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营业统计管理员工作标准20021201发布 20030101实施集贤县农电局 发布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集贤农电局加强科学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本标准在编写格式和规则上执行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以及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DLT6001996)本标准由集贤县农电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局用电科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瑞时本标准审核:康树华本标准审定:集贤县农电局标准化委员会本标准批准:孟广森本标准由局用电科负责解释。营业统计管理员工作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营业统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考核分满分100分)2
2、 职责范围2.1汇总、审核、报出营销各种统计资料。2.2营销统计资料的搜集、积累、研究分析、整理与保管。2.3营业资料库的管理。3 工作内容与要求3.1电力销售快报每月1日前报出:各类营销统计月报表每月5日前报出。报出数据必须与应收电费发行表及抄表日志、收费日志、应收电费帐、杂项费明细帐有关数据一致。3.2根据电费收缴管理员提供的欠费明细表核对用户欠费情况。3.3统计数据的突增突减要找出原因做好分析,在每月5日前提供给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3.4按要求写好报表,包括电力销售明细、峰谷销售明细、行业分类明细、贴费收入统计报表生成及分析报表的生成。3.5与有关人员一同作好电力销售、平均单价的经济活动
3、分析。3.6各类营业资料由各部门在周期后交统计员审核,汇总后分门别类装订入库,并记资料保管帐。入库、出库需要有手续。 4 责任与权限4.1营业统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工作失职责任:A 营业统计报表报出数据有误;B 营业统计报表及分析未按规定时间报出;C 报表说明内容提供不真实。4.2营业统计员有权行使下列职权:A 调阅与统计工作有关的各种资料;B 督促有关人员报送统计有关数据。C 及时将营业资料入库。5 检查与考核5.1统计报表上印章不齐全,每少一个扣5分。5.2未按要求进行平均单价分析扣20分。5.3未按要求完成经济活动分析扣20分。5.4统计报表未按规定日期报出(每天)扣5分。5.5报表数据有误(每项)扣10分。5.6报表说明未写扣20分,未按要求填写扣10分。5.7弄虚作假的下岗,情节严重的按照统计法处理。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