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铁路NL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323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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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资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目 录
一、物资设备部组织机构图 286
二、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287
2.1总则 287
2.2 本办法遵循原则 288
2.3本办法所适用管理范围 288
2.4 组织机构 288
2.5 材料分类 289
2.6 材料计划 289
2.7 计划评审: 290
2.8 采购 291
2.8.1.采购程序 292
2.9 验收入库 295
2.10 保管库存 296
2.11 物资的发放、核销、回收管理 297
2.12 周转性材料的管理 298
2.13 工器具的管理 301
2.15 废旧物资 304
2.15.1 废旧物资(设备)的修复和利用 304
2.15.2 废旧物资让售、报废、处理程序: 305
2.15.3 废旧物资处理装车、过磅规定: 306
2.15.4 机电产品、废旧物资让售和报废的帐务处理 306
2.17 附 则 307
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307
3.1总 则 307
3.2 设备分类及其范围 308
3.3 设备部管理职责 309
3.4 设备采购 309
3.5 设备的验收 310
3.6 设备性能验收 311
3.7 质量管理 311
3.8 设备资产管理 312
3.9 设备使用管理 312
3.10 设备维修管理 316
3.11 设备技术改造与革新管理 316
3.12 设备统计管理 317
3.13 设备报废与处理 317
3.14 设备事故处理 318
3.15 红旗设备的竞赛评比 319
一、物资设备部组织机构图
物资设备部副部长
物资设备部副部长
物资设备部部长 石新民
主管物资
主管设备
甲供材料组织供应(计划、配送、结算)
大宗物资招投标
物资动态管理及协调
系统评价及红旗仓库评选
材料报表统计
大型专用设备进场验收
设备管理
特种设备及试验、计量设备管理
运行评价及红旗设备评选
设备报表
二、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2.1总则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铁道部及建设单位总指挥部相关规定和办法。为了确保南龙铁路NLZQ--6标项目建设的高标准。提高铁路工程物资设备的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满足施工生产进度需求,保证持续改进物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组建一支精干高效的铁路物资设备管理队伍。确立各岗位职责、团结一致形成一个廉洁奉公、勤政创新的机制。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设备的筹措、计划、采购、验收、发放、核销、回收、报废处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落实经济责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2 本办法遵循原则
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精细管理,降低成本。科学编制计划、规范采购行为、优化资源配置,以最小、最短时间的资金占用,满足施工生产进度需求。
2.3本办法所适用管理范围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南龙6标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所统管的生产性机电、物资、设备材料的评审、询价、采购、进货、保管、发放、核销、回收、管理的全过程。
2.4 组织机构
物资设备部,人员设置要求:力求高效精干,在物资设备管理过程中各岗位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项目部的管理制度。员工要经常反思自身行为,是否做到了对企业有利、对工作有利、对工程有利。本办法中的工作责任:是指在完全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中所体现的有关经济职责,由于主观原因未完全履行职责或未执行规定的程序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时,除执行本办法的相应条款外还将按照失职、渎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发生徇私舞弊,虚报冒领,以次充好,抬高价格,索要回扣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时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2.5 材料分类
南龙铁路 甲供物资[(铁道部管理物资)见附页]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设备。
自购大宗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设备,主要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设备,大宗物资设备包括水泥、钢材、粉煤灰、土工布、土工格栅、桥梁伸缩缝等构成工程实体并对工程质量、安全造价有直接影响的物资。
自购物资:是指在工程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
2.6 材料计划
由于南龙铁路的高起点、高要求、高标准,工期紧,物资材料计划要求非常准确。甲供、自购大宗物资计划的编报要求计划人员应和生产计划部门、工区及时沟通,建立顺畅的联系渠道,及时上报各种主材计划。
(1)甲供、自购大宗物资上报计划分类: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紧急计划。
年度计划上报:下一年物资年度计划必须在上年12月 日前准时上报标段部。-
季度计划上报:季度计划必须在本季度最后一个月 日前上报下季度计划。
月度计划上报:月计划必须在本月 日前上报下月计划。
特殊情况下的紧急计划:为了保证首批和前期开工项目的物资紧急供应,要求特殊情况下编制的物资计划。
(2) 甲供、自购大宗物资计划编制要求;上报标段部必须注明” 水电三局南龙铁路NLZQ--6标物资设备部”,分类报送、要求有封面、有物资报表编制说明。编制人签字,物资部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计划报表必须先发电子邮件,报表随后立即报送,以报表红头公章和签字有效,以收到原件时间为准计算上报时间。
(3) 物资设备部编制材料采购计划的程序:编制依据:1,工程部经总工签字的物资需求表。2,工区和各部门上报的物资需求表。计划编制后报请项目经理批准后。物资设备部方可进行采购。
(4) 其它材料,上述材料以外的材料与自购材料报送要求相同。
2.7 计划评审:
(1).甲供、自购大宗物资材料计划的评审:由于南龙铁路的特殊性,甲供、自购大宗物资,其计划相对比较严格、计划上报时效性强,上报依据由工程部提出后必须由总工签字后作为计划上报依据。
(2).材料计划必须提供清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使用部位桩号、数量、分批到货时间,到货地点,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3).自购材料计划:各工区上报的材料计划,必须以力求节约可行的原则,要有工区领导的签字,物资设备部建立具备资格的合格供应商。
(4).物资设备部应根据年度施工任务的总体安排,制订年度采购计划,每月应根据生产进度和工程部提供的使用计划编制月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同时抄报财务部门,以便合理安排采购资金。
(5).对于生产计划的调整或施工急需的临时性材料的采购,必须编制临时采购计划,经主管生产的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实施。
(6).采购计划编制人员要随时了解和掌握材料、配件的库存情况,在保持合理库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库存,尽量避免超储积压。如因计划不当而造成积压、浪费,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物资采购计划编制人员必须掌握本岗位所应具备的物资管理专业知识,具备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的实际经验,按照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的编制采购计划,把绝大部分物资采购纳入例行性工作之中,减少并力争避免”意外性”采购。
2.8 采购
(1).物资设备部原则上必须按计划进行采购,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所规定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进行采购。甲供、自购大宗物资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福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期甲供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去办理,同时上报监理。
(2).对经常发生的材料和配件的采购,采购部门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与正规的生产厂家(或其派驻机构)建立直接联系,以求得质量和价格的真实和稳定,彻底消除中间环节,切实缩短供货途径;对临时发生的采购项目也应按照此原则进行质量和价格的”货比三家”。
1)、经常发生的各类物资材料及配件采购。采购部门应以某种物资的上一个周期(能够按年度划分)的实际发生数额为依据,同时根据本期的生产任务状况进行修正,测算出本期将要发生的总量以及本期中各个时段所需的具体数量,在广泛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来确定二个或二个以上预选供应商(以正规的生产厂家或其派驻机构为宜)进行公开招标,在对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供应商资信等综合评定后确定该种物资的本期供货商,按照”招标采购、总量协议定货、分期供货”的方式办理各类物资材料及配件的采购。
2)、大批量材料及配件的采购。采购部门在采购前应提出采购计划,按照上一条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在对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供应商资信等综合评定后确定该种物资的本期供货商。
3)、机械配件和进入工程或有一定安全及质量要求的物品的采购。采购部门应与正规的生产厂家或其派驻机构直接联系,建立相对稳定的供货渠道。
4)、其它零星物品的采购。为使零星物品的采购最大限度地实现”质量可靠、价格最低”,对零星物品的采购宜采取”划定范围,签定协议”的定点采购的方式进行操作。
2.8.1.采购程序
1、根据当前市场的实际状况,物资设备部派专人对供应商进行调查了解,考察其资质、信誉、物资来源、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情况,并取得有关的证明材料。
2、采购前要进行询价,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比价,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所需物资设备的报价单。物资设备部要填制物资采购比价表进行比价,在比价的基础上提出采购意见后一并报请领导批准。
3、按照福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大宗物资的采购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料信息网上进行公开招示。其它自购采购的原则,对一次性单项材料、配件(材料5万元以上,设备1万元以上)的采购,应在不少于三家供应商的比价基础上,根据比价表和采购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对经常性消耗材料、配件的采购,在对供应商进行多方考察后,应确定具备资格、价格合理,保证质量的供应商。
4、招标采购和比价采购除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外,必须取得应有的原始资料和建立规范的原始记载。
5、材料、二类机电及配件等各种采购品在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价格则是采购活动的基本要素。除上述各条所规定的原则外,采购部门必须能够根据库存要求科学地确定单批经济采购量,以便取得合理的支付价格。
6、采购部门对各种进货渠道(含上级指定供应部分)必须进行价格和其它利弊的比较、分析,以便确定合理的进货方式。
7、以上所指”价格”是包括运输费的价格,若销售商送货上门时,单价与运输费应分开计算。
8、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廉政规定,任何人都不允许在物资、设备采购中索取回扣,接受礼物和吃请。
9、采购合同(协议)的管理
(1)、一次性大宗材料和C类设备的采购,必须签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的起草由物资设备部门负责。5万元以上的材料、配件和1万元以上的设备供货合同,由主管领导签订。5万元以下的材料配件和1万元以下的设备供货合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委托物资设备部签订。
(2)、按照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物资供销合同必须履行会签制度。
(3)、对消耗性材料的采购,要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协议中要提出具体的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要求,物资设备部在平时的采购业务中要及时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半年对供货商进行一次详细的考评,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及时中止业务往来。
(4)、合同一经签订,必须严格履行。但在执行中如发现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则应立即中止执行,并调查原因,分清责任,协商解决的办法。如系供货方的原因造成我方损失的,应积极寻求索赔。如系我方责任,属人为原因造成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10、物资采购部门每月终必须将当月所采购的物资清单汇总上报主管领导和财务(包括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数量、单价、总价、销售商)。
2.9 验收入库
1、物资管理部门的验收人员(保管员)必须掌握所管理的各类物资的技术性能和验收标准,能够完整地履行本岗位的验收工作。
2、对所交付入库的物资首先要进行数量(个数、长度、体积)和重量的验收,对袋装、箱装、捆装、盘装、车装的”散装”物资尤为重要;如验收失误造成数量和重量的不足而”盘亏”时,盘亏的全部损失由验收责任人承担;发货后给领用方(工区),若多发时,验收人员负责追回,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
3、对所交付入库的物资、验收人员必须根据每种物品的技术性能和验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包括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具体操作如下:
(1)外观检查验收(包括与现有的合格品对比检查)。
(2)根据每种物品所应具备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指没有特定说明书的产品。
(3)根据该产品的说明书及技术要求检查验收。
(4)重要的物品可经过分类划分后进行必要的物理、力学、化学性能检测鉴定验收。
4、仓库保管员要按职责范围严格把关,对所验收的物资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进行严格审核。验收人员对所购进的物品质量有疑议时(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能够要求退换和仲裁,在未确定前能够拒绝验收入库。物资设备部应立即进行鉴定(必要时与合同有关部门共同鉴订),对于有问题的物资,任何人不得强行要求保管员验收。
5、由于验收人员质量把关验收失职(含不称职),致使伪劣产品投入使用。给使用单位造成使用期缩短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等损失全部由验收责任人承担;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6、由于验收人员失职所造成的入库产品质量与价格严重不符,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验收责任人要承担由此给企业造成的全部损失。
2.10 保管库存
1、物资管理部门必须按照所管理各类物资的技术要求(存储条件、存储期限等)合理存储、调剂、流通,并应定期盘库清理和必要的晾晒。由于物资管理部门失职而造成丢失或盘亏、积压霉变、失效以及其它人为因素损坏时,损失的费用由责任部门全额承担。
2、物资管理部门必须随时掌握现有库存物资(包括使用后回收仍可使用的物资)的规格、品种和数量,并应熟知每种物资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条件,当现有库存物资包括施工现场的物资能够代换使用时不得重新采购。
3、物资管理部门(物资计划编制)应根据现有库存状况和施工生产任务情况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掌握合理的库存容量,既要防止过大的库存造成资金积压和场地仓库的投入,更要避免超期存储而产生的霉变和失效等损失。
4、限制采购费用和库存量的基本前提是必须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2.11 物资的发放、核销、回收管理
1、各类物资、材料、设备、配件、用具、劳保品等的发放,借用或出租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必须严格按审批计划执行发放。严格领料手续,发放的对象和标准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部所颁布的有关规定。
(2)、发放、借用、出租都必须履行规定的手续,由于手续不健全而造成损失者,全部损失有经办人承担。
(3)、属借用、出租的物资、管理部门必须按照约定的期限回收入库,同时办理相应的清帐手续。由于未及时清缴回收或未办理清帐手续而造成损失者,全部损失由经办人承担。
(4)、按照管理的有关规定,物资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区分发放与借用的界限,属借用范围的物资不得办理发放手续,否则一切损失均由经办人承担。,
2、建立甲供、自购大宗物资核销台账。以设计图纸为依据,对施工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要求(标准、图号)、数量、批号(炉次)、进行核对发放,实现可追朔性管理。
3、对边角余料、废弃料等物资管理部门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回收、分类处理。对能继续使用或改做它用的物资要列入继续周转使用物资加以管理。对有修复价值的废旧物资、配件、工器具等要定期清理(每季度清理一次为宜)并报列修复计划,经项目部领导审批后由负责管理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项目部将依据”修旧利废”的价值和效益对建议者和主办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
2.12 周转性材料的管理
遵循依据:水电三局局经管[ ]5号文〈关于大型模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水电三局局经管[ ]27号〈中国水电三局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1、周转材料是指在施工中能够多次重复使用和周转的非一次性消耗的施工材料。主要包括模板类(大钢模、模板卡、自制特殊模板及其附件)、支撑类(钢架管、钢轨、型钢、各类钢制排、花架、可调螺栓、扣件及其附件)、加固类(螺栓、垫片、轨道压板、连接板等)和其它可多次使用材料(钢丝绳、卡环等)四大类组成。
2、物资设备部是项目部周转材料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周转材料采购、验收、保管、发放、领用、使用、退库等全过程的管理;项目部计合部是项目部对周转材料进行核算的责任单位,核算要建立在物资设备部报表等资料的基础上,并协助物资设备部做好周转材料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将各单位有关周转材料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贯标检查的重要项目。
3、物资设备部要建立周转材料实物帐,正确核算周转材料的领用、退库和结存。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周转材料领用、使用、退库制度,领、退时物资设备部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在场,办理验收和领退手续。领用时,对不合格的周转材料使用单位有权要求更换;使用单位退库时,物资设备部要对周转材料进行认真的验收,并对损坏的周转材料进行统计登记。(包括配件短缺)
4、对人为因素造成的周转材料损伤、损坏、丢失、报废的经济损失由使用单位全额赔偿,机械设备类按现有净值赔偿。对意外事故,不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伤、丢失、报废的,使用单位在退库时必须出示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证明材料,否则按人为因素进行赔偿。
5、物资设备部应于次月5日前对各单位使用周转性材料的报表上报计合部,计合部在当月的结算中进行核算,各项罚款、扣款要兑现到各处及个人。
6、模板损坏处罚鉴定标准
钢模板的租用:
P3015钢模:0.25元/天M2。
架管:0.015元/天M。
U型卡:0.003元/天个。
扣件:0.01元/天个
小钢模板损坏扣款标准
(1)、1个小孔10元,1块出现多孔,以此累加直至报废。φ14元钢面积为小孔。
(2)、1个大孔30元,2个以上报废。架管直径面积为大孔。
(3)、少1条带,扣款10元;少短边扣款20元;缺长边扣款30元。
(4)、模板粘砼,轻度变形或存在脱焊现象时,1块扣款3元。
(5)、模板粘砼较严重,变形较严重时,1块扣款10元。
(6)、模板变形严重时,1块扣款30元,直至报废。
以上标准是以P3015型号的模板为扣款依据,其它规格模板以面与P3015模板相比较的系数,调整扣款标准。
大模板的配件费,按采购价扣款,维修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扣款。
7、模板整形修复定额标准及结算费用。
(1)、P3015模板按10块/工日的标准综合考核,其中上机前的模板修复标准为30块/工日,上机后的标准为15块/工日。
(2)、加垫片的P3015模板和其它规格的模板(无法上机作业),综合定额标准为8块/工日。
(3)、阴阳角模板的综合定额标准为6块/工日。
(4)、模板整形修复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可比照此项原则执行。
8、由于施工方案或施工现场外界原因造成的周转材料临时报停,原则上指施工方案、变更(施工科确认数量),具备开仓条件因无浇筑手段和由监理工程师签认构成窝工索赔等情况,造成的周转材料临时闲置期间的租赁费用,由计合部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减。周转材料报停期间的维护、保管责任仍由使用单位承担。对长期报停的周转材料管理部门根据施工需要有权进行调配。
9、各单位每月末要对本单位的周转材料进行清查,并随同当月报表报设备物资部和计合部,报表中要分部位分项目列明清查时间,周转材料的实际占用情况(临时设施占用、部位占用、闲置和临时报停),物资设备部和计合部要对各单位上报的报表进行不定时的抽查。
10、由于施工方案原因导致周转材料在现场发生损耗时,由工程部据实签认并报物资备设部、计合部;由于施工临建或其它施工需要而消耗周转材料时,物资设备部依据施工任务单进行耗损。
11、周转材料的修复整形工作由修理厂负责,物资设备负责管理,根据库存和施工生产的需要,将需完成的工作量报计合部和修理厂。
2.13 工器具的管理
1、工器具的发放原则:工器具必须按规定工种以工作实际需要按规定配备,并严格按最低使用年限控制。
2、发放方式:要求各单位在领用工器具时,必须由各单位材料员提前向物资部门报计划,发放时必须建立个人或集体工具卡,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到使用年限若不交旧者,不予领发;对收回的报废工器具,由物资设备部统一保管、处理。
3、各单位所领用的工器具在使用期间,无论什么原因丢失或使用不当损坏者,个人或单位都要写出丢失、损坏的书面报告,报主管领导批示同意后供应部门方能补发,在补发时按其使用年限折扣未到期部分款,计算时间不满一月按一个月计算,扣款最低限额不低于现行价格的50%。
4、对非经常使用的工器具以及价格较高的工器具,由其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并经项目领导批准,按集中使用较多单位配备,并建立集体卡片,其它单位使用时可临时借用,各使用单位要有专人保管,若丢失,损坏者按净值赔偿。
5、各单位所使用的工器具不得擅自转借给外单位或私人使用,一经发现要加重处罚。
6、工器具的维护、保养、检验制度执行各自相关规定。
7、工器具最低使用年限。
1、铁铲:24个月 2、洋镐:36个月 3、八角锤:48个月
4、四角锤:36个月 5、木工锯:24个月 6、刀锯:36个月
7、木工刨刀:24个月 8、盖铁:36个月 9、木工斧:36个月
10、木工凿:24个月 11、木工锤:36个月 12、瓦刀:36个月
13、克丝钳:24个月 14、电工刀:24个月 15、鲤鱼钳:36个月
16、断丝钳:12个月 17、尖嘴钳:24个月 18、弯嘴钳:36个月
19、扁嘴钳:36个月 20、斜嘴钳:36个月 21、鹰嘴钳:24个月
22、剥线钳:24个月 23、钉锤:36个月
24、呆头板手:30个月 25、梅花板手:30个月
26、套筒板手:60个月 27、活动板手:24个月
28、内六方板手:24个月 29、热力板手:48个月
30、管钳:48个月 31、改锥:6个月
32、夹柄改锥:12个月 33、皮带:36个月
34、皮带冲子:48个月 35、钢号码:60个月
36、钢锯弓:36个月 37、台虎钳:42个月
38、手虎钳:36个月 39、龙门台钳:60个月
40、圆头锤:36个月 41、划线规:48个月
42、管子割刀:60个月 43、胀管器:60个月
44、刮刀:36个月 45、钳套:30个月
46、测电笔:6个月 47、手电筒:36个月
48、钢板直尺:36个月 49、钢卷尺:12个月
50、布卷尺:24个月 51、弹簧长钳:18个月
52、游标卡尺:48个月 53、深度游标卡尺:48个月
54、高度游标卡尺:48个月 55、外千分尺:48个月
56、内径千分尺:48个月 57、深度千分尺:36个月
58、百分千分尺:36个月 59、塞尺:36个月
60、宽座角尺:36个月 61、木水平尺:48个月
62、铁水平尺:36个月 63、水平仪:72个月
64、线 附:30个月 65、铁皮剪刀:24个月
66、布剪刀:36个月 67、皮内箱:24个月
68、喷漆枪:60个月 69、打气筒:36个月
70、玻璃刀:60个月 71、手摇油泵:36个月
72:卸扣:18个月 73、台称:72个月
74、案称:72个月 75、吊滑车:36个月
76、起重滑车:60个月 77、手动葫芦:60个月
78:罗旋千斤顶:60个月 79、液压千斤顶:60个月
80、电焊钳:1个月 81、电焊面罩:2个月
82、电气焊眼镜:12个月 83、焊 枪:18个月
84、割枪:18个月 85、喷灯:36个月
86、电烙铁:48个月 87、氧气表:9个月
88、乙炔表:9个月 89:三爪卡盘:48个月
90、旧转顶尖:36个月
8、工器具的使用期限的调整。如部分工器具在某一时段使用频繁,不能保证使用年限时分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临时调整。但使用单位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设备部给予适当的临时调整。
4、物资(设备)退场后的交接、保管、发放、责任界定
(1) 物资(设备)退场入库的交、接、保管、发放管理单位为设备物资部。
(2) 物资(设备)退回到其它场地物资设备部部不能看管的,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由该场地的所在单位负责看管,物资设备部及相关部门要有专项防范措施,专人看管,责任到人,确保退场的物资、设备完好无损。
2.15 废旧物资
2.15.1 废旧物资(设备)的修复和利用
修旧利废的管理单位为物资设备部。工区负责修旧利废工作的实施,物资设备部组织鉴定、验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废旧物资(设备)让售、报废、处理规定
(1)、为保证项目部废旧物资(设备)让售、报废、处理有序进行,项目部成立以主管经济的领导组长、物资设备部、工程部、质量安全部负责人为成员的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需处理的废旧物资(设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决定处理方案。
(2)、物资设备部为废旧物资让售、报废、处理的责任单位。物资设备部依据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对废旧物资(设备)作让售、报废、处理。
2.15.2 废旧物资让售、报废、处理程序:
1、机电产品:确认已淘汰的并无修复价值的机电产品,由物资设备部列出报废清单,经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按规范程序办理好各种让售、报废、处理手续。
2、物资或材料:需报废的物资或材料由物资设备部列出详细的报废清单,经资产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鉴定确认无修复利用价值后,由物资部按程序负责办理让售、报废、处理手续。
3、资产管理委员会集体看货、定价。物资设备部负责市场调查摸底,提供现行价格,资产管理委员依照据市场价格和废旧物资(设备)的成色进行定价。
4、让售、处理对象的选择。在维护项目部利益的基础上,选择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并有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的回收单位。严禁处理给既无资质又无经济实力的个体户。
5、物资设备部应根据市场调查后推荐二至三家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并提供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材料,由资产管理委员会评议后从中选择一至两家回收单位。按领导小组选定的回收单位负责与回收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协议需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查同意后,方能让回收单位到梁场财务部门缴纳预付款。
6、物资设备部在废旧物资装车前要回收单位出示财务部门出具的预收款凭据后方能装车。
2.15.3 废旧物资处理装车、过磅规定:
1、由物资设备部和废旧物资(设备)相关单位的人员负责现
场”监装”。处理机电产品和废旧物资分别由工区各派一人”监装”、”监磅”。由物资设备部负责通知有关单位。
2、空车、重车过磅必须有两人以上,并在磅单签字确认,空车过磅单和重车过磅单由物资设备部保存。
3、负责废旧料处理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所装实物与预付款是否相等,如发现预付款不足时应立即终止装车。待回收方到财务再次交足够的预付款后,方能继续装车,否则后果自负。
4、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有关部门和领导,并征得同意后,方能继续进行。
2.15.4 机电产品、废旧物资让售和报废的帐务处理
1、机电产品、废旧物资让售、处理结束时,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开据正式的”器材、物资让售单”,加盖物资设备部公章,经正、付主任签字、买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签字,方能有效。
2、买方负责人凭设备物资部开据的正式让售单到财务进 行最终结帐,多退、少补。
3、物资设备部应及时收回由财务盖章和签过字的让售单,并负责保管、保存,以便日后复查。
4、建立机电产品、废旧物资的让售、报废、处理后的情况通报制度,物资设备部在该单项让售、报废、处理完毕后,有责任将实施过程中以及实施后的详细情况通报给项目部有关领导。
2.17 附 则
1、物资管理办法的考核时段按月进行,以每月末材料(配件)报表及财务清查结果为依据,核算主办部门为项目部财务部、管理部,其它业务部门需要提供相应的核算数据。
2、物资管理需要相关业务部门和工区的通力配合,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各自业务的工作程序,做到帐目清晰,帐、卡、物准确、资产管理、存储符合要求,属于应审批的项目必须经审批后方可实施,严禁”越权操作”。
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3.1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电三局南龙铁路NLZQ—6标建设项目设备的管理工作,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要求,提高企业竞争力。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根据<福建福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期甲供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备管理遵循”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精细管理”的原则,以”保证质量、合理低价、保障供应”为核心,以采购质量”零缺陷”为目标,对设备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服务,统筹供应。充分利用各种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在保证满足生产施工需要的同时,取得最佳的设备投资效果。对项目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整个寿命周期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设备是本项目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的基础,管好、用好设备是各级领导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设备按工程局中的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即局管设备(主要指特大型A级类设备)和大型设备(B级类设备);自管设备:一般指由分局或项目自行购置管理的中小型设备(C类设备)。
第五条 C类设备主要分为生产性设备和办公性设备两大类。生产性设备是指分局或分局项目所属直接用于施工生产的各类机电设备、工器具等;办公性设备是指分局所属或分局所属项目用于施工管理和与职工文化紧密相关的各类机电产品等。本办法适用于生产性设备的管理。
3.2 设备分类及其范围
第六条 本项目设备分为三类:
(一)甲方供应设备(简称甲供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设备。
(二)自购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简称自购物资)。指未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其它物资设备。
3.3 设备部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本项目部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设备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2.负责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3.组织和落实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4.负责设备的招标采购与供应,包括审核、汇总编制采购计划、组织招标、签订合同。
5. 负责采购设备的到货验收、台账的建立、档案的建立及其它相关事宜。
14. 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大中修计划的编制及实施。
15. 负责设备使用过程的监控监督、设备改造革新、红旗设备评比、设备事故处理及设备报废等工作。
3.4 设备采购
第八条 设备采购坚持”优质、可靠、合理低价”的原则。
第九条 对主要设备生产(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动态管理。
主要设备采购必须在工程局公布的合格生产(供应)商中进行。
第十条 采购
1. 局管AB类设备采购,根据项目施工生产任务和设备装备情况,上报设备购置计划,报公司物资设备部。
2. C类设备采购,根据施工生产任务情况,编制设备采购计划,,报请项目部经理审批执行。
3. C类设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采购实行货比三家、性价比,并组织招标评审采购。
3.5 设备的验收
第十一条 基本验收
(一) 设备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供应)商的发料清单,按规定及时进行登记、验收。存在数量、质量差异等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 设备物资部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仓储设施,加强和规范设备储存保管,保证设备质量良好。
(四) 自购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工区负责保管工作。由于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的,其责任由工区承担。
(五)局管AB类设备的验收工作由局设备管理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项目配合。
(六)C类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管理人员办理。验收合格后,由验收负责人填写设备验收单、验收报告,作为设备验收合格凭证、固定资产入账凭证并纳入设备技术档案。
(七)根据合同约定的供货范围及设备装箱单对到货的所有整机、部件、结构件、随机工具、随机备件进行清点、分类和核对,并办理交接手续。
(八)检查设备的外表有无损伤、变形并做好记录。对损伤严重或变形件由供货商处理后再接受(或收到供货商处理承诺后接收);对于损伤严重或变形严重的结构件不予接受,对于不予接受的部件,要书面通知供货商或请供货商现场人员确认。
(九)按照合同约定检查设备的整机合格证、主要部件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书、图纸等随机文件,是否齐全。填写设备验收单。
3.6 设备性能验收
(一)新购置的C类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性能试验,以测定机械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二)性能验收的内容和具体项目可按相关标准和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后要对实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做出详细记录并由供货商确认后,及时向生产厂商交涉,要求更换并赔偿损失。
(三)试验合格后,应填写设备验收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使用单位保存,一份归档保存。
(四) 验收和保管物资设备的状态图片按规定程序经过信息平台存档。
3.7 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 物资设备部对设备质量管理负总责。其它施工单位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对设备质量负责,要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明确设备采购供应管理中各环节责任人。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设备质量跟踪追溯制度。各相关单位在设备接转过程中必须填制设备质量记录单,全过程记录设备从厂家到最终使用的质量状况,保证产品质量的追溯性。
第十五条 针对不同设备,制定质量监测、验收规则,特别是要做好新产品、新设备、新系统的质量监测,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验收大纲(或验收方案)。
第十六条 加强设备质量的管理和检查监督,定期对设备质量状况进行评估、总结
3.8 设备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 局管AB类设备由局设备管理处统一编号,由局财务处统一建账。设备管理部门要认真填写设备履历书,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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