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五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工伤保险2本节讲授提纲:本节讲授提纲:工伤保险及其立法概述工伤保险及其立法概述工伤保险的事故范围工伤保险的事故范围工伤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工伤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工伤保险基金的筹措与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筹措与管理工伤保险待遇及享受资格工伤保险待遇及享受资格劳动能力鉴定及评残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及评残鉴定标准3第一节:工伤保险及其立法概述第一节:工伤保险及其立法概述一、工伤及其分类一、工伤及其分类工伤:工伤:即职业伤害即职业伤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伤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伤害到职工生命健康,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害到职工生命健康,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也就是
2、说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力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力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419211921年的年的国际劳工大会公约国际劳工大会公约将工伤界将工伤界定为定为 “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伤害事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伤害事故故”。随着时间推移,各国又把随着时间推移,各国又把职业病职业病纳入工伤纳入工伤范畴之内。范畴之内。1952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在年,国际劳工组织在社会保障最低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标准公约中,用中,用“职业伤害职业伤害”代替工伤,代替工伤,我国传统上一直将其称为我国传统上一直将其称为
3、“工伤工伤”。5工伤及其分类:工伤及其分类: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伤,又称职业伤害,指职业危险因素给,指职业危险因素给处在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造成的伤害,包处在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造成的伤害,包括急性伤害和慢性伤害。括急性伤害和慢性伤害。急性伤害急性伤害即因工伤亡。即因工伤亡。慢性工伤慢性工伤亦称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亦称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性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有毒动及其他职业性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有毒有害物质和在不良气候、恶劣卫生条件下有害物质和在不良气候、恶劣卫生条件下工作而引起的并由国家主管部门明文规定工作而引起的并由国家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疾病。的疾病。6二、工伤保险及其意义二
4、、工伤保险及其意义1 1、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法定的特定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作中或法定的特定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或因职业性有害因素发生意外事故,或因职业性有害因素危害,而负伤(或患职业病)、致残、危害,而负伤(或患职业病)、致残、死亡时,对其本人或供养亲属给予物死亡时,对其本人或供养亲属给予物资帮助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资帮助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度。72、工伤保险的性质、工伤保险的性质工伤保险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工伤保险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19941994年年7 7月月5 5日国务院颁布的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5、动法国劳动法,其中第,其中第7373条第三款规定: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在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劳动者在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时,依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了使劳动者切实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为了使劳动者切实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劳动部于劳动部于19961996年年8 8月月12 12日公布了日公布了企业职工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劳部发19962661996266号成号成了当时落实工伤待遇的主要依据。了当时落实工伤待遇的主要依据。83、工伤保险的特征:、工伤保险的特征:缴费人为缴费人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与该用人是与该用人单位建立
6、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风险来源:生产工作中的风险来源:生产工作中的工伤事故、职业工伤事故、职业性有害因素性有害因素。危害客观存在且不确定。危害客观存在且不确定。保险方式:已遭受危害的职工及其家属给保险方式:已遭受危害的职工及其家属给予予物资帮助和经济补偿物资帮助和经济补偿。强制性强制性保险保险无过失赔偿无过失赔偿原则原则94 4、工伤保险立法、工伤保险立法国际立法国际立法 德国:德国:18841884,劳工伤害保险法,劳工伤害保险法中国立法中国立法 19511951,劳动保险条例,劳动保险条例 1957 1957,职业病范围和职业患病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范围和职业患病
7、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1958 1958,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 1978 1978,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1994 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6 1996,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2002 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2 2002,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 2003 2003,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1020012001年列入立法计划、经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讨论,于年列入立法计划、经国务院第次常务会
8、议讨论,于20032003年通过的年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分为:,分为:总则;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章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章条。这个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前已受这个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这个条例的规定执行。照这个条例的规定执行。115 5、工伤保险的意义、工伤保险的意义对劳动者劳动价值的认可及生命权的保障,对劳动者劳动价值的认可及生命权的保
9、障,解除劳动者及其家属后顾之忧,有利于社解除劳动者及其家属后顾之忧,有利于社会稳定。会稳定。为用人单位分散风险为用人单位分散风险促进工伤预防。促进工伤预防。12第二节:工伤保险第二节:工伤保险法法的对象和范围的对象和范围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劳动关系中的劳动关系中的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与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他社会关系一、工伤保险的对象一、工伤保险的对象13工伤保险的社会关系包括:工伤保险的社会关系包括: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行政业务关系:行政业务关系:经办机构与投保人、被保经
10、办机构与投保人、被保险人险人劳动行政管理关系:劳动行政管理关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企业、工伤职工当事人之间企业、工伤职工当事人之间其他社会关系:其他社会关系:职工及其直系亲属、职工职工及其直系亲属、职工所在单位与劳动鉴定机构之间因工伤鉴定所在单位与劳动鉴定机构之间因工伤鉴定与评残与评残14二、工伤保险的范围二、工伤保险的范围是指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或效力是指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或效力范围,即工伤保险法律法规何时、何地对范围,即工伤保险法律法规何时、何地对何人发生法律效力。包括:何人发生法律效力。包括:时间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率空间效率对人的效力对人的效力151 1、
11、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16 认定为工伤的其他六种情形认定为工伤的其他六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17
12、患职业病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其他情形。18视同工伤的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者在48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
13、用人单位后旧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伤复发的。192 2、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工伤的情形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自残或者自杀的。20区分工伤与非工伤的界限区分工伤与非工伤的界限时空界限。时空界限。时间界限,即工伤一般限于工作时时间界限,即工伤一般限于工作时间之内所发生的伤害。空间界限,即工伤一般间之内所发生的伤害。空间界限,即工伤一般限于生产、工作区域之内所发生的伤害。需要限于生产、工作区域之内所发生的伤害。需要注意的是,运用这两个界限时。只要伤害是因注
14、意的是,运用这两个界限时。只要伤害是因执行职务而发生的,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和生执行职务而发生的,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和生产工作区域之外,(如因工出差、执行公务)产工作区域之外,(如因工出差、执行公务)也属于工伤;相反,如果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也属于工伤;相反,如果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生产区域之内,却不是由于执行职务原时间、生产区域之内,却不是由于执行职务原因发生的,则不应属于工伤因发生的,则不应属于工伤。21过错界限。过错界限。即除了职工本人故意造成的伤即除了职工本人故意造成的伤害不应属于工伤以外,发生在职工本人有害不应属于工伤以外,发生在职工本人有过失或无过错的主观心理状态下的伤害,过失或无
15、过错的主观心理状态下的伤害,只要符合其他工伤条件,都应属于工伤,只要符合其他工伤条件,都应属于工伤,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决不能以职工本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决不能以职工本人对伤害发生有过失为由,将该伤害排除人对伤害发生有过失为由,将该伤害排除在工伤范围之外。在工伤范围之外。22结果界限。结果界限。工伤通常会造成劳动者包括疾工伤通常会造成劳动者包括疾病、伤害、残废或死亡的结果。病、伤害、残废或死亡的结果。法律规定的特殊界限。法律规定的特殊界限。即立法上明确规定,即立法上明确规定,在工伤的一般界限之外应属于工伤的特殊在工伤的一般界限之外应属于工伤的特殊情况。情况。23第三节:工伤保险的原则第三节
16、:工伤保险的原则一、一般原则一、一般原则严格区分工伤与非工伤原则严格区分工伤与非工伤原则补偿与预防、康复结合原则补偿与预防、康复结合原则工伤保险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工伤保险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原则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原则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原则24二、工伤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二、工伤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工伤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工伤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工伤事故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后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的准则。这一准发生后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的准则。这一准则经历了三个阶段:则经历了三个阶段:劳动者自己负责原则劳动者自己负责原则(工业化初期及以前);(工业化初期及以前);雇主过失赔偿原则雇主过失赔偿
17、原则(19世纪末,法国、德国和英国几乎同时确认了“职业危险”原则);补偿不究过失原则。补偿不究过失原则。25我国实行的是无过失原则我国实行的是无过失原则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纳人不需缴纳无过失责任无过失责任;只要事故发生,不论雇主或雇员是否存在过错,无论责任在谁,原则上受害者都可以得到赔偿,即无过错赔偿。损害补偿损害补偿:不仅要考虑劳动者维持原来本人及家庭基本生活所需要的收入,同时还要根据伤害程度、伤害性质及职业康复等因素进行适当经济补偿26工伤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工伤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受害人须为雇员。受害人须为雇员。受害人所受损
18、害须属工伤范围。受害人所受损害须属工伤范围。执行职务与损害之发生须有相当关系。执行职务与损害之发生须有相当关系。27法、德、英法、德、英 “职业危险职业危险”原则的内容原则的内容凡是利用机器和雇员体力从事经济活动的雇主和凡是利用机器和雇员体力从事经济活动的雇主和机构就有可能造成雇员受到职业方面的伤害;机构就有可能造成雇员受到职业方面的伤害;意外事故无论是由于雇主疏忽还是由于受害人的意外事故无论是由于雇主疏忽还是由于受害人的同事粗心大意,甚至根本不存在有什么过失雇主同事粗心大意,甚至根本不存在有什么过失雇主也应进行赔偿;也应进行赔偿;雇主支付赔偿金是一笔日常开支,就象是修理和雇主支付赔偿金是一笔
19、日常开支,就象是修理和维修设备的保养费和给职工工资一样;维修设备的保养费和给职工工资一样;赔偿应该是企业所负担的一部分管理费用,从他赔偿应该是企业所负担的一部分管理费用,从他的本质上看这笔钱的开支还是为了雇主。的本质上看这笔钱的开支还是为了雇主。28第四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第四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包括工伤认定和职业病确定。工伤认定包括工伤认定和职业病确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29一、工伤认定的条件一、工伤认定的条件1 1、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
20、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是指国家列入职业病名单中的疾病);患职业病的(是指国家列入职业病名单中的疾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
21、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302 2、可以视同工伤的情形、可以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者在48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复发的。313 3、不可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不可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因犯
22、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自残或者自杀的。32二、职业病的确定二、职业病的确定我国于我国于19571957、19631963、19641964、19871987年公年公布了布了4 4次职业病名单,其中次职业病名单,其中19871987年年11 11月月公布的职业病名单是公布的职业病名单是9 9类,类,9999种。种。20022002年年4 4月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增至月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增至1010类类115115种种33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卫生部和劳动保障第二条的规定
23、,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于部于20022002年下发了关于印发年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职业病目录目录的通知,要求各地遵照执行。的通知,要求各地遵照执行。34尘肺尘肺 (1313种)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111种)种)职业中毒职业中毒 (5656种)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5 5种)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3 3种)种)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皮肤病(8 8种)种)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眼病(3 3种)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3 3种)种)职业性肿瘤职业性肿瘤 (8 8种)种)其他职业病其他职业病 (5 5种)种)35(一)尘
24、肺(一)尘肺1.矽肺矽肺2.煤工尘肺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石墨尘肺4.碳黑尘碳黑尘肺肺5.石棉肺石棉肺6.滑石尘肺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水泥尘肺8.云云母尘肺母尘肺9.陶工尘肺陶工尘肺10.铝尘肺铝尘肺11.电焊工电焊工尘肺尘肺12.铸工尘肺铸工尘肺13.根据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尘肺病诊断标准准和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其他尘肺36(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2.外照射亚急性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放射病 3.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4.内照射内照射放射病放射病 5.5.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
25、性皮肤疾病 6.6.放射性肿放射性肿瘤瘤7.7.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骨损伤 8.8.放射性甲状腺疾放射性甲状腺疾病病 9.9.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 10.10.放射复合伤放射复合伤 11.11.根据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伤37(三)职业中毒(三)职业中毒1.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3.锰及其化锰及其化合物中毒合物中毒 4.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5.铍病铍病 6.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铊及
26、其化合物中毒 7.7.钡及其化钡及其化合物中毒合物中毒 8.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10.砷及其化合物中砷及其化合物中毒毒 11.11.铀中毒铀中毒 12.12.砷化氢中毒砷化氢中毒 13.13.氯气中毒氯气中毒 14.14.二氧化硫中毒二氧化硫中毒 15.15.光气中光气中毒毒 16.16.氨中毒氨中毒 17.17.偏二甲基肼中毒偏二甲基肼中毒 18.18.氮氧化合物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 19.19.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中毒 20.20.二硫化碳中毒二硫化碳中毒 21.21.硫化氢中毒硫化氢中毒 22.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
27、毒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23.工工业性氟病业性氟病 24.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25、四乙基铅中毒、四乙基铅中毒 26.26.有机锡中毒有机锡中毒 27.27.羰基镍中毒羰基镍中毒 28.28.苯中毒苯中毒 29.29.甲苯中毒甲苯中毒 30.30.二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 31.31.正己烷中毒正己烷中毒 32.32.汽油中毒汽油中毒 33.33.一甲胺中毒一甲胺中毒 34.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35.二二氯乙烷中毒氯乙烷中毒 36.36.四氯化碳中毒四氯化碳中毒 37.37.氯乙烯中毒氯乙烯中毒 38
28、.38.三氯乙烯中毒三氯乙烯中毒 39.39.氯丙氯丙烯中毒烯中毒 40.40.氯丁二烯中毒氯丁二烯中毒 41.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中毒 42.42.三硝基甲苯中毒三硝基甲苯中毒 43.43.甲醇中毒甲醇中毒 44.44.酚中毒酚中毒 45.45.五氯酚(钠)中毒五氯酚(钠)中毒 46.46.甲醛中毒甲醛中毒 47.47.硫酸二甲酯中毒硫酸二甲酯中毒 48.48.丙烯酰胺中毒丙烯酰胺中毒 49.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0.50.有机磷农药中毒有机磷农药中毒 51.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
29、毒 52.52.杀虫脒中毒杀虫脒中毒53.53.溴甲烷中溴甲烷中毒毒 54.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 55.55.根据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 56.56.根据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38(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中暑2.减压病减压病3.高原病高原病4.航空航空病病5.手臂振动病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1.炭疽炭疽2.森林脑
30、炎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布氏杆菌病(六)职业性皮肤病(六)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电光性皮皮炎炎4.黑变病黑变病5.痤疮痤疮6.溃疡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根据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七)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眼炎3.职业职业性白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39(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噪声聋2.铬
31、鼻病铬鼻病3.牙酸蚀病牙酸蚀病(九)职业性肿瘤(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氯甲醚所致肺癌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癌(十)其他职业病(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哮喘3.职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人滑囊炎40三、工伤认定的程序工伤认定是由法律规定的机构对特定伤害
32、工伤认定是由法律规定的机构对特定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确定,是确定给付工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确定,是确定给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伤保险待遇的依据。41421、报告与申请、报告与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用人单位应当在2424小时内,通知劳动保障小时内,通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030日内向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诊断为职业病后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
33、诊断为职业病后1 1年内,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43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材料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诊断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诊断证明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证责任。442、受理与认定、受理与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日起60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职工或者其
34、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讼。45四、劳动能力鉴定四、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亦称丧失工作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亦称丧失工作能力鉴定。是鉴定机构根据法定的鉴定标准,对因工是鉴定机构根据法定的鉴定标准,对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工伤职工安置的主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工伤职工安
35、置的主要依据。要依据。46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是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织专家,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和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四个等级,最(分为四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四级)进行鉴定。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四级)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险待遇的依据。1 1、我国劳动能力的鉴定机构、我国劳动能
36、力的鉴定机构47机构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任务评残鉴定的程序:评残鉴定的程序:1 1、申报:、申报:一般来说,当工伤医疗期满,由职工一般来说,当工伤医疗期满,由职工所在单位申报鉴定,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报送工伤所在单位申报鉴定,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报送工伤和职业病认定资料、工伤或职业病诊断书和有关病历、和职业病认定资料、工伤或职业病诊断书和有关病历、医疗期满时治疗结论及有关检查化验资料。医疗期满时治疗结论及有关检查化验资料。2 2、鉴定:、鉴定:填表持证填表持证受理、安排鉴定受理、安排鉴定鉴鉴定、发证和结果通知。定、发证和结果通知。3 3、复鉴仲裁、复鉴仲裁七、工伤鉴定机构与
37、管理程序七、工伤鉴定机构与管理程序482、劳动能力鉴定内容、劳动能力鉴定内容目前执行的是: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目前执行的是: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劳社部发部发20028号)号)49级别级别级别综合判定依据级别综合判定依据一级一级器官器官缺失缺失或功能或功能完全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需特殊医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需特殊医疗依赖,完全或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疗依赖,完全或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二级二级器官严
38、重器官严重缺损缺损或畸形,或畸形,有严重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存在特在特殊医疗依赖,或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大部分生活生活不能不能自理自理三级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需特殊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部分不能自理自理四级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特殊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医疗依赖,生活可以可以自理自理五级五级器官器官大部分大部分缺损或缺损或明显明显畸形,畸形,有较重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需一般医疗依赖,
39、生活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能自理自理我国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分级我国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分级50级别级别级别综合判定依据级别综合判定依据六级六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中等功能障碍或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七级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轻度轻度功能障碍或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八级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有医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九级九级器
40、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无医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十级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无功能障碍,无医疗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依赖,生活能自理 我国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分级表我国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分级表513 3、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职工发生工伤,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职工发生工伤,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超过一定时限的、旧伤复发的、停工留薪超过一定时限的、旧伤复发的、工亡职工亲
41、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享受抚恤工亡职工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享受抚恤待遇的、工伤职工安装辅助器具的等。待遇的、工伤职工安装辅助器具的等。5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各镇区劳动保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各镇区劳动保障部门的代办人员提出申请障部门的代办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料工伤职工应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医院由市医工伤职工应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医院由市医疗卫生专家库成员进行医疗鉴定。疗卫生专家库成员进行医疗鉴定。53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间规定
42、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间规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后60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起15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定申请。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再向省一级劳动能力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再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
43、定结论为最终结论。54第五节:工伤保险待遇第五节: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即职工因工造成伤亡或职业病时所工伤保险待遇即职工因工造成伤亡或职业病时所获得的各种物质帮助。获得的各种物质帮助。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分基金项目和企业项目: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分基金项目和企业项目:基金基金1010项项 医疗费用、鉴定费用、康复费用、一医疗费用、鉴定费用、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安装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安装配置辅助器具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配置辅助器具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企业企业8 8项项 住院伙食补助、转外地治疗
44、的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转外地治疗的交通费、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伤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金等。55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结构由下以几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结构由下以几部分组成:部分组成:1 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2 2、工伤津贴(工资或生活费);、工伤津贴(工资或生活费);3 3、伤残待遇;、伤残待遇;4 4、工亡待遇。、工亡待遇。561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项目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职业病
45、所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准的全部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572 2、伤残待遇、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为次性伤残补助为2424个月个月6 6个月的本人工资。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为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本人工资的90%90%75%75%。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46、认需要护理的,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的30%30%60%60%。583 3、工亡待遇、工亡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月平均工资。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6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供养的亲属,包括配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供养的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符合一定条
47、件的享受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符合一定条件的享受50%50%30%30%的抚恤金。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的抚恤金。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594 4、用人单位负担的待遇项目、用人单位负担的待遇项目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的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金。五至十级的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
48、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金。60申请工伤待遇需要提交的资料申请工伤待遇需要提交的资料某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某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某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书某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书(属轻伤或(属轻伤或死亡的不需提供)等。死亡的不需提供)等。61二、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二、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拒绝治疗的;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62第六节:工伤保险基金的募集与管理第六节:工伤保险基金的募集与管理
49、1 1、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632 2、工伤保险费的筹集、工伤保险费的筹集筹集原则:筹集原则: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缴费主体:缴费主体: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64根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国家根据不同行
50、的规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浮动费率)。确定若干费率档次(浮动费率)。差别费率方法是国际通用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差别费率方法是国际通用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为促进企业和其他单位加强事故预防,减少工伤为促进企业和其他单位加强事故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差别费率使每个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与该事故。差别费率使每个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与该行业业的工伤事故发生频率直接挂钩,使工伤保行业业的工伤事故发生频率直接挂钩,使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