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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各项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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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

2、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科室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2、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

3、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临时检查患者。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6、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

4、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3)、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室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

5、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主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会 诊 制 度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2、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3、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4、科

6、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5、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

7、上应该参加,业务院长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6、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分 级 护 理 制 度(一)特别护理1、病情依据(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2)各种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器官移植;(3)各种严重外伤,如大面积烧伤等;2、护理要求(1)设专人守护,

8、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物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和液体出入量并做好记录。(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诊疗安全。(二)一级护理1、病情依据(1)病重、病危、各大手术后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热、昏迷、肝功能衰竭、休克、极度衰竭者;(3)瘫痪、惊厥、子痫、晚期癌肿病人、早产婴儿;2、护理要求 (1)严格卧床休息,解决生活上的各种需要;(2)注意心理护理;(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病人,定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

9、反应及效果,并及时做好各项护理记录。(4)加强基础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三)二级护理1、病情依据(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骨牵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2、护理要求(1)卧床休息,根据病情许可,可在床上坐起;(2)注意观察病情和特殊治疗或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3)加强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4)给予生活上的必要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四)三级护理1、病情

10、依据(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病人、正常孕妇等;(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者。2、护理要求(1)按常规每天测量体温、脉搏、呼吸,掌握病人的病情、心理状况;(2)督促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病人饮食,每日巡视34次;(3)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4)进行卫生宣教。值班和交接班制度1、科室病区值班需有一和二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本院见习期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参加值班时应在本院有执业资格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不得单独值班。2、科室病区均实行小时值班制。值

11、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3、 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4、 值班医师负责科室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5、 一线值班医

12、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科室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二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6、 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7、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2、会诊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

13、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3、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

14、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术前讨论制度1、 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

15、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2、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3、 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4、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 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

16、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2、 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3、 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4、 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查对制度1、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2)、执

17、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有效期。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2、手术室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

18、方法及麻醉用药。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3、药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4、血库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5

19、、检验科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6、放射线科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手术安全核查是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护士共同参与,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同时对患者身份

20、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核查结果由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共同确认签字。本制度所指的手术医师是指术者或第一助手。2、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3、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一)麻醉实施前:由手术医师主持、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示、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感染性疾病筛查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其他内容,由核查三方共同核查确认。(二)手术开始前:由麻醉医师主持

21、、手术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示,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室护士主持、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三方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四)三方核查人确认后分别签名。(五)核查过程要求主持人唱读。4、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科室带入,分别由查对主持人填写、签字。5、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负责对患者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物品进行及时清点

22、核查,手术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共同核查签字并完成手术清点记录。手术清点记录一式两份,一份手术室留档,一份归入病历。手术清点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签名等。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应参照执行。6、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7、术中用药的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8、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持续改进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9、医院医务部、护理部等医

23、疗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10、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相互督促,对未按照上述规定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将分别按50元/例扣发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并予以院内通报。11、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案中保管,手术病历无手术安全核查表视为不合格病历(单项否决),将对主管医师按不合格病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2、手术科室病房与手术室之间要建立交接制度,并严格按照查对制度的要求进行逐项交接。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1、四类手术:手

24、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二)、手术医师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1、住院医师2、主治医师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4、主任医师(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2

25、、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四)、手术审批权限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

26、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3)高风险手术;(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技术准入制度1、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2、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

27、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3、医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4、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5、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6、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7、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

28、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危急值班报告制度危急值班表示危及生命的检验、检查结果。为了临床医生能及时、准确得到危急值的检验、检查信息,争取最佳抢救时机,挽救患者生命,特制定本制度。一、危急值报告项目及标准:医院检验科、放射科、特检科建立危急值项目及标准。二、临床科室及相关医技检查科室,应当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簿,内容包括:检验或检查时间、病人姓名、病案号、临床科室、项目危急值、复查结果(必要时)、通知时间、通知人、接听人、备注。三、检验、检查人员发现病人的危急信息后,必须紧急电话通知当班护士,双方应复述核对、确认后登记。四、接获危急值报告的护士应规范、完整、

29、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危急值内容和报者的信息,按流程复核确认无误后,立即向经治或值班医生报告,并做好记录。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追踪、处置并记录。五、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病 历 管 理 制 度1、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

30、,进行量化管理。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2、 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3、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

31、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32、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4、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5、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6

33、、依据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一)分级原则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

34、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抗菌药物分级具体见附件二抗菌药物分级表。(二)分级管理1“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2“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抗感染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3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

35、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 临床用血申请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确保输血的治疗作用(1)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10克,或红细胞压积30不予输血:急性失血量在600ml以下,红细胞压积35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2)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10克,可小量分次输血,应采用成份输血。2履行知情同意程序(1)决定输血治疗前,责任医

36、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2)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行救治,应由责任医生将输血治疗同意书报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批准,并置人病历。3用血申请任何情况下输血,均需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责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进行备血。二、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1,预计单次用血量在800ml以内,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核准审签;2单次用血量在800-1600ml的,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审签;3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

37、ml,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审签后,报医务部门批准。4急诊用血需科主任医生审批。三、标本及血液取送必须由医护人员或专职人员送输血标本、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四、血液发放与签收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血。2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接收:(1)标签破损;(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38、;(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3血液发出后不准退回。五、输血前查对1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2两名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对神志清醒的患者要唱名核对,对神志不清的患者或儿童患者应得到主管医师证实确定无误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

39、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六、输血过程观察与记录1患者在输血过程中,经治医生应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若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指导科理并记载于病历中。2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总值班或报医务科,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

40、,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液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3,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立即通知输血科,医师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备案。4 输血完毕后6小时,由护士(记录人)记录,医师(复核人)复核,填写医院临床输血过程记录单。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信

41、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二、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及失效等灾难性故障。三、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模块、访问权限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交信息化领导小组核准后,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给予配置并存档,以后变更必须报批后才能更改,网络信息办公室做好变更日志存档。四、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或密码。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五、网络

42、信息办公室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六、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七、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八、严禁自行安装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禁止在工作用电脑上打游戏。九、所有进入网络的软盘、光盘、 盘等其他存贮介质,必须经过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查毒,未经查毒的存贮介质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将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十、在医院还没有有效解决

43、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高端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和堡垒主机)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严禁外网用户通过 盘等存贮介质拷贝文件到内网终端。十一、内网用户所有文件传递,不得利用软盘、光盘和 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十二、保持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防辐射、防鼠等安全工作。十三、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一、对网络故障的判断 当网络系统终端发现计算机访问数据库速度迟缓、不能进入相应程序、不能保存数据、不能访问网络、应用程序非连续性工作时,要立即向网络信息办公室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科室

44、提出的上述问题必须重视,经核实后给予科室反馈信息。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讨论,如果故障原因明确,可以立刻恢复工作的,应立即恢复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确、情况严重不能在短期内排除的,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和院领导,在网络不能运转的情况下由机关协调全院工作以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网络故障分为三类:一类故障:服务器不能工作;光纤损坏;主服务器数据丢失;备份盘损坏;服务器工作不稳定;局部网络不通;数据被人删改;重点终端故障;规律性的整体、局部软、硬件故障。二类故障:单一终端软、硬件故障;单一患者信息丢失;偶然性的数据处理错误;某些科室违反工作流程要求。三类故障:各终端由于不熟练或使用不当

45、造成的错误。针对上述故障分类等级,处理方案如下:一类故障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主任上报医务部和院领导,由医务部组织协调恢复工作。二类故障由技术工程师上报网络信息办公室主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集中解决。三类故障由技术工程师单独解决,并详细登记情况。二、网络整体故障的首要工作(一)当网络信息办公室一旦确定为网络整体故障,首先是立刻报告医务部。医务部应立即按上报程序向院领导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需马上组织恢复工作,并充分考虑到特殊情况如节假日、病员量大、人员外出及医院的重大活动对故障恢复带来的时间影响。(二)当发现网络整体故障时,根据故障恢复时间的程度将转入手工工作的时限明确如下:、分钟内不能恢复门诊挂号、住

46、院登记、药房转入手工操作;门诊收费、住院核算、西药房工作转入老系统操作。、小时内不能恢复原则上将医师工作站、护士工作站、药房、急诊检查、入院、手术室、医技检查转入手工操作(具体实行时间及步骤由医务部、护理部通知)。、小时以上不能恢复将出院核算转入手工。三、具体协调工作(一)所有手工工作的统一时间须由医务部或网络信息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协调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准私自操作计算机。(二)门诊挂号工作协调、门诊挂号协调工作由门诊部护士长负责协调请示,如手工挂号的转入、转出时间等;、当网络系统中断时,改为手工挂号;、网络恢复后,及时将中断期间的患者信息输入到计算机;、在以后的工作中如发现某位患者的信息系统内没有记载,应详细询问患者以前是否是在网络故障时就诊过。(三)门诊收费系统工作协调、由收款处科主任负责总体协调,并与网络信息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沟通最新消息;、当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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