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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肥招标文件
51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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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二、说明„„„„„„„„„„„„„„„„„„„„„„„„„„„„„„„„„„„6
三、招标文件„„„„„„„„„„„„„„„„„„„„„„„„„„„„„„„„„7
四、投标文件„„„„„„„„„„„„„„„„„„„„„„„„„„„„„„„„„8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2
六、开标、评标与定标„„„„„„„„„„„„„„„„„„„„„„„„„„„„„13
七、质疑„„„„„„„„„„„„„„„„„„„„„„„„„„„„„„„„„„„14
八、签订合同„„„„„„„„„„„„„„„„„„„„„„„„„„„„„„„„„14
第三章 项目需求„„„„„„„„„„„„„„„„„„„„„„„„„„„„„„„„„16
一、项目基本情况„„„„„„„„„„„„„„„„„„„„„„„„„„„„„„„„16
二、技术参数、规格„„„„„„„„„„„„„„„„„„„„„„„„„„„„„„„„16
三、其它要求„„„„„„„„„„„„„„„„„„„„„„„„„„„„„„„„„„„16
第四章 评审方法、标准„„„„„„ „„„„„„ „„„„„„„„„„„„„„„ 1 8
一、评标„„„„„„„„„„„„„„„„„„„„„„„„„„„„„„„„„„„18
二、评标程序„„„„„„„„„„„„„„„„„„„„„„„„„„„„„„„„„18
第五章 采 购 合 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3
一、合同专用条款„„„„„„„„„„„„„„„„„„„„„„„„„„„„„„„23
二、合同格式„„„„„„„„„„„„„„„„„„„„„„„„„„„„„„„„„24
第六章 投标 文件格式 „„„„ „„„„„ „„„„ „„„„ „„„„„ „„„„ „„„„ 27
一、投标函„„„„„„„„„„„„„„„„„„„„„„„„„„„„„„„„„„27
二、投标人承诺书„„„„„„„„„„„„„„„„„„„„„„„„„„„„„„„„„28
三、开标信„„„„„„„„„„„„„„„„„„„„„„„„„„„„„„„„„„„„30
四、资格证明文件„„„„„„„„„„„„„„„„„„„„„„„„„„„„„„„32
五、商务响应说明书„„„„„„„„„„„„„„„„„„„„„„„„„„„„„„„„37
六、投标方案说明书„„„„„„„„„„„„„„„„„„„„„„„„„„„„„„„38
七、其它证明122材料„„„„„„„„„„„„„„„„„„„„„„„„„„„„„„„4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局的委托,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基层农 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包号
货物名称
规 格
预算
说明
第一包
配方肥
40 公斤/袋
54 万
实际采购数量 按采购单价确定
第二包
有机肥
40 公斤/袋
36 万
第三包
浓缩饲料
40 公斤/袋
15 万
第四包
日光温室建设
长*宽*高
50 米*8 米*3.8 米
20 万
备注
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TGZC -88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四包,预算总金额约 125 万元。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第一包商投标须为生产厂商,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和登记证;其它各包投标商 须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投标;
4、自本告之日起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 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 年 4 月 1 日至 年 4 月 8 日,从公告之日起到 年 4 月 8 日 17:00,请登录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下载()。
2、附件资料上传:凡是欲参与项目投标者,需在:“上传投标登记审核文件”栏中上传“供 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材料(PDF 格式)。附件资料上传时,需使用【PDF 分割合并工具】 将多个 PDF 文件合并为一个,再进行上传。
【PDF 分割合并工具】的使用说明和下载地址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下载中心”。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年 4 月 26 日 15:00(北京时间)之前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 2 号楼二楼)第二开标厅,逾期不再受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 年 4 月 26 日 15:00(北京时间)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 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 2 号楼二楼)第二开标厅。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州区支行 账 号:800020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8 小时之前。
(一)投标单位只能经过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 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对 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投标登记号 。在汇款单附栏内不填或者错填投标 “登记号”, 交易系统将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局
地 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解放东路 22 号 联系人:陈少宏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罗玉小区岷玉路市 8 号楼 201 室 联系人:贾海平
电 话:
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3 月 31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内 容
2.3
采 购 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局
交货地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局指定地点
2.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罗玉小区市 8 号楼 201 室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4.1
投标语言: 中文
4.4
投标报价:含设备、材料报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 抽查检验费(到货后取样、送样)和伴随服务费等。最终目的地为甲方指定地点---货物送
到车辆能到的项目村(大约 30 村左右)。
4.7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方式,并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州区支行 账 号:800020
4.8
投标有效期:60 天
4.9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一份(U 盘)。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递 交
5.2
投标截止时间: 年 4 月 26 日 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
开 标 和 评 标
6.1
开标时间: 年 4 月 26 日 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
6.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采购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二、 说明
2.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投标范围。
2.2 定义
(1)“采购人”系指: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局。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的代理机构。
(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本项目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的法人。
(4)“货物”指卖方按招标文件和谈判内容的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软硬件、工具、手 册及有关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等。
(5)“服务”指招标文件和谈判内容规定卖方须承担的附加工作(运输、安装、试验、调试、 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它类似义务)。
2.3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投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同一包(标段)的投标。
(3)投标人必须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登记备案,未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人报名并下载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完 全满足了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一切均以评审委员会审核的结果为准。
2.4 招标费用
(1)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其本身参加本项目投标和招标的费用。招标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共分六章,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审方法、标准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五章:项目需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 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 标处理。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天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 讯地址以书面形式(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 日期前十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信函、电报、电 传、传真等)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 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 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4)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 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通知每一个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编制原则
(1)投标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 对弄虚作假或违背诚信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4.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应按照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 A4 版面统一编制。
(2)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除在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公 制单位。
(4)投标文件在加盖投标人公章时,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 机构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应该用计算机打印,编制目录并逐页(含彩页、附件等)加注页码,用不可拆 卸的胶装方式整册装订牢固,任何塑料夹条、订书针装订或打孔装订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4.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a
(2)投标人承诺书
(3) 投标一览表
(4) 投标分项报价表
(5) 商务响应说明(按照本须知第 4.6 条要求编制)
(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须知第 4.5 条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出具)
(7) 投标方案说明书 4.4、投标报价
(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根据《技术规格书》规定的供货和责任范围,投标人应对全部货物进行单项报价,单项 报价包括了全套货物合同项下卖方提供技术、设计、制造、采购、交货、技术服务、培训服务、 安装、调试、验收、包装、运杂费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该项目 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合同和技术责任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
离表》中列出,并提供由于偏离所引起的价格差异。
(4)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报: 1)货物目的地交货价报价;
2)合同条款中要求的所有伴随服务费用。
(5)投标人按照上述第 4.3(3)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买方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 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6)投标人的中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任何以可调 整价格的理由都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7)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 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
(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第六章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投标人 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
2)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货物从买方开始生产一年期间所需的完整的备件 和专用工具等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 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 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填写)。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 具体参数值。
(3)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4.6(2)3)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中指出的工艺、材 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 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而且使采 购方满意。
4.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有效的电汇方式,并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8 小时之前缴纳;
②投标单位只能经过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 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④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对应的 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投标登记号 。在汇款单附栏内不填或者错填投标 “登记号”,交 易系统将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 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⑤投标单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者一律视为无效。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州区支行 账 号:800020
(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4.7.(1)和 4.7.(2)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 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招标结束五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向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保证金退付申请后,由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至投标人汇款账户。
(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情形之一者。
4.8、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 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 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内,买方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 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投标人能够拒绝买方的这种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 收。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期。
4.9、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三份副本,及一份电子版本(U 盘),并以恰当方式 将每份清楚标以“正本”、“副本”、 “电子版本”等。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 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除没有修 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 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采用双层密封,内层密封袋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开密封,将 “开标报价一览表” 和电子版用信封单独密封,再将此四份材料统一进行外层包装。
内层包装须按以下要求标记: 材料名称(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开标信、电子版本)、投标单位(盖公章)的全称、
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编号; 外层包装须按以下要求标记:
投标单位(盖公章)的全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编号,在开口和开缝处贴“请勿在 年 月 日 (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密封章。
(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照第 5.2(1)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 启封概不负责。
(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投标处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指定的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 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招标代理机构能够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买方、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受投 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5.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能够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编制、签署、 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3)投标截止期之后的修改和撤回均无效。
(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 将被没收。
六、开标、评标与定标 6.1、开标
(1)开标时间: 年 4 月 26 日 15:00 (北京时间)
(2)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 2 号楼二楼)第二开标厅。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授 权代表参加并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函、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自公告发布之日 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和登记证等相关证 明材料开标。
(5)未按要求递交以上资质证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6)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能够由招标人委托的 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7)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代表、监 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原件的资格后查。 6.2、评标委员会
(1)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 天水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方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听取投标人的技术阐述后,选 取中标候选人,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 “评标方法及标准” 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4 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未按 4.7(3)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 相关资料的;
(2)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内容不齐全、份数不够的;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
(6)投标人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7)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同一个项目或同一种货物提供了两种及以上备选方案或报价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的;
(10)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评审专家认为不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 6.5 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方法及标准,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
(3)由招标代理机构按要求将中标结果在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
七、质疑 依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办法》等相关规定
处理。
八、签订合同 8.1、中标通知书
(1)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办理《中标通知书》发出事宜;
(2)中标通知书是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3)招标代理机构将电话通知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未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中标供应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8.2、签订合同
(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要求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 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 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8.3、合同文件 除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外,还应包括:
(1)与本项目招标有关的澄清、说明;
(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随同投标书递交的资料与附图;
(3)在商谈本合同书时,双方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
(4)有关技术要求的补充内容。 8.4 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招标代理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1980 号文”批准 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足额中标服务费、交易场地费等相关费用后,凭交款 凭据领取中标通知。
(3)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户 名: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农行兰州中央广场支行
账 号:10540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物资采购,财
品 名
类 型
含量要求
包装规格
数 量
有机肥
以动物粪便为主
1.有机质: ≥45%
(40±0.40)
按成交单价
2.总养分N+P2O5+K2O≥5.0%
公斤/袋
确定采购数量
3.酸碱度:5.5—8.0
政审批预算为 125.00 万元,第二包概算 36.00 万元。 二、技术规格及要求:
三、其它要求 1、供货
(1)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 年 7 月 1 日后生产的原装产品,而且符合国家以及该产品的出 厂标准,附带相应的技术宣传资料(具体使用及调配方法等)。
(2)送货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局指定地点(货物送到车辆能到的项目村(大约 20 村左右) 并卸货入库。
2、验收
(1) 本招标文件中货物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检验。验收由采购人与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 组,依具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
(2)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通知,按装箱清单共同开箱验收,主要检验货物的外观质量、数量规格、 生产日期、原产地等是否与所投产品相一致,是否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具有合格证书的产品。
(3)采购人在收货时采集本批次商品送检。货物派送时,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局抽取样品,封 存并送省、市有关部门进行检验,所有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培训 中标人负责对货物的合理使用等进行免费技术培训,确保最终用户的正常使用。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
(2) 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
(3) 中标人应对所有的变质、破损等货物进行及时退换货服务。
(4) 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退换货。 5、付款方法和条件:报账结算。
产品交货验收,买方在财政部门报账后首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5%;剩余 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 金,待质保期满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
第四章 评审方法、标准 一、总则
1. 1 评标 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作为。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分别从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的投标人 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1.3、政策优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181 号)的要求,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见附件 5)。
二、评标程序 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 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 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投标人不得经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 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分别从“价格” 、“技术”、“商务”、 “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 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 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方能够接受,但这种接 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4)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评审项目
分值
评价内容和得分
商务
商务
5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投标附件资料齐全、详实、充分,文件按要求
响应
装订,酌情得 0-5 分。
信誉
10
1、投标企业能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的得 3 分(提供原件备查,
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2、投标企业能提供近两年完税凭证的得 3 分(提供原件备查,不提
资质
供原件不得分)。
部分
3、投标企业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证书的得 2 分。
(30 分)
4、投标企业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5)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2.4、综合评审(评审细则)
企业
10
根据投标企业近两年提供类似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份得 2 分,
最高得 10 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否则不
业绩
得分)。
售后
5
1、提供产品质量、售后等服务承诺,依据响应程度酌情得 0-3 分;。
服务
2、在项目实施地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的 2 分。(提供证明文件)
技术
技术
15
1、规格、技术参数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 12 分,每有一项负偏
离扣 1 分,扣守为止。
响应
2、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及宣传资料得 3 分。
检测
5
具有省级以上相关部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得 2 分;
部分
报告
(30)
项目
10
1、项目组织方案安排计划完整、科学、合理;具体措施完善可靠,
切实可行,能保证项目质量和供货期限要求的,酌情得 0-5 分
实施
2、根据项目方案安排合理、技术指标响应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
评价,酌情的 0-5 分。
价格
报价
40
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
知》财库【 】2 号文件要求,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
评审
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得分
(40 分)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5 中标原则
(1)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
(2)评标委员会对经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从“价格”、“技术”、“商务”等方面进行 详细评审并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排名第一,推荐为拟中标人。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原则 排序。
2.6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
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2.7 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五章 采购合同 一、合同专用条款
本表关于采购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应以本表为准。
序 号
内 容
1
买方名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局
2
卖方(中标人)名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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