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实施-发布进出口大蒜检疫规程Rules of quarantine for import and export garlic(征求意见稿)SN/T 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ICS备案号:B 1前 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天鸿 丁三寅 魏厚德 岳忠贤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行业标准。进出口大蒜检疫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大蒜的抽样、检疫方法和结果判定。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大蒜的检疫,其他鳞球茎蔬菜(如洋葱
2、等)亦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SN/T1104 进出境新鲜蔬菜检疫规程SN/T2122 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抽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外观 outward appearance蒜头的形状、大小、皮色及匀整、洁净程度。3.2 风味 distinctive flavour蒜头所固有的气味和正常滋味。3.3 虫
3、害大蒜 insect pest garlic 由昆虫、线虫或蜘蛛纲动物侵染并引起损害的大蒜。3.4 病害大蒜 disease pest garlic受植物病原物侵害的大蒜。3.5 有害生物 harmful organisms 任何有害植物、动物或病原物的种、株(品)系或生物型。3.6 检疫性有害生物 quarantine harmful organisms指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官方防控的有害生物。3.7 禁止进境物 objects prohibited除有害生物外,法律法规等检疫条款或信用证、合同中规定不准带有的物质。3.8 检疫批
4、 lot以同一品种、同一运输工具、来自或运往同一地点、同一发货人或收货人、同时出或入境的货物。4 仪器和用具4.1 仪器温度计 显微镜 体视显微镜 线虫分离器4.2 用具剪刀镊子 放大镜 指形管 不锈钢刀 不锈钢尺 台秤 塑料袋 白磁盘 毛笔 手套 样品封识标签 取样凭证5 检疫依据5.1 进境国家或地区的植物检疫要求。5.2 政府间双边协定、协议和我国参加的地区性和国际性植保植检公约的规定。5.3 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等关于植物检疫条款。5.4 我国进出境植物检疫的要求和规定。6 检疫准备6.1 了解出口国家或地区疫情情况以及大蒜产地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情况。关注巴西、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印尼
5、等高风险国家的检验检疫条款,重点关注检验检疫特殊要求和是否熏蒸及熏蒸指标6.2 根据输入国的检疫要求进行风险分析,明确病虫害的检疫重点和该批货物的检疫方式。确定具体检验检疫措施和熏蒸方法。6.3 审核报检单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检验检疫要求及依据是否明确;所附单证是否齐全;所有单证内容是否一致、有效。7 抽样7.1 抽样条件抽样应在清洁、干燥、光线充足、无异味的场所进行,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防止外来杂质混入。7.2 抽样工具乳胶手套,取样刀,盛样用的无毒塑料袋。7.3 抽样数量7.3.1 5件以下全检;6件以上200件以下按5%10%抽检(最低不少于5件);201件以上按2%5%抽检(最低不少于10
6、件)。发现可疑疫情,可适当增加抽取样品的数量。7.3.2 代表性样品:200件以下取1份2份;200件以上取2份4份。每份样品一般为1 000g2 000g。7.4 抽样方法以同一检疫批为单位抽样,根据样点分布均匀化的原则,按棋盘式或对角线从货垛不同侧面的上、中、下不同部位随机抽取。将发现的检疫物、可疑样品和代表性样品立即装入塑料袋内,保证样品不受外界的污染,加施标签和官方封识。8 现场检疫8.1 现场信息的核查核对报检单所列规格、数重量、唛头、基地备案情况、生产批号及官方标识与实际货物是否相符;检查货物是否加识有效的溯源信息,能否实现货物的有效追溯。8.2 存放、装运场所的检疫8.2.1 检
7、查货物存放场所是否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光线充足。8.2.2 存放、装运场所是否安全卫生,是否有必要的防虫蝇设施,检查是否有有害生物及污物感染,对发现的有害生物或其他污染物带回实验室进行进一步检疫。8.2.3 检测储存场所中心和四周是否满足所需温度。8.3 包装的检疫检查内外包装是否清洁卫生,有无破损,有无霉变和携带其他检疫物。货物外包装和所抽样品的内包装是否受害虫感染或夹带违禁物。纸箱包装的,取出全部大蒜后,仔细检查纸箱内壁和箱底缝隙,是否受害虫感染或夹带违禁物。有木质包装的,检查木托盘、木箱等是否具有IPPC标识,加施是否规范。8.4运输工具检疫对散装或集装箱运输的大蒜,对运输工具进行检疫
8、,检查箱体是否破损、有无受有害生物污染或夹带违禁物,温度是否符合要求。8.5 感官检疫 将抽取的样品,逐件开启,全部取出平铺于检验台上进行检疫。8.5.1 外观检疫:肉眼观察大蒜外形是否完整,大小是否匀称,组织形态是否正常,有无病虫斑、机械伤、霉变等,重点检查是否有腐烂、黑色霉状物等病害症状,嗅辨或口尝有无异味。通过目测和手感辨别大蒜的新鲜色泽、紧实度,横截面是否明显湿润,有无过度失水萎蔫现象,有无糖化、软腐、糠心等情况。8.5.2 病虫害检疫:根据大蒜病虫害发生特点,肉眼或借助放大镜仔细观察病虫害危害症状,并用抖、击、剖、剥等方法进行检验,重点检查是否有腐烂、黑色霉状物等病害症状,注意检查蒜
9、瓣上是否有形状不规则的异色斑点,挑选典型症状的个体带回实验室进一步检验鉴定。8.5.3 杂草检疫:仔细检查样品,看是否携带杂草,把收集到的杂草带回实验室进一步检验。8.5.4 土壤及其他违禁物的检验检疫:仔细检查包装内外是否含有杂质,特别是大蒜表面,表皮凹陷处是否携带土壤或其他违禁物等。9 室内检疫根据需要将现场发现的可疑样品和现场检疫取回的样品做进一步检验,检查是否由病、虫、杂草等。9.1 病害检查 根据病原菌的生长特点,可以采取直接镜检法、分离培养法、吸水纸法进行病原菌的检验。检查大蒜有无软腐腐烂情况,有无可见灰霉、白色菌丝及黑色菌核等病害症状。9.2 害虫、杂草检查9.2.1 直接检查将
10、样品摊放在白瓷盘中,采用抖、拍等手段,检查有无害虫、杂草等有害生物。将现场和室内检查中发现的害虫进行鉴定,必要时进行害虫饲养等。9.2.2 剖开检查对有虫蛀、虫孔以及带有其他可疑症状的大蒜,剖开蒜瓣检查有无害虫。9.3 螨的检查用螨类分类器分离螨类;亦可将适量的样品放在白瓷盘上,盘四周预先薄涂甘油,保持在45左右,经20 min后,检查盘四周螨类。对分离到的螨类计数并鉴定。9.4 线虫检验将组织变白呈水浸症状蒜瓣切成小块,用一块方形纱布或其他材料包住,轻轻放入线虫分离器的水中,线虫从组织中游出并沉降到漏斗颈低部,浸泡12 h24 h,放出漏斗底部的少量水,检查线虫。9.5 有害生物鉴定将现场和
11、室内检验发现的害虫、病菌、杂草交有资质的检疫鉴定人员,依据有关生物的鉴定特征和鉴定标准进行种类鉴定。10 结果评定10.1 合格与不合格评定经现场和室内检验检疫,结果符合第5章规定的,评定为合格。否则,评定为不合格。10.2 不合格处理 10.2.1 有有效处理办法的应经过整理、重新加工、除害后,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出具放行通知单。10.2.2 无有效处理办法或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做禁止进出境或换货处理。更换的货物需重新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口。10.3 进口国或合同要求出具熏蒸证书,根据进口国要求的药剂浓度、温度和时间,经熏蒸合格后出具证书。11 样品的保存按7.4抽取的存查样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环境中保存,保存期一个月。附 录 A(规范性附录)进出口大蒜检疫流程图存放环境的检疫外包装检验检疫外包装的检疫 抽取检疫样品 抽取室内样品 组织、外观形态检验检疫 新鲜度检验产品现场检疫 洁净度检验 线虫等病虫害检疫线虫检疫鉴定 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验检疫室内检疫 其他病虫害检疫鉴定鉴定 杂草等有害物质检验 结果评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