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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衡宇 3
一、衡宇分类 3
二、衡宇面积 8
第三章 衡宇用地 10
一、衡宇用地面积 10
二、衡宇用地按用途分类 11
三、土地治理 12
第四章、衡宇及居住状况 13
一、衡宇状况 13
二、衡宇建立状况 13
三、居住状况 14
第五章 房地产开发 15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 15
二、根本情况指标 15
三、房地产投资完成情况 16
四、资金来源 18
五、土地购买和开发情况 20
六、衡宇面积及代价指标 21
七、商品衡宇销售与出租情况 21
八、开发经营情况 22
九、其他指标 24
第六章 房地产生意业务 25
一、房地产生意业务 25
二、房地产生意业务税费 26
第七章 房地产中介 27
一、房地产中介办事 27
二、房地产咨询 28
三、房地产代价评估 28
四、房地产经纪 28
五、住房置业包管 29
第八章 衡宇权属 32
一、衡宇权属登记 32
二、衡宇权属登记分类 32
三、衡宇权属证书 33
二、房地产权属档案 33
第九章 物业治理及衡宇修缮 34
一、物业治理 34
二、衡宇修缮 35
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36
第十章 衡宇拆迁 37
第十一章 房地产行业学会、协会 37
第十二章 住房制度革新 38
一、房改及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38
二、住房公积金 40
第一章 衡宇
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事情、生活、学习、娱乐和蕴藏物资,并具有牢固底子,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合。但凭据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竹楼等也应包罗在内。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立并出售、出租的衡宇。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凭据国度经济适用住房建立筹划摆设建立的住宅。由国度统一下达筹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法,免收土地出让金,对种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代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元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存量房】 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衡宇。
【再上市房】 是指职工凭据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衡宇。
一、衡宇分类
(一)按衡宇用途分类
衡宇用途应按设计所划定的用途进行分别。如果与住宅、商业经营用房有关的兼有两种以上用途的衡宇,应按设筹划定的用途分别盘算修建面积。如一栋住宅楼的地下室不住人,一层为商店,其余为眷属住宅,则应将地下室面积计入其他用途,商店面积计入商业营业用房,其余面积计入住宅,如一座厂房带有生活间、办公室,可都计入厂房面积。
1、住宅
【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衡宇,包罗别墅、公寓、职工眷属宿舍和团体宿舍(包罗职工只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罗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罗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衡宇。
【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衡宇。
住宅按套统计。两户适用一套的住宅,按一套统计;一户用两套或两套以上的应按实际套数统计。
【非成套住宅】是指供人们生活居住的但不成套的衡宇。
【团体宿舍】是指构造、学校、企事业单元的只身职工、学生居住的衡宇。
2、产业、交通、仓储用房
【产业用房】是指独立设置的种种工场、车间、手事情坊、发电厂等从事生产运动的衡宇。
【公用设施用房】是指自来水、泵站、污水处置惩罚、变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置惩罚、环卫、公厕、殡葬、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衡宇。
【铁路用房】是指铁路系统从事铁路运输的衡宇。
【民航用房】是指民航系统从事民航运输的衡宇。
【航运用房】是指航运系统从事水路运输的衡宇。
【公交运输用房】是指公路运输、大众交通系统从事客、货运输、装御、搬运的衡宇。
【仓储用房】是指用于储备、中转、外贸、供给等种种堆栈、油库用房。
3、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
【商业办事用房】是指种种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办事所用的衡宇。
【经营用房】是指种种开发、装饰、中介公司等从事种种经营业务运动所用的衡宇。
【旅游用房】是指宾馆、饭馆、乐园、俱乐部、旅行社等主要从事旅游办事所用的衡宇。
【金融保险用房】是指银行、储备所信用社、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从事金融办事所用的衡宇。
【电讯信息用房】是指种种邮电、电讯部分、信息财产部分,从事电讯与信息事情所用的衡宇。
4、教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
【教诲用房】是指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职业学校、业余学校、干校、党校、进修院校、工读学校、电视大学等从事教诲所用的衡宇。
【医疗卫生用房】是指种种医院、门诊部、卫生所(站)、检(防)疫站、保健院(站)、疗养院、医学化验、药品查验等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保健、防疫、查验所用的衡宇。
【科研用房】是指种种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研究设计、开发所用的衡宇。
5、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
【文化用房】是指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怀念馆等从事文化运动所用的衡宇。
【新闻用房】是指广播电视台、电台、出书社、报社、杂志社、通讯社、记者站等从事新闻出书所用的衡宇。
【娱乐用房】是指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剧团等从事文娱演出所用的衡宇。
【园林绿化用房】是指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苗圃、花圃、花圃、风物名胜、防护林等所用的衡宇。
【体育用房】是指体育场、馆、游泳池、射击场、跳伞塔等从事体育所用的衡宇。
6、构造事业办公用房
【构造事业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构造、群众团体、行政事业单元等行政、事业单元等所用的衡宇。
7、军事用房
【军事用房】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构造、营房、阵地、基地、机场、码头、工场、学校等所用的衡宇。
8、其他用房
【涉外用房】是指外国使、领馆、驻华办事处等涉外所用的衡宇。
【宗教用房】是指寺庙、教堂等从事宗教运动所用的衡宇。
【牢狱用房】是指牢狱、看守所、劳改场(所)等所用的衡宇。
(二)按衡宇产别分类
【国有房产】是指返国度所有的房产。包罗由政府担当、国度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元用自筹资金建立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直管产】是指由政府担当、国度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衡宇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元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治理部分直接治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元使用。
【自管产】是指国度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元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元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军产】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队伍所有的房产。包罗由国度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团体所有房产】是指都会合体所有制单元所有的房产。即团体所有制单元投资制作、购买的房产。
【私有(自有)房产】是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罗中国百姓、港澳台同胞、外洋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所投资制作、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百姓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资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投资制作、购买的衡宇。其中部分产权:指凭据房改政策,职工小我私家以尺度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
【联营企业房产】是指差别的所有制性质的单元之间配合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制作、购买的房产。
【股份制企业房产】是指股份制企业所投资制作或购买的房产。
【港、澳、台投资房产】是指港、澳、台地域投资者以合资、互助或独资在祖国大陆举办的企业所投资制作或购买的房产。
【涉外房产】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互助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制作或购买的房产。
【其他房产】是指凡不属于以上种种别的衡宇,都归在这一类,包罗因所有权人不明,由政府房地产治理部分、全民所有制单元、军队代为治理的衡宇以及宗教、寺庙等衡宇。
(三)按衡宇修建结构分类
【钢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质料制作的,包罗悬索结构。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钢筋混凝土制作的。
【钢筋混凝土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制作的。包罗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制作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修建物。
【混淆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制作的。如一幢衡宇的梁是用钢筋混凝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大概梁是用木材制作,柱是用钢筋混凝土制作。
【砖木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砖、木材制作的。如一幢衡宇是木制房架、砖墙、木柱制作的。
【其他结构】是指凡不属于上述结构的衡宇都归此类。如竹结构、砖拱结构、窑洞等。
(四)按衡宇修建楼层分类
【衡宇层数】衡宇层数是指衡宇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盘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盘算自然层数。衡宇总层数为衡宇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地下室】是指衡宇全部或部分在室外地坪以下的部分(包罗层高在2.2m以下的半地下室)。
【假层】是指建房时制作的,一般比力低矮的楼层。其前后沿的高度大于1.7m,面积不敷底层的二分之一的部分。附层(夹层)是衡宇内部空间的局部条理。
【搁楼(暗楼)】一般是衡宇建成后,因种种需要,利用房间内部空间上部搭建的楼层。
【低层住宅】 指一层至三层的住宅。
【多层住宅】 指四层至六层的住宅。
【中高层住宅】 指七层至九层的住宅。
【高层住宅】 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
(五)按衡宇修建年代分类
衡宇建成年份是按衡宇实际竣工年份盘算,拆除翻建的,按翻建竣工的年份盘算;扩建的衡宇,面积超原衡宇面积的,按扩建竣工年份盘算,未凌驾的按原衡宇竣年份填写。
【1949年以前的衡宇】 指1949年(含1949年)以前建成的衡宇。
【五十年代的衡宇】 指1950年至1959年期间建成的衡宇。
【六十年代的衡宇】 指1960年至1969年期间建成的衡宇。
【七十年代的衡宇】 指1970年至1979年期间建成的衡宇。
【八十年代的衡宇】 指1980年至1989年期间建成的衡宇。
【九十年代的衡宇】 指1990年至1999年期间建成的衡宇。
(六)按衡宇修建质量分类
【完好衡宇】 指主体结构完好。不倒、不塌、不漏。庭院不积水、门窗设备完整,上下水道通畅,室内地面平整,能包管居住宁静和正常使用的衡宇,大概虽有一些漏雨和轻微破损,或缺乏油漆调养,经过小修能实时修复。
【根本完好衡宇】 指主体结构完好,少数部件虽有损坏,但不严重,经过维修就能修复的衡宇。
【一般损坏衡宇】 指主体结构根本完好,屋面不平整、经常漏雨,门窗有的腐败变形,下水道经常阻塞,内粉刷部分脱落,地板松动,墙体轻度倾斜、开裂,需要进行正常修理的衡宇。
【严重损坏衡宇】 指年久失修,破损严重,但无坍毁危险,需进行大修或有筹划翻修、改建的衡宇。
【危险衡宇】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包管居住和使用宁静的衡宇。
二、衡宇面积
(一)修建面积
【衡宇修建面积】 是指含自有(私有)衡宇在内的种种衡宇修建面积之和。指衡宇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罗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修建。
【住宅修建面积】 是指供人居住使用的衡宇修建面积,包罗企事业、构造、团体等的团体宿舍和眷属宿舍。
【成套住宅修建面积】 是指成套住宅的修建面积总和。
【危险衡宇修建面积】 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包管居住和使用宁静的衡宇修建面积。
【衡宇淘汰修建面积】 指陈诉期由于拆除、坍毁和因种种灾害等原因实际淘汰的衡宇修建面积(包罗私有衡宇)。
(二)衡宇修建面积盘算规矩
1、盘算全部修建面积的范畴
a)永久性结构的单层衡宇,按一层盘算修建面积;多层衡宇按各层修建面积的总和盘算。
b)衡宇内的夹层、插层、技能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盘算修建面积。
c)穿过衡宇的通道,衡宇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盘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盘算。
d)楼梯间、电梯(旅行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衡宇自然层盘算面积。
e)衡宇天面上,属永久性修建,层高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盘算。
f)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盘算。
g)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盘算。
h)与衡宇相连的有柱走廊,两衡宇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盘算。
i)衡宇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排挤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盘算。
j)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收支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罗采光井、防潮层及掩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盘算。
k)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盘算。
l)玻璃幕墙等作为衡宇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盘算。
m)属永久性修建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盘算。
n)依坡地修建的衡宇,利用吊脚做排挤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盘算。
o)有伸缩缝的衡宇,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盘算修建面积。
2、盘算一半修建面积的范畴
a)与衡宇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盘算。
b)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修建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盘算。
c)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盘算。
d)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盘算。
e)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排挤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盘算。
3、不盘算修建面积的范畴
a)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能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和半地下室。
b)突出衡宇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c)衡宇之间无上盖的排挤通廊。
d)衡宇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圃、泳池。
e)修建物内的操纵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修建物的空间安顿箱、罐的平台。
f)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门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g)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制作的衡宇。
h)运动衡宇、临时衡宇、浅易衡宇。
i)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j)与衡宇室内不相通的衡宇间伸缩缝。
(三)衡宇使用面积
【衡宇使用面积】是指衡宇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衡宇的内墙面水平投影盘算。
【住宅使用面积】是指住宅中以户(套)为单元的分户(套)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包罗日常生活起居使用的卧室、起居室和客厅(堂屋)、亭子间、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楼梯、壁橱、阳台、地下室、假层、附层(夹层)、阁楼、(暗楼)等面积。住宅使用面积按住宅的内墙线盘算。
第二章 衡宇用地
【衡宇用地】 是指衡宇以及凭据筹划要求的配套设施所占用的土地,包罗衡宇占用的土地和凭据筹划要求的配套设施占用的土地。
一、衡宇用地面积
【衡宇用地面积】衡宇用地面积是以丘(地表上一块有界空间的地块)为单元进行测算。下列土地不计入用地面积:
(1)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隙地;
(2)市政统领的门路、街道、巷道等大众用地;
(3)已征用、划拨大概属于原房地产证纪录范畴,经筹划部分审定需要作市政建立的用地;
(4)其他按划定不计入用地的面积。
二、衡宇用地按用途分类
【住宅用地】是指供居住的种种衡宇用地。
2、产业仓储用地
【产业用地】 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场、车间、手产业作坊、修建安装的生产园地、排渣(灰)园地等用地。
【仓储用地】 是指国度、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的储备、中转、外贸、供给等种种堆栈、油库、质料堆场及其隶属设备等用地。
【商业办事业用地】 是指种种商店、公司、修理办事部、生产资料供给站、饭馆、旅社、对外经营的食堂、文印腾写社、报刊门市部、蔬菜购销转运站等用地。
【旅游业用地】 是指主要为旅游业办事的宾馆、饭馆、大厦、乐园、俱乐部、旅行社、旅游商店、友谊商店等用地。
【金融保险业用地】 是指银行、储备所、信用社、信托公司、证券生意业务所、保险公司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是指自来水厂、泵站、污水处置惩罚厂、变电(所)站、煤气站、供热中心、环卫所、大众茅厕、火化场、消防队、邮电局(所)及种种管线工程专用地段等用地。
【绿化用地】是指公园、动植物园、陵园、风物名胜、防护林、水源掩护林以及其他大众绿地等用地。
【大众修建用地】是指文化、体育、娱乐、构造、科研、设计、教诲、医卫等用地。其中:
【文、体、娱用地】 是指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怀念馆、体育场馆、俱乐部、影剧院、游乐场、文艺体育团体等用地。
【构造、宣传用地】 是指行政及事业构造、党、政、工、青、妇、群众组织驻地、广播电台、电视台、出书社、报社、杂志社等用地。
【科研设计用地】 是指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如研究院(所)、设计院及其试验室、试验场等科研、设计用地。
【教诲用地】 是指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干校、党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业余进修院(校)、工读学校等用地。
【医卫用地】 是指医院、门诊部、保健院(站、所)疗养院(所)、救护站、血站、卫生院、防治所、检疫站、防疫站、医学化验、药品查验等用地。
【交通用地】是指铁路、民用机场、口岸码头及其他交通用地。其中:
【铁路用地】 是指铁路及场站、地铁收支口等用地。
【民用机场用地】 是指民用机场及其隶属设施用地。
【口岸码头用地】 是指专供客、货运船停靠的场适用地。
【其他交通用地】 是指车场(站)、广场、公路、街、巷、小区内的门路等用地。
包罗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牢狱类特殊用地、水域用地、水田菜地旱地园地类农用地和种种未利用土地、空闲地等其他用地。
三、土地治理
【土地治理】 是指国度用于维护土地所有制,调解土地干系,公道组织土地利用,以及贯彻执行国度在土地开发、利用、掩护、改革等方面的政策而接纳的行政、经济、执法和工程技能的综合性步伐。现阶段我领土地治理的实质是政府处置惩罚土地事务、协调土地干系的运动,即行使国度权力的历程。
【地籍】 是指反应土地的位置(地界、地号)、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地类)等根本状况的簿籍(或清册),也称土地的户籍。
【地籍治理】 是指国度为取得有关地籍资料和为全面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和经济状况而接纳的以地籍观察(丈量)、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和土地分等定级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度步伐
【土地使用权划拨】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赔偿、安顿等用度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大概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 是指国度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度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三章、衡宇及居住状况
一、衡宇状况
【实有衡宇】是指已建成并到达入住或使用条件的、含自有(私有)衡宇在内的种种衡宇。
【实有住宅】是指已建成并到达入住及使用条件的、含自有(私有)住宅在内的住宅。
【住宅套数】是指凭据设计要求已建成并到达入住、使用条件的成套住宅的套数。
【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住宅。
二、衡宇建立状况
【衡宇施工面积】是指陈诉期内施工的衡宇修建面积,包罗本期新开工面积和上年开发跨入本期继承施工的衡宇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复工的衡宇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衡宇面积仍包罗在施工面积中,多层修建应填各层修建面积之和。
【衡宇新开工面积】是指在陈诉期内新开工建立的衡宇修建面积,不包罗上期跨入陈诉期继承施工的衡宇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规复施工衡宇面积。衡宇的开工应以衡宇正式开始破土创槽(地基处置惩罚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
【衡宇竣工面积】是指衡宇凭据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到达入住和使用条件,经验收判定及格(或到达竣工验收尺度),可正式移交使用的衡宇修建面积总和。
【竣工衡宇代价】是指在陈诉期内竣工衡宇自己的制作代价。竣工衡宇代价按衡宇设计和预算划定的内容盘算。包罗竣工衡宇自己的底子、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暖、卫等隶属工程的制作代价,也包罗作为衡宇修建组成部分而列入衡宇修建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买和安装用度;不包罗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买和安装,工艺设备底子的制作,办公及生活用品等家具的购买等用度,购买土地的用度,迁移赔偿费和园地平整的用度,以及都会建立配套的投资。竣工衡宇代价一般按结算代价盘算。
三、居住状况
【居住人口】是指与住宅统计范畴一致的居住人口。以公安局的统计数据为准。
【居住户数】是指与居住人口数相应的户数。"户"以公安派出所核发的户口簿为准,一个户簿即一户。
【人均住宅修建面积】(新增指标)是指按居住人口盘算的平均每人拥有的住宅修建面积。盘算公式:
人均住宅修建面积(平方米/人)=住宅修建面积/居住人口
【人均住宅使用面积】是指按居住人口盘算的平均每人拥有的住宅使用面积。盘算公式:
人均住宅使用面积(平方米/人)=住宅使用面积/居住人口
【户均住宅套数】(新增指标)是指按居住户数盘算的平均每户拥有的住宅套数。盘算公式:
户均住宅套数(套/户)=住宅套数/居住户数
【住宅成套率】(新增指标)是指成套住宅修建面积与实有住宅修建面积的比例。盘算公式:
住宅成套率(%)= 成套住宅修建面积/实有住宅修建面积×100%
【住宅自有(私有)率】(新增指标)是指自有(私人所有)的住宅修建面积与实有住宅修建面积的比例。盘算公式:
住宅自有率(%)= 自有(私有)住宅修建面积/实有住宅修建面积×100%
【住房困难户数】(新增指标)是指陈诉期末切合本地人民政府划定的住房困难尺度的户数。
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
【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都管帐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底子设施建立、衡宇建立,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大概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底子设施建立】是指给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和门路等设施建立和土地的平整。
【衡宇建立】是指在完成底子设施建立的土地上建立衡宇等修建物,包罗住宅楼、产业厂房、商业楼宇、写字楼以及其他专用衡宇。
二、根本情况指标
【单元名称】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单元)在工商行政治理部分登记的名称,要填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与企业(单元)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企业(单元)代码】接纳国度统一划定的企业(单元)法人代码。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标识在各级技能监视部分发表的《单元代码证书》上,并按《单元代码证书》的代码填写。 暂无法人代码的,从临时码段中提取代码。
【详细地点】填写由邮政部分认可的单元所在地地点。不要填写通讯信箱号。行政区划代码指企业(单元)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不是邮政编码。代码为六位阿拉伯数字,按国度尺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1999)填写,其中代码的第一、二位表现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四位表现地域(省辖市、州、盟及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第五、六位表现县(省辖市辖区、地辖市、省辖县级市、旗)。
【通讯号码】包罗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报登记、传真号码。在填写时,从右向左填写方框,空位划“×”。“-”后方框内填写分机号码,没有分机号码的划“×”,分机凌驾4位时,向方框外右面扩充。电报登记凌驾4位时,也向方框外右面扩充。
【隶属干系】指企业(单元)直接隶属于哪一级行政治理单元领导。按房地产企业(单元)主管上级构造确定。隶属干系分为:
【中央】指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各部、委、局、总公司以及直属机构直接领导和治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分直接领导和治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元)。
【地域(州、盟、省辖市)】指地域、自治州、盟、省辖市直接领导和治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元)。
【县(旗、县级市)】指县、区、自治旗、县级市直接领导和治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元)。
【乡镇】指乡、镇政府及乡镇企业治理局直接领导和治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元)。
【其他】不属于以上各级政府及主管部分治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元)。
【资质品级】 企业按建立主管部分发表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品级证书填写。
【企业营业状况】)指企业的生产经营状态。
【营业】指正常开业的企业,包罗部分投产的新建企业。
【停业】指由于某种原因已处于停止生产经营运动状态,待条件改变后仍需规复生产经营的企业。“停业”不包罗临时性停业、季候性停业。
【筹建】一般指企业未经工商部分登记开工,正在进行生产经营前的筹建事情。
【当年打消】指当年封闭、打消的企业。
【其他】指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企业。
三、房地产投资完成情况
【本年完成投资】 是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用于衡宇建立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修建和土地购买费等的投资。其中土地购买费在实际统计事情中如难以区分,可放在“商品房建立投资额”中。
【商品房建立投资额】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元)开发建立的供出售、出租用的商品住宅、厂房、堆栈、饭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衡宇工程及其配套的办事设施所完成的投资额(含拆迁、回迁还建用房)。
【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元)建立并出售、出租给使用者,仅供居住用的衡宇。
【土地开发投资额】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的前期工程投资,即路通、水通、电通、园地平整等(也称七通一平)所完成的投资。一般指生地开发成熟地的投资。在旧城区(老区拆迁)的开发中,如果有统一的筹划,如政府有关部分批准的小区建立的前期工程中,有园地平整,原有修建物、构筑物拆除,供水供电工程等事情量也可盘算。未进行开发工程、只进行单纯的土地生意业务运动不作为土地开发投资统计。土地开发投资额在衡宇用途分组中能分摊的部分就分摊,不能分摊的全部计入其他。
【国有单元投资】 包罗登记注册类型中的国有(国有企业)、联营中的国有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团体、私营个别投资】 包罗登记注册类型中团体、团体联营、股份互助、私营、个别经营企业的投资。
【修建工程】 是指种种衡宇、修建物的制作工程,又称修建事情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运动才气实现。
【安装工程】 是指种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又称安装事情量。
【设备、工器具购买】 是指产业企业生产的产物转化为牢固资产的购买运动,包罗建立单元或企、事业单元购买或自制的,到达牢固资产尺度的设备、东西、器具的代价。
【其他用度】 是指在牢固资产制作和购买历程中产生的,除上述几项以外的种种应分摊计入牢固资产的用度,不是指经营中财务上的其它用度。包罗土地出让金、大市政费、四源费(煤、热、自来水、污水)、不可预见费等。
【土地购买费】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用度。土地购买费按当期产生数计入投资,如土地购买费为分期付款的,可分期计入投资;不计入新增牢固资产。土地购买费包罗:①通过划拨方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赔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赔偿费、安顿赔偿费及土地征收治理费等;②通过出让方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
【旧修建物购买费】 指购买已使用过的种种旧衡宇及其他修建物,即对旧衡宇及其他修建物的赔偿费。
【投资额按衡宇工程用途分组】 指投资额中用于种种衡宇建立的投资。
【住宅】 是指专供居住的衡宇,包罗别墅、公寓、职工眷属宿舍和团体宿舍(包罗职工只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罗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
【经济适用房】 是指凭据国度经济适用房筹划摆设建立的住宅。由国度统一下达筹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法,免收土地出让金,对种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代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办公楼】 指企业、事业、构造、团体、学校、医院等单元使用的种种办公用房(又称写字楼)。
【商业营业用房】 是指商业、粮食、供销、饮食办事业等部分对外营业的用房,如度假村、饭馆、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饮食店、菜店、加油站、日杂等衡宇。
【其他】 凡不属于上述各项用途的衡宇修建物,如中小学讲授用房、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体育馆等。
【本年新增牢固资产】是指在陈诉期已经完成制作和开发历程并交付使用的衡宇和土地开发面积的代价。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经营运动的最终结果,即为社会提供的牢固资产,并且是在陈诉期内新增加的。不是反应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己牢固资产的增加。
四、资金来源
【本年资金来源合计】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元)在本年内收到的可用于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种种资金来源数之和,包罗上年末结余资金、本年度内拨入、借入或以种种方法筹集的资金。
【上年末结余资金】是指上年资金来源中没有形成投资额而结余的资金。包罗尚未用到工程上去的质料代价、未开始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代价及结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可凭据有关财务数字填报。上年末结余资金不能出现负数,即不能把上年应付工程、质料款作为上年末结余资金的负数来处置惩罚。
【本年资金来源小计】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元)实际拨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种种钱币资金。包罗国度预算内资金、海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
【国度预算内资金】分为财务拨款和财务摆设的贷款两部分。包罗中央财务的根本建立基金(分经营性基金和非经营性基金两部分)、专项支出(如煤代油专项等)、收回再贷、贴息资金,财务摆设的挖潜改革和新产物试制支出、城建支出、商业部分浅易修建支出、不发达地域生长基金等资金中用于牢固资产投资的资金;地方财务中由国度统筹摆设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资金。
【海内贷款】 指陈诉期房地产开发企业(单元)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种种海内借款,包罗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及吸收的存款发放的贷款、上级主管部分拨入的海内贷款、国度专项贷款(包罗煤代油贷款、劳改煤矿专项贷款等),地方财务专项资金摆设的贷款、海内储备贷款、周转贷款等。
【银行贷款】 指向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借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各项贷款。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是指向除上述银行之外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借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各项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包罗都会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保险公司、金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公司(中心)等。
【债券】 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或金融机构通过刊行种种债券,筹集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资金,包罗由银行署理国度专业投资公司刊行的重点企业债券和根本建立债券。
【利用外资】 是指陈诉期收到的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境外资金(包罗外国及港澳台地域),包罗外商直接投资、对外借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商业贷款、对外刊行债券和股票)及外商其他投资(包罗赔偿贸易和加工装配由外商提供的设备价款、国际租赁)。不包罗我国自有外汇资金(包罗国度外汇、地方外汇、留成外汇、调度外汇和中国银行自有资金刊行的外汇贷款等)。
【外商直接投资】 是指外国投资商在与中国企业(政府)合资、互助或独资中以外汇现金、设备(或实物)、技能、专利或其他方法投入的资金总量。
【对外借款】 是指通过中国政府(包罗中央、各个部分、地方政府)、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中介机构引进,最终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外国资金(含设备、技能、专利等折算款)。 其中:国度统借统还的外资,是指由我国政府出头同外国政府、团体或金融组织签订贷款协议,并卖力送还本息的外洋贷款。
【自筹资金】 是指各地域、各部分及企事业单元筹集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预算外资金。
【自有资金】 指凡属于房地产企业(单元)所有者权益范畴内所包罗的资金,是按财务制度划定归企业支配的种种自有资金。包罗企业折旧资金、资本金、资本公积金、企业盈余公积金及其他自有资金,也包罗通过刊行股票筹集的资金。
【其他资金来源】 是指在陈诉期收到的除以上种种资金之外其他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资金。包罗社会合资、小我私家资金、无偿捐赠的资金及用征地迁移赔偿费、移民费等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资金。
【集资】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元)在单元内部或向社会筹集的用于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种种资金。
【定金及预收款】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元)预收的购买者用于买房的定金及预收款。定金是为了使签订条约的甲乙双方履行经济条约,凭据有关划定由购房单元在陈诉期交纳的押金。预收款是甲乙双方签订购销衡宇条约后,由于经营运动的需要,在陈诉期由购房单元提前交付的购房款(包罗预收购房款中的外汇)。
【本年各项应付投资款】 指在房地产开发历程中应付未付的投资款。包罗应付工程款、应付器材款、应付人为、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交基建收入、应交投资包干结余、应交能源交通建立基金、应交预算调治基金及其他应交款。各项应付款填报本陈诉期实际增加数(或产生数),不是填报开始建立以来的累计数。
【利用外资按国度或地域分】 指资金来源的利用外资中,外资来自的国度或地域的分别。各个国度或地域的利用外资相加应即是利用外资总计。种种外资按陈诉期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成人民币“万元”盘算。
五、土地购买和开发情况
【本年完成开发土地面积】 是指陈诉期内对土地进行开发并已完成七通一平等前期开发工程,具备进行衡宇修建物施工或出让条件的土地面积。
【正在开发的土地面积】 是指已开始七通一平等前期开发工程,但尚未完工,不具备进行衡宇修建物施工或出让条件的土地面积。
【待开发土地面积】 指经有关部分批准,通过种种方法得到土地使用权,但尚未进行开发的土地面积。
【本年购买土地面积】 是指在本年内通过种种方法得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六、衡宇面积及代价指标
【衡宇施工面积】 是指陈诉期内施工的全部衡宇修建面积。包罗本期新开工的面积和上年开工跨入本期继承施工的衡宇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规复施工的衡宇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衡宇面积仍包罗在施工面积中,多层修建应填各层修建面积之和。
【衡宇新开工面积】 是指在陈诉期内新开工建立的衡宇面积。不包罗上期跨入陈诉期继承施工的衡宇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规复施工的衡宇面积。衡宇的开工应以衡宇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置惩罚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
【竣工衡宇面积】 是指陈诉期内衡宇修建凭据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到达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判定及格(或到达竣工验收尺度),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衡宇修建面积的总和。
【竣工衡宇代价】 指在陈诉期内竣工衡宇自己的制作代价。竣工衡宇的代价一般按衡宇设计和预算划定的内容盘算。包罗竣工衡宇自己的底子、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卫等隶属工程的修建代价,也包罗作为衡宇修建组成部分而列入衡宇修建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买和安装用度;不包罗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买和安装,工艺设备底子的制作;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的购买等用度;购买土地的用度;迁移赔偿费和园地平整的用度及都会建立配套投资。竣工衡宇代价一般按结算代价盘算。
七、商品衡宇销售与出租情况
【实际销售面积】 是指陈诉期已竣工的衡宇面积中已正式交付给购房者或已签订(正式)销售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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