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编号: 2015版 本: 第 4 版XXXX集团有限公司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XXXXXX2015年X月XX日颁布通告修订后的XXXX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4版)经XXX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的专家组审议通过,现予以颁布,自即日起施行。 签发: 2015年X月XX日目 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应急预案体系11.5 应急工作原则1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22.1概况2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4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63.1 应急组织体系63.2指挥机构及职责74 预警与信息处置94.1 危险源监控94.2 预
2、警行动204.3 信息报告与处置215 应急响应225.1 响应分级225.2 响应程序225.3 应急结束226 信息发布237 后期处置238 保障措施238.1 通信与信息保障238.2 应急队伍保障23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248.4 经费保障248.5治安保障248.6 技术保障248.7医疗抢救保障249 应急预案管理259.1 应急预案培训259.2 应急预案演练259.3 应急预案修订259.4应急预案备案259.5 应急预案实施2610 奖惩2610.1 奖励2610.2 责任追究2611 附则2611.1 术语和定义2611.2制定与解释26附表一 XX集团应急救援通讯录
3、28附表二 XX集团应急物资储备明细表29附表三 XX集团救护大队物资、装备储备明细表30附表四 XX集团应急救援专家库32附表五 XX煤矿安全事故报告单33附件: XX集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4一、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4二、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4三、提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3四、矿井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7五、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65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74七、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82八、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91九、矿井透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03十、防洪专项应急预案113XXXX集团有限公司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
4、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增强应对和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发生灾变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集团公司所属矿井发生级及以上顶
5、板、冲击地压、供电、提升、水、火、瓦斯、煤尘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1.4 应急预案体系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综合预案主要阐述集团公司应急救援的方针、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事故制定的应急抢险救援方案,主要包括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提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透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防洪专项应急预案。1.5 应急工作原则1.5.1以人
6、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1.5.2统一领导,协调行动。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各基层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其所属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相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1.5.3统一指挥,属地为主。灾变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由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和指挥,现场指挥以各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为主,有关部门
7、应当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1.5.4自救互救,安全施救。事故发生初期,应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次生事故。1.5.5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使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有机结合。1.5.6依靠科学,规范有序。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专家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2
8、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2.1概况XXXX集团有限公司位于XX省XX市境内,1998年5月经XX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XXXX局改制而成,是XX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是XX省和华东地区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公司总部位于XX市。目前集团公司XX地区所属6对生产矿井,核定其生产能力为9.40Mt/a。2014年末在册全民合同制职工 余人,企业资产总额为 亿元。矿区煤炭资源赋存的特点主要是:煤层埋藏深,地质构造复杂,自然灾害多,随着矿井开采深度不断加大,伴有地温热害、瓦斯、冲击地压等诸多因素影响煤矿安全生产;薄煤层和极薄煤层占可采储量的20.52%,开采困难,成本高;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较复杂。
9、矿井瓦斯、冲击地压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地质因素。2XX集团矿井基本情况矿井名称XXXXXXXXXXXX矿井地址矿井设计能力(万吨)18015010590120120核定生产能力(万吨)15014012085225220矿井开拓方式立井立井立井立井立井立井回采工艺综采综采综采综采综采综采顶板处理方法垮落法垮落法垮落法垮落法垮落法垮落法矿井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中央并列式中央并列式两翼对角式对角式中央分列式矿井反风方式反风道风机反转风机反转风机反转风机反转调角度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m3/min)5.8436.1922.0321.855.194.47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 (m3/t)
10、1.9915.959.5515.601.201.15矿井瓦斯等级瓦斯矿井高突矿井高突矿井高突矿井瓦斯矿井瓦斯矿井煤尘爆炸指数39.8%36.2%-39.3%36.5%18.4%-39.9%36.6%35.5%-47.4%煤层自燃发火期4-6个月4-5个月6个月3-6个月3-6月1-6个月矿井供电方式双电源双电源双电源双电源双电源双电源矿井最大排水能力(m3/h)18001776731180027002520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中等中等中等复杂中等29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2.2.1煤尘:集团公司下属各生产矿井煤尘的爆炸指数一般为3548,属强爆炸性煤尘,都具有煤尘爆炸危险性,历史上,XX、XX
11、等矿发生过瓦斯、煤尘爆炸事故。2.2.2瓦斯:XX煤矿、XX煤矿、XX煤矿XX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其余为瓦斯矿井,存在发生瓦斯窒息、燃烧和爆炸的危险性;2.2.3煤与瓦斯突出:集团公司下属XX煤矿、XX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995年10月5日,XX煤矿在-700m东二采区-780m水平发生第一次煤与瓦斯突出动力现象后,先后共出现过17次瓦斯动力现象。2003年5月26日,-700m西三采区7353面发生了历史以来XX集团最大一次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煤量163t,突出瓦斯量12680m3,死亡2人。2010年经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分院鉴定,XX煤矿升级为突出矿井,XX井于2012年升级为突出
12、矿井。2.2.4火灾:所属各矿开采的煤层为二、三类自燃煤层,都有自燃倾向性,XX、XX等矿均发生过煤层自燃事故。同时,井下存在各种易燃物(煤炭、坑木、油料等)和高温火源(机械摩擦火源、电气火源、爆破、煤炭自燃等),导致矿井明火火灾的风险也相当大。2.2.5冲击地压:在1991年7月10日,XX煤矿3127乙材料道掘进迎头发生首次冲击地压以后,相继在XX、XX、XX、XX井、XX等六个矿井发生冲击地压事故近40起,其中较为严重的冲击地压事故有30起,共造成12人死亡、6人重伤、25人轻伤,以及不同程度的巷道、支护和机械设备损坏等。其中XX矿、XX矿、XX矿XX冲击地压灾害较为严重。目前XX、XX
13、、XX、XX等矿井均已-1000m以下开采,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不断加大,矿井发生冲击矿压的可能性随之增加。2.2.6水害:由于后备储量不多,一些矿井的水平接替显得相当紧张。为延缓矿井衰老,部分矿井由原来的单煤层、单煤系开采,变为多煤层、多煤系重叠开采,并在新区开拓的同时进行老区残采。矿井采掘活动由原来的水文地质简单区转入水文地质复杂区,受水害威胁的危险性越来越大,突水的机率亦越来越高。另外,生产矿井周围的小煤矿可能存在越层越界开采现象,给生产矿井带来了较为严重的水害隐患。煤系地层中的含水层是矿井涌水量的直接补给水源。在XX矿区的三组煤层开采过程中,下石盒子组煤层开采主要受其顶板上方砂岩含水层的
14、影响,一般情况下受1煤顶板60m以内的砂岩含水层影响,水源为砂岩裂隙水。山西组煤层开采主要受7、9煤顶板砂岩水直接影响,水源也属砂岩裂隙水;9煤的开采还受太原组四灰水的影响,属底板灰岩溶隙水。太原组煤层开采主要受太原组灰岩溶隙水的影响,还受到底板奥灰岩溶水的影响,水源为灰岩溶隙水和底部岩溶水。XX矿区位居中纬度地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既受东南季风影响,又受西北季风控制,汛期降雨量大。年降雨量主要集中在6-9月份,约占全年降雨量的60%左右。年最大降雨量1360mm(1963年),最大一日雨量345mm(1997年),在汛期矿井存在地面洪水威胁。归纳起来,矿井水害危险源主要有:一是老空水
15、水害。这种类型水害,规律不易掌握,又带有灾难性特点。造成水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思想麻痹、无防水措施;防水措施无针对性,违章蛮干;越界开采、造成老空积水突水事故。二是砂岩水害。砂岩水害事故的主要特点有:猛突一股水,水量大,易造成淹面事故。此类事故的主要原因为:工作面构造裂隙发育,顶板砂岩富水性好,对顶板砂岩赋水性突水规律认识不清,均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矿井的安全生产。三是灰岩水水害事故。集团公司灰岩溶水害事故多发于太原组煤层的采掘过程中,但山西组煤层的开采也曾有发生。四是地面洪灾水害事故。在汛期矿井存在地面洪水威胁。2.2.7顶板:根据煤层顶板条件和集团公司矿压观测资料,所开采煤层顶板可按老顶分为
16、四级,即:级老顶来压不明显,级老顶来压明显,级老顶来压强烈,级老顶来压极强烈;直接顶分为四类,即:类为不稳定顶板,类为中等稳定顶板,3类为稳定顶板,类为坚硬顶板。各生产矿井可采煤层的老顶和直接顶的分级分类为:上石炭系太原组(俗称屯头系)的17层属于级类,20、21层属于级类,二叠系山西组(俗称小湖系)的6、7、8、10层属于级类,9层属于级2类,二叠系石盒子组(俗称夏桥系)的1、3层属于级类,层属于级2类。历史上,各系煤层在采掘过程中都出现过冒顶死亡事故、垮面事故及大倾角滚矸伤人等事故,如垞城矿2004年在3409炮采工作面初放期间曾发生过一次死亡4人的重大冒顶事故,因此,采掘顶板安全管理有一
17、定风险。2.2.8供电:各生产矿井均建立健全了双电源供电系统。但受供电线路设备老化、供电故障、上一级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影响以及冬季冰雪,夏季大风暴雨、雷电、树木,维护检修和运行管理等不到位出现倒杆断线等,仍存在大面积停电事故的风险。2.2.9提升:XX矿区各生产矿井均为立井开拓,采用箕斗、罐笼提升。矿井在用的设备受质量、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出现电气故障、机械故障,存在提升事故风险。鉴于上述情况,集团公司目前在矿井开采过程中,存在着六方面重大风险,即:煤尘、瓦斯、火、水、冲击地压和顶板,同时也存在供电、提升事故的危险。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组织体系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地
18、点设在集团公司调度室。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统一领导下,由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共同组成。日常工作职责:负责应急救援所需人、财、物的配备;加强对应急预案、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应急培训、应急演练等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董事长、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总工工程师经营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救护大队环保医管部信智科技公司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物供公司保卫处财务部投资规划部风险管控部工 会报业传媒公司华美电力公司3.2指挥机构及职责3.2.1指挥机构3.2.1.1指挥部组成人员总 指 挥: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指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班子成员
19、成 员:集团公司副总师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技术中心)部长(主任)集团公司救护大队大队长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物资供销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保卫处处长集团公司环保医管部部长集团公司投资规划部部长集团公司风险管控部部长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XX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XXXX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3.2.1.2指挥部下设救援技术保障组、施救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1、救援技术保障组组成人员组 长: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成 员:集团公司副总师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正、副部长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技术中心)正、副部长(主任)集团公司救护大队大队长集团公司集团公司
20、环保医管部部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长集团公司保卫处处长XX电力工程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物供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生活服务总公司总经理XX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施救组组成人员组 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成 员: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技术中心)、救护大队、环保医管部、有关医院和事故矿井等单位领导组成。3、善后组组成人员组 长: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成 员: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工会等部门领导及事故矿井的相应职能科室负责人,以及集团公司指定的有关单位及人员。4、后勤保障组组成人员组 长: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成 员:集团公司党政办公室、保卫处、物资供应公司、环保医管部、医院
21、、财务部、XX科技公司、生活服务总公司、XX电力工程公司等部门或部位的领导或业务主办。3.2.2指挥机构职责3.2.2.1指挥部主要职责1、统一协调集团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安全事故施救。2、组织制定并实施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3、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物资、装备。4、协调解决应急救援所需的其它事宜。5、总指挥职责:组织完成事故抢险救灾的全部指挥任务。6、副总指挥职责: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协助组织完成事故抢险救灾的全部指挥任务。7、指挥部成员职责:在总指挥、副总指挥领导下,完成抢险救灾的各项业务工作。3.2.2.2救援技术保障组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拟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
22、施。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3、负责协调、调配施救物资、装备。4、负责有关资料的搜集、保管,协助事故调查组的工作。5、组长职责: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事故抢险救灾工作。6、成员职责:在组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事故抢险救灾工作。3.2.2.3施救组主要职责1、根据事故灾情,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2、查明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受灾人数等,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3、统一指挥现场施救队伍,调配施救的物资和装备。4、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行动。5、组长职责:是抢险救灾的第一责任者,研讨制定抢险救灾方案,下
23、达作战命令。6、成员职责:协助组长制定可靠的抢险救灾方案,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确保主要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救灾方案,对矿井的风流、设施、安全通道、顶板状况等进行调整、疏通、支护。对井下的环境参数进行有效监控。监控入井人员,发放入井特别许可证。确保矿区通信系统畅通。3.2.2.4善后组主要职责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负责处理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3.2.2.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组织保卫部门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如事态严重,即向政府及公安部门提出治安维护请求。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急救药品等;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4 预警与
24、信息处置4.1 危险源监控4.1.1火灾危险源监控4.1.1.1内因火灾事故的监控措施1、矿井延深新水平、开采新煤层时,必须进行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煤的低温氧化试验及采空区“三带”距离的确定,并将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2、矿井必须建立防治自然发火网点观测制度,对全矿井的自燃危险区域定期进行观测。 观测地点:采空区回风侧防火墙内外、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及回风巷、高冒点、抽放管路内及由矿技术负责人指定的其它地点。 观测内容:一氧化碳、瓦斯、二氧化碳、氧气等气体成分,气温、水温、风量等指标。观测周期:每周一次进行常规观测,并有记录可查。对常规观测中发现有自然发火隐患的地点,必须取气样进行气体分析,
25、并由矿技术负责人决定增加检测和气样分析的周期。测量井下发热体温度,预测自然发火。 3、防治煤层自然发火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各矿由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防治自然发火的长远规划和年度措施计划。防治煤层自然发火计划的费用、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落实。 4、凡开采煤层有自然发火倾向性的矿井,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防火人员,建立健全预防自然发火管理制度,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检查仪表。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并选择煤层切割量少、丢煤量少、采空区漏风小、回采速度快的采煤方法。在采区开采设计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 232、241 条等规定。
26、5、矿井必须结合本矿实际建立健全注氮、注浆系统,实施随采随注或采后封注。矿井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系统。并按规定设置支管和阀门,达到随时满足防灭火用水的需求。 6、各矿每月由通防副总、通风部门每周由科(区)长主持召开一次防火分析会,分析发火隐患的原因,落实防火措施。 7、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包括防治火灾事故的措施,并在施工中认真落实。工作面回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停采时,应编制防灭火专门措施。根据采煤工作面采空区“三带”宽度和煤自燃氧化情况,确定工作面月推进度底限。回采期间及时封闭通向采空区的通道,时间不得超过 10 天。停采后必须及时进行采后封闭,时间最多不得超过 45天。采后封闭应采取双
27、墙中间注泥浆堵塞的方法。 8、回采巷道应采用锚杆支护方式。掘进中石门见煤、过断层或出现高冒点时,施工单位现场应进行标记并当班向矿调度室和通风部门汇报,并将顶煤放尽,采用锚杆支护并进行喷浆、注高分子复混溶胀胶体材料等措施,严禁铺笆片瞒顶。必要时应设引风板以利散热和吹散瓦斯。所有高冒点必须编号管理。 9、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分区通风,保持足够的通风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风门、调节风窗等通风设施应按防灭火的要求选择正确位置(进风侧不宜设置控制设施),避免增加采空区、煤柱裂隙、火区的漏风压差。 10、加强井下火区管理,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启封工作结束后
28、,确认火区已经熄灭,必须提出书面注销报告,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工作。 4.1.1.2外因火灾事故的监控措施1、明火:严格井口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点火物品下井;井口房和扇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头或用火炉取暖;井下等候室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支护,设立防火门;井下电气焊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井下不准存放汽油、变压器油等,使用润滑油地点要加强管理。2、预防放炮火源:要严格火工品管理制度,放炮员按章操作,按正确方法装药,使用好水炮泥,保证炮眼封泥长度,不准使用可燃物代替炮泥,不准放明炮、糊炮。3、预防电气火花: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失爆现象发生。4、预防磨擦起火:禁止穿化纤衣服入井,皮带运
29、输、轨道运输、各种传动、滚动保护装置完好。5、井下全部使用阻燃皮带、阻燃风筒和阻燃电缆,液压联轴器使用难燃液。6、井下火药库、采掘工作面、机电峒室、皮带机峒室、调度站、井口房等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由保卫科定期检查。井下消防材料库由通风科管理,消防器材的数量、品种、规程按需要储备齐全,定期检查,对失效的要及时进行更换。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常见火灾的扑灭方法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本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7、随着井下采掘地点的变化,不断完善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加强消防水管路系统的管理,检查和维修。4.1.2 瓦斯事故的监控措施4.1.2.1瓦斯爆炸事故的监控措施1、严格瓦斯检查。
30、瓦斯检查员数量必须符合规定;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空班、漏检、假检。 2、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次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149 条规定,有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巷道和瓦斯异常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技术负责人决定。瓦斯检查必须做到记录本、牌板、台帐“三对口”,并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3、各生产矿井都必须按规定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按规定安装种类传感器,定期调校,确保数据准确、功能可靠、运行正常。 4、井下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5、矿井必须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
31、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改变一翼或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6、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生产能力,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每一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测定结果按旬报送矿行政主要负责人、矿技术负责人,按月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7、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 112、114 条规定对串联通风管理。严禁二次串联通风。经批准的串联通风,进入被串工作面的风流必须装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
32、装置,确保有害气体含量不超限。有瓦斯喷出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通风。 8、必须坚持“有掘必透”的原则,严禁在独头巷道内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构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后,方准回采。严禁非正规回采。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隅角无全负压通风系统时严禁带炭回采。 9、高突矿井必须落实瓦斯抽采措施,制定并落实瓦斯抽采计划,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达标暂行规定,确保抽采达标,实现“抽、掘、采”平衡。10、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矿通防情况进行调度,每日签阅通防调度记录,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方案。各矿井瓦斯检查日报及通风调度日报必须送矿行政主要负责人、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生产井口必
33、须送井行政主要负责人、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一通三防”重大问题必须立即进行研究处理。 11、加强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管理,工作面回风隅角应超前进行回料,不得滞后于采空区切顶线,防止瓦斯积聚。必须拆除进、回风隅角顶、帮锚杆螺母,并剪网,确保老塘充分冒落。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达到 0.5%时,必须正确悬挂导风障,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达到 0.8时,必须报告调度室,并立即进行处理。 12、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分析处理制度。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至1.0%的,由矿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处理;瓦斯浓度达到1.0%至1.5%及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长期处于临界状态的,由矿技术负责人组
34、织追查处理,并将追查结果于次日报集团公司备案;瓦斯浓度达到1.5%以上的,由集团公司组织追查处理。13、严格按规定排放瓦斯。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实行分级管理。 1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127、128、129条规定。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地区的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其它地点的掘进工作面实行采掘供电分开或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双局扇、双电源”和安装“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和“双风机自动切换”装置。 15、严格风筒管理,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规定,风
35、筒出口风量必须保证巷道内无瓦斯积聚、超限,同时满足巷道内最大断面处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 16、井下烧焊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措施组织兑现。加强机电设备检查,杜绝失爆现象,检修机电设备时,维护员必须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查施工地点附近 20m 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施工。 4.1.2.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监控措施 1、生产矿井按规定对所开采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委托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对煤层的破坏类型、瓦斯压力P、瓦斯含量、瓦斯放散初速度P、煤坚固性系数f等参数进行测定,确定所开采煤层的突出危险性。 2、开采突出煤层时,突出危险性敏感指标
36、必须经过现场试验确定,并经现场效果检验有效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作为突出预测危险性指标。 3、突出预测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采掘工作面突出预测(检验)采用钻屑解吸指标法和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测定指标为钻屑解析指标h2、钻孔钻屑量s、瓦斯涌出初速度q。5、突出矿井设立专业防突机构,对职工进行全员防突知识的专门培训,使其掌握煤与瓦斯突出发生规律及征兆,熟悉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的应急措施、避灾路线,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在开采突出煤层时,严格执行区域和局部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7、突出矿井的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形成独立、
37、可靠的通风系统;突出煤层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严禁任何2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采区回风巷为专用回风巷。8、突出矿井必须实施瓦斯抽采,制定并落实瓦斯抽采计划,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达标暂行规定,确保抽采达标,实现“抽、掘、采”平衡。 4.1.3煤尘爆炸事故的监控措施 1、矿井应建立粉尘化验室,配备足够的粉尘测定、分析、化验仪表、装备。2、粉尘测点布置和测定方法按“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84)及“粉尘浓度和分散度测定方法”(MT7984)的规定执行。 3、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 740 条规定进行粉尘测定,粉尘测定结果应按时上报矿(井)行政主要负责人、矿
38、(井)技术负责人及集团公司通风部门。 4、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矿井防尘水源及防尘管路管径与强度、铺设应符合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要求。 5、认真落实各项综合防尘措施,完善各种防尘设施,落差超过0.5m的转载点应设置导煤板或安装防尘罩,皮带机头和小井上口应安装防尘罩,所有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采煤机、掘进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坚持煤层注水。根据工作面的具体条件,选择适当的煤层注水方法。 6、采、掘头面凡水压不足时,必须安装增压水泵,保证防尘系统符合标准。 7、加强巷道冲洗,及时消除防尘隐患,有效地控制粉尘的产生与飞扬。严格执行“二、五、十五”冲洗制
39、度;各转载点前、后 20m 范围内每班至少冲洗一次。每月逢八日为集团公司防尘活动日。防尘日活动由矿行政主要负责人或生产矿长组织,通防副总提出计划,安监处长负责检查、验收、考核。 8、井下各地点的隔爆设施的安装应符合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并定期对隔爆设施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进行检查、更换。 4.1.4冲击地压事故的监控措施1、冲地击地压防治工作应遵循以下程序:冲击倾向鉴定采取防范措施冲击危险预测预报实施解危措施进行效果检验。2、开采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设立防冲机构,负责冲击地压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3、开采冲击地压煤层,要有采掘工程平面图、上下煤层对照图,标明地质构造、回采情况和煤柱位置
40、;建立冲击地压防治档案。4、开采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建立健全微震监测系统,并采用电磁辐射、钻屑法等多种方法对冲击危险性进行预测预报。没有发生冲击地压的矿井(或煤层)在出现冲击地压征兆时,应进行冲击地压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预测,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危措施。5、每年要根据采掘接续情况分析年内冲击地压防治的重点区域,制定相应的冲击地压综合治理计划。采掘工程设计要考虑冲击地压发生的因素。6、集团公司建立冲击地压汇报制度,及时分析冲击地压发生的条件及应采取的对策。煤矿发生冲击地压后,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记录发生前的征兆、经过、发生前后有关技术参数及破坏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7、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必须按
41、照防冲要求编制专门设计,设计中对煤层开采顺序、巷道布置、工作面数量、推进方向、速度等进行规定。8、开采有冲击地压煤层的采掘作业规程要有防冲措施。9、在冲击地压煤层中的采掘工作面,当临近大型地质构造或采空区、通过其它应力集中区、煤柱、石门揭穿冲击地压煤层时,要制定专门措施。10、在无冲击地压煤层中开采的孤岛工作面、构造应力区、压力集中应力区进行采掘活动时,必须制定防冲安全措施。11、不断总结防冲经验,摸索冲击地压发生的规律,完善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治理体系。4.1.5水害事故的监控措施1、对强导水断层和存在积水的采空区,应采取选择合理的开拓、开采方法,必须留设防、隔水煤柱。2、对承压强含水层,可采
42、取专项工程在地面或井下打专门钻孔和利用专门疏水巷道进行疏放排水,以降低含水层的水位和水压,或疏干局部区域。3、对有突水危险的区域,井下适当地点构筑水闸门、水闸墙,进行分区隔离,当局部发生涌水时,不致危及其他地区安全。4、做好水情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对可能有水害威胁的作业地点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探、放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5、工作面回采前进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及时疏放采动影响范围内的老塘水、顶砂水,以及底板承压水,对于封闭不良、不可靠的钻孔要编制专门放探水措施。6、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排水系统后,方可进行回采。7、对采后老空有
43、积水的工作面,必须掌握各积水动态,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标出。8、做好各水平排水工作,加强设备检查维修工作,保证排水设备系统完好。及时清挖水仓,保证其有效容积。排水沟要加强检查修复,保证水流畅通。9、对有突水可能的采掘工作面回采前要建立有完善排水系统,有一定的备用排水设备。10、加强矿井水文观测工作,定期对各观测点进行观测,发现异常时加密观测,并及时汇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11、井下生产作业场所设立警示牌及水害避灾路线图,便于人员的安全撤离。12、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让职工熟知透水事故的预兆,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做到本质安全。4.1.6顶板事故的监控措施、集团公司(区域公司)、矿都要成立以生产
44、副总经理、生产矿(处)长为组长,采掘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关部(科)室参加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技术中心);各基层区队的班组,均要设立安全检查员;各基层区队应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工作面地质预报,对月度顶板关键提出管理计划,并有总结。2、建立健全各级顶板管理的责任制(1)集团公司(区域公司)总经理、矿长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顶板管理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顶板管理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2)集团公司(区域公司)、矿(处)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
45、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编制顶板管理、矿压观测计划和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3)集团公司(区域公司)、矿分管副总经理、副矿(处)长对顶板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督查各级顶板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顶板管理各项措施,不断改进顶板管理工作,参加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4)集团公司(区域公司)、矿分管的副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的技术措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审查作业规程,审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时组织召开顶板分析会。(5)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长和驻矿(处)安全监察副处长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监察责任,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制。(6)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驻矿(处)安全监察处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监察责任;安监人员要按三大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检查顶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