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单位: 镇(办事处) 村 (居) 年 月 日户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主照片(一寸免冠)低保证号民族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镇(办事处) 村(居民委员会)贫困类别重病口 残疾口 “三无”人员口 重灾口 其她口家庭人口保障类别年人均收入申请月保障金额申请理由 年 月 日诚信承诺 本人因家庭生活困难,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得家庭收入与提供得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可信,如有隐瞒、伪造、虚报等行为,属骗取保障金,愿意接受相应处罚; 2、本人愿意接受区、镇(街道)、村委会组织得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与张榜公示; 、本人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年人均收入超过
2、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会在一个月内主动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取消农村低保待遇.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入户调查情况项目姓名与户主关系年龄健康状况就是否“三无人员病情种类就是否在校残疾等级成员一户主成员二成员三成员四成员五家庭年收入(元)种植养殖收入土地承包收入加工收入劳务收入赡养抚(扶)养收入其她收入合 计家庭实际生活状况评估拥有电话及其她家电情况拥有畜牧情况拥有其她生活用品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建筑材质与新旧程度建筑面积()走访邻居证实情况调查意见就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调查人签名: 年 月 日村委会民主评议意见经审核,该用户情况属实,同意纳入低保,公示 天,村民评议小组成员参加 人(盖章)负责人
3、: 经办人: 年 月 日镇(办事处)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用户情况属实,同意纳入低保,公示 天,镇(办事处)审核小组成员参加 人。 (盖章)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民政局审批意见经审查,符合低保条件,自 年 月起享受低保待遇,月补助金额 元。 (盖章)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动态管理记录低保证号调整日期保障人口保障类别年人均总收入(元)月保障金(元)经办人签章说明:、此表由区民政局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分别由村居委会、镇(办事处)、区民政局存档。2、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家庭全体成员户口资料复印件; 、家庭成员得其她个人证明材料(残疾证、优待证、救助卡、病历)复
4、印件;年 月 日公 示 根据莱芜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通过评议确定以下人员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以下人员新纳入低保对象:*,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到村委反映,如无异议五天后将整理上报 *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成员)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成员)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成员)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反面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主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复印件正面农村低保张榜公示得说明根据莱芜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通过评议确定以下人员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以下人员新纳入低保对象 ,为接受群众监督,我单位对以上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 月 日至 日共五天,公示期间没有村民提出异议,现上报镇(办事处)审核如果我单位农村居民出现应保未保,或者有人不符合条件而得到保障,一切法律责任由我们承担.村民代表评议小组成员: 经办人: 村主任签字: 单位(章)二0 年 月 日农 村 低 保 复 核 续 保 表_镇(办事处)_ 村(章):根据莱芜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经入户调查核实,村民评议小组评议,确定以下人员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单位(村、居)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低保等次月保障金备 注村两委成员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原始记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