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DB1306∕T 219-2023 电梯维保服务规范(保定市).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432484 上传时间:2023-09-22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486.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1306∕T 219-2023 电梯维保服务规范(保定市).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DB1306∕T 219-2023 电梯维保服务规范(保定市).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DB1306∕T 219-2023 电梯维保服务规范(保定市).pdf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DB1306∕T 219-2023 电梯维保服务规范(保定市).pdf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DB1306∕T 219-2023 电梯维保服务规范(保定市).pdf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ICS91.140.90CCSQ 781306保定市地方标准DB 1306/T 2192023电梯维保服务规范2023-08-10 发布2023-08-30 实施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1306/T 219-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特种设备技术检查中心、保定市华中电梯维修有限公司、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伟、王亦志、崔健、魏麟、陈俊先、赵雪静、宋森、陈崇、董志友、赵龙啸、邓辉、王猛。1306/T 219-20232电梯维保服务规范1范

2、围本文件规定了电梯维修保养(以下简称“维保”)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和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本辖区内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液压驱动电梯、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的维护保养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7024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T 7588.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

3、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GB/T 7588.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2部分:电梯部件的设计原则、计算和检验GB 1689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8775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TSG 07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T500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Z600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3术语和定义GB 7588.1、GB 7588.2、GB/T 7024、GB 16899、GB/T 1877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全包维保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全程维修保养

4、服务,通过双方合同约定,包含合同期内所有的例行维护保养和全部的故障维修及配件采购供应使用。3.21306/T 219-20233半包维保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通过双方合同约定,确定维修和配件的采购供应及使用情况。3.3清包维保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由使用方负责对配件的采购使用,维修费用经合同另行约定。4基本要求4.1电梯维保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规定,严格执行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采用维保电梯类别相符合的管理方式和先进技术,保证作业安全和服务质量。4.2电梯维保服务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 TSG Z6001 中相应的特种设

5、备作业人员证书,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遵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行为规范。4.3电梯维保单位应根据维护保养的施工需要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检测仪器及安全防护用品,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4.4电梯维保单位应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的电梯维保合同,履行合同义务,不将电梯维保业务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发生挂靠维保行为,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维保业务。合同要素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a)甲乙双方全称及地址、电话、银行账户等基本信息;b)设备基本参数;c)维保性质(全包、半包、清包);d)维保期限;e)维保费用及付款方式;f)维保服务的基本内容和保养周期、时间、

6、频次;g)故障急修和困人救援的到达时限;h)维保服务依据的标准;i)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j)新保养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确认方式;k)维保记录和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l)违约责任;m)纠纷处理。4.5电梯维保单位应建立符合TSG 07规定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要求的作业指导文件,作业指导文件中规定的维保项目及内容应不少于 TSG T5002 和制造单位对电梯维保的要求,并保证其正常运行。4.6电梯维保单位,按照 TSG T5002 规则要求维保电梯的,应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作业工时,电梯维保数量不得超过 30 台人,每台电梯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电梯维保单位应

7、制定月度维保计划,并告知使用单位,按计划实施维保。电梯维保单位采取按需维保方式的,按照国市监特设【2020】56 号文有关要求,根据维保电梯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标准,做好作业工时核定,确定维保项目、内容、周期,向服务单位和社会公开承诺,达到承诺的维保效果,维保项目应覆盖 TSG 5002 要求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的全部内容。1306/T 219-202344.7按照有关要求提倡参与开展电梯“保险服务”应用工作,在电梯维保工作中结合“保险服务”工作,确定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作用,按照国市监特设【2020】56 号文,促进落实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者安全责任,逐步建立电梯“保险服务”良性工作

8、机制,提升维保电梯安全水平。4.8电梯维保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公开、公平、诚实、守信”的竞争原则,应自律互助,不应进行低价恶性竞争、以次充好、弄虚作假。5服务承诺与内容5.1电梯维保服务的内容电梯维保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应包括:建立台账档案、维护保养、故障急修和困人救援、零配件供应(维护保养施工范围内)、协助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使用管理技术支持、故障与投诉受理、定期回访、年度自检、电梯标志管理、配合法定检验等。5.2服务承诺5.2.1电梯维保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自律的要求公开服务承诺,内容应包括:a)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b)建立维保设备台账、维保记录;c)保证维护保养服

9、务的质量,其中包括:维保项目、内容、周期、故障处理;d)提供 24 小时全天候急修和救援服务;e)保证配件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f)协助用户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使用管理技术支持;g)受理投诉并及时解决提出问题;h)做好电梯标志使用管理;i)定期回访和自我评价改进;j)做好年度自检验并配合定期检验。5.2.2电梯维保单位应上传电梯维保人员信息和电梯设备信息至河北省智慧电梯追溯云平台,向使用单位和社会公布电梯使用运行情况。5.2.3电梯维保单位应公示维保信息,对电梯的运行、维保、故障等信息进行记录,并对故障加以分析。对于具备物联网条件的电梯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将维保信息报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5.2

10、.4电梯维保单位应制定维保技术要求,将维保周期、故障率、停梯时间、救援时间等电梯运行指标作为工作标准的必备内容。5.2.5电梯维保服务承诺的内容应通过合同加以明确。5.2.6电梯维保单位应按照服务承诺的内容提供相应服务,接受使用单位(使用者)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5.3维护保养要求5.3.1电梯维保单位应按照按需维保的规定的周期或 TSG T5002 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调整、检查、测试、调试和更换易损件;同时包括裁剪、调整悬挂钢丝绳,不含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中安装、改造、修理规定的内容。更换同规格、同型号

11、的门锁装置、控制柜的控制主板或调速装置,修理或更换同规格的缓冲器、梯级、踏板、扶手带,修理或更换围裙板等实施的1306/T 219-20235作业均视为维护保养。5.3.2电梯日常维保服务程序和主要内容:a)告知:按照日常保养计划,提前 2 日3 日通知使用单位,说明需要使用单位配合的事项;b)问询:向电梯使用单位了解电梯运行情况,并查看使用单位的电梯运行记录;c)明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到达作业现场后,在例行保养电梯基站或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出入口设置“电梯正在维护保养”警示标识并设置围栏;d)作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和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并邀请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按照“维保

12、作业指导书”进行维保作业;e)验证:作业完成后试运行电梯,验证电梯运行是否正常,最后清理工作现场;f)记录:记录电梯保养情况,问题处理情况;g)确认:作业人员在离开作业现场前应向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说明服务作业结果,与使用单位完成工作确认手续;h)归档:向使用单位移交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归档。5.3.3电梯维保单位应根据使用环境、使用频率和电梯部件的磨损程度和使用年限等,并依据本单位作业指导书制定维保方案。维护保养方案应包括:维护保养项目、内容、程序、周期和范围。5.3.4电梯维保单位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进行处置,不能当场修复的应暂停使用并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立即

13、停梯,在及时书面告知使用单位的同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5.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完成维保服务后,应按照规定填写维保记录并履行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手续。5.4建立台帐档案5.4.1电梯维保单位应为每台电梯建立单独的维护保养档案,主要包括:a)使用登记证;b)维护保养合同;c)维护保养记录;d)故障及维修记录;e)更换零配件记录;f)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g)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限速器校验报告;h)检验整改意见通知单。5.4.2电梯基本信息应包括:使用登记信息、电梯制造(改造)单位、安装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监督检验和投入使用日期、使用单位、使用地址、使用地点、

14、电梯类别、电梯型号、出厂编号、使用单位内部编号、额定载荷、额定速度等信息。5.4.3维保记录、维修记录和自检记录等保存期限不应少于 4 年。5.5故障急修和困人救援5.5.1在电梯困人需要实施现场救援的情况下,电梯维保单位接到故障急修或困人救援要求时,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安排电梯作业人员赶到电梯所在现场,抵达时间不应超过 30 分钟。5.5.2对于不能当时修复的电梯,应暂停使用,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或护栏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5.5.3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在完成故障急修和困人救援作业后应填写故障和维修记录,并按照规定履行1306/T 219-20236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等手续。5.5.4电梯

15、维保单位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逐步实现电梯实时远程动态监管的要求,提高维护保养管理水平。按有关规定加入河北省智慧电梯追溯云平台,连接维保、应急救援、故障检测、责任保险等电梯全生命周期安全追溯体系,提高电梯使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5.6零配件供应(维护保养施工范围内)5.6.1电梯维保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供货渠道和合格供应商目录,确保其维护保养的每台电梯能够得到及时的零配件供应。应优先选用原厂家零配件,如不能采用原制造厂零部件而采用其他渠道提供的零部件的,应保证供应的零配件不会导致整机的安全质量性能下降。5.6.2电梯维保单位应建立零配件进货验收制度,做好进出库记录和台帐档案。5.6.3电梯维保单位提

16、供的零配件应明码标价,做到公平合理。5.7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维保单位应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电梯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b)电梯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c)电梯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管理制度;d)电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e)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f)电梯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g)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练制度;h)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i)电梯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5.8 管理技术服务5.8.1电梯维保单位向使用单位提供的技术支持应当符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

17、范和标准的要求。5.8.2电梯维保单位应协助使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5.8.3电梯维保单位应为使用单位提供电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支持。5.8.4电梯维保单位应对使用单位提出的有关电梯的维护保养、零配件更换和故障处理等技术问题提供相应咨询服务。5.9定期回访5.9.1电梯维保单位应制定定期回访和自我评价改进制度,开展定期用户满意度调查,填写电梯用户满意度调查表,了解维保服务工作情况以及电梯安全运行情况,收集掌握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并及时处理。5.9.2电梯维保单位应在处理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5.10故障与投诉受理5.10.1电梯维保单位应对

18、外公布故障受理值班电话并安排专人 24 小时接听电话。1306/T 219-202375.10.2电梯维保单位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并公开投诉电话,接听投诉电话的服务人员应能够直接受理投诉事宜。5.10.3电梯维保单位接听电话的服务人员应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日期、时间、使用单位、详细地址、来电话人姓名、受理内容、用户的具体要求和意见等。5.10.4电梯维保单位接听故障受理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的服务人员应使用文明规范用语。5.10.5电梯维保单位受理故障报修或者用户投诉后,应及时安排人员到场进行处理,不拖延、推诿,需要文字说明的事项应及时给予书面回复。5.10.6电梯维保单位对于超出服务范围的用户要求

19、,应合理、明确、详细地做出口头或书面解释说明;对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故障,应采取内部整改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5.11 年度自行检查电梯维保单位应按照TSG T5002要求开展年度自行检查,制定年度自行检查作业指导书,规定年度自行检查的项目、内容和检验方法,内容和要求不应低于相关检验规则的规定,应在每年到达定期检验周期前至少一个月向使用单位提供自行检查记录和自行检查报告。6电梯维保标识的规定6.1电梯维保单位应在电梯内显著位置及时张贴、更换维保标识,公布小区电梯最近一次维保信息,信息应当包括电梯维保单位、维保人员姓名、维保时间和内容等。6.2电梯维保单位若发现电梯维保信息标识损坏或缺少,应及

20、时告知使用单位。7服务质量检查、评价与改进7.1电梯维保单位应建立维保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安排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对维保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作出记录,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做出改进方案,不断提高自身信用度。7.2电梯维保单位应建立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对照承诺目标定期对自身服务质量做出评价,对没有达到承诺目标的制定改进措施。7.3电梯维保单位可委托省内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认证服务等组织,对电梯维保质量进行第三方评价。7.4电梯维保单位应根据内部服务质量评价、第三方开展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对本单位服务质量进行改进。1306/T 219-20238参考文献1电梯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范本(2007)质检特便字第 5006 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电力工程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