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广安鑫福煤业有限公司
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加强技术管理,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实行矿长(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任何技术方案的制定,都必须经总工程师同意,只有矿长(总经理)征得总工程师同意后才有权修改和否决总工程师的决定,其他任何人无权改变。
3、采掘、地测、机电、通风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并对各自分管的技术业务负责。采掘副总工程师负责矿井采煤、掘进技术管理工作,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矿井地质、测量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矿井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工作,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4、部门职责:生产技术枓负责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调度及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通风科负责矿井通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抽采、防灭火技术管理工作;安监科负责监督各种规程措施的执行。采掘队及各辅助队技术人员负责本队职责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5、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技术例会。分析总结技术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技术重点工作。
6、本办法中的采掘作业规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维修、安装、回撤等)简称措施。
第二章 工程设计
第一节 水平延深、技改扩能设计
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生产发展情况,及时组织各有关人员研究,申报公司。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经公司批准后实行。
第二节 采区设计
一、编制依据和内容
(一)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编制,在开工前三十天编制审批完毕。
(二)采区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尽可能用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先进技术,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
(三)负责收集采区方案设计所需的资料:
1.必须有经过矿长审批的采区地质说明书。
2.矿井设计文件、水平延深、技改扩能设计等均作为设计依据。
3.矿井长远规划和采区接续图表。
4.临近采区,相同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四)有两个以上的设计方案进行对比,从中选择最佳方案。
(五)编制内容要求
1.文字部分:
(1)说明采区的几何尺寸、位置、边界、煤柱与邻近采区的开采情况。采区煤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和储量。开采煤层的顶底板性质、地质构造,瓦斯或二氧化碳含量及其突出倾向,煤层的自燃发火倾向、煤尘爆炸性、水文地质条件等。并说明采区采动后对矿井和地面的影响的预测和采取的相应措施以及采区回采率。
(2)回采工艺,顶板管理方法及其选择依据,开采程序,采煤设备,采区生产能力及回采、掘进工作面个数,采区服务年限及工作制度。
(3)采区巷道布置,分阶段划分的个数,各巷道断面及支护形式,掘进设备型号及数量,采掘比例关系。
(4)采区所需风量及通风系统设计和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综合防尘,通风系统设施位置的设计。
(5)采区提升、运输综合能力及其设施。
(6)采区供电设施。
(7)采区排水量及其排水设计。
(8)采区内的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如防治煤层自燃发火,防治透水及其设施等的系统设计。
(9)采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0)采区设计预算。
2.图表部分:
(1)图1:采区地质、水文及储量图表。
(2)图2:采煤方法图;
(3)图3:采区巷道布置图;
(4)图4:通风系统图,包括通风安全监测仪表和设施布置图;
(5)图5:提升运输系统图,包括煤、矸、材料、设备的运输;
(6)图6: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目录;
(7)图7:排水系统图、防尘消防供水系统图、通讯系统图;
(8)部分设施图,包括主要大巷,石门、上山、硐石、车场等。
(六)负责对方案设计实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对设计不足的地方及时提出修改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批。
(七)负责对采区方案设计的贯彻执行。
二、审批程序
(1)采区方案设计完成后,首先交总工程师组织汇审,经矿长同意、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2)按照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三、审批时限
(1)总工程师5天。
(2)矿长10天。
(3)公司按要求15天。
笫三节 采煤工作面设计
一、编制依据和内容
(一)由生产科技术人员负责编制采煤工作面设计,在开工前二十天编制审批完毕。
(二)采煤工作面设计必须符合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政策及批准的采区设计的规定。
(三)负责收集以下资料:
1.经过公司批准的采区设计。
2.经过总工程师审批的工作面地质说明书。
3.临近采区、相同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四)编制要求
1.文字部分:
(1)说明采煤工作面的几何尺寸、位置、边界、煤柱与邻近采煤工作面的开采情况。煤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和储量。采煤工作面顶底板性质、地质构造,瓦斯或二氧化碳含量及其突出倾向,煤层的自燃发火倾向、煤尘爆炸性、水文地质条件等。并说明采煤工作面采动后对矿井和地面的影响的预测和采取的相应措施。
(2)回采工艺,顶板管理方法及其选择依据,采煤工作面生产能力及工作制度。
(3)采煤工作面巷道布置,风机巷标高,巷道断面及支护形式,掘进设备型号及数量。
(4)采煤工作面所需风量及风量计算和安全监控设施的布置,综合防尘,通风设施设置的位置。
(5)采煤工作面运输系统。
(6)采煤工作面供电设备及其系统。
(7)采煤工作面排水。
(8)采煤工作面的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等。
(9)采煤工作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图表部分:
(1)图1:地质柱状图。
(2)图2:采煤工作面平面布置图;
(3)图3:采煤方法图;
(4)图4:通风系统图,包括通风安全监测仪表、通风设施设置、避灾线路图;
(5)图5:运输系统图,包括煤、矸、材料、设备运输;
(6)图6:供电系统图;
(五)负责对采煤工作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对设计不足的地方及时提出修改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批。
(六)负责对批准的回采设计的贯彻执行。
二、审批程序
(一)采煤工作面设计完成后,由采掘副总工程师组织汇审,最后交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三、审批时限
(一)副总工程师2天。
(二)总工程师2天。
第四节 井巷工程设计
一、编制依据和内容
(一)由生产科技术人员编制井巷工程设计,在开工前20天编制审批完毕。
(二)井巷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负责收集以下资料:
1.与设计井巷工程有关的地质资料。
2.与现有巷道的连接关系和起始坐标。
(三)编制要求
1.文字部分:
(1)巷道所在层位的选择的依据。
(2)巷道用途。
(3)巷道断面设计计算。
(4)巷道支护形式的选择和支护参数的确定。
(5)岔口设计计算。
(6)永久管道、电缆铺设要求。
(7)轨道铺设要求。
2.图纸部分
(1)巷道布置平、剖、断面图。
(2)岔口设计图。
二、审批程序
(一)井巷工程设计完成后,交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三、审批时限
(一)采掘副总工程师2天。
(二)总工程师3天。
笫五节 机电工程设计
一、编制内容
(一)由机电技术人员组织编制机电设计,在开工前20天编制审批完毕。
(二)机电工程设计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三)负责收集机电工程设计所需的资料﹝包括经过审批的矿井改扩建设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区方案设计﹞。
(四)编制要求
1.文字部分
(1)工程概况。
(2)工程设备选型计算。
(3)设备的选择。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图纸部分
(1)设备布置图。
(2)设备安装图。
二、审批程序
(一)机电工程设计完成后,交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三、审批时限要求
(一)机电副总工程师2天。
(二)总工程师2天。
第三章 作业规程
一、编制要求、依据和内容
(一)编制要求
1、作业规程由采掘技术人员编制,在开工前10天完成。
2、作业规程格式必须按公司制定的标准格式要求编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有关条文规定。
3、作业规程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提高效率。
4、作业规程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法定计量单位和通用专业术语,内容以图表为主,文字应简明、通俗易懂,工程图表应清晰准确。图表编号与文字叙述要一致。
5、作业规程中的所有参数计算过程均不列入规程正文,以“计算说明书”形式单列。
6、作业规程内容的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号,章节题目加粗,“会审意见”、“处理意见”和“目录”为三号,加粗,文字行间距1.5倍;封面“XXX作业规程”用黑体字加粗,字号为二号,其余为四号黑体字;作业规程用A4纸必须双面打印。
7、作业规程编制完成必须经施工队队长审阅并签字后上报,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队干部、工人的意见。
8、作业规程与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之间的关系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凡安全规程明文规定要求在作业规程中作出规定的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
(2)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无规定,而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3)凡属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中必须贯彻执行的条文,只需在作业规程中写上该规定的条、项号,在贯彻作业规程时同时贯彻其条文的内容。
9、回采作业规程以采区一翼分阶段的一个煤层进行编制。掘进作业规程以采区的一翼分阶段一个煤层回采工作面的巷道进行编制,开拓单个巷道,采区上、下山等分别编制。一个作业规程只适用于一个工作面,不准套用。不准搞通用型作业规程或用安全技术措施代替作业规程。
10、技术人员、队长负责组织对规程进行贯彻和考试、对不适应现场部的提出修改意见。
(二)、编制依据:
1、经过审批的矿井、水平设计(掘进)或采区设计;
2、经过审批的矿井地质(掘进)或该区段的地质说明书(回采还包括机、风巷的煤层素描图);
3、经过审批的工作面设计(回采);
4、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5、有关的安全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放炮和瓦斯检查制度、通风设施与安全监测仪表使用维护制度;
6、邻近矿井或采区(面)同一围岩(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三)编制内容:
1、回采作业规程的内容
(1)回采范围内、外,上、下的采掘情况及其影响。
(2)回采范围内地质、煤层赋存情况。包括煤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顶底板岩石的性质、结构、层理、节理、强度及顶板分类;煤层沼气,二氧化碳含量及突出危险倾向性,自然发火倾向性、发火期,煤尘爆炸性、爆炸指数等。
(3)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流程。包括采高的确定,落煤方式为机采、炮采、进回风巷道的布置方式等。
(4)顶板管理办法。包括顶板控制设计,工作面支护顶板管理图(采面支架、特殊支架结构、规格、支护间距,放顶步距,最大、最小控顶距,上下缺口、上下出口的支护结构、规格);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特殊支护措施;回柱方法、工艺,上下顺槽支架的回撤以及距工作面滞后距离的规定等。
(5)回采工作面的通风设计:包括风量计算、风速验算,通风设施、通风监测仪表的布置及通风系统及避灾路线图。
(6)运输系统:运煤、运料设备的型号及系统图(包括分阶段煤仓或采区煤仓的容量)。
(7)供电:供电设备、电缆、负荷及供电系统图。
(8)炮眼布置三视图。
(9)劳动组织、正规循环图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0)安全技术措施及避灾路线。
2、掘进作业规程的内容
(1)概况:巷道的主要技术特征、用途、施工条件,掘进范围内已有采掘情况,预计开竣工时间。
(2)地质情况:巷道煤层和围岩特征,掘进范围内预计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煤层瓦斯涌出量,突出危险倾向性,煤尘爆炸性,煤层发火期等。
(3)施工工艺:巷道形状和断面尺寸(应明确规定各类管、线、运输设施、人行道的布置与尺寸,巷道断面应预留压缩尺寸),施工方案及作业形式,施工工艺流程和设备,钻爆方法及爆破说明书。
(4)通风:通风方式、风量计算,局扇型号、风筒规格及三专两闭锁设施,风筒口距碛头的距离,局部通风系统及瓦斯监测仪表布置图,防尘设施。
(5)排水:排水方法,排水设备型号,管路规格、安设位置,管路铺设等。
(6)提升运输:提升方式,煤、矸、材料运输设备型号,空重车调车方式,材料堆放地点,设备安装位置和要求,防跑车装置和安全躲避硐室,声光信号设施等。
(7)供风、水、电及照明、通讯:风、水管及电缆型号、线路布置。
(8)支护:支护型式及材料、规格,临时支架与永久支护、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大、最小距离。
(9)劳动组织、正规循环图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0)安全技术措施及避灾路线。
二、审批程序
作业规程编制完成后,首先交施工队队长签字,再交采掘副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安监科及通风科有关技术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进行汇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三、审批时限
1、施工队队长1天。
2、汇审1天。
3、总工程师1天。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第一节 采掘类
一、编制依据和内容
1、编制、审核人员对现场环境条件必须熟悉。
2、由采掘技术员编制。
3、确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包括施工顺序、支护方案、对电器设备的保护和其它安全措施)。
4、给施工队队干交待施工意图和重点安全注意事项。
5、协助和监督施工队贯彻措施。
二、审批程序
1、措施编制完成后,首先交技术科分管采掘的副科长、通风科、安监科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审批,再由采掘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特殊及重要措施(巷道大修、处理冒顶、改变支护形式和参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巷道交岔点维修)报总工程师审批。
三、审批时限
1、技术科2个小时。
2、副总工程师3个小时。
第二节 机电运输类
一、编制依据和内容
1、编制、审核人员对现场环境条件必须熟悉。
2、由机电技术人员及时编制。
3、确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包括施工顺序、技术要求和其它安全措施)。
4、给施工队队干交待施工意图和重点安全注意事项。
5、协助和监督施工队贯彻措施。
二、审批程序
1、措施编制完成后,首先交技术科分管机电副科长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审批,再由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特殊及重要措施(风机大修、供电线路检修、高压电器设备检修、机房硐室安装)报总工程师审批。
三、审批时限
1、技术科2个小时。
2、副总工程师3个小时。
第二节 通风瓦斯类
一、编制依据和内容
1、编制、审核人员对现场环境条件必须熟悉。
2、由通风技术人员及时编制。
3、确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4、给施工队队干交待施工意图和重点安全注意事项。
5、协助和监督施工队贯彻措施。
二、审批程序
1、措施编制完成后,首先交通风科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审批,再由通风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特殊(两个以上地点同时排放瓦斯或一个地点排放瓦斯影响一个区域、处理瓦斯超限、通风系统调整、推广应用新技术、防止自燃发火、处理自燃发火、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石门揭煤)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
三、审批时限
1、通风科2个小时。
2、总工程师3个小时。
第三节 报公司批复的措施
一、放宽瓦斯浓度管理规定的措施。
二、区域性防突措施。
三、矿井通风系统调整的措施。
四、石门揭煤措施。
五、串联通风措施。
第五章 现场管理
第一节 职责
1、施工队队长、技术人员负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执行并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制止和纠正。
2、施工队对作业条件(如:煤、岩层变化、断层、构造、顶板压力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必须及时向技术部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处理。
3、施工队队长技术人员负责作业图牌板在施工现场的悬挂、保管、修改、更换。
4、施工队队长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参数及工程质量检查,中、腰线复核管理,硐室和岔口施工管理。
5、施工队技术人员负责班评估检查、资料填写、收集、汇总、分析,每旬上报技术部,资料必须真实。
6、施工队技术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出规程措施,并下发到各相关单位。
7、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单位(人员):施工队队长、技术科负责采掘、地质、机电的分管科长、通风科长、调度室主仼、安监科长、采掘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
技术安全措施的审批单位为施工队长、技术科采掘、地质、机电的分管科长、通风科长、调度室主仼、安监科长、采掘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四超件运输措施、井下机运或火焊等技安措施的审批单位为施工队长、技术、调度、机电分管科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审批。
8、措施发放单位为:技术科、调度室、安监科、通风科、机电队、通风队、救护队、运输队。
9、施工队技术人员每月必须与技术科、安监科、通风科一起负责本队规程措施的复查修改。
10、施工队技术人员负责本队规程措施的贯彻学习和考试,并有记录可查,并将学习考试成绩名单上报安监处、技术科备案。
11、施工队技术人员每月在本队上一次技术课,讲课内容可为三大规程,一般技安措施、施工组织、采掘基础安全知识、和新工艺的推广介绍。
12、施工队技术人员协助上级对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积极参与小改革、小发明。
第二节 处罚(按公司“三违” 处罚办法执行)
1、对作业条件(如:煤、岩层变化、断层、构造、顶板压力等)发生较大变化,未及时向技术科汇报的,又不及时补报措施的,对队长、技术人员各处罚50元。
2、现场作业图牌板破损、悬挂不整齐、不清洁,作业图牌板内爆破图表未按1:50绘制的,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的,对技术员处罚50元/次。
3、巷道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对中、腰线管理不善,出现跑底,巷道打偏的(巷道欠挖严重,造成巷道转弯的),处罚队干集体500元/项,队长、技术人员各承担100元/项。并立即进整改,整改工资自负,如拒不整改,则对该段巷道从当月收尺报表中扣出,不结算当月工资材料费用。
4、钻场及其他硐室断面小于设计断面、硐室内浮矸多,底板未与正巷底板齐平的、支护不全(碛头有空顶)或未支护的,不予收尺。50元/项。
5、岔口施工不符合设计的,必须返工处理,返工工资由队自行负责,并处罚施工队队长、技术人员各200元,直到岔口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按现场实收方量进行折尺,如现场断面及长度参数超过设计要求的则根据设计参数进行折尺。
6、主要巷道的水沟、梯步必须按设计(中腰线)施工,否则,必须返工处理,并处罚施工队队长、技术人员各200元,并责成施工队当月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7、对工作面开采方案或巷道施工方案以及断面、支护参数的修改,必须以技术部联系通知单或相关技安措施为准,如未见到联系通知单或措施,就改变采方案、巷道施工方案、巷道断面或支护参数的,则处罚队长、技术人员200元/次。
8、施工巷道断面支护参数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或技术部通知要求施工的(以技术科检查为准),一律视为不合格品,不合品巷道长度,一律从当月收尺报表中扣出,并不结算该段巷道工资材料费用。不合格巷道整改合格后,才能计入当月收尺报表。如整改合格后计入下月收尺报表。
8、班评估检查资料不齐全、不真实、不分析、不及时上报的,对队长技术人员各处罚50元/次。
9、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施工技术人员未按规定时间编制规程措施的,处罚技术人员50元/天,影响开工时间由施工队自负。
10、规程措施签审单位不全,处罚技术人员50元/单位,并停产进行完善整改,影响工程由队自负。
11、规程措施发放单位不齐全,处罚技术人员50元/单位,如有影响,施工队自负。
12、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现场无作业图牌板,学习考试名单未上报,处罚技术人员100元,由技术科现场验收人员直接开单处罚,影响开工由施工队自负。
13、采掘队队长、技术人员为本队工程质量的主要负责人,如本队工程质量出现合格品(以安监科验收为准),均视为未按规程措施作业,处罚队长技术人员各100元,出现不合格品(以安监科验收为准),处罚队长、技术人员各200元。
14、施工队技术人员编制好规程措施后,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不得出现错字,错句,复制的其他措施,但又不适用于本措施的,一律视为错句。凡出现错字,处罚技术人员2元/字;出现错句的,处罚技术人员10元/句。由技术科采掘科长登记处罚,当月兑现。
15、对新技术的推广不积极、不配合或抵制,对队长、技术人员各处罚2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撤职处分。
16、技术科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或执行本法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不徇私情,凡发现技术科管理人员到现场,对存在的本法规定的问题不进行处理,但又被其他人员发现后,则处罚技术科当事人50元/次。
第六章 技术档案管理
一、技术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各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二、工程设计项目,在设计、施工完成后,所有文件必须及时归档。
三、工程有变更时,需又将修改后的图纸及变更通知单等资料归档。以保证档案成套准确。
四、归档后的底图一律不允许外借,必要时可在档案室查阅。
五、工程设计、施工完成后一个月,如没有归档,档案人员有权督促归档。凡属退休、离休、调离人员均需全部交还借阅档案。
六、重复使用底图,由技术人员持所在科的科长批准手续或新工程图纸目录,经科长签字方可复用。
七、施工单位需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查阅图纸文件,但不予外借。
八、对入库的档案要经常检查、校对、补充、认真整理分类编号排列整齐,使档案清洁完整便于查找。
九、档案室内严禁吸烟、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其它物品。
十、档案室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平时必须加强防水、防火、防虫、防腐、防盗等防护措施。
十一、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定期鉴定档案的保存价值,档案确定封存时,必须有分管院长批准,登记造册,履行签字手续,然后进行封存。
二O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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