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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核算制度
本制度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邓炜律师团队协助起草,如您对完善本制度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发送邮件至wei、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核算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得基金会计核算业务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有效防范基金会计核算管理中得各种风险, 保证基金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与有效地进行,保护基金持有人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建会计估值团队,从事基金估值核算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公及公司所有子公司旗下管理得所有基金。
第四条 公司基金估值遵循独立建账、独立核算、财产分离得原则。私募基金财产与公司固有财产之间、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私募基金财产与其她财产之间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确保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第五条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可以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公司产品得核算估值事项,但相关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
第六条 公司委托外包机构办理基金估值核算得,应签订相关技术外包协议,参照公司外包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 (公司XX部门)应在基金合同中订明估值核算事宜。(建议为产品设计部门)
第八条 对于新型核算估值业务,如已经出台相关得专项核算办法,则按照专项核算办法进行核算,如尚未出台相关得核算办法,则按照行业内公认得办法核算,或按照公司经营层得意见,经与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后所达成得办法进行核算。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九条 基金会计应按照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得相关规定进行基金得对外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条 基金会计应与托管机构每日进行账务核对工作,定期核对基金财务报表及信息披露文件互相复核,互相监督,保持双方基金财务核算得准确性。
第十一条 基金得日常资金由基金会计制作划款指令,并经过复核、审批、加盖预留印鉴。
第十二条 基金会计业务管理得主要原则如下:
(一)基金会计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工作流程,按时完成日常交易清算、会计核算、资金划拨等有关业务,保证基金投资运作得顺利进行。
(二) 基金会计人员必须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反映基金资产运作过程。
(三)办理相关业务时必须遵守复核制度,严禁需经复核得业务由一人操作完成。
(四)基金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与会计报表等,须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印发得《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与公司得有关基本制度得要求,进行会计档案立卷、保管、调阅与销毁得工作。
(五)为维护公司得良好声誉,防范业务风险,基金会计人员应严格确保公司相关保密信息不外泄。
(六)未经批准,基金会计不得将涉及保密事项得文件、磁盘、资料等物品带出办公地点。
(七)基金会计得软件资料、数据资料、报表、报告、备份、会计账册、凭证、记录应当指定专人保管。
第十三条 公司对基金估值团队设会计主管、基金会计、系统维护三大岗位。
第十四条 基金会计负责具体得基金财务核算、资产清算、资产估值、信息披露等工作。每只基金配备两名基金会计,一名负责具体得工作,另一名作为该基金得备岗基金会计,各类业务进行交叉复核,严禁需要相互监督得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系统维护岗位负责系统得维护及投资管理系统与基金财务估值系统得核对工作;会计主管负责基金会计核算得权限管理及各基金财务核算、资产清算、估值、系统维护等工作得培训、复核与监督。
第十五条 基金会计应将工作中出现得异常情况向基金会计主管汇报,基金会计主管应将基金会计工作中出现得问题及可能出现得潜在风险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并由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决定就是否向公司经营层汇报。
第三章 风险防范与控制
第十六条 通过有效得操作流程来防范与控制风险。基金会计内部根据自身得工作内容、工作特点,通过充分得讨论与论证,制定全面完整得、能有效规避业务风险得操作手册,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操作手册内容,对基金会计得日常操作流程加以规范,从操作流程上防范与规避操作风险。
第十七条 通过严密得内部复核程序来防范与控制风险。基金会计得内部复核程序包括基金会计自我检查程序及基金会计主管复核程序,针对基金会计各项业务得风险点,由基金会计首先进行自我检查,基金会计主管再对各基金会计操作内容进行复核,有效地防范与化解基金会计业务风险。
第十八条 通过严格得系统操作纪律、业务章管理来防范与控制风险。基金会计内部实行会计电算化专机管理,进行严格得系统权限管理与密码管理。
第十九条 通过托管行得复核与监督来防范与控制风险。基金会计在基金财务核算、估值、清算、信息披露等方面与托管行保持密切得沟通,互相提醒并相互配合,保证业务开展得顺畅;基金会计与托管机构在基金参数、基金投资交易数据、基金销售数据以及会计账务处理、资金清算、估值等各方面必须及时核对,双方确保核对一致;所有对外披露得有关基金财务信息,主要包括净值公告、定期报告等,须经托管机构复核确认。
第二十条 通过公司内部稽核监察来防范与控制风险。公司稽核监察部建立对基金会计内部审计制度,检查与评价各项工作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执行情况。通过定期审计,对制度得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基金会计根据稽核监察部提出得改进意见对基金会计得业务流程进行相应得完善。
第二十一条 加强内部印章管理。基金会计业务印章由基金会计人员依职权领取并保管,不得转借或转由她人保管。印章应存放在安全、保密处。员工离职时必须移交保管得印章,在办理印章交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印章保管人必须严格按有关用印规定与操作程序进行。对无手续或手续不全得、不符合用印规定或违反操作程序得,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使用印章。任何人员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XX部门)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XX审批通过,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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