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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征收保障制度税款征收保障制度第十六讲主讲人:陈少英 教授第一节第一节 税收保全制度税收保全制度 1.1 税收保全的含义和构成要件所谓税收保全,指在税款解缴入库前,由于纳税人的行为致使国家税款存在不能够实现的危险时,税法规定的一系列保证税款及时足额缴纳的制度总称。税收保全的构成要件主体要件主体要件:采取税收保全的对象为从事生产、经:采取税收保全的对象为从事生产、经 营的纳税营的纳税人和需要出境的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人和需要出境的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客观要件客观要件:纳税人行为有可能威胁到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纳税人行为有可能威胁到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 解缴。具体为四要件。解缴。具体为四要件。时间要件时间要件时间要件时间要件:纳税人涉嫌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必须发生在纳:纳税人涉嫌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必须发生在纳:纳税人涉嫌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必须发生在纳:纳税人涉嫌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必须发生在纳税期之前。税期之前。税期之前。税期之前。证据要件证据要件证据要件证据要件:纳税机关应当查明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事:纳税机关应当查明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事:纳税机关应当查明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事:纳税机关应当查明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事实,并取得证据或者有足够的根据认为前述主体存在以上实,并取得证据或者有足够的根据认为前述主体存在以上实,并取得证据或者有足够的根据认为前述主体存在以上实,并取得证据或者有足够的根据认为前述主体存在以上可能威胁到国家税款的行为。可能威胁到国家税款的行为。可能威胁到国家税款的行为。可能威胁到国家税款的行为。v1.2 税收保全的措施和程序措施:1.书面通知纳税人银行暂停支付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程序:1.责令限期 2.提供担保或其他措施 3.出境先担保,禁止出境 4.缴清则24小时内解除v1.3 税收保全的限制第二节第二节 税收强制执行制度税收强制执行制度2.1 税收强制执行的含义和构成要件税收强制执行是指纳税人或者相关的义务主体逾期不履行税法上的债务,税务机关采取的促使其履行债务或者实现税款入库的各种间接或直接强制执行制度的总称 税收强制执行的构成要件:主体要件:税收强制执行的对象(违反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时间要件:税收之债期限已经届满;客观要件:纳税主体尚未履行债务。v2.2 税收强制执行的方式和程序 税收强制执行的方式 1.间接强制执行:加收滞纳金2.直接强制执行:“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15日强制执行税收强制执行的程序及措施1.书面通知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3.由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或商业企业代为销售,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4.扣缴税款的剩余部分三日内退还被执行人。v2.3 税收强制执行的限制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税收征管法将税务机关采取税收强制措施的行为列入国家赔偿范围;v2.4 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制度的比较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适用对象仅限从事生产经营仅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纳税人纳税人、扣缴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人、纳税担保人适用时间纳税义务发生前纳税义务发生前纳税义务发生后纳税义务发生后执行对象税款税款税款、滞纳金税款、滞纳金对纳税人的财产控制程度限制纳税人财产处限制纳税人财产处分权分权转移纳税人财产所转移纳税人财产所有权有权谢谢支持!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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