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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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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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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切实加强南龙铁路NLZQ-1标二工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确保施工及营业线行车、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和经济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铁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 】179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铁办【 】70号)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 】280号)的要求,结合本标段工程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以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长效的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安全、质量、工期和经济效益等目标,使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三条 中铁十二局集团南龙铁路一标二工区项目部及所属工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各架子队结合各自工程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狠抓落实,规范管理,杜绝违章,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条 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科技进步,实行安全工作目标化、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同、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五条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铁路总公司、福平公司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强作业层的过程安全自控,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原则,对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控制,保证施工安全状况有序、可控。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一条 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紧紧围绕和谐铁路建设,以创立安全工程和精品工程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围绕”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有序控制,持续稳定”的思路,明确安全责任,盯住危险源头,优化施工方案,严格过程控制,狠抓制度落实,全面贯彻”六位一体”建设管理要求,整体推进,确保南龙铁路站前一标工程全过程的安全。
第二条 根据铁路总公司、福平公司、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安全目标及安全红线是:
1、安全目标:
(1)杜绝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杜绝生产安全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
(2)杜绝因建设引起的特别重大和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3)年重伤率控制在0.06%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0.5%以下;
(4)创立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实行安全生产达标。
2、”严格执行安全3条红线”
(1)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
(2)既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种程序未履行不得开工;
(3)隧道安全距离超标和擅自改变开挖方法的必须停工。
第三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一条 为保证本项目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中铁十二局集团南路铁路NLZQ-1标二工区安全生产目标,决定成立中铁十二局集团南龙铁路NLZQ-1标二工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韩 明
副组长:万 林 栾怡喜 赵占良 李松南 杨万成
成 员: 范星亮 李万风 胡永鹏 林 林 钱晋晋 李宝康 党史炜 马宏伟 杨 智 张鹏飞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科。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铁路总公司、福平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和要求;建立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各项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各架子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条 各架子队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开展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在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下图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韩 明
安全总监:
杨万成
总工程师:
万 林
办公室主任:李松南
安全质量科
部长:杨万成
(兼)
技术科: 科长:范星亮
物资科:
科长:胡永鹏
计划合同科
科长:林 林
设备科:
科长:李万风
财务科
科长:钱晋晋
试验室
主任:杨智
第四架子队队长:
栾怡喜
安全员:
高祝鑫
第三架子队
队长:
赵占良
安全员:
杨 建 军
班组长
班组兼职安全员
作业人员
第四章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第一条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证体系,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全过程控制的目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施工生产,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
经济保证
制度保证
组织保证
思想保证
技术保证
项目部安全 领导小组
包保责任制
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技术措施、规范
提高全员
安全意识
架子队安全 领导小组
重大危险源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体系
周、月安全生产会议及总结评比制度
安全监察检查员巡查制度
安全生产三检查一交接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工序、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系统工程、提供安全技术信息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奖罚分明
施工技术、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架子队安全员
安全第一、工前培训
操作规程规范教育
制定教育计划
工班兼职安全员
全体参建员工
经济兑现
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第二条 各架子队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第五章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只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才能真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工区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各科室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分管责任。架子队在安全生产中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 项目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业主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审查本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审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事宜。
3.审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必要形式的演练,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条 党委书记职责
1、教育党员模范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做安全生产的带头人。
2、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委(支部)和优秀党员时,必须把安全工作业绩列为考核重要内容。
3、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排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第五条 安全总监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业主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组织、领导和策划。
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评估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3.审批本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检查培训效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
4.参加重难点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审批,具体负责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和修订工作。
5.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组织现场抢险救援和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条 总工程师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业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做好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
2.组织编制或审批重大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3.对本项目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操作规程,组织重大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指导安质科开展安全检查活动,组织研究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5.协助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七条 项目部副经理职责
1.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教育广大员工遵章守纪,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2.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参与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3.支持安全质量科和安检人员正确行使安全监督职权。
第八条 财务负责人职责
1.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2.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的到位,审查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3.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参与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九条 安检工程师职责
1.在安全总监和安质科科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规程和防范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违纪行为,有权责令改正;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权责令停工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有关施工作业队项目限期整改并负责现场复查验证。
3.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编制安全生产检查表,定期分析施工现场安全情况,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
4.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建立、更新,负责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持证上岗,秉公办理,坚持原则,任劳任怨,尽职尽责。
第十条 安全质量科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业主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在项目经理和安全总监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编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3.掌握本项目安全动态,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规划,及时分析安全形势,提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或工点以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督促现场整改。
5.组织本项目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本项目评先评优工作。
6.负责对各工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留相关资料。
7.配合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监督执行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技术科职责
1.在编制或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时,必须同时制定或审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落实。
2.对重点工程和技术复杂的重、难、新项目,不良气候条件和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或审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对改进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按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协助提出解决办法。
5.进行项目革新,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符合安全环保卫生要求。及时提出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施工规则、规范和规程,并有计划地检查执行和落实情况。
6.定期参加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从技术质量角度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第十二条 办公室职责
1.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和资料。
2.起草有关文件、工作总结、报告材料应将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
3.参加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三条 计划合同科职责
1.编制下达施工生产计划任务时,应列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按规定标准编制劳动保护经费、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
2.定期参加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就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提出意见。
3.负责及时提出劳动保护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在编制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财务科职责
1.按照要求确保资金到位,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宣传教育经费等各种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3.会同安全部门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项目部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定期参加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就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提出意见。
5.负责安全奖惩资金的落实。
第十五条 项目部物资科、设备科:
1、严格执行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生产及安全技术所需设施、材料、物品进行采购、验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3、与设备租赁或拆装单位联系,组织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的验收。
4、组织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的检查验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架子队队长职责
1、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规定方法组织施工。
2、负责现场施工组织、机械设备配套、劳力安排工作。重点负责对以下工作进行控制:
2.1隧道施工:
2.1.1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做超前支护,严禁偷工减料,保证超前支护长度、数量及注浆质量。
2.1.2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的方法组织施工,严格控制台阶长度、仰拱开挖长度,开挖后必须立即进行支护。
2.1.3合理组织工序衔接,防止工序失衡,仰拱、衬砌滞后。
2.1.4按照火工品管理办法进行火工品的管理。
2.1.5按照施工方案对洞内防火、用电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2.2涵洞施工:
2.2.1明挖基坑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支挡加固防护,边坡无防护的按照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放坡开挖。
2.2.2高空作业人员按照要求配备防护用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2.3起重吊装作业按照规定要求对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严禁违章操作、违规作业。
2.2.4脚手架、临时支架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地基处理和搭设,并进行荷载试压。
第十七条 现场技术员职责
1、负责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的编制,负责进行技术交底。
2、负责现场作业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
3、每天进行施工作业前向作业班组进行详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4、对以下工作要重点进行控制:
4.1隧道施工:
4.1.1地质超前预测预报工作的实施,分析前方地质变化情况。
4.1.2围岩量测工作安排,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发现情况及时上报项目总工程师。
4.1.3根据围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法和支护参数。
4.1.4监督检查施工工序质量(重点检查监督注浆、格栅型号及间距、锚杆布置、喷砼厚度及质量),保证施做到位和施工质量。
4.1.5监督检查二次衬砌质量。
4.2涵洞施工:
4.2.1明挖基坑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支挡加固防护,边坡无防护的按照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放坡开挖。
4.2.2脚手架、支架安装技术指导以及安装质量检查。
4.2.3模板工程安装技术指导及质量检查。
第十八条 现场安全员职责
1、负责队级(班组级)安全检查教育和施工工点的日常巡回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违规作业行为。
2、负责安全检查的记录、违规行为的纠正,存在问题的整改,发生及整改情况,建立施工工点的安全管理档案。
3、隧道施工中,负责对掌子面稳定情况、初期支护变形开裂情况、山体地表变形开裂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涵洞工程施工中,负责对基坑周围地表变形情况、支架变形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路堑开挖过程中,负责对边坡稳定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
6、负责防火措施、用电安全、机械车辆、火工品使用保管情况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7、发现险情,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同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第十九条 操作工人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虚心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有责任劝阻和纠正共同作业者的错误操作。
2、参加各项安全教育和培训,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参加安全班前讲话活动,熟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识别和控制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危险源,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4、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带、帮责任。
5、对不安全作业要求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并能够直接向安全环保部门或越级反映情况。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报告班组长,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第六章 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办法
第一条 基本要求
1.为进一步加强南龙铁路站前一标二工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保证铁路施工的正常进行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施工工地的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 ]89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现行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部各架子队工程施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她人的合法权益;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和大型临时设施的建设应当根据工程特点、进度要求和施工环境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永临结合,节约用地,注重实用,符合标准。
3.项目部文明工地建设管理考评工作由项目部组织制定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安全质量科、安全质量工程师、主管工程师负责监督、指导本工区工地的文明工地建设工作,进行日常检查。
4.纳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管理的主要内容为:施工现场与营区、混凝土拌合站、材料厂、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施工标志、标识管理,施工人员管理、临时用电管理等`。
5.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管辖内从事的施工活动。
第二条 管理机构
1.为加项目部文明工地建设、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韩 明
副组长:万 林
成 员: 杨万成 范星亮 赵占良 杨 智 李万风 胡永鹏 李宝康 党史炜 马宏伟 李松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松南兼任。
2.项目部各架子队成立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相应领导小组,建立强有力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保障体系,在项目部统一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另行文。
第七章 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南龙铁路NLZQ-1标二工区安全风险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 〕162号)、<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 〕200号)、<关于铁路高风险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管质〔 〕36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工区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抢险的方针,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严防次生灾害的原则,按照原铁道部及福平公司风险救援的相关规定实施。
3、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临近既有线及既有线施工,涉及既有高速铁路施工,地质灾害及其它高风险工点。
5、项目部对整个工区铁路工程建设的安全风险实行动态管理,施工中应规避极高度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高度风险,经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6、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二局集团南龙铁路NLZQ-1标二工区的施工安全风险全过程。各架子队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落实本单位和人员责任,按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认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第二条 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各部室、各架子队领导为成员的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韩 明
副组长:万 林
成 员: 杨万成 范星亮 杨 智 林 林 胡永鹏 李万风 李宝康 李松南 钱晋晋 栾贻喜 赵占良 党史炜 马宏伟
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质量科,负责本工区安全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松南兼任,联系电话:。
第三条 主要职责
项目部主要责任人职责:
1、组长:项目经理韩 明
全面负责我标段内安全风险管理,保证设备配套、安全投入到位,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健全。
领导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
2、副组长:项目总工万 林
负责牵头技术科,组织编制项目部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本工区工程风险施工方案,督促其按标准执行。
项目部各部门职责:
1、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1)负责组织制定项目部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指导意见;组织推进、督促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实施;检查、考核安全风险评估控制措施贯彻落实。
(2)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落实各工区和主要负责人员职责。
2、技术科:
(1)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组织专家组对风险等级建议进行论证,确定风险等级。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隧道的相关资料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2) 将高风险工点的风险控制措施纳入施工图审核的范围,在组织施工图审核时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检查、优化和完善,并组织制订风险管理方案。
(3) 将风险管理方案、风险控制措施等纳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4)对已评估并有防范措施的工程风险发生变化的,立即邀请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来共同研究,确定风险等级,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5)每季末前将下季度各项目的安全风险工点挂网公布。
(6)技术科要按照风险管理办法编制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建设单位批准。架子队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派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现场监督。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7)负责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阶段的其它各项工作。
3、安全质量科职责
(1)在项目总工带领下, 组织开展风险控制阶段的各项管理工作。
(2)督促各架子队严格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管理有关工作,并在过程中进行定期检查。
(3)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4)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4、计划科、财务科主要职责
将风险管理责任、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费用等纳入施工合同。
各架子队是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有:
1.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风险控制措施,并编制风险管理实施细则。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定后,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应包括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程等支持性文件,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人员安排、培训,现场警示、标识规划,设备器具及材料准备,现场设施布置,作业指导书清单,监控、监测及预警方案,应急预案及演练安排,过程及追溯性记录文件格式和要求等。
2. 按照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部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配置专用风险监测设备,对工程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管理。
3. 按照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编制高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高风险工点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派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4. 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组建专业作业队和专业作业班组,配置相应机械设备,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5. 将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全程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施工。
6. 对参与高风险工点施工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 对中度及以上级别工点实行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包保责任制。
8. 对高风险工点实行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跟班作业制度。
9. 安全风险管理的其它工作。
各工点包保责任人及职责
(1)、具体包保负责人分工:
第三架子队:赵占良:负责九峰山1#隧道、九峰山2#隧道进口段安全风险管理;
第四架子队:栾贻喜:负责九峰山2#隧道出口段、后岭下(上行线)隧道出口段、后岭下(下行线)隧道出口段和文笔山进口段安全风险管理;
万 林:负责工区内所有风险点施工方案制定,标准执行。
(2)、包保责任人职责
各包保责任人对所包保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负主要责任,并负责细化分管单位工程各风险点的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并形成文件上报项目部安质科备案,确保风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四条 安全风险管理主要制度
1. 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将安全风险等级分为低度、中度、高度和极高度风险四个等级。风险等级评价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高风险工点。当前我标段无高风险工点。针对不同级别,分级制定规避的对策措施,实现将所有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的风险管理目标,以减少安全风险损失。
2. 高风险工点安全施工条件评估制度
高风险隧道必须进行安全施工条件评估,风险源为岩溶及富水断层、软岩、高地应力等首座高风险隧道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直接组织评估;对有害气体、放射性等特殊风险源的首座高风险隧道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组织、项目经理部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其它高风险隧道由福平公司组织评估。
高风险桥梁及其它专业高风险工点,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3. 安全风险动态管理制度
项目部对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实行动态管理,明确有关包保人员。并在管理过程中适时监控,确保管控有序。
4. 安全风险工点领导干部包保制度
项目部安全风险工点实行领导干部及人员包保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5. 定期检查制度
项目部对各架子队风险工点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其中对文笔山隧道经过隧道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按Ⅱ级中度风险管理隧道管理。工区风险工点的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文笔山隧道检查不少于每月2次。
工区项目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多频率的对各风险工点进行日常检查。
第五条 考核处罚
1、项目部将严格按照安全风险管理有关文件要求,将安全风险管理纳入每月激励约束考核范围。
2、对在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违法国家法律法规或其它有关要求的,项目部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铁路建设有关要求办理。
2、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质量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特种作业人员都能持证上岗,实现”两杜绝、两控制、一确保”安全目标,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 )第109号)等规定,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一条 成立以项目部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安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它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韩 明
副组长:万 林 杨万成
组 员:杨建军 范星亮 胡永鹏 杨 智 李万风 李宝库 林 林
领导小组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原铁道部、业主、业主及地方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条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未培训禁上岗”的原则,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为重点,按照”安全常识普及培训、特殊工种专门培训、分批进场分批培训”的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地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第三条 严格执行铁路总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主要管理人员及”四员一长”必须经具备培训资质、发证资质的单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 安全教育形式取采自主培训和委托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内部教育分为项目经理部级、工区级、队级(班组)三级教育形式。
第五条 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质科负责,主要对项目部本级管理人员和所属架子队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国家、铁路总公司现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应急救援和事故案例教育等,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6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条例。
2.<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铁路总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现行规章制度和要求。
3. 业主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等;
4.本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分布及主要管理和技术控制措施等;
5.本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内容和事故案例专项教育。
本级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质科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安全总监审定后由项目经理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质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对培训效果进行书面评价。上述记录由项目部安质部门保留备案。
第六条 架子队级安全教育:由工区安质科组织,主要对架子队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技术干部、架子队长(工长、施工负责人)、现场安全员、防护员、看护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和事故案例教育等进行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架子队施工生产的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6.冬雨季、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在运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8.与本岗位有关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
本级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工区安质科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工区安全总监审定后由项目经理审批,项目部安质科备案。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质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对培训效果进行书面评价。上述记录由工区安质科保留备案。
第七条 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现场负责人(架子队长或工长)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遵章守纪教育。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用品、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和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技术要求。
6.冬雨季、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
7.新的施工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在运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8.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
本级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工区现场负责人(架子队长或工长)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工区安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备案。培训教材由工区安质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由现场安全员负责授课并考核,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现场安全员负责汇总后报工区安质部门保留备案。
第八条 特殊工种培训: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爆破工、特种设备司机、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没有取得操作证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由地方县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上岗前需经工区安质部门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
1.学习掌握本工种作业的基本知识。
2.本岗位职责、特种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曾出现过的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3.特种作业安全操作技术和规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4.各种特种作业对环境条件、职工身体素质、技术素质的具体要求,安全防护设备的配置、维修和使用常识。
5.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等。
附件1:<安全教育记录表>
附件2:<安全教育考核成绩单>
附件3:自编教材封面样本及书面安全评价
附件4:<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安全教育记录表
教育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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