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装饰资料员主讲人彭跃军第一章第一章 概述概述n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n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是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是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核定的重要依据,也是使用单位在日后维修、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n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产生、收集、整理与编制按产生的时间分前期的技术资料、施工阶段的技术资料、工程竣工后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归档资料和工程备案资料四部分。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n建筑装饰工程资料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n1、具有施
2、工方面的基本知识n2、具有材料方面的基本知识n3、熟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n4、具有一定的语文、文学水平n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n6、具有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n(例:夺命壁炉、央视大火、西西工程)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n搞好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应具备的条件:n1、领导重视(公司)n2、项目部人员的配合(项目经理、技术、材料、质量、试验、财务、工程)n3、协作单位的配合(甲方、监理、物资供应单位、试验检测、总包)n4、资料员的素质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n1.1.1施工前期的技术资料n施工前期的技术资料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3、、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与报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的填写与申报、开工报告的审批及开工通知,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n1.1.2施工阶段施工技术资料n施工阶段的施工技术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开工通知发出后所发生的所有的技术数据、反映质量情况的文字记录和质量保证资料都属于该类资料。在施工阶段的技术资料统称为工程技术资料,按北京市发布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的规定施工资料的内容包括: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共8大项。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
4、用和基本内容n(1)、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表,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室内环境检测报告,施工总结,工程竣工报告共6项。n(2)、施工管理资料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施工日志。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n(3)、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设计变更文件(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n(4)、施工测量记录施工测量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测量放线
5、报验表,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楼层标高抄测记录,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n(5)、施工物资资料施工物资资料。包括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强制认证文件),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产品复试报告(记录),材料试验报告等。n(6)、施工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预检记录,施工检查记录,交接检查记录,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幕墙工程施工记录(包括:幕墙注胶检查记录、幕墙淋水检查记录)。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n(7)、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试验记录。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砂浆和混凝土应有配合比通知单和强度试验报告,有抗渗要
6、求的还有(抗渗试验报告);地面回填应有土工击实试验报告和回填土试验报告;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贴强度进行检验,有饰面砖粘贴强度检验报告;后置埋件应有现场拉拔试验报告;钢结构工程施工试验报告;(包括:焊接工艺评定报告,钢结构工程的防腐、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检测报告);幕墙工程施工试验记录(包括:幕墙用双组份硅酮结构胶混匀性及拉断性试验报告、后置埋件现场拉拔试验报告)。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n对于给排水设备专业来说还有: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灌(满)水试验记录,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通水试验记录,吹(冲)洗
7、(脱脂)试验记录,通球试验记录,补偿器安装记录,消火栓试射记录等。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n对于电气工程来说还有: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漏电开关模拟试验记录,电度表检定记录,避雷带支架拉力测试记录等。对于智能化工程应有各子分部的调试记录。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n对于通风设备专业来说有:风管漏光检测记录,风管漏风检测记录,现场组装除尘、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各房间室内风量温度测量记录,管网风量平衡记录,空调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
8、空调水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净化空调系统测试记录,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转记录。n有建筑节能保温要求的应有:建筑节能、保温测试记录。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n(8)、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包括: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n1.1.3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归档资料n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归档资料按北京市资料规程的规定应符合附表1-1的规定。n(插入表1-1)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作用和基本内容n1.1.4工程
9、备案资料工程备案资料n工程备案由业主到市(县)建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各参加方应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工程备案资料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开工及竣工的时间;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及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有关工程质量的检测资料以及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工程还应同时提供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的住宅
10、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1.2 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n1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流程n2 施工物资资料管理流程n3 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n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n5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n6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n7 工程验收资料管理流程1.2 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n对于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的管理,应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在开工前,总包单位应提前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资料交底,提出具体要求,分包报验时对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再通过总包向监理单位报验合格后再通过总包向监理单位报验.n同时,应定期对分包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进
11、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纠正.n在工程竣工前,总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由总包统一按档案馆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组卷.1.3 施工资料的编号n为保证技术资料在收集整理中达到完整,及时,准确和组卷同时便于查询,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对施工资料的编号进行了规定.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组卷中应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进行.1.3 施工资料的编号n1.3.1质量验收资料n质量验收的编号由8位组成(大型工程有的由9位组成),前2位数为分部工程代号,第34位为子分部工程代号,第56位为分项工程代号,最后2(3)位为该批检验批的顺序号.n前6位数代号是按附录B中表B.0.1
12、分别对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和编制代号,检验批的顺序号是按照报验时间顺序排列.n(书P20页表1-2)1.3 施工资料的编号n1.3.2一般技术资料的编号n一般技术资料的编号为7位数.前2个编号为分部工程代号;34位为资料的类别编号;后3个编号为资料顺序号.n编号形式如下:nXXXX-XXX(1)2(2)(3)1.3 施工资料的编号n(1)为分部工程代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分部工程代号填写n(2)为资料的类别编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类别按本章表1-1规定的类别编号来填写n(3)为顺序号(3位),应根据相同表格、相同检查项目、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填写1.3 施工资
13、料的编号n1.3.3应单独组卷的技术资料n 在建筑装饰工程中,按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规程,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工程为幕墙工程。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资料编号为9位编号。由分部工程代号(2位)、子分部(分项)工程代号(2位)、资料的类别编号(2位)和顺序号(3位)组成,每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1.3 施工资料的编号n编号形式如下:n XXXXXXXXXn(1)为分部工程代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分部工程代号填写n(2)为子分部(分项)工程代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子分部(分项)工程的代号填写n(3)为资料的类别编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类别按本章1-1规定类别编号来填写n
14、(4)为顺序号(3位),应根据相同表格、相同检查项目、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填写。(1)(2)(2)(1)(1)(2)(4)(2)(2)(3)共共共9位编号1.3 施工资料的编号n1.3.4无统一表格或外部提供资料n 无统一表格或外部提供的资料,应在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号,按时间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第二章 工程管理与验收施工管理资料的内容和要求n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资料,包括工程概况、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施工总结等。施工管理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应工程组织和监督等情况的资料系统。2.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n2.1.1一般要求n建筑工程项目
15、经理部应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及现场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施工技术标准;审查资质证书、施工图、地质勘察资料和施工技术文件等。n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表C1-1),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并做出检查记录。2.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n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在进场后,开工前填写。通常每个工程只填写一次,但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在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中,应注意两点:n(1)了解有关人员对各项制度的熟悉程度;n(2)在施过程中需要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2.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n2.1.2
16、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填写要点)n1)表头部分:“工程名称”栏、“建设单位”栏、“设计单位”栏、“监理单位”栏、“施工单位”栏。n2)检查项目部分: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分包方资质与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施工图审查情况、地质勘察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搅拌站及计量设置、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现场平面布置、2.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n3)“检查结论”栏n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各项资料进行验收核查,验收核查合格后,签署认可意见。“检查结论”要明确
17、,是符合要求还是不符合要求。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检查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改正,否则不准许开工。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包括:施工试验方案(计划)、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见证记录、有见证试验汇总表。n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n 京建质2009289号 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2.2.1 施工试验方案(计划)施工试验方案(计划)n1)单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试验方案(计划),报送监理单位。n2)施工试验方案(计划)的编制应科学、合理,保证取样的连续性和均
18、匀性。方案(计划)的实施和落实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3)此方案(计划)在编制时应配合项目部的预算部门,做到切合工程实际情况。经审批合格后的方案(计划)在实施中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试验员进行交底,并形成文字记录、归档,然后再由项目的试验人员进行操作。由于建筑装饰工程所用材料比较多,所以交底内容必须详细。n4)根据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不同,试验方案(计划)须阐明需做试验的材料主要有水泥、砂石、防水材料、砌块、陶瓷砖、花岗石板、铝塑复合板、陶瓷墙地面粘结剂、外墙饰面粘结、外门窗、装饰单面贴面人造板、细工木板、层板胶合板、实木复合地板、中密度纤维板、耐酸砖、不发火集料及混凝土、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半硬
19、质聚氯乙烯块状塑料地板、管材、卫生陶瓷、幕墙、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等。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试验方案须编制的内容有:n1)主要针对建筑装饰工程部分的工程概况,内容要详实;n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工程实际中所要使用的材料,如包括砂石、防水材料、砌块、饰面砖、人造板材、石材等;n3)防水材料的选用及试验方法,须分部位写明;n4)砌块材料的选用及试验方法;n5)一切须做见证试验的材料的试验方法;n6)其他材料的选用及试验方法、专职负责人;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2.2.2 有见证取样和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有见证取样和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n1)每个单位工程须设定12名见证取样和送检
20、见证人,见证人由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担任,或由建设单位委派具备一定试验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人员不得担任。n见证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见证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任职。单位工程见证人设定后,建设单位应向承监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递交有见证取样和和送检见证有见证取样和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人告知书进行备案。见证人更换须办理变更备案手续。n2)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应在有资格承担对外试验业务的试验室或法定检测单位中选定,并向承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承担该项目的施工企业试验室不得承担该试验业务。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3)应进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以下项目应进行有见
21、证取样和送检的有以下项目:n1)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n2)重要钢结构用钢材和焊接材料(依据GB50205-2001附录G);n3)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依据GB50210-2001第3.2.6);n4)对材料质量发生争议需要进行仲裁时可采取见证试验(依据GB50210-2001第3.2.6);n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石材(依据北京市建委发布的京建质2002908号文件)。n6)超过500M2的人造木板和饰面人造木板(依据北京市建委发布的京建质2002908号文件)。n7)超过200M2的瓷质砖(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6)
22、n8)B1、B2级纺织物和现场对纺织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依据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9)B1级木质材料和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依据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n10)高分子合成材料和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依据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n11)B1、B2级复合材料和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依据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n12)其他材料(设计要求必须达到B1、B2级的包括:
23、防火封堵材料和涉及电气设备、灯具、防火门窗、钢结构装修的材料)和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依据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4)对于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天然大理石:)对于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天然大理石:n必试项目为:n1)室内用板材:放射性元素含量检测;n2)石材幕墙工程用板材:弯曲强度、冻融循环检测;n3)其它:吸水率、耐久性、耐磨性、镜面光泽度、体积密度项目检测。n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n1)以同一产地、同一品种、等级、规格的板材每200m3为一验收批,不足200m3的单一工程部位的板材也按一批计;对于天然大理石为
24、同一产地、同一品种、等级规格的板材每100m3为一验收批,不足100m3的单一工程部位的板材也按一批计。n2)在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板材中抽取2,数量不足10块抽取10块。镜面光泽度的检验从以上抽取的板材中取5块进行。体积密度、吸水率取5块(5050板材厚度)。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5)对于装饰单面贴面人造板,必试项目为甲醛释放量;其它为浸渍剥离强度、表面胶合强度。以同一生产厂、同品种、同规格的板材每1000张为一验收批,不足1000张也按一批计;抽样时应在具有代表性的板垛中随机抽取,每一验收批抽样1张,用于物理化学性能试验。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6)对于细木工
25、板,必试项目为甲醛释放量,其它为含水率、横向静曲强度、胶合强度。以同一生产厂,同类别,同树种生产的产品为一验收批;物理力学性能检验试件应在具有代表性的板垛中随机抽取;批量范围在1200块时,抽样数1块;12013200抽样数2块;3200抽样数3块。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7)对于层板胶合木,必试项目为甲醛释放量,其它为含水率、指形接头的弯曲强度、胶缝的抗剪强度、耐久性(脱胶试验)。每10m3的产品中检验1个全截面试件。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8)对于有防火要求的材料抽样规定如下:n 序号 名称取样数量检验项目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物。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到影响
26、的纺织物。每种取2M2,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检验燃烧性能;2现场处理后的木质材料表面加工后的B1级木质材料 现场处理后的木质材料表面加工后的B1级木质材料 检验燃烧性能;检验燃烧性能;3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泡沫塑料 每种取0.1M3,检验燃烧性能;4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 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5注意:供应商提供的有防火要求的检验报告一般应为型式检验报告 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2.2.3见证记录见证记录n施工过程中,应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并在见证记录上签字。见证记录应分类收集、汇总整理。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各项目,凡未按规定送检或送检次数达不
27、到要求的,其工程质量应由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确定。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相关规定及要求:n1)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应按照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并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见证人应填写见证记录,见证记录应列入工程档案,承担有见证取样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委托试验文件和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志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2)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
28、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送检;n(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n(七)防水材料;(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九)沥青、沥青混合料;(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n(十一)建筑外窗;n(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n(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
29、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n(十四)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3)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好材料取样记录、试块和试件的制作、养护记录等。n见证人员应由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n4)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见附件1)。n见证人员更换时,应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将更换后的见证人员信息告知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n5)见证取样方法、抽样检验方法应严格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执行。n6)在施工过程中,见
30、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试验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n 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填写见证记录,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n 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共同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样、送检等全过程工作。n7)施工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因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使样品失去代表性和真实性造成质量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8)检测机构应对样品和见证记录进行确认,对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样品应当拒收:n(
31、一)见证记录无见证人员签字,或签字的见证人员未告知检测机构;n(二)检测试样的数量、规格等不符合检测标准要求;n(三)封样标识和封志信息不全;n(四)封样标识和封志上无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签字。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 9)检测机构应设专人负责试样留置工作。对规范和标准明确要求需留置的试样,应按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留置;规范和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在样品检测完成后留置24小时。n10)检测机构对出现的不合格检测结果应在当日告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应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台帐。n11)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应加盖检测机构“有见证试验”专用章,由施工单位汇总后纳入工程施工
32、技术档案。n12)因见证取样和送检增加的检测试验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增加的监理人工费用在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中予以调整。n13)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各种试验项目,凡未按规定送检或送检次数达不到要求的,其工程质量应由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确定,其检测费用有责任方承担。2.2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n(4)有见证试验汇总表)有见证试验汇总表n有见证试验完成,各试验项目的试验报告齐全后,应填写有见证试验汇总表。n(1)此表由施工单位汇总填写,与其他施工资料一起纳入工程档案,作为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n(2)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验结果若达不到规定标准,试验室应向承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当试验不合格按有
33、关规定允许加倍取样复试时,加倍取样、送检与复试也应按规定实施。n(3)各种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符合规定。对伪造、涂改、抽换或丢失试验资料的行为,应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n(4)“试验项目”指规范规定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某一试验项目;“应送试总次数”指该试验项目按照设计、有关标准及施工试验计划应送试的总次数;“有见证试验次数”指该试验项目按见证试验要求该试验项目按见证试验要求的实际试验次数。的实际试验次数。2.3 施工日志施工日志n施工日志(表(表C1-2)是施工活动的原始记载,是编制施工文件、积累资料、总结施工经验的重要依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日志应以
34、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止,按专业指定专人负责逐日记载,并保证内容真实、连续和完整。施工日志可采用计算机录入、打印,也可按规定式样(印制的施工日志)用手工填写方式记载,并装订成册,但必须保证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施工日志填写必须及时、准确、具体,不潦草,不能随意撕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2.3 施工日志n1)施工日志填写内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有以下内容:劳动力安排、材料使用情况、工程停工情况、特殊工序的质量要求、工程事故记录、影响质量的因素分析、建设单位修改意见、上级检查意见、施工交底记录、新技术应用情况、工程例会记事等。n2)施工日志中,除记录生产情况和技术质量
35、安全工作外,若施工中出现其他问题,也要反应在日志中。2.4 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的填写范例n2.4.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C1-1)填写范例n2.4.2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 填写填写范例范例n2.4.3见证记录(表见证记录(表F-2)填写范例)填写范例n2.4.4有见证试验汇总表(表有见证试验汇总表(表F-3)填写)填写范例范例n2.4.5施工日志(表施工日志(表C1-2)填写范例)填写范例第三章 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和要求n3.1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n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概述n3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方法n3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
36、度计划及编制方法3.2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记录(表C2-1)n3.2.1施工技术交底的内容n3.2.2施工技术交底的实施n3.2.3技术交底注意事项n3.2.4技术交底的填写3.3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n3.3.1图纸会审记录(表图纸会审记录(表C2-2)n3.3.2设计变更通知单(表设计变更通知单(表C2-3)n3.3.3工程洽商记录(表工程洽商记录(表C2-4)3.4相关表格的填写范例n3.4.1技术交底记录(表技术交底记录(表C2-1)填写范例)填写范例n3.4.2图纸会审记录(表图纸会审记录(表C2-2)填写范例)填写范例n3.4.3设计变更通知单(表设计变更通知单(表C2-3)填写
37、范例)填写范例n3.4.4工程洽商记录(表工程洽商记录(表C2-4)填写范例)填写范例第四章 施工测量记录n施工测量记录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工程建筑定位、尺寸、标高、位置和沉降量等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资料统称。n41施工测量单位放线报验表(A2监)n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校核成果、水准点引测成果及施工过程中各种测量记录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A2监)报监理单位审核。n4.2 楼层平面放线记录(表C3-3)n楼层平面放线内容包括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垂直度偏差等,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平面放线后,填写楼层平面放线记录(表C3-3)报
38、监理单位审核。4施工测量记录n4.3 楼层标高抄测记录(表C3-4)n 楼层标高抄测内容包括楼层+0.5m(或+1.0m)水平控制线、皮数杆等,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标高抄测后,填写楼层平面放线记录(表C3-4)报监理单位审核。n4.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表C3-5)n(1)施工单位应在结构工程完成工程竣工时,对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进行实测并记录,填写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表C3-5)报监理单位审核。n(2)超过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第五章施工物资资料n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物资资料是反映工程所用物资质量和性能
39、指标等各种证明文件和相关配套文件(如使用说明书、安装维修文件等)的统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物资资料要按有关规范提出的具体要求来收集和整理。在规范中一般要求提供的是反映材料的质量情况的有关检验检测报告、室内环境要求的对材料的检验检测报告和公安消防方面要求的防火阻燃检验检测报告。在建筑装饰材料采购时首先要进行材料的招标,招标文件中要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材料的技术标准提出具体技术、环境、消防和数量方面的要求。第五章施工物资资料n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的材料、技术、质量人员首先要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环境、消防方面的技术资料(质量检测报告、环境质量检测报告、消防检测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等)进行检查,
40、在资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颜色等观感检查,同时进行几何尺寸、数量等方面的验收,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向监理方进行报验,在监理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有现场取样复试要求的材料,还应进行现场抽取样品,送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在检测合格的情况下再使用。第五章 施工物资资料n51一般要求一般要求n5.11 工程物资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建筑装饰工程所使用的工程物资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物资相符。51一般要求一般要求n5.12
41、质量证明文件一般应提供原件,如提供复印件其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n5.13 建筑装饰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产品、构配件、器具、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有进场检验记录;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物资应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试(试验单位应向委托单位提供电子版试验数据)或有见证取样送检,有相应试(检)验报告。51一般要求一般要求n5.14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应提供放射性检测报告。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物资(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生活供水设备、卫生洁具等)应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单位的检测报
42、告。n5.15 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由具备鉴定资格的单位或部门出据鉴定证书,同时具有产品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进行试验或检验,新材料、新产品还应提供安装维修、使用和工艺标准等相关技术文件。51一般要求一般要求n5.16 进口材料和设备等应有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CCC产品除外)、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装、维修、使用、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n517按北京市有关规定,须进行备案的材料,应提供有关备案的资料。n(见185表5-1)51一般要求一般要求n5.18 建筑电器产品中被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2001年
43、第33号公告)的,必须经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证标志为“中国强制认证CCC”,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要求方可使用。n519建筑装饰材料被列入强制认证的必须经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要求方可使用。n(见185表5-2)5.2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n (1)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监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进场物资进行检查验收,填写理单位对进场物资进行检查验收,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检验记录(表C4-1)。主要检验内容包括:n 1)物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
44、告是否齐全;n 2)实际进场数量、规格和型号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计划要求;n 3)物资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n 4)按规定须抽检的材料、构配件是否及时抽检等。5.2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n(2)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工程物资,必须在进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取样复试.n(见187表5-3)5.3 材料试验报告 n凡按规定要求须做进场复试的物资,规程未规定专用复试表格的,应使用材料试验报告(通用)(表C4-2)。54材料试验具体要求n541 水泥n水泥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水泥生产单位应在水泥出厂7天内提供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28天强度结果应在水泥发出日起32天内补报。n5.42 参
45、合料n (1)参合料主要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沸石粉、硅灰和复合参合料等。n(2)参合料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54材料试验具体要求n5.43 防水材料n(1)防水材料主要包括防水涂料、防水卷材、粘结剂、止水带、膨胀胶条、密封膏、密封胶、水泥基渗透结晶性防水材料等。n(2)防水材料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n(3)防水材料进场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取样复试,并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n(4)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防水材料不许在工程中使用。n(5)新型防水材料,应有相关部门、单位的鉴定文件,并有专门的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有代
46、表性的抽样试验记录。54材料试验具体要求n5.44 装饰装修物资 n(1)装饰装修物资主要包括抹灰材料、地面材料、门窗材料、吊顶材料、轻质隔墙材料、饰面板(砖)、涂料、裱糊与软包材料和细部工程材料等。n(2)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质量保证书等。n(3)应复试的装饰物资(如建筑外窗、人造木板、室内用花岗石、室内用瓷质砖、外墙面砖和安全玻璃等)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试,有相应复试报告。(见见192表表5-4)n(4)建筑外窗应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报告。n(5)有隔声、隔热、防火阻燃、防水防潮和防腐等特殊要求的物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54材料试
47、验具体要求n545木结构工程物资n(1)木结构工程物资主要包括方木、原木、胶合木、胶合剂和钢连接等。n(2)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n(3)按规定须复试的木材和钢件应有复试报告。n(4)木构件应有含水率试验报告。n(5)木结构用圆钉应有强度检测报告。54材料试验具体要求n546 幕墙工程物资n(1)幕墙工程物资主要包括玻璃、石材、金属板、铝合金型材、钢材、粘结剂及密封材料、五金件及配件、连接件和涂料等。n(2)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商检证等。n(3)按规定应复试的幕墙物资必须有复试报告(复试项目见复试项目见193表表5.5)54材料试
48、验具体要求n(4)幕墙应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n(5)硅酮结构胶应有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剂检测报告。n(6)玻璃、石材和金属板应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n(7)安全玻璃应有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取样复试(凡获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CCC的安全玻璃可免做现场复试。n(8)铝合金型材应有涂膜厚度的检测。n(9)防火材料应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54材料试验具体要求n5.4.7 材料污染物含量检测报告n(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做污染物检测,有污染物含量检测报告。n(2)民用建筑工程
49、室内装饰装修用花岗石材、瓷砖根据有关规定应有放射性复试报告,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板根据有关规定应有甲醛含量复试报告,并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n(建筑装饰工程有害物质检测项目见建筑装饰工程有害物质检测项目见194表表5.6)54材料试验具体要求n5.4.8给排水设备专业n(1)设备开箱检验记录n设备进场后,由建设监理、施工和供货单位共同开箱检验并做记录,填写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C4-3)n(2)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n设备、阀门、密闭水箱(罐)、风机盘管、成组散热器及其它散热设备安装前,均应按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并做记录,填写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表C4-4)。54材料试验具体要求n(3)建筑
50、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物资n1)各类管材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n2)阀门、调压装置、消防设备、卫生洁具、给水设备、中水设备、排水设备、采暖设备、热水设备、散热器、锅炉及附属设备、各类开(闭)式水箱(罐)、分(集)水器、安全阀、水位计、减压阀、热交换器、补偿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游泳池水系统设备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n3)对于国家及北京市有规定的特定设备及材料,如消防、卫生、压力容器等,应附有相应资质检验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如安全阀、减压阀的调试报告、锅炉(承压设备)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给水管道材料卫生检验报告、卫生器具环保检测报告、水表和热量表计量鉴定证书等。n4)绝热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