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款用于软件研发是否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款用于软件研发是否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惠?问题:请问企业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是否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答:不能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第五条规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中华人
2、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 号)第八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因此,企业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的研发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