格区分基本账户与辅助账户的界限,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将基本账户资金转移到辅助账户。
6.3 报销审核管理
6.3.1 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合法。
6.3.1.1 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必须取得真实有效的合法凭证,属于企业的,应取得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属于行政事业性单位的,应取得带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专用章”的收据(如果属于交纳会费的,应取得会费专用收据;属于公益性捐赠的,应取得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6.3.1.2 取得的普通发票或收据,项目填写必须齐全,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名称把握不准的,应事先和财务部联系)、发生日期、经济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计算必须正确,大小写一致。
6.3.1.3 普通发票必须是新版发票,已作废的旧版发票不予报销。取得的”往来性结算统一发票”或”往来性结算统一收据”,仅用于结算往来款项,例如:预付款和已挂账的应付款项,特殊情况下,如作为费用结算票据,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
6.3.1.4 发票印签必须齐全,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用于财务结算的公章,行政公章及其它业务公章无效。
6.3.1.5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项目必须填写齐全、正确,价税计算准确无误。机开发票密码区不得涂写或污损。
6.3.1.6 发生的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费发票,不得以其它发票代替。凡发票上要求填写的项目必须齐全,不得以合同价代替重量、里程、运率、运价等,否则不予报销。
6.3.1.7 发票金额有错误的,应该由出具发票单位重开,不得在发票上直接更正。其它内容有错误的,应该由出具发票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发票单位印章。
6.3.2 报销手续必须齐全。
6.3.2.1 外购货物,必须到仓库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出入库单财务留存联和仓库留存联必须一致,采购、验收不得同为一人。不需要入库的实物,除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进行验收,由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