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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742-2023 醇基燃料使用安全规范(河北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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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75.160.20 CCS E 31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57422023 醇基燃料使用安全规范 2023-07-28 发布 2023-08-28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T 5742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福道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福来、白凤杰、张贵苗、高倩、王东、张献增、张

2、显强、曹永生、马晚成、郭瑞。DB 13/T 57422023 1 醇基燃料使用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醇基燃料使用的基本要求、设备设施布置要求、储存要求、燃料管道要求、灶具和燃烧器要求、装卸要求、应急处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使用醇基燃料的商业餐饮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099.4 钢质无缝气瓶 第4部分:不锈钢无缝气瓶 GB/T 5100 钢质焊接气瓶 GB

3、16663 醇基液体燃料 GB/T 32566 不锈钢焊接气瓶 GB/T 33145 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AQ 3020 钢制常压储罐 第一部分:储存对水有污染的易燃和不易燃液体的埋地卧式圆筒形单层和双层储罐 AQ 3053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 CJJ 12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HG/T 3154 卧式椭圆形封头贮罐系列 HG 21502.1 钢制立式圆筒形固定

4、顶储罐系列 NY 312 醇基民用燃料灶具 TSG 11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餐饮用醇基燃料 alcohol-based fuel for catering 符合GB 16663规定的燃料,以甲醇等醇类为主要原料,利用其燃烧性,替代液化气、煤油、柴油等用作酒店、酒家、餐厅等场所的厨房燃料。3.2 燃料箱 fuel tank 储存醇基燃料的容器。3.3 常压钢瓶 atmospheric cylinder 常压下使用碳钢、不锈钢等金属材料制成的,用于盛装醇基燃料的常压小口钢瓶,且装量系数在0.850.95之间。3.4 常压储罐 atmospheri

5、c storage tank DB 13/T 57422023 2 常压下使用碳钢、不锈钢等金属材料制成的,用于盛装醇基燃料的储存容器,且装量系数不大于0.95,储罐最大容量不大于5.5 m3。3.5 燃烧器 burner 使燃料和空气以一定方式喷出混合燃烧的装置统称。本文件主要指民用燃烧器。3.6 液面直燃式 liquid level direct-fired 将一定数量的醇基燃料直接注入炉灶的小型容器中,燃烧和气化在液面同时进行。3.7 自升压式 self-pressurized 未设置专门的汽化器,而利用燃烧器与燃料箱形成的腔体,在燃烧时通过被加热的腔体加热燃料,燃料在燃料箱中气化产生压

6、力,供燃烧器燃烧。3.8 充气外加压式 pneumatic external pressurized 向燃料箱中充入气体,以加大燃料压力。4 基本要求 4.1 醇基燃料质量应符合 GB 16663 的要求。4.2 醇基燃料的装卸应由供货单位负责,醇基燃料的使用应保证燃料箱、燃烧器、灶具、管道的安装符合安全要求,其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个人不应乱拉乱接。4.3 醇基燃料使用单位应向供货单位索取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存档备查。4.4 醇基燃料箱、燃烧器、输送管线、阀门等设施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标准。4.5 醇基燃料使用单位应制定醇基燃料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将安

7、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处置措施张贴或悬挂于操作间醒目处。4.6 醇基燃料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熟知醇基燃料危险特性、预防火灾爆炸措施、灭火器材使用、火灾逃生方法和组织人员疏散等,并保留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4.7 醇基燃料使用单位应对醇基燃料的采购时间、供货单位、采购量等采购信息保留相应记录和台账,并保留不少于一年的记录。4.8 醇基燃料箱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4.9 应在醇基燃料储存区域醒目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携带火种”“当心火灾”“当心爆炸”等安全标志。4.10 应在醇基燃料箱高度 2/3 处,径向两侧(或罐体两侧)相对处喷涂或粘贴“醇基燃料”红色

8、字样两处,字体高度应不低于 80 mm。钢瓶本体或不可拆卸的部件上应有钢瓶生产厂家名称及商标。4.11 醇基燃料使用单位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4.12 醇基燃料使用单位操作人员每天应检查阀门、开关及流量控制装置的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4.13 在使用前、后,应检查燃料箱、管道、阀门及灶具,确认无泄漏、渗漏和其他可见异常。4.14 在储存、使用过程中,应保证管道、容器、机泵和灶具等整个系统干净和不含水,并防止外界水的进入,发生相分离时,分出的水相应进行专门处理。4.15 储存、使用醇基燃料的房间内甲醇浓度应符合甲醇职业接触限值(PC-TWA 为

9、 25 mg/m3,PC-STEL为 50 mg/m3)的规定。4.16 应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中应包含醇基燃料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应急救援内容,并定期组织演练。4.17 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4.18 营业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安全防范措施。4.19 对倒闭、关停的餐饮企业,其剩余醇基燃料应进行妥善处置。5 设备设施布置要求 DB 13/T 57422023 3 5.1 燃料箱宜室外布置,不应附设在高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住宅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内,不应毗邻门窗布置,且与人员出入

10、口距离应不小于 8 m。5.2 室外布置的燃料箱应设置防止日晒雨淋的相应措施。5.3 燃料箱在室内设置时,应设置在专门的储存间,储存间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 h 的防火墙与其他部位分隔,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室内应通风良好且不应存放其他无关物品。5.4 燃料箱底部应高于燃烧器且不少于 1.5 m。5.5 燃料箱应远离火种、热源,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6 m,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 1.5 倍。5.6 醇基燃料储存、使用场所不应设置员工宿舍。5.7 醇基燃料储存、使用场所的安全出口数应满足 GB 50016

11、的要求。5.8 使用醇基燃料的房间内,电气线路及用电终端安装高度应高于地坪至少 20 cm,不应在地面上敷设任何永久或临时的电气线路及设备。6 储存要求 6.1 燃料箱的通用要求 6.1.1 燃料箱应使用碳钢、不锈钢材质制作的常压容器,根据需要可制作成钢瓶,也可制作成储罐。6.1.2 钢瓶、储罐应安装电子容量显示计、液位计、止回阀。6.1.3 液位计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否则应增加其他辅助设施,液位计上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应利用红色标志线等方式做出醒目的标志,不应使用视镜或玻璃窗口代替液位计。6.1.4 钢瓶容积应小于 1 m3,根据厨房后堂面积适宜配置,钢瓶、储罐的装填系数不应大于 0.9

12、5。6.1.5 连接容器的管道应为碳钢常压管道。6.2 常压钢瓶 6.2.1 醇基燃料的储量少于 1 m3时可用常压钢瓶,常压钢瓶的规格一般有 800 L、500 L、300 L、150 L、100 L、80 L。6.2.2 钢瓶应参照承压气体钢瓶设计,结构、材质、尺寸、壁厚及防腐等应按照 GB/T 5099.4、GB/T 5100、GB/T 32566、GB/T 33145 等现行相关标准执行,但阀门结构及瓶体承压能力不作要求。钢瓶应设置阀门护圈或其他具备同等保护力的结构,底部应有高度不小于 30 mm 的底座。6.2.3 钢瓶顶部应安装通气管,通气管径不应小于 20 mm,钢瓶的抽出阀门应

13、安装在钢瓶顶部,钢瓶自流阀门应安装在钢瓶底部,满足通气和出液的功能需要,出液管出口直径不宜大于 25 mm。6.2.4 钢瓶阀门宜为快开阀,阀门关闭后瓶体处于倒置、平放等状态时不应渗漏。6.2.5 钢瓶出现变形、裂纹、阀门歪斜、深度大于 20 mm 凹陷等明显损伤的现象不应使用,出现渗漏的钢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处置。6.3 常压储罐 6.3.1 地上储罐应符合 AQ 3053、HG/T 3154、HG 21502.1 的要求,埋地储罐应符合 AQ 3020 的要求,有效容量应不大于 5 m3。每个餐饮单位宜设置一个储罐。6.3.2 储罐应设置在室外的水平基础上,也可埋地敷设。地上储罐应符合

14、GB 50016 的相关要求,埋地储罐应符合 GB 50156 的相关要求。6.3.3 储罐通气管(呼吸阀)出口应设置阻火器。6.3.4 储罐应设置和储罐本体相同材质的通气管和进出料管,管道不应采用软管。进料管、出料管上 应有阀门,进料管应安装在储罐底部,其末端距离储罐底部应不大于 100 mm。6.3.5 储罐的阀门宜为球阀、旋塞阀等快开阀,可使用截止阀,不应使用蝶阀和闸阀,阀门应设置在人员不借助工具可以操作的位置。储罐底部不宜设置排空阀,若必须设置的,应在阀门出口安装金属材质的丝堵或盲法兰。6.3.6 储罐罐体应按照 GB 50057 的要求设置防雷装置。6.3.7 防雷引下线应使用截面积

15、不小于 50 mm2的扁钢或圆钢,并焊接在储罐本体上,尽量竖直敷设接地。扁钢和储罐本体焊接长度不应小于扁钢宽度的 2 倍,圆钢和储罐本体焊接长度不应小于直径DB 13/T 57422023 4 的 6 倍,焊接应焊满。6.4 储存场所 6.4.1 室内餐饮应根据储存醇基燃料后堂的面积确定储存钢瓶的容积。6.4.1.1 后堂面积20 m2,钢瓶的容积100 L。6.4.1.2 后堂面积50 m2,钢瓶的容积200 L。6.4.1.3 后堂面积50 m2,钢瓶的容积300 L。6.4.2 农家乐及偏远地区应根据储存区域确定储存钢瓶的容积。6.4.2.1 室内储存,钢瓶的容积300 L。6.4.2.

16、2 室外储存,钢瓶的容积500 L。6.4.3 大型餐饮(承办婚庆、酒席)、宾馆、酒店不应在后堂储存醇基燃料,应设置独立的储存场所,应满足消防、安全相关规定。6.4.4 设置燃料箱的房间应在房屋顶部或距离屋顶 1 m 内的高度设置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应高于通气管口高度 1 m,照明灯具的开关宜设于距离地面 1.5 m 的位置,且宜设置在门口的外墙上。屋内的电气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6.4.5 设置燃料箱的房间应空气流畅,如空气不能流通宜设置底部自然通风,通风孔尺寸宜为 300 mm300 mm,下缘距离地面应小于 250 mm。醇基燃料储存间、厨房操作间空气流通不畅且无靠近地面的机械通风装置时,应

17、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6.4.6 设置燃料箱的房间应设置防止醇基燃料漫流的措施。6.4.7 室外的燃料箱周边应按照 GB 50351 的要求设置防火堤,防火堤应设置常闭的金属阀门,雨雪天气打开排放雨水。7 燃料管道要求 7.1 燃料管道应采用金属材料并设置事故切断阀,不应使用镀锌金属软管或塑料管道,燃料箱到燃料管道之间应用柔性管路连接。7.2 醇基燃料进出口管道应设截止阀,阀门连接处应选用防泄漏、防溶胀的密封材料。7.3 醇基燃料出口管道应设置回火防止阀。7.4 醇基燃料宜采用密闭式注送口。7.5 燃料箱到灶具之间的主管道应使用固定安装的碳钢、不锈钢材质的金属管道。管道不应沿地面敷设,且应

18、远离热源。管路、接头等应确保在承压 0.3 MPa 及 150 情况下无液、气泄漏。7.6 燃料管道应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不应采用卡箍、丝扣等连接方式。7.7 醇基燃料使用的软管应为不锈钢金属波纹管,接头应为螺纹连接或法兰连接,软管不应有中间接头。管道连接处不应使用生料带等作为密封措施。7.8 进料管应伸至燃料箱内距箱底 50 mm100 mm 处,进料立管底端应为 45斜管口或 T 形管口。罐车卸料时用的连通软管应能导静电、耐溶胀,其体积电阻率应小于 108 m,表面电阻率应小于1010。7.9 醇基燃料管道不应进入餐厅、办公室、楼梯间和生活间及其他不使用醇基燃料的房间。7.10 醇基燃料管

19、道穿过墙壁或楼板时,应敷设在套管内,管道和套管间,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8 灶具、燃烧器要求 8.1 灶具应符合 NY 312 的要求,应使用醇基燃料专用灶具,为保证使用安全及燃烧效率灶头应优先选用电气化或喷烧式灶头,避免使用自流式及其他灶头,安装应符合 CJJ 12 的要求,不应擅自改装。8.2 灶具和储罐(钢瓶)之间应配备变频输送泵,规格应和储罐(钢瓶)容积相适宜。8.3 自动点火的灶具应确保电弧位置和强度能及时引燃。8.4 燃烧器应符合 TSG 11 的要求。8.5 燃烧器应装设可靠的点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护装置。8.6 不应采用液面直燃式、自升压式、充气外加压式供料方式。DB 13/T 5

20、7422023 5 8.7 阀门的“开”“关”的位置和方向应有明显的标志和限位装置。8.8 针阀、气阀在装灶前应做试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8.9 在燃烧器内不应积存引起异常燃烧危险的燃料。8.10 灶具点火预热时间不应超过 3 min。8.11 点火前,打开储罐开关并检查开关及管路有无漏液现象。灶具点火应坚持“火等燃料”的原则,不应进燃料后再引燃,燃料引燃后逐步加大风门风量并调节油阀,风和燃料要匹配,调节到最佳状态使用。根据需要随时调控火势,以便节省燃料,停火后,关闭燃烧器开关和燃料箱开关,防止燃料外溢。9 装卸要求 9.1 总重量大于 150 kg 的钢瓶应使用叉车等机械进行装卸。9.2

21、钢瓶应竖直搬运,不应滚动或放平后拖行。9.3 搬运或装卸作业不应产生火花。9.4 装卸作业应当遵守灌装企业的相关制度、规程,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9.5 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装卸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应进入。9.6 进入装卸场所的车辆应佩戴阻火器,装卸时厨房应停止作业。9.7 泵及周边的电气设备设施应符合 GB 50058 的要求。装卸作业的人员使用的照明灯具及其他工具应为防爆型。9.8 储罐灌装应使用固定安装的泵或重力自流。泵到储罐的管道应为固定安装的金属管道,重力自流可使用软管卸车。9.9 加注过程中应使用专用的管道、容器和机泵,并且这些相关的设备、设施(包括储罐、管道

22、、密封材料等)应选用适用醇基燃料的材质。9.10 装卸时使用的软管应为金属软管或内有金属丝的软管,金属软管或软管内的金属丝与两端的容器有良好的连接,软管两端应使用法兰、螺纹或管箍固定,管箍固定时宜使用至少两道管箍或使用快接头方式。9.11 运输醇基燃料的槽罐车应接地并静置一段时间后,方可开始装卸作业。组分中含有水的醇基燃料的槽罐车应接地并静置至少 3 min,组分中不含水分的醇基燃料的槽罐车应接地并静置至少 5 min。9.12 装卸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应全程在储罐及卸车车辆附近监护,并按要求配带防护用品。9.13 遇有雷暴、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装卸作业。9.14 装卸作业区现场

23、可燃气体浓度检测超标或装卸作业区 30 m 范围内存在动火作业情况时,不应进行装卸作业。9.15 装卸期间,如有液体沾染皮肤、眼部或粘膜,应立即使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 15 min,而后就医。装卸完成后,人员应立即用清水清洁手部、脸部等裸露的皮肤。10 应急处置要求 10.1 发生醇基燃料泄漏时,应立即关闭燃料箱阀门,同时疏散顾客和工作人员至建筑以外上风向的空旷区域。醇基燃料泄漏后不应操作照明开关等任何电气设备,电话报警应在室外安全区域进行。10.2 醇基燃料管道发生少量泄漏时(地面覆盖面小于 1 m2),应立即关闭燃料箱阀门,使用不少于 100 L 的水冲洗地面;大量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使

24、用消防水长时间冲洗地面,不应操作照明开关等任何电气设备,在未确认电源已经断开之前,不应使用消防水冲洗墙壁等任何可能存在电气设备的区域。10.3 醇基燃料使用单位发现钢瓶渗漏的,应立即停止使用,转动瓶体(可倒置)保证泄漏点位于顶部,并通知醇基燃料供应商(或供应点)或应急救援部门进行后期处置。DB 13/T 57422023 6 参考文献 1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2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 GB 2893 安全色 3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4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5 GB

25、 5842 液化石油气钢瓶 6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7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8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9 GB 30000.7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易燃液体 10 GB/T 33147 液化二甲醚钢瓶 11 GB/T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12 CJ/T 28 中餐燃气炒菜灶 13 CJ/T 392 炊用燃气大锅灶 14 NB/T 47042 卧式容器 15 TSG 23-2021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16 DB43/T 1781-2020 餐饮用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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