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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办组织机构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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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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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总监办组织机构和职责
· 2.1.1 总监办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要求,结合观澜人民路—梅观高速节点工程施工合同段工程实际情况及施工工艺难点、重点,为满足各项施工技术要求,本合同段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二级监理体制,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总监办全面负责所监理项目的监理组织及管理工作,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监理单位的全部职责、权力和义务。总监办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副总监理工程师: 何成
专家顾问组
张志毅 (爆破专家)
陈一鸣 (桥梁专家)
监理员
张建房
监理员
吴壹鸿
资料员
刘淑华
安全工程师
涂相福
道路工程师
刘松林
桥梁工程师
王志峰
合同工程师
徐华东
总监理工程师
马进平
图2-1 总监办组织机构框图
本项目拟配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副总监1人,安全总监1人,各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详见“总监办组织机构框图”。
· 2.1.2 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
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主要监理人员约9人到位,熟悉各方面的情况。人员有:总监理工程师1名、副总监兼工程部长1名。桥梁工程师1名、路基工程师1名、安全工程师1名、环境工程师1名、合同管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2名,资料员1名,同时将配备司机2名和必要的后勤人员,所有生活设施与办公设施将随本次进场人员一同进场。
施工阶段18个月,前期除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人员外,其余所有的监理人员全部到位(含第一批人员)。在场人员为:总监理工程师1名、副总监理工程师、桥梁工程师1名、路基工程师1名、安全工程师1名、合同管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2名,资料员1名,同时将配备司机2名和必要的后勤人员,所有生活设施与办公设施将随本次进场人员一同进场。
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准备期间,总监理工程师1名、副总监理工程师1名、驻地监理工程师1名、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师1名、路面工程师1名等相关人员提前进场,做好各项工作准备。同时部分路基等土建施工监理人员可根据情况先行退场。
· 2.2 内部管理办法
根据监理工程的特点,我司制定了一套内部管理办法(制度),以规范内部管理。
2.2.1、内部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监理部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人员素质,确保监理部机制运行良好,更好地履行监理服务合同,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全员岗位责任制度;
2、内部管理条例;
3、内部工作会议制度;
4、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5、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制度;
6、合理化建议奖励制度;
7、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巡视检查制度;
8、廉政执业制度;
9、监理工作报告的审核和签发制度;
10、监理工作报告的归档制度;
11、监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12、往来文件收发制度;
13、工程项目资料保密制度。
2.2.2、严肃纪律、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廉政教育,防止任何影响业主利益、影响监理人员稳定的事件发生。
1、经常进行监理守则和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将本投标人制订的“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监理工程师工作纪律”和“施工监理人员‘八不准”’的告示在现场办公室张贴,以警示监理人员,并要求随时对照检查,同时接受外界的监督。
2、严禁监理人员接收承包商或设备材料供应商的任何礼品或钱物,严禁监理人员私下接受承包商或设备、材料供应商的宴请,严禁监理人员将自己的亲属安排在本监理项目承包商工作并领取报酬。
3、经常听取业主和其它方对监理人员的意见,对监理人员出现的不良苗头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严肃处理。对于个别监理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予以公开处罚,并报业主同意调离其工作岗位。
4、项目技术经济签证及月进度款计量审查等牵涉到工程计量和支付的事项,将建立逐级审检制度,以便互相制约和监督,任何单级签字的这类文件不能盖公章报出。
2.2.3、工作会议制度
(一)监理部周例会制度
每周由总监主持召开监理例会,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的重点内容为:
1、汇报上周监理工作情况;
2、检查上周布置各专业组监理工作完成的情况;
3、沟通和交流情况,商讨难点问题;
4、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
(二)工地例会制度
在设备安装施工阶段,各设备系统监理每周召开一次工地例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业主代表按时参加,对施工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施工安全等有关问题进行检查、协调和解决。
(三)重大问题专题讨论会、临时会议制度
必要时,可组织重大问题的专题讨论会,以分析、研究、商讨对策,提出解决措施。
在特殊情况下,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召集临时会议,及时解决和协调监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2.2.4、实施监理工作制度
根据监理工程特点、重点和难点,结合我司以往工程经验,制定以下实施监理工作制度:
1、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2、监理工作报表、报告制度;
3、工程建设监理交底制度:
4、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5、工程变更及费用变更管理制度;
6、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工程和重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7、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8、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管理制度;
9、工程设备、材料质量验收制度;
10、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1、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2、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3、不符合项处理管理制度;
14、《工程联系单》、监理通知签发制度;
15、索赔管理制度;
16、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7、合同管理制度;
18、检验、测量器具管理制度。
19、监理工作值班、旁站管理制度;
20、巡回检查制度;
2.2.5、建立完善的接口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接口管理工作特点,组织机构建成后,参照业主及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并随时接受业主管理部门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监督。
1、接口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2、接口工作日志制度:
3、工作报表、报告制度;
4、接口验收制度:
5、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6、不符合项处理管理制度;
7、《工程联系单》、管理通知签发制度;
8、索赔管理制度;
9、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0、合同管理制度;
11、检验、测量器具管理制度。
12、接口管理工作值班、旁站管理制度;
13、巡回检查制度;
14、管理人员廉政建设制度;
15、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2.6、建立风险管理制度
树立风险意识,将各项控制措施落实到人,尽量避免及减少风险的发生概率,减轻风险影响范围和伤害力度。
2.2.7、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工地生活区必须明显分隔,基本生活设施齐全;区内设置环境宣传牌,排水畅通,道路状态良好;卫生管理制度齐全,有专人负责日常卫生清洁工作;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
2.2.8、建立工程质量创优制度,并确保其运行良好
为了确保创优质工程预期目标的实现,将在本工程内实行一整套的工程质量创优工作制度,经过加强对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运行监控、质量记录的追踪、质量缺陷的改进、质量通病的预防等工作,经过高层次的监管,对创优工作加以确保。
2.3 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根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监理合同协议书》、《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 )的要求,结合观澜人民路—梅观高速节点工程的实际情况,规定总监办各机构部门职责与权限范围,确保监理工程师能够独立地、公正地对合同工程实施项目的目标控制,即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等控制。
2.3.1专家顾问组的岗位职责与分工
1、是为处理本项目监理中管理、技术等问题而成立的咨询机构。
2、审核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
3、协助项目监理部审核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
4、协助项目监理部制定监理工作制度。
5、定期、不定期检查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
6、参加监理工作过程中重大技术活动,掌握技术管理的最新动态。
7、协助项目监理部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提出相关的监理方案。
8、参与调查、研究、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2.3.2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项目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各项管理制度,并接受质监、安监部门的业务指导;
2、根据业主的委托和授权,全面负责和组织本项目的监理工作;代表投标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组织和确定项目人员分工和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
3、检查和监督项目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
4、主持监理规划的编制,审定监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审查设备制造承包商及分包商的质保体系和资质;
6、组织审查设备安装承包商及分包商的质保体系和资质;
7、审查和处理设备变更;
8、签署项目工作联系单,组织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9、组织审查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0、参加建设单位召开的工程例会,定期主持召开有关工程协调会议;
11、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和设备变更令;
12、调解业主与承包商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13、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14、组织单系统初步竣工验收;
15、监督安装施工企业及时提交质量、安全事故报告;
16、检查、监督工程进度;
17、审核工程量,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18、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咨询、监理、项目管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工作总结;
19、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管理资料;
20、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设备变更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阶段;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 2.3.3 副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根据合同文件,对所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本合同段监理人员的管理、检查和协调,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向承包人签发有关指令、指示;
3、全面熟悉合同文件,纠正设计图纸中明显的错误,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4、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5、按合同文件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审批原材料的试验成果报告,对各种混合料配比的设计及试验报告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6、经常巡视检查工地,及时解决处理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与环保问题,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7、审核承包人的中间计量证书,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8、审核承包人工地的机械设备、人员情况,及承包人的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及自检人员;检查承包人的现场安全、环保措施,对不合格的安全、环保措施应指示承包人限期改正;
9、对承包人的工程延期和索赔提供有关监理记录和证明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处理;
10、协助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月的工地例会,研究并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11、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交工验收资料,编制工作总结报告;
12、完成业主及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 2.3.4、安全总监的岗位职责
1、安全总监协助总监理工程师专职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对安全工作有一票否决权。
2、全面负责系统设备安装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轨行区施工安全、轨道区运输和施工作业的调度管理,负责轨行区调度计划和安全管理。负责组织编写轨行区调度计划和安全管理月报。
4、负责本项目各专业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作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检查监理工作人员日常监理工作中有关安全部分的监理工作。
5、组织各专业分部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检查,审核专项方案安全内容;
6、配合业主进行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向业主提交安全施工监理报告。
7、组织编写监理规划中的有关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检查批准各专业监理细则中有关的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8、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取证和责任认定,协调处理事故有关各方的关系。
2.3.5、专业组组长的职责
1、对总监负责;负责本专业监理、管理工作具体实施。
2、工程质量方面
(1)按照合同要求编写所负责专业项目的监理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2)审查设备系统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和应用软件的总体设计方案及设计说明书、流程框图等,签署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协调设备系统所涉及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相关接口;
(4)负责组织本项目内产品设计联络会,组织落实、审查系统集成和设备有关技术、功能、性能指标及接口关系,以满足合同要求;
(5)审查样机试制计划、试验大纲,收集试制资料,提出评审意见,编写试制评审报告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6)对非标设备和重要设备的原材料、工艺等进行相关过程的监督检查,监督设备的厂内调试和整机性能测试、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审查调试、试验大纲,确认上述调试和试验所用仪器仪表、量具等的计量认证;
(7)负责设备装运前的现场检查、监督及开箱验收,协助检查设备存储的条件和环境,督促存储设备的定期检查;
(8)负责本专业内各设备系统的设备现场开箱验收,按照合同规定检查设备外观质量,核对设备装箱清单、验收登记随机技术文件,协助办理移交手续;
(9)参加与本专业内各设备系统安装有关的土建施工设计图纸的会审,提出会审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
(10)会同土建项目管理方协调组织与设备系统有关的土建项目的会检、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11)协助向承包商移交施工场地,负责定期提交施工图纸,负责进场设备的开箱验收,审查设备和材料的合格证书、使用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
(12)提出保证质量措施和手段,对承包商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的项目;
(13)巡视工地,对设备安装工程的每道工序、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重要工序或部位旁站检查,对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设备工程予以签认;对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商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14)审查设备单项调试大纲,检查监督设备调试试验,审查设备安装验收报告,签发设备安装验收签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15)负责本设备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保修工作;
(16)建立各种报表,收集质量控制信息和数据;
(17)建立项目监理人员的日常汇报制度,每月以表格、图表及简报的形式提出质量控制报告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3、工程进度方面
(1)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总体工期进度计划、工程用款计划和总说明,以及承包商提交的其它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监督执行;
(2)审批承包商根据总体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监督执行;
(3)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和检查计划的实施;
(4)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5)编写本设备系统工程的进度控制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负责定期召开本设备系统的进度协调会。
4、工程投资和合同管理方面
(1)编写投资控制实施计划,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审核承包商的工程预算,控制工程造价,发现偏差及时向总监报告;
(3)按合同要求现场计量核定设备安装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4)按合同规定审查、签署中期支付证书以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上报总监审批;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
(5)根据经业主批准的“设备变更管理程序”,审核设备变更申请单位提出的设备变更申请,并提出项目审查意见;
(6)对承包商提出的竣工工期延长或费用索赔的要求,有权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5、其它方面
(1)组织设备系统制造、安装和调试工程阶段的常规现场会议;有权参加承包商为实施合同而组织的有关会议,协调各设备系统承包商的关系;
(2)审查承包商的任何分包商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工程款项等,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监督承包商(包括分包商)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构成、数量是否与合同所列的名单相符;有权对不称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更换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是否更换的决定;
(4)监督承包商(包括分包商)进入本工程中的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做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5)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地履行或落实业主应承担的各项责任和法定承诺。
2.3.6、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项目专业组组长负责。在项目专业组组长领导下,协助其完成上述工作。
2、负责检查、检测并确认工程中使用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
3、检查工程承包商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并上报主任项目工程师。
4、负责工程计量,签署原始凭证。
5、检查和督促承包商按照设计图纸、工艺标准、进度计划施工,做好记录并对发生的问题随时予以解决。
6、提出设备系统工程各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
7、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旁站项目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纠正或处理。
8、做好填报工程原始记录工作;记好监理日记。
2.3.7、计划统计管理(进度控制)工程师的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各合同项目进度控制进行监督、协调,负责对进度情况的汇总、分析工作,在总监办公室统一管理下,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根据监理合同、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要求,结合工程实际进展,组织各项目分部对业主的工期策划提出建议,参与《年度合同执行计划》制定;编写进度控制流程和方案;与各专业组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按我司的管理程序和承包合同对承包商的各种进度报表实行三级审核控制管理。
4、经过与项目专业组的及时沟通和周记、月报等相关项目信息资料,对进度执行计划实施跟踪监督检查。
5、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召开的或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意下召开进度协调会和工期策划会,在安装阶段每周召开进度例会。
6、对项目月报中制定的“下月工作计划”的进度落实情况在月底进行检查,监督各专业组完成工作安排。
7、安装阶段每周提交进度报告;完成项目月报中向业主报告进度实际完成情况、原因分析及相关调控措施的编写;编写综合项目报告中的进度控制部分。
8、负责提供监理部上墙的“形象进度表”和“合同执行情况平面图”中的进度情况并参与绘图。
9、收集进度控制资料、文件、报表,定期交付信息管理工程师存档。
2.3.8、造价管理(投资控制)工程师的职责
1、根据项目合同要求及设备采购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的相关条款及本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编写投资控制实施计划。在总监办公室统一管理下,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按照我司的管理程序和合同中费用支付条款对《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行三级审核控制管理。
3、建立工程款支付台账。并检查各项目专业组建立的投资台账。
4、负责填报有关设备系统投资完成、投资计划的工作。
5、按《年度投资计划》动态比较工程实际支出与投资计划值,发现偏差提出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做到投资控制兼顾质量和进度目标,使三大控制有机配合。
6、完成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工程付款签证情况的编写;编写综合项目报告中的投资控制部分。
7、依据监理月报中制定的“下月工作计划”在月底对各专业组投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采取措施完成工作安排。
8、负责提供监理部上墙的投资情况并参与绘图。
9、整理投资控制文件、支付证书等资料,定期交付信息管理工程师归档。
10、按照监理管理程序和承包合同做好各分项费用结算,审核竣工结算。
2.3.9、合同管理工程师的职责
1、承担合同管理工作,在总监办公室统一管理下,向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了解合同主要内容,加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注重对合同条款中有关法律条款的合同分析。
3、建立《合同登记表》,对业主提供的合同及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
4、依据合同条款配合项目专业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跟踪合同的执行。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调查登记表》和合同执行情况大事记,对合同执行中的动态情况及时掌握。
5、编写综合项目报告中合同管理部分,每月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合同执行情况和设备变更情况。
6、对监理月报中制定的“下月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在月底对各专业组进行检查,督促其采取措施完成工作安排。
7、在项目监理部上墙的“合同执行情况平面图”等图表中及时反映合同执行情况,特别是发生费用和工期变更的合同情况,以利各专业组执行时参照。
8、了解合同双方重要的往来文件等合同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为总监理工程师决策提供合同依据。
9、编制《设备变更统计表》,对发生的变更及审批完成情况及时汇总;发放《设备变更令》的号码;对设备变更的原始资料收集归档,并在工程竣工时交信息管理项目工程师。
10、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参与索赔处理和工程延期的处理及合同争议的调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提出建议,并保管好原始资料以备归档。
2.3.10、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师的职责
1、承担信息档案管理,建立全方位的项目信息流,在总监办公室统一管理下,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建设单位档案管理要求编制、修订、完善项目监理部的文档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
3、负责与建设单位资料及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与联系。疏通项目信息的获取渠道,包括业主、相关单位、项目专业组、互联网、书店、图书馆、技术监督局、标准出版社等。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项目信息及时收集。
4、对项目监理部的项目资料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要求进行汇总,将电子文件和文本资料按专业和工程阶段进行分类编码、整理归档。
5、为项目工作迅速获取有用资料提供手段和方法,建立便于检索的项目信息数据库,运用微机进行管理。
6、为各项验收做好事先资料准备。工程竣工后。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项目资料的整理移交或归档。
7、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和项目监理部上墙的“形象进度表”和“合同执行情况平面图”的绘图。
2.3.11、安全管理工程师的职责
1、编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会议纪要;
2、起草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
3、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5、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6、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8、检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9、按有关程序组织处理现场质量、安全事故;
10、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跟踪督促复查消项;
11、主持召开安全施工监理会议,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12、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2.3.12、测量工程师的岗位职责与分工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会同合同段其它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范要求的精度监督承包人放线、放样,审查或批准承包人测量内外业成果及构造物几何尺寸、标高等;
2、负责检查承包人对水准点及其它控制点的护桩设施,保证不受损坏,有变更时需要在图上标明;
3、经常检查承包人的测量放样工作,随时抽查各项测量记录;
4、审查承包人的测量检查申请,经现场检验校核,符合规范要求的精度后方能签认,若未达合格标准应将不合格部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5、指令承包商在开工前做出完整的施工测量计划,审定批准施工测量计划,转报业主和测量监理备案。平时监督承包商按计划实施测量作业,控制其投入的技术力量、仪器及操作方法。
6、建立可行的审核程序,把测量放样作业作为必审工序加以监督。
7、建立测量报表、测量台帐及测量报告制度,指令承包商执行,建立完整的施工测量档案。
8、定期督促检查承包人对测量仪器进行标定,保证使用精度;
9、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2.3.13、专业监理员的职责
1、在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协助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商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对承包商的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的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5、承担旁站监理工作。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 2.4 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和纪律
· 2.4. 1 监理工程师(员)“十项守则”
1、树立“爱岗、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奉献”的职业道德标准;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建设单位的管理办法;
3、在项目施工监理中,认真执行监理工作制度,坚持做到“三性”,即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
4、严格按“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书”办事,用好“二权”,即质量监督权和质量一票否决权;
5、工作作风要严谨扎实,按监理程序把好三个关口,即开工关、施工关、竣工关,认真按质量检验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检验、验收;
6、严格按合同条款,公正,合理地进行计量、支付,处理工程的变更及索赔;
7、树立监理就是服务的思想,正确处理与业主和承包人的关系;
8、确立质量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四个一流”的工作标准:即一流的质量、一流的外观形象、一流的监理作风、一流的工作成绩;
9、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
10、全体监理工程师员要团结协作积极向上,遵纪守法,文明监理,为树立监理工程师的光辉形象而努力奋斗。
· 2.4. 2 监理工程师(员)“八不准”
1、独立、客观地开展监理工作,不准无故拖延和有意刁难。
2、不准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3、不准接受被监理单位的各种馈赠或收受贿赂、利用工作之便大吃大喝、公款娱乐或提出非分要求;
4、不准因行政干预与经济利益而违反监理程序或弄虚作假。
5、不准参与被监理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或以咨询顾问之名收取各种服务费。
6、坚持保密制度,不准向无关人员外借与复制、不得私自向外泄露所监理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及资料。
7、不准介绍亲友到承包人承包工程。
8、严禁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总之,监理工程师应严字当头,严格监理,主动监理,认真负责,搞好廉政建设。
· 2.4. 3 监理工程师(员)须知
监理工程师员在履行自己职责和权利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严格执行合同是全体监理工程师员的最基本准则。
2、监理工程师员应与承包人保持良好的关系,并在职权范围内尽可能地关心及热情帮助承包人。
3、监理工程师员在合同执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的重点,能及时发现问题。
4、监理工程师员应依靠自身正确公正的判断能力进行施工监理。
5、监理工程师员与承包人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作出决定。
6、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质量将受到危险时,应迅速地先通知承包人,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人进行纠正。如果承包人不听劝告继续施工时,必须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
7、质量的优劣既要以试验和检测数据为依据,还应按规范要求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才能做出结论。
8、监理工程师员在计划监控中仅告诉承包人进度是否令人满意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充分的根据去论证并令承包人信服地了解进度已经缓慢,必须采取措施加快速度。
9、监理工程师员每周一次检查承包人的人员变动和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情况并系统地做好记录。
10、监理工程师员在管理合同时需要有多方面的经验,严谨的工作态度,以避免因发布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指令,而导致要求额外支付而引起的争议。
11、监理工程师员在给承包人指令时一定要谨慎。非合同内的事项在未与承包人协商前不要发出指令,因为承包人无权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指令。
12、监理工程师员不能行使建设单位所受职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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