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宁启铁路如皋段绿化景观设计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如皋市农业委员会(盖单位章)
招 标 代 理: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发 出 日 期: 2016 年9月23日
目 录
招标文件备案表…………………………………………………(6)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二、 投标人须知……………………………………………(9)
第二章 工程设计需求………………………………………(18)
第三章 后续设计要求……………………………………… (19)
第四章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7)
第六章 评标办法………………………………………………(45)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组长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 (备案)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1.1
工程名称
宁启铁路如皋段绿化景观设计
2
1.1
建设地点
涉及我市城北街道、如城街道、城南街道、丁堰镇、白蒲镇共5个镇(街道)26个行政村
3
1.1
建设规模
详见设计要求
4
1.1
承包方式
工程设计技术服务
5
1.1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
6
1.1
工期要求
中标后20天内提交地形地质勘察报告及可研设计及初步方案(效果图、平面图、剖面图)设计,现场平面图测设、可研及初步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15天内提交扩初方案设计及概算,扩初方案设计及概算通过审查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其他设计任务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7
1.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8
1.2
招标范围
宁启铁路如皋段绿化景观(含林带景观、沟界、沟渠水系及所有配套工程设计),含地形、地质勘察、现场平面图测设、可研及初步方案设计(效果图、平面图、剖面图)、估算,扩初方案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勘察、其他专业工程设计衔接整合和配合、招标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苗木材料的彩色图片,市场参考价,产地等)、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等。
9
9.1
投标报价方式
投标报价包含招标范围内的所有任务以及方案优化、初步、施工图变更等所有设计任务的全部设计取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清单报价,最终结算时,按照工程审计报告中的最终审计金额为计费基数。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及与其他设计单位配合等因素而增加或减少工作量时设计费不作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中标后一律不作调整。
10
14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15
投标担保金额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万元整
12
16.1
踏勘现场
时间:投标人自行确定
地点:同工程实施地点
13
17.1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原件、技术标二原件一份;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一、技术标二、商务标均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鸟瞰图、彩色效果图、顶视图展板提供一份。
14
20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按招标公告执行
提交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9号窗口
15
20
开 标
开标时间:按招标公告执行
开标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开标室
16
29
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币种:人民币) 其中:工期为5% ,质量为5%。
17
特别申明
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确定的设计部分投资估算总额进行限额设计(1.2亿元)。整个工程竣工审计后,如因设计原因造成工程实际造价超过合同约定的设计内容投资估算总额10%以上,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承担违约金 ,按超出设计内容投资估算总额的10%予以罚款。
18
招标控制价
各投标人所报费率及总价不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标,否则为无效报价。
19
特别提醒
本工程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必须携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报价方式说明
工程设计费采取固定费率及总价报价,包含招标范围内的所有任务以及方案优化、初步、施工图变更等所有设计任务的全部设计取费及完成上述设计内容所必须的设施、材料、技术、劳务、交通、差旅、现场服务及其它必需的全部费用、税金和拟获得的利润)。
招标清单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造价(暂定)元
费率
合价
1
宁启铁路如皋段绿化设计
120000000
2
总价(元)
/
招标控制价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造价(暂定)元
费率(招标控制费率)
合价(招标控制价)元
1
宁启铁路如皋段绿化设计
120000000
2.00%
2400000
2
总价(元)
2400000
说明:(1)宁启铁路如皋段绿化景观(含林带景观、沟界、沟渠水系及所有配套工程设计),含地形、地质勘察、现场平面图测设、可研及初步方案设计(效果图、平面图、剖面图)、估算,扩初方案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勘察、其他专业工程设计衔接整合和配合、招标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苗木材料的彩色图片,市场参考价,产地等)、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等。
(2)投标报价时设计费率及总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3)付款时按照施工工程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最终结算时的计费基数按照审计报告的最终审计金额,不含拆迁、安置征地等非工程实体费用。
(4)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及与其他设计单位配合等因素而增加或减少工作量时设计费不作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中标后一律不作调整。
(5)本工程采用投标函所报总价进行评标,按投标报价表中的设计费率进行结算,如评标过程中出现设计费率与总价计算不一致的情况,以投标总价为准,设计费率进行修正。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者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
2.2项目负责人资格:园林专业(含风景园林专业或规划、景观设计专业或园艺专业)或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主要专业人员应持有相应技术资质证书,并且关键人员在工程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
2.3其他要求:1、项目负责人的有效个人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且在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可查询。如养老保险缴费不足以上时限的,投标人除需提供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还需提供新录用或调入证明(企业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员花名册或网上证明);如投标单位为全民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2、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2011年7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例单项合同设计费6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项目规划设计业绩(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或【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签订的设计合同】)。时间及设计费以签订的设计合同为准。
2.3.1投标人以往承接的设计任务在质量、市场竞争行为、合同履约行为方面无劣迹。
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工程设计任务(内容)与要求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全部在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如就其准确性和完整性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于2016年9月30日 9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未疑问的视同认可)发送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心,要求注明被疑问项目名称,不要标明疑问人的单位名称。邮箱rgztb@。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投标人可于前附表所示2016年9月30日 15时后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澄清答疑”专栏下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要上网查阅,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等)。该澄清、修改或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
6.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 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按合同规定精心组织设计和为完成上述设计内容所必须的设施、材料、技术、劳务、交通、差旅、现场服务及其它必需的全部费用、税金和拟获得的利润。
9.投标报价
9.1投标报价
设计方案通过审批后因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等因素而增加或减少工作量时设计费不作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中标后一律不作调整。
投标报价包含: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设计范围内、设计服务期限内的全部设计工作的体现。
(2)设计费由设计人包干使用,完成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包括现场调查、一般性资料搜集、多方案论证、各种报告及图纸、文件整理并按统一格式编写成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后提交招标人),以及工程前期咨询、施工招标配合、设备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等服务。
(3)设计变更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须充分考虑。
(4)投标报价均为含税报价。
9.2投标人应先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并在报价中予以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设计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获业主批准。
9.3投标书与报价表中的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招标人不接受降价函、按比例优惠等其它任何形式的报价。
9.4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0.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0.1商务标应包括(30分):
(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3)投标函及设计费报价表;
(4)投标人承诺书;
(5)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
(6)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10.2技术标应包括:技术标一及技术标二
10.2.1技术标一包括(暗标)(45分)
10.2.1-1方案设计;(包含方案的完整;设计定位;总体布局;专项景观设计;植物配置;方案的可实时性;投资分析等)
10.2.1-2相关的图纸等;(应包含重点部位的效果图、顶视图、鸟瞰图展板),以上图纸均为 A3大小,不宜缩小的图幅均应折成 A3规格。
特别提醒:1、10.2.1-2上述所有图纸及设计说明和设计估算统一使用 A3 纸规格装订成册(壹份正本,叁份副本);鸟瞰图、彩色效果图、顶视图底板尺寸为750mm×1000mm。鸟瞰图、彩色效果图、顶视图各提供展板1份,用纸包裹密封完好,按招标文件17.2要求密封;
2、各投标人应将技术标一制作成光盘(或U盘)一份附在方案设计文件里面;(文本为 Word格式,图纸为 AutoCAD格式,效果图为 JPG格式。)
技术标 一(暗标格式):
技术标一标书方案设计及相关图纸中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或彩色图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或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技术标一鸟瞰图、彩色效果图、顶视图展板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或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10.2.2技术标二(明标)(20分);
包括
10.2.2-1人员(详见评标办法附表要求);
10.2.2-2业绩(详见评标办法附表要求);
10.2.2-3评标方法中规定的其他资料(详见评标办法附表中其他栏);
技术标二中各评分项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如未提供原件审核的则对应的该项评分点将不得分。此项原件无需密封。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核对无误后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补充提交的复印件及原件资料。技术标二中任何一项原件有缺项的对应的该项评审均不得分。
10.2.3技术标答辩(5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详见评标办法附表要求);技术标答辩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10.3资格后审文件
10.3.1资格后审文件应包括:
(1)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一);
(2)资格证明材料:
a、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营业执照;
c、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d、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
e、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且在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可查询。如养老保险缴费不足以上时限的,投标人除需提供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还需提供新录用或调入证明(企业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员花名册)或网上证明】;如投标单位为全民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
f、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0天内)。
g、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2011年7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例单项合同设计费6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项目规划设计业绩(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或【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签订的设计合同】)。时间及设计费以签订的设计合同为准。
(3)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资格后审文件(1)~(3)项评审时须提供原件核查。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核对无误后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后, 不接受任何补充提交的复印件及原件资料。资格后审文件中任何一项原件有缺项的均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原件单独装袋,无需密封,只需写明“资格审查原件、技术标二原件”字样,原件须包含以下内容:
10.3.2资格审查原件包括以下内容:
a、营业执照;
b、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c、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d、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且在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可查询。如养老保险缴费不足以上时限的,投标人除需提供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还需提供新录用或调入证明(企业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员花名册)或网上证明】;如投标单位为全民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
e、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0天内)。
f、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2011年7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例单项合同设计费6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项目规划设计业绩(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或【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签订的设计合同】)。时间及设计费以签订的设计合同为准。
g、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换取)。
h、投标报名费收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窗口现场缴费开取)。
技术标二原件包括以下内容:
a、园林或林业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含)人员配置(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相应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同时提供该部分人员的的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且在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可查询。如养老保险缴费不足以上时限的,投标人除需提供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还需提供新录用或调入证明(企业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员花名册)或网上证明】;如投标单位为全民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
b、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2011年7月1日以来单项绿化项目规划设计业绩(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或【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签订的设计合同】)。时间及设计费以签订的设计合同为准。(提供业绩原件)
11.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2.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14.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一律不得使用其它结算方式,投标担保金的付款人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事业单位从财政专用账户出票),否则拒收投标文件。缴纳户名:如皋市财政局,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236051117660(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换取收据)
特别提醒:任何以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类似分支机构名义出票的,以及所使用银行汇票不是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的,均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担保,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5.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至如皋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至基本账户。在合同签订前,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基本账户。
15.3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3)其他经认定违反招标活动规定,对本次招标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16.踏勘现场
16.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6.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6.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7.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相关原件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其中资格后审文件、技术标一(展板除外)、技术标二、商务标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合并密封。
17.2 资格审查原件与技术标二原件自行装袋,无须密封,在投标签到时由投标单位自行核对无缺项后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
⑴资格后审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10.3、10.2和10.1款的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项目负责人答辩无需提供纸质标书);
⑵资格后审文件、技术标一方案设计及技术标一相关图纸、技术标一展板、技术标二和商务标文件应分别包装密封,并确保密封完好。包装袋上应标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资格后审文件、技术标一(方案设计及相关图纸)、技术标一展板、技术标二、商务标字样,并在包装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特别说明:技术标一中鸟瞰图、彩色效果图、顶视图各提供展板1份,用纸包裹密封完好,外包装密封参照17.2第⑵条)
各投标人应将技术标一制作成光盘(或U盘)一份密封在技术标一投标文件中;(文本为 Word格式,图纸为 AutoCAD格式,效果图为 JPG格式。)
17.3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4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第14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退还给投标人:
⑴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或递交不全的;
⑵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⑶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不符合本章第17.1、17.2条要求的;
⑷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送达至指定地点的;
⑸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缴纳资料费的;
⑹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9.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及返还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五) 开标、评标和定标
20.开标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不得缺席及中途离场,开标过程中非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一律不得进入开标室。
20.1开标程序
20.1.1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本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到工作人员安排的开标室参加开标。
20.1.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
⑴宣布开标纪律:
⑵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点名确认各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到场;
⑶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情况;
⑷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结果;
⑸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照资格审查、技术标、商务标的顺序依次进行。没有通过上一个程序的投标人,不得参加下一个程序的评审;
⑹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宣布审查结果;
⑺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宣布评审结果;
⑻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审,并宣布评审结果;
⑼开启技术标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⑽打印开标记录,请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⑾开标结束。
20.2资格审查
20.2.1 本工程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活动由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
20.2.2 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进入评标区,通过查阅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及资格后审原件,对照前10.3的有关要求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退回其技术标和商务标。资格审查合格的可进入下一轮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
20.2.3 在资格审查(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进入技术标、商务标评审程序:
⑴有本章第18.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⑵项目负责人非本单位正式人员的;
⑶未按照本章第10.3项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或提供不全的;
⑷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的;
⑸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
⑹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不符合本章第15条的有关要求的;
⑺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原件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⑻一个投标人出现多份授权委托书的;
⑼委托代理人非本项目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
⑽投标人被市纪委、市检察院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的;
⑾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的;
⑿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
⑴应参加开标的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⑵项目负责人由他人冒名顶替,一经查实的;
⑶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扰乱开标现场秩序的;
⑷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评标
20.2.1 评标委员会
20.2.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⑴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⑵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
⑶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⑷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0.2.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2.3 投标文件的响应性
20.2.3.1评标时,招标人将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不造成重大的限制。
20.2.3.2如果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0.3废标条款
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1.3.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或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21.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1.3.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1.3.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1.3.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21.3.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21.3.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1.3.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1.3.9技术标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1.3.10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和总价高于各自招标控制价的;
21.3.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1.3.12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1.3.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1.3.1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1.3.15采用暗标方式的技术标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1.3.16通过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相互串通投标嫌疑: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制作;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⑺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⑻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⑼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和利润部分或全部雷同;(本工程不适用)
⑽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雷同;
⑾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
⑿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⒀开标前已有举报,开标后发现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与举报情况相吻合的;
⒁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它串通投标行为。
21.3.17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以他人名义投标嫌疑:
⑴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⑵ 经评标委员会组织答辩,一致认为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对投标项目不了解的;
21.3.18 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由监管部门调查其弄虚作假嫌疑:
⑴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⑵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⑶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⑷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⑸ 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 清标
22.1 清标可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也可以另行组建清标工作小组负责清标。
22.2 清标工作内容包括:
22.2.1 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
22.2.2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
22.2.3 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
22.2.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审查并列出过低的投标价格;
22.2.5 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标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书,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施工图设计报价的实质性内容。
24.定标
24.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评分结果,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24.2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公布所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结果,宣布中标候选单位。
25. 招标监督
如皋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授予合同
26.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7.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及附件。
28.中标人未按第26条款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9.中标人不按其承诺履行义务,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0. 合同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
31.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0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其他要求
32.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评审委员会和招标人的意见优化设计方案,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所需费用将包含在投标报价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3.如果投标单位不具备招标范围内相关专业(包括地形、地质的勘察等)的工程设计资质,中标后应将不具备相关专业部分的初步、施工图设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的确定必须经发包人同意,二次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八)异议和投诉处理
3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4.1 对招标文件有疑议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作出答复。
34.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由项目委托代理人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4.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4.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7528958)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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