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湖 北 省 食 品 经 营 单 位
卫 生 许 可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湖 北 省 卫 生 厅 制
申请单位
经济性质
单位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职工人数
应体检人数
邮政编码
E-mail
固定资产
(万元)
使用面积
(㎡)
竣工验收
认可书
原卫生许可证号
申请许可证项目:
申报单位保证书
本申报单位保证: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真实、合法、所附资料中的数据为检测得到的数据,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报材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1、属新、改、扩建工程的,须提供《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与《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2、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及周围环境条件等资料;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事项时,还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4、基本卫生设施清单(含消毒、卫生防护设施等);
□5、食品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人员名单;
□6、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食品的索证制度;(2)库房卫生管理制度;(3)岗位责任制度;(4)食品销售的卫生管理制度;(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6)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和卫生检查制度;(7)食品检查和防止假冒伪劣制度;(8)过期食品和感观异常食品的处理制度;(9)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制度;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培训合格证复印件或名单;
□8、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9、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10、食品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11、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申请受理时第10 项资料可暂不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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