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增值税报表填写及账务处理——视同销售-翟纯垲.pdf

上传人:宇*** 文档编号:4273299 上传时间:2024-09-02 格式:PDF 页数:28 大小:1.35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增值税报表填写及账务处理——视同销售-翟纯垲.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增值税报表填写及账务处理——视同销售-翟纯垲.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增值税报表填写及账务处理——视同销售-翟纯垲.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增值税报表填写及账务处理——视同销售-翟纯垲.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增值税报表填写及账务处理——视同销售-翟纯垲.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增值税新规账务处理及相关汇算清缴注意事项视同销售增值税新规案例:视同销售-22-22号文企业发生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22号文件 增值税中,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某些行为并未有偿,但是要计征增值税,所以要视同销售。增值税条例的8大视同销售行为+36号文件的两种无偿行为如何理解增值税概念

2、中视同销售的情况?增值税新规案例:视同销售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

3、位或者个人。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增值税新规案例:视同销售-36-36号文案例1 1:发放货物作为职工福利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等福利费117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117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117贷:主营业务收入1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借:主

4、营业务成本80贷:库存商品 80甲企业是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将自产货物发放给职工作为节日福利,该货物市场公允价值含增值税价117万元,生产成本不含税价80万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计入收入与成本,因此不需进行纳税调整。案例2 2:将自产货物用于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借:销售费用等业务招待费97贷:库存商品8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甲企业是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生产销售土特产品为主,2017年将自产商品赠送给客户,用以维护关系。该商品成本8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含税价117万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企业特定业务表“用于交际应酬

5、视同销售收入”填报100万元;“用于交际应酬视同销售成本”填报80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20万元。案例2 2:将自产货物用于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业务招待费调增金额在何处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第15行“(三)业务招待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所以“账载金额”只能填报97万元。如果填报在“其他”项目中,是否可以呢?还有其他的方式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9760%=58.2万元,千分之五为50万元,税前扣除为50万元加上其他20万元,可以税前扣除的为70万元。填入“其他”肯定是不行的填报在纳税调增明细表中,第15行“(三)业

6、务招待费支出”中的税收金额中填报50万元。案例2 2:将自产货物用于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将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是否应视同销售?借:销售费用等交际应酬费11.7贷:银行存款等11.7甲企业是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外购礼品赠送客户维护关系,购买价为11.7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企业特定业务表“用于交际应酬视同销售收入”填报10万元;“用于交际应酬视同销售成本”填报10万元;由于视同销售收入与成本无差异,因此无需调整交际应酬费。案例2 2:将自产货物用于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有观点认为,将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应按照无偿赠送计征增值

7、税。这种观点对吗?案例3 3:将不动产用于投资的账务处理甲企业为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以自有不动产投资于乙公司,双方协商,按照该不动产的市场公允价值1050万元作价,占乙公司30%股份。该不动产原值5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200万元,净值为30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1050贷:固定资产清理1050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700贷:营业外收入700(是销售,而不是视同销售。)借:固定资产清理300借:累计折旧200贷:固定资产500借:固定资产清理50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0用于对外投资项目视同销售收入案例4 4:以货物投资的视同销售账务处理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

8、2017年1月将自有货物向乙公司投资,占有其30%股份。甲企业当月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为117万元,成本为80万元。甲企业账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117贷:主营业务收入1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借:主营业务成本80贷:库存商品80案例5 5:赠送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买赠的账务处理赠品的公允价值为17.55元借:库存商品1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贷:应付账款117借:库存商品1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贷:应付账款11.710件商品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为234元借:现金或银行存款234贷:主营业务收入2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34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00贷:库存商品100借:销售费用促销费用10贷:库存商品10如果不能满足捆绑销售的条件:借:销售费用促销费用12.55贷:库存商品1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甲企业大型商场,一般纳税人。2017外购商品,用于促销活动,买十赠一案例5 5:赠送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无偿赠送的视同销售账务处理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公司为占领市场,采取各种促销政策,比如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的消费者可获赠自产产品一份等。比如2017年该促销活动共赠送礼品价值117万元,成本为80万元。当年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甲企业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单位:万元)借

10、:销售费用宣传费97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贷:库存商品8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企业特定业务表“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收入”填报100万元;“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成本”填报80万元;业务宣传费调增20万元。案例5 5:赠送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行次项目金额1一、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972减: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3二、本年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2)97 4三、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500+100 5税收规定扣除率15%6四、本企业计算的广告费和

11、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45)90 7五、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36,本行=3-6;36,本行=0)7 8加: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9减: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36,本行=0;36,本行=8或(6-3)孰小值0.00 10六、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其他关联方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03或6孰小值)-11按照分摊协议从其他关联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2七、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纳税调整金额(36,本行=2+3-6+10-11;36,本行=2+10-11-9)-13八、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7+8-9)7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第1行“一、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12、: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本年损益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金额。案例5 5:赠送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如果是填报到A105000纳税调整表的其他项目纳税调减20万 则可税前扣除的广宣费为90+20=110万元 结转到以后期间的广宣费为7万元 实际上正确的结果应该是当期发生的117万元的广宣费,只能税前扣除90万元,结转到以后期间的广宣费为27万元,但在这个正确的结果在申报表上无法体现。案例6 6:代销账务处理手续费模式的代销账务处理甲企业是某知名品牌服装厂,将其产品交付给乙商场代销,产品售价不含增值税价100万元,成本30万元,商品销售时,由乙商场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卷筒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企业

13、按照含税销售额的5%向乙场支付手续费。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甲企业发出商品时:借:委托代销商品30贷:库存商品30甲企业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乙117贷:主营业务收入1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借:主营业务成本30贷:委托代销商品30甲企业从乙商场处取得手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借:销售费用5.52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33【5.85(1+6%)6%】贷:应收账款乙5.85(1175%)甲企业从乙商场收款借:银行存款111.15贷:应收账款乙111.15甲企业的账务处理乙商场收到甲企业的代销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100贷:代销

14、商品款100乙商场销售代销货物:借:银行存款或现金117贷:应付账款甲1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结转代销商品:借:代销商品款100贷:受托代销商品100取得甲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贷:应付账款甲17收取手续费:借:应付账款甲5.85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33【5.85(1+6%)6%】贷:其他业务收入5.52案例6 6:代销账务处理手续费模式的代销账务处理乙商场的账务处理视同买断代销账务处理案例6 6:代销账务处理甲企业是某知名品牌服装厂,将其产品交付给乙商场代销,甲企业的该产品销售价格为含增值税价117万元,成本30万元。

15、乙商场在销售时可自主确定其销售价格,含增值税价格为140.4万元。无论乙商场销售情况如何,甲企业与乙商场的结算价格仍然是117万元。甲企业发出商品时:借:委托代销商品30贷:库存商品30甲企业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乙117贷:主营业务收入1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借:主营业务成本30贷:委托代销商品30甲企业账务处理乙商场取得甲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借:代销商品款1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贷:应付账款甲117支付甲企业代销商品款:借:应付账款甲117贷:银行存款117借:受托代销商品100贷:代销商品款100乙商场销售代销货物:借:银行存款或现金140.4

16、贷:主营业务收入12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借:主营业务成本100贷:受托代销商品100乙企业账务处理视同买断代销账务处理案例6 6:代销账务处理超过180天未收到代销清单的账务处理案例6 6:代销账务处理甲企业为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将自产货物委托乙商场代为销售。发出商品含税价117万元,发出商品后,自2017年6月,尚未收到乙商场的销售清单,也未收到销售货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

17、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借:应收账款乙17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案例7 7:总分机构之间移送货物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甲企业为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乙市设立乙分公司,2017年1月将自产货物移送至分公司用于销售,分公司销售时收取款项并开具发票。假设该货物成本为30万元,销售含税价格为58.5万元。分公司销售时:借:银行存款58.5贷:主营业务收入5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50贷:库存商品50 支付给甲企业货款:借:应付账款甲58.5贷:银行存款58.5情形一

18、:甲企业移送分公司的货物,作为销售处理:甲企业账务处理:甲企业向乙公司移送货物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借:应收账款乙58.5贷:主营业务收入品5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甲公司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30贷:库存商品30 分公司入库时:借:库存商品5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贷:应付账款甲58.5案例7 7:总分机构之间移送货物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总分机构之间移送货物不视同销售。有观点认为,汇算清缴时应调减收入50(如此处理减少了招待费和广宣费的扣除基数),调减成本50。个人认为,本案例中,甲企业与乙公司是真正的销售,不是视

19、同销售,不需调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形一:甲企业移送分公司的货物,作为销售处理:甲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借:其他应收款乙8.5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分公司销售完毕后:借:其他应收款乙50贷:主营业务收入50情形二:分公司收款,由甲企业开具发票案例7 7:总分机构之间移送货物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分公司取得移送货物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贷:其他应付款甲8.5分公司销售时:借:银行存款58.5贷:其他应付款甲5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20、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案例7 7:总分机构之间移送货物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政策依据:因此,如果分公司让客户直接把钱打入总公司账户,且由总公司开具发票,则不构成总分机构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情形案例8 8:无偿销售服务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甲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送货上门”的方式销售产品。2017年1月销售货物含税价117万元,成本80万元。同

21、时向顾客提供免费的运送货物到家并安装的服务,服务的市场公允价值为20万元,相关成本经核算为10万元。“送货上门”的账务处理甲商场的账务处理:(单位:万元)借:现金等117贷:主营业务收入1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货物80贷:库存商品80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安装10贷:应付职工薪酬等10 随货物销售赠送的服务,不需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无偿赠送服务的账务处理案例8 8:无偿销售服务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甲企业是一家税务咨询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向乙公司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双方约定免费试用3个月。3个月后,乙公司决定不再继续合作。甲公司当月向同等规模的

22、客户提供的类似服务收费为5300元/月。甲企业账务处理:借:销售费用9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0思考:36号文件对于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的合理性案例8 8:无偿销售服务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免租期的账务处理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出租办公室一套。租赁合同中约定有3个月的免租期。月租金为1.48万元,第一年收取租金13.32(1.489)万元。税务分析:此处的3个月免租期,不应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借:银行存款13.32贷:预收账款13.32根据22号文件的规定:借:应收账款1.32【13.32(1+11%)11%】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2每月摊销收入:借:预收账款1.11(13.3212)贷:应收账款0.11(1.3212)贷:其他业务收入等1谢谢观看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