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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盐业协会文件中国盐业协会文件中盐协202063 号关于做好关于做好推行推行 20212021 版版食盐标志工作的食盐标志工作的通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盐业公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标志定点生产企业、相关包装企业:2021 版食盐标志防伪技术方案已于 11 月 26 日在中盐协会八届二次理事会上正式发布。为了稳步衔接,有效推行2021 版食盐标志(以下统称新版食盐标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启用新版食盐标志。考虑目前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库存旧版食盐标志可与新版食盐标志同时使用,过渡期为 6 个月。2021 年 7 月 1日起,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停止使用旧版食盐标志。二、各食盐标志定点生产企业要积极配合新版食盐标志推行工作,合理安排旧版食盐标志的生产销售,确保食盐标志不断档、不浪费,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生产旧版食盐标志。三、为确保食盐质量安全,规范使用食盐标志,2021年中盐协会将继续授权委托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轻工业井矿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依据食盐质量标准和新版食盐标志相关标准,开展全国食盐质量和标签标识的抽检验收工作。四、中盐协会将于明年按照新版食盐标志的防伪技术、印刷要求,对食盐标志定点生产企业进行新一轮的验收换证工作,此项工作将于明年 3 月底前完成。4 月 1 日起,未取得食盐标志生产许可证书的企业,不得生产食盐标志。五、继续完善食盐标志的合同管理。(一)中盐协会为食盐标志的合法注册人,授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作为食盐标志的使用单位,并于明年 1 月底前签订 2021 年2023 年食盐标志使用许可合同。(二)为保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标志定点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杜绝假冒食盐标志流入市场,包装企业不再直接与食盐标志定点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年 5 月底前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需与食盐标志定点生产企业重新签订采购合同,如集团盐业公司代表本集团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统一采购的,也需要和食盐标志定点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集团盐业公司委托包装企业贴标,要与被委托的包装企业签订规范使用食盐标志的责任书,并对包装企业贴标质量进行监督。采购、使用食盐标志应单独结算,并保持合理价格。六、2021 版食盐标志尺寸及防伪技术(一)食盐标志尺寸标注:(二)食盐标志的防伪技术:防伪技术分三个级别:1.一级防伪:服务大众识别。2.二级防伪:服务市场监查。例:隐藏高精细微缩特征:用高倍放大镜可观测到“中盐协会”、“SHIYAN”等字样。3.三级防伪:服务终级鉴定,可以作为真假食盐的法律鉴定依据。中国盐业协会2020 年 12 月 25 日抄送: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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