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致行动协议书
甲 方:乙 方:丙 方:
鉴于各方系 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股东,拥有并详细知悉企业关键技术及经营信息,为了企业长久稳定发展,同意各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等关于法律、法规要求和要求,作为一致行感人行使股东权利,负担股东义务,共同参加企业经营管理。
为明确协议各方作为一致行感人权利和义务,依照平等互利标准,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协议各方权利义务
1.协议各方应该在决定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时,共同行使企业股东权利,尤其是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包含但不限于:
(一) 决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职员代表担任董事、监事,决定关于董事、监事酬劳事项;
(三) 审议同意董事会汇报;
(四) 审议同意董事会或者监事汇报;(五)审议同意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同意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
(七) 对企业增加或者降低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企业章程;
(十一) 企业章程要求其余职权。
2.协议各方应该在行使企业股东权利,尤其是提案权、表决权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沟通,以确保顺利做出一致行动决定;必要时召开一致行感人会议,促使协议各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决定。
3.协议各方同时作为企业董事,在董事会相关决议过程中应该确保采取一致行动,行使董事权利。
4.协议各方应该确保按照达成一致行动决定行使股东权利,负担股东义务。
5.协议各方若不能就一致行动达成统一意见时,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一项执行。
第二条协议各方申明、确保和承诺
1.协议各方均具备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订立和推行本协议,本协议对协议各方具备正当、有效约束力。
2.协议各方对因采取一致性行动而包括文件资料,商业秘密及其可能得知协议他方商业秘密负有合理保密义务。
3.协议各方在本协议中负担义务是正当有效,其推行不会与其负担其余协议义务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各项申明、确保和承诺是依照本协议签署日存在实施情况而做出
,协议各方申明,其在本协议中全部申明和承诺都有不可撤消。
第三条一致行动尤其约定
1.若协议各方在企业经营管理等事项上就一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该按照持股多数标准作出一致行动决定,协议各方应该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
2.协议任何一方如转让其所持有企业股份时应最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协议其余各方、协议其余各方有优先受让权。
3.协议各方承诺,在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企业股份。
第四条违约责任
因为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时,由违约方负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多方违约,则依照各方过失,由各方分别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推行本协议所发生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均应经过友好协商方法处理;但假如该项争议在任何一方提出友好协商之后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应该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到时有效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第六条其余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其余事宜时,由协议各方协商处理并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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