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四川问香天下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生效日期:
2017年03月18日
罐头封口操作规程
作业指导书
编号: OP-05
修订版次: 1. 0
第 1页(共 1 页)
1.质量标准
1.1卷边内部结构三率应达50%以上(异形罐达40%以上),其中大罐型紧密度应达60%以上。
1.2卷边外观正常,无垂唇、牙齿、跳封、滑封、假封、塌边、卷边碎裂、快口、双线等缺陷,涂料层完好,卷边不粗糙。
1.3罐头应具有正常真空度,净重达到标准要求。
2.操作要求
2.1班前准备工作:在生产之前应做好各顶工作,包括添加润滑剂,检查机器的机械传动系统,电气控制和真空系统,开机空转,查看是否正常,封口前检查罐盖代号,严防封错盖,在换代号时,须通知拾罐做好隔离工作。
2.2对开机后的首罐产品进行外观和解剖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生产。
2.3封口后的罐头必须经检罐人员逐罐检查卷边外观,如发现不合格品立即挑出,开罐返装。
2.4专职质检员每2小时作结构解剖检验一次,封口操作工每小时检查外观一次,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停机校车。经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生产,校车后作〈封口机校车记录〉。
2.5封罐时机内真空度: 大罐≥0.04Mpa,小罐≥0.03Mpa,生产肉类罐头时机内真空度不得低于0.04Mpa。
2.6封口正常后,应检查封口机送罐链条是否平稳,如振荡造成 净重不足时应及时调整。
2.7同一台机生产两种规格或变换罐盖代号时,应通知拾罐人员隔离处理。
2.8封口结束后,真空泵的开机和关机应有专人管理,下班后应放掉真空桶里的废液。
2.9封口结束后,按《卫生清洗消毒程序》做好卫生工作。
批准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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