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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4367473 上传时间:2024-09-13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3.3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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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Investigation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right to rural landcontractual management (NY/T 2537-2014)2014-02-19 发布 2014-03 -01实施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业部发布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 总则 24、1 调查任务 24、2 数学基础 24、3 调查步骤 24、4 区域界线 35 准备工作 35、1 方案准备 35、2 宣传培训 35、3 资料准备 35、4 表册与工具准备 36 权属调查 46、1 发包方调查 46

2、、2 承包方调查 46、3 承包地块调查 46、4 调查表格填写 87 审核公示 87、1 调查信息公示表 87、2 审核公示 87、3 勘误修正 87、4 结果确认 88 数据库与信息系统建设 88、1 数据库建设 88、2 信息系统建设 99 成果整理 910 检查验收 9附录A(规范性附录) 发包方调查表 11附录B(规范性附录) 承包方调查表 12附录C(规范性附录) 承包地块调查表 14附录D(资料性附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 16附录E(规范性附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18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得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得某些内容可能

3、涉及专利。本文件得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得责任。本标准由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中华、潘显政、赵鲲、刘涛、胡华浪、李伟方、裴志远、赵虎、郭琳、易湘生、孙冠楠。本标准参加编制人员:湛洪举、任国业、杨健、李源洪、王昕、施程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得任务、内容、步骤、方法、指标、成果与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农村土地(耕地等)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进行得调查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

4、对于本文件得应用就是必不可少得。凡就是注日期得引用文件,仅注日期得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就是不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得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7930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1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12898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3977 1:50001:1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13990 1:50001:1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14912 1:5001:10001

5、:2000 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18314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CH/T1001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4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NY/T309 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1634 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253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土地承包经营权 right to land contractual management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6、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得单位或个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得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得农村土地享有占有、使用与收益得权利。3、2承包地块 cadastral parcel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界线所封闭得地块。3、3界址线 boundaryline承包地块得边界线。3、4界址点 boundary point界址线得转折点或交点。4 总则4、1 调查任务4、1、1 查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状况查清发包方、承包方得名称,发包方负责人与承包方代表得姓名、地址、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等信息;查清承包地块得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土地用途等信息。4、1、2 建设土地承包数据库与信息系统建立集影像、图

7、形、权属为一体得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与管理信息系统。4、2 数学基础4、2、1 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hinaGeodeticCoordinateSystem2000,CGCS2000)。CGCS2000实施条件不具备得地区可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但应与CGCS2000进行联测或建立转换关系。4、2、2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4、2、3 比例尺调查基本比例尺为1:2000。4、2、4 分幅与编号4、2、4、1 栅格数据分幅与编号1:500、1:1000与1:2000比例尺得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及其她栅格数据采用正方形分幅(图幅尺寸:50cm50cm

8、)。图幅编号按图廓西南角平面坐标公里数编制,x坐标在前,y坐标在后,中间以短横线连接。1:500比例尺取至0、01公里,1:1000与1:2000比例尺取至0、1公里。1:5000比例尺得图件分幅与编号按照GB/T13989执行。4、2、4、2 矢量数据分幅与编号承包地块、地物等矢量数据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进行分幅,图幅命名方式按照NY/T 2539得规定。4、2、5 地图投影统一选择高斯克吕格投影,采用标准得3分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确有必要时,可按1、5分带或任意中央经线得3分带。4、2、6 计量单位4、2、6、1 长度单位采用米(m),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4、2、6、2 面积单位采用平

9、方米(m2),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统计汇总时,面积单位采用公顷(hm2),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将亩(mu)作为辅助面积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4、3 调查步骤4、3、1 准备工作包括制订方案、宣传培训、资料准备、图表及工具准备等。4、3、2 权属调查包括发包方、承包方与承包地块情况调查以及调查表格填写。4、3、3 审核公示包括公示材料准备、审核公示、勘误修正与结果确认。4、3、4 数据库与信息系统建设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4、3、5 成果整理包括文字、图件、簿册与数据得规范化整理。4、3、6 检查验收包括自检、互检、检查验收与抽检等。4、4

10、区域界线4、4、1 乡镇及以上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确定得界线。4、4、2 村(组)界线采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4、4、3 县、乡镇与村(组)界线未明确或存在纠纷得,应予以标注。4、4、4 基本农田界线采用国土部门提供得基本农田保护划区定界成果。5 准备工作5、1 方案准备5、1、1 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区得实际,依据本标准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并制订工作方案。必要时可采取“先局部试点,后全面铺开开得做法完善方案内容。5、1、2 技术方案调查队伍依据本标准与本地区得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按CH/T 1004得要求编写调查专业技术设计书。本标准及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中

11、有明确指标要求得,技术设计书应严格遵照执行;只限定范围而没有明确要求得,应结合具体情况予以明确。5、2 宣传培训结合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统一编制宣传与培训材料,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前进行政策与技术方面得宣传与培训。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规定,规范调查程序,明确调查方法与要求,加强保密管理。5、3 资料准备5、3、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资料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图件、土地调查、土地规划与基本农田保护划区定界资料等。5、3、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资料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经颁发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变更得有关合同、申请与审核材料

12、,以及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与消灭得会议记录、决议与表决结果等。5、3、3 调查区域内得基础测绘资料包括大地控制点资料、地形图、地籍图、正射影像图与数字高程模型数据等。5、3、4 调查所需得其她资料如身份、户籍、婚姻登记或证明资料等。5、4 表册与工具准备5、4、1 表册包括发包方调查表(见附录A)、承包方调查表(见附录B)与承包地块调查表(见附录C)、调查信息公示表(见附录D)与公示结果归户表(见附录E)等表册。5、4、2 工具包括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NavigationSatelliteSystem,GNSS)接收机、全站仪、钢尺等测量仪器。5、4、3 软硬件包括

13、调查软件、数据库软件、土地承包管理软件、计算机、服务器等。6 权属调查6、1 发包方调查6、1、1 调查内容发包方调查内容包括发包方得名称与负责人姓名、地址等。6、1、2 确定发包方发包方调查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与其她合法权属资料为基础。发包方按以下情形确定:a) 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得农村土地,发包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b) 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农民集体所有得农村土地,发包方为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c)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得农村土地,发包方为使用该土地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6、1、3 调查情况处理6

14、、1、3、1 承包合同生效后,集体经济组织发生分立或者合并得,发包方名称确定为分立或者合并前得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同时在附录A“调查记事暠栏注明分立或者合并后得集体经济组织名称。6、1、3、2 发包方名称发生变更得,确定为变更前得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同时在附录A“调查记事暠栏注明变更后得集体经济组织名称。6、1、3、3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发生变更得,负责人姓名为变更后得发包方负责人姓名,同时在附录A“调查记事暠栏注明变更前得负责人姓名。6、2 承包方调查6、2、1 调查内容6、2、1、1 家庭承包得承包方调查内容包括承包方代表得姓名、地址以及农户家庭成员等情况。6、2、1、2 其

15、她方式承包得承包方调查内容包括承包方得名称(单位)或姓名(个人)、地址等情况。6、2、1、3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信息,包括土地承包合同与(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信息。6、2、2 确定承包方代表承包方调查以收集到得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经颁发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其她合法权属资料为基础,农户家庭成员信息以户口簿与婚姻、户籍登记或证明资料为基础。承包方代表按以下情形确定:a)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上记载得人;b) 未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得,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得人;c) 前两项规定得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她原因无法确认得,为农户成员推选

16、得人。6、2、3 调查情况处理承包合同生效后,农户内得成员分家析产或合户得,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处理,无异议后进行调查。6、3 承包地块调查6、3、1 调查内容6、3、1、1 承包地块得调查内容包括承包地块得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界址、土地用途、地力等级、利用类型与就是否基本农田等情况。4NY/T253720146、3、1、2 有条件得地区,宜同时完成未发包或不存在土地承包关系,但实际用于农业得土地(以下称非承包地块)基本情况调查工作。6、3、2 工作底图制作6、3、2、1 工作底图与调查草图与地块分布图得比例尺、坐标系统与制作单元宜保持一致。6、3、2、2 工作底图可采用内外业一

17、体化成图(全野外数字测图)法、数字摄影测量成图法、平板仪测量成图法或编绘法等方法制作。6、3、3 调查指界6、3、3、1 指界人6、3、3、1、1 承包地块调查得指界人包括发包方指界人、承包方指界人与毗邻地块或地物指界人。6、3、3、1、2 指界人可以就是权利人本人,也可以就是权利人得代理人。代理人进行指界时,应出示代理人得身份证明书与委托书。6、3、3、1、3 发包方指界人为发包方代表或其代理人。6、3、3、1、4 承包方指界人与毗邻承包地块指界人按以下原则确定:a) 指界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得人;b) 家庭承包得指界人为承包方代表或代理人;c) 其她方式承包得指界人为承包单位法人代表

18、、承包方本人或其代理人。单位法人代表进行指界时,应出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与法人代表个人身份证明书。6、3、3、1、5 非承包地块或相关地物得指界人为地块所在土地得所有权权利人、发包方代表或其代理人。6、3、3、2 现场指界6、3、3、2、1 通知指界指界前调查员应通知所调查地块得指界人到现场共同指界。6、3、3、2、2 界址设立承包地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界线为设立依据。界址点设置得原则如下:a) 界址点得设置能准确表示界址线得走向;b) 相邻承包地块得界址线交叉处应设置界址点;c) 承包地块依附于沟渠、道路、田坎等线状地物得交叉点应设置界址点;d) 界址线类型发生变化时,变化处应设置界址点。6、

19、3、3、2、3 界址点编号在工作底图范围内按实际调查顺序编制顺序号(从1开始)作为界址点编号,同一承包地块内按顺时针方向编列。6、3、3、2、4 界标设置在条件允许得情况下,宜现场设置界标。6、3、3、3 调查草图绘制6、3、3、3、1 调查指界过程中,调查员应充分利用工作底图,标注地块得空间分布情况,按NY/T 2538得要求对承包地块赋缩略码(承包地块编码中得顺序码部分),并在工作底图上进行标注形成调查草图。6、3、3、3、2 调查草图除记录承包地块得信息外,还应重点反映对地块空间方位描述起关键作用得地物点、特征点等信息。调查草图绘制得内容主要包括:a) 地块编码、承包方(代表)姓名、界址

20、点、界址线等地块信息;b) 具有明显方位意义、对地块四至描述起关键作用得地物名称,如沟渠、田间道路、独立地物等;c) 调查草图得绘制信息,包括所绘制得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制图员、制图日期与审核信息等。5NY/T253720146、3、3、4 指界情况处理6、3、3、4、1 对于调查前地块边界已经灭失、由多个承包方共同承包经营得承包地块,应根据权属资料记载由各承包方相互协商处理,得到各方认可后分承包方进行调查。6、3、3、4、2 对于有边界争议得承包地块,应先解决争议后再进行调查。其她非边界争议可在取得当事人同意得情况下进行承包地块调查,同时在附录C“调查记事暠栏中对争议情况予以注明。6、3、4

21、地块测量6、3、4、1 地块控制测量地块控制测量及其数据处理应根据选择得技术方法执行GB/T 14912、GB/T 12898、GB/T18314、GB/T7930、GB/T7931、GB/T13990、GB/T13977、CH/T2009等要求。6、3、4、2 地块界址测量6、3、4、2、1 界址测量方法6、3、3、2、1、1 实测法就是利用GNSS接收机、全站仪等仪器,实地获取或解算界址点坐标得方法。6、3、3、2、1、2 航测法就是采用航空摄影测量方法采集界址点坐标得方法。6、3、3、2、1、3 图解法就是以已经测得得大比例尺航天数字正射影像、地籍图或地形图为基础,通过图解量算获取界址点

22、坐标得方法。6、3、3、2、1、4 组合法就是以上述测量方法中得一种方法为基础,辅以其她方法进行补充调查确定界址点坐标得方法。6、3、4、2、2 界址测量精度6、3、4、2、2、1 实测法精度实测法测定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得点位中误差与相邻界址点间得间距中误差不超过表1得规定,两倍中误差为其限差。表1 实测法界6、3、4、2、2、2 航测法精度航测法测定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得点位中误差与相邻界址点间得间距中误差不超过表2得规定。两倍中误差为其限差,特殊困难地区放宽50%。表2 航测法界址点精度指标6、3、4、2、2、3 图解法精度图解法测定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得点位中误差与相邻界址点间得

23、间距中误差不超过表3得规定。两倍中误差为其限差,特殊困难地区放宽50%。6、3、4、2、3 组合法精度采用组合法进行地块测量作业得,除在对应部分应分别满足相应方法得精度指标外,还应确保不同方法获得得地块空间数据得拓扑关系正确。6、3、5 地块分布图制作6、3、5、1 地块分布图就是反映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四至、面积、权属、编码等信息得图件,由调查员根据权属调查结果编制。6、3、5、2 地块分布图得内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要素、承包地块、行政区划要素、辅助地物以及图廓要素等。6、3、5、3 地块分布图可采用全野外数字测图法、数字摄影测量成图法、平板仪测图法或编绘法等方法制作。6、3、5、4 地块

24、分布图应主次分明,清晰易读,重点表达地块得承包方(代表)、四至、面积、地块编码(缩略码)等信息。6、3、5、5 地块分布图得制作单元为发包方或标准图幅。制作单元为发包方时,应保证表达内容得可读性,制图比例尺可在调查比例尺得基础上做适当调整。在区域面积、人口或其她方面情况特殊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划分制作单元,并保留划分得材料。6、3、6 面积计算6、3、6、1 面积计算就是地块水平投影面积得计算。6、3、6、2 用界址点坐标计算地块面积如式(1)所示。 式中:P 地块面积;xiyi 界址点i得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下得坐标。6、3、6、3 零星小地块可采用几何法计算地块面积。6、3

25、、6、4 采用航测法、图解法以及组合法中部分采用这两种方法获取界址点坐标得,其面积计算得相对误差(计算地块面积与实测地块面积得较差与实测面积得比值)不应超过5%。面积计算相对误差精度不能满足要求得,应改用较高精度得测量方法以确保面积计算得精度。6、3、6、5 对于跨投影带得承包地块,其面积计算应按承包地块面积主要分布得投影带内计算结果为准。对于跨投影带得县级行政区,辖区内承包地块得面积计算以各投影带内得计算结果为准。6、4 调查表格填写发包方调查、承包方调查与承包地块调查应分别填写调查表,填写得内容、要求与说明分别见附件A、附件B与附件C。7 审核公示7、1 调查信息公示表7、1、1 根据权属

26、调查结果,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逐地块公示调查结果,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见附录D)。7、1、2 调查信息公示表得主要内容包括承包方(代表)姓名或名称、承包地块得编码、合同面积、实测面积与地块四至等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调整公示内容与信息。7、1、3 调查信息公示表以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与地块测量结果为依据。7、2 审核公示7、2、1 地块分布图与调查信息公示表制作完成后,交由村(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进行审核。7、2、2 审核通过后在地块分布图所涉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应少于7d。7、3 勘误修正对

27、公示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提出得异议,调查员应配合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应少于7d。7、4 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得,根据调查与公示结果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见附录E),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进行签章确认。8 数据库与信息系统建设8、1 数据库建设8、1、1 数据库内容包括:a) 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基础地理要素、承包地块要素与栅格数据。基础地理要素包括定位基础、境界与政区等基础地理信息,以及对承包地块四至描述有重要意义得地物信息。承包地块要素包括描述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四至、面积、编码与毗邻关系得矢量信息。栅格数据包括描述承包地

28、块及其空间分布、方位、毗邻关系等信息得栅格图件。b) 权属数据。包括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信息、权属来源、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等。8、1、2 调查数据入库前应依照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与实际调查情况检查点、线、面之间得相互关系,并进行拓扑处理,构建拓扑关系并核查其正确性。8、1、3 同一个县级行政区内不同调查单元上报数据结果后,应进行数据汇总与拼接,相邻调查单元矢量数据拼接应确保拓扑关系正确。不同比例尺或不同精度得数据接边,以较大比例尺或较高精度得调查结果为基准。8、1、4 数据库得地图投影参数应以调查时得数学基础为准。对于跨投影带得县级行政区,数据库得地图投影参数以该行政

29、区内承包地块主要分布得投影带投影参数为准。8、1、5 空间数据入库前,应以县为单位检查数据得完整性、准确性与逻辑一致性,以及空间数据分层与文件命名得规范性等内容。8、1、6 上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部门应制订统一得方案,对下级部门上报得空间数据进行检查、组织与整合后导入本级数据库。8、2 信息系统建设8、2、1 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要求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系统以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GIS)平台为基础,满足各级数据库之间得互联互通与更新。8、2、2 系统功能主要包括:a)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数据管理功能。应满足空间数据(矢

30、量与栅格)与与之关联得属性数据得管理需要。b)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功能。应满足管理部门对土地承包合同得管理需要。c) 确权登记颁证管理功能。应满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得日常管理需要。d) 流转管理功能。满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得业务需要。e) 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管理功能。满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与仲裁管理得需要。9 成果整理9、1 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部门应按相关要求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档案得整理、归档、管理与使用。9、2 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组织进行成果整理与归档工作。调查队伍根据调查专业技术设计书,按CH/T1001得要求编写调查专业技术

31、总结。9、3 调查成果整理包括文字、图件、簿册与数据得规范化整理。按存储介质分为电子成果与纸质等实物成果,宜保存两种介质得成果资料。9、4 调查成果主要包括:a) 文字成果包括工作方案、技术设计书、纠纷调解协议书、检查记录、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申请书、委托书、报告、决议(意见)以及会议记录等材料。b) 图件成果包括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图、地形图等图件。c) 簿册成果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台账、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等簿册。d) 数据成果包括数据库、测量数据文件、元数据

32、以及调查成果得电子数据。e) 其她成果除上述结果以外得过程性与说明性资料。9、5 成果汇交由村(组)向乡镇人民政府汇交,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部门汇交。县级检查汇总后,进行统一得数据整理、分类、核查、拼接与入库处理,形成标准得调查成果,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与农村土地承包日常管理使用。10 检查验收10、1 本标准仅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得一般性规定,详细要求由相关标准与规范进一步规定。10、2 检查主要分为调查队伍自检、互检、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得检查与上级部门组织得抽检。检查应贯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得全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整改,确保调查质量。

33、10、3 检查得主要内容包括:a) 调查成果检查包括各类精度(控制点、界址点与面积等)检查、指标得合理性审查等;b) 调查程序与要件检查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得程序(指界、作业、公示、确认等)与要件成果(数、图、册、簿及程序产生得其她结果)检查;c)、数据得规范性检查主要指对需要提交得数据成果在数据分层、属性结构、字段命名、数据字典、数据格式、编码规则等方面参照技术规范进行规范性检查;d)、统计汇总一致性检查主要针对统计汇总得数据结果与原始数据、图件、簿册之间得一致性检查;10、4、调查成果得验收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10、5、成果检查验收过程与结果应有专门记录,检查验收完成后应编写检查验收报告,记录、报告应由具体得负责人签章或单位签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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