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二章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一、合伙的概念一、合伙的概念 合伙是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目的,合伙是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合伙可分为普通合伙和特殊合伙合伙可分为普通合伙和特殊合伙 普通合伙是指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普通合伙是指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和共负亏损、对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和共负亏损、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v特殊合伙主要包括隐名合伙和有限合伙特殊合伙主要包括隐名合伙和有限合伙v隐名合伙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对他方
2、经营隐名合伙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对他方经营的事业出资、分享营业所得收益及分担营的事业出资、分享营业所得收益及分担营业所受损失,但不参与他方经营活动的合业所受损失,但不参与他方经营活动的合伙。伙。v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的普通合伙人与一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的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的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名以上的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其中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代表合伙组织,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代表合伙组织,只享受分配和风险,对外不代表合伙组织,只享受分
3、配和风险,但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但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二、合伙企业的概念二、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组织。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1、由各合伙人组成、由各合伙人组成2、以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以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3、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合伙人对合伙企
4、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任。v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1、不适用不具备企业形态的契约型合伙。、不适用不具备企业形态的契约型合伙。2、该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仅限于按照现、该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仅限于按照现行行政管理划分规定,应由工商行政行行政管理划分规定,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企业。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企业。3、合伙企业仅限于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合伙企业仅限于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不包括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业,不包括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营。三、合伙企业的设立三、合伙企业的设立v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有两个以上
5、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交付的出资、有各合伙人实际交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件合伙人资格 1、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
6、与退伙;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违约责任。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合伙人的出资 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2、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4、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5、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v合伙企
7、业的设立登记程序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程序1、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批准文件。应当提交批准文件。2、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业
8、执照。四、合伙企业财产四、合伙企业财产1、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构成构成(1)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2)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取得的收益。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取得的收益。合伙企业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共同合伙企业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管理和使用。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本法另有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的除外。2、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的规定(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
9、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3、合伙企业财产出质的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五、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形式(1)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委托一名或者
10、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等的权利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2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1 1)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
11、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2 2)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况,有权查阅帐簿。(3 3)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
12、人共同决定。伙人共同决定。(4 4)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1 1)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
13、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伙人承担。(2 2)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业进行交易。(3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3、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
14、人决定可以实行一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人一票的表决办法。若按出资额行使权力,须约定。若按出资额行使权力,须约定。一致通过或比例通过,须约定。一致通过或比例通过,须约定。4、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1)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2)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4)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
15、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5 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1 1)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2 2)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甲乙丙三人协商共同出资甲乙丙三人协商共同出资,设
16、立一经营设立一经营食品的企业食品的企业,并订立了书面合伙协议并订立了书面合伙协议.甲乙甲乙均已在合伙协议上签名、盖章均已在合伙协议上签名、盖章,丙因有急丙因有急事未急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事未急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便急忙去便急忙去外地办事外地办事.甲乙积极筹备前期事宜甲乙积极筹备前期事宜,寻找经寻找经营场地、置办设施营场地、置办设施,并将该合伙企业取名并将该合伙企业取名为为“康利食品有限公司康利食品有限公司”.问题:问题:1.甲乙丙三人订立的合伙协议是否有甲乙丙三人订立的合伙协议是否有效?效?2.该合伙企业是否该合伙企业是否 合法?合法?2.甲甲、乙乙、丙丙三三人人系系某某布布厂厂员员工工,甲
17、甲为为食食堂堂工工人人,乙乙为为厂厂办办主主任任,丙丙为为行行政政科科长长。1993年年6月月,甲甲承承包包了了该该厂厂的的饭饭店店。乙乙、丙丙找找到到甲甲要要求求与与其其合合伙伙。考考虑虑到到乙乙、丙丙的的特特殊殊身身份份在在饭饭店店经经营营中中的的作作用用,甲甲遂遂与与乙乙、丙丙签签订订了了合合伙伙协协议议。协协议议规规定定甲甲乙乙丙丙各各出出资资5000元元,由由甲甲全全权权负负责责饭饭店店日日常常经经营营活活动动,并并处处理理饭饭店店对对外外的的一一切切债债务务,无无论论盈盈亏亏三三方方按按出出资资比比例例分分担担。鉴鉴于于乙乙、丙丙的的特特殊殊身身份份,协协议议还还约约订订,甲甲应应
18、对对乙乙丙丙参参与与合合伙伙的的行行为为保保密密。乙乙丙丙保保证证将将布布厂厂的的招招待待活活动动安安排排在在饭饭店店。1996年年6月月底底,甲甲承承包包期期满满,经经核核算算该该饭饭店店三三年年经经营营共共得得纯纯利利润润12万万元元,但但其其中中有有1.2万万元元为为三三年年间间各各单单位位的的欠欠账账。对对于于这这些些欠欠账账,甲甲虽虽多多次次索索要要,终终因因欠欠账账单单位位或或濒濒临临破破产产或或人人事事变变动动几几乎乎成成了了死死账账。甲甲、乙乙、丙丙三三方方又又签签订订了了分分账账协协议议,约约订订甲甲应应在在6个个月月内内全全部部归归还还乙乙丙丙各各自自的的本本金金5000及
19、及应应得得的的利利润润40000元元。甲甲如如期期归归还还乙乙丙丙的的本本金金5000及及利利润润36000元元,但但因因1.2万万元元的的欠欠账账无无法法实实现现而而没没有有支支付付给给乙乙丙丙的的另另外外4000元元的的利利润润。1997年年7月月乙乙丙丙诉诉至法院,要求甲偿还拖欠的利润。至法院,要求甲偿还拖欠的利润。(1)甲甲、乙乙、丙丙三三方方合合伙伙是是否否合合法法?为为什什么么?(2)乙、丙的请求法院是否会支持?)乙、丙的请求法院是否会支持?(3)如何处理此纠纷?如何处理此纠纷?3.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比例是出资比例是3:4:3,甲因资
20、金周转甲因资金周转,将自己的财产份额将自己的财产份额1/2 转让转让给乙给乙;同时通知了其他合伙人同时通知了其他合伙人.一个月以后一个月以后,丙将丙将自己的自己的1/2财产份额转让给丁财产份额转让给丁,然后通知了其他合然后通知了其他合伙人伙人.此时此时,乙表示愿意以同等的价格购买丙转让乙表示愿意以同等的价格购买丙转让给丁的财产份额给丁的财产份额,被丙拒绝被丙拒绝.乙、丙发生分歧乙、丙发生分歧,乙乙主张自己作为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主张自己作为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而且丙将财产份额而且丙将财产份额转让给丁转让给丁,应当征得其他合伙人的
21、同意应当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丙主张丙主张已经和丁达成协议已经和丁达成协议,不能更改不能更改,还主张甲转让给乙还主张甲转让给乙的财产也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财产也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是无效是无效的的.根据以上事实,回答问题:根据以上事实,回答问题:1乙的主张成立吗?并说明理由。乙的主张成立吗?并说明理由。2丙的主张成立吗?并说明理由。丙的主张成立吗?并说明理由。4.1998年年元元月月,甲甲乙乙丙丙共共同同设设立立一一合合伙伙企企业业.合合伙伙协协议议约约定定:甲甲以以现现金金5万万元元出出资资,乙乙以以房房屋屋作作价价8万万元元出出资资,丙丙以以劳劳务务作作价价4万万元元出出资
22、资;各各合合伙伙人人按按相相同同比比例例分分配配赢赢利利,分分担担亏亏损损.合合伙伙企企业业成成立立后后,为为扩扩大大经经营营,于于1998年年6月月向向银银行行贷贷款款5万万元元,期期限限为为一一年年.1998年年8月月,甲甲提提出出退退伙伙,鉴鉴于于当当时时合合伙伙企企业业盈盈利利,乙乙、丙丙表表示示同同意意.同同月月甲甲办办理理了了退退伙伙结结算算手手续续.1998年年9月月,丁丁入入伙伙.丁丁入入伙伙后后,因因经经营营环环境境变变化化,企企业业严严重重亏亏损损.1999年年5月月,乙乙丙丙丁丁决决定定解解散散合合伙伙企企业业,并并将将企企业业的的现现有有财财产产价价值值人人民民币币3万
23、万元元予予以以分配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以清偿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以清偿.1999年年6月月,银银行行贷贷款款到到期期后后,银银行行找找合合伙伙企企业业清清偿偿债债务务,发发现现该该企企业业已已解解散散,遂遂向向甲甲要要求求偿偿还还全全部部贷贷款款,甲甲称称早早已已退退伙伙,不不负负责责清清偿偿债债务务.银银行行向向丁丁要要求求偿偿还还全全部部贷贷款款,丁丁称称该该笔笔贷贷款款是是在在自自己己入入伙伙前前发发生生的的,不不负负责责清清偿偿债债务务.银银行行向向乙乙要要求求偿偿还还全全部部贷贷款款,乙乙表表示示只只按按照照合合伙伙协协议议约约定定的的比比例例清清偿偿相相应应的的债债务务.
24、银银行行向向丙丙要要求求偿偿还还全全部部贷贷款款,丙丙则则表表示示自自己己以以劳劳务出资务出资,不承担还贷款的义务不承担还贷款的义务.(1)甲乙丙丁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甲乙丙丁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3)在在银银行行贷贷款款清清偿偿后后,甲甲乙乙丙丙丁丁之之间间应应如如何分担清偿责任?何分担清偿责任?5.某甲与某乙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后,决定某甲与某乙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后,决定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规定:乙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规定:乙公司向合伙企业投资公司向合伙企业投资30万元,甲负责经营万元,
25、甲负责经营管理,但不投资。乙公司每年从合伙企业管理,但不投资。乙公司每年从合伙企业取得取得60%的经营收益,亏损时,责任及其的经营收益,亏损时,责任及其他一切风险均由甲承担。随后,双方共同他一切风险均由甲承担。随后,双方共同向合伙登记机关申请合伙登记,登记机关向合伙登记机关申请合伙登记,登记机关 在收取甲的贿赂后,作出登记决定,并颁在收取甲的贿赂后,作出登记决定,并颁发合伙企业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后甲为了经营,后甲为了经营方便一直使用方便一直使用A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经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营。请指出上述不合法之处。请指出上述不合法之处。6.刘甲与刘甲与A、B两人欲合伙开一
26、家小书店,两人欲合伙开一家小书店,3人商定各出资人商定各出资2万元,并立了书面协议。经过筹备,发现资金仍然不足,万元,并立了书面协议。经过筹备,发现资金仍然不足,刘甲于是动员其妹刘乙支持他们刘甲于是动员其妹刘乙支持他们2万元。刘乙同意,但万元。刘乙同意,但要参加合伙的盈余分配,刘甲与要参加合伙的盈余分配,刘甲与A、B商议后均同意,商议后均同意,但约定刘乙不得参与合伙的经营活动。两年后刘乙了解但约定刘乙不得参与合伙的经营活动。两年后刘乙了解到该企业经营不佳,要求抽回她的到该企业经营不佳,要求抽回她的2万元,刘甲不允。万元,刘甲不允。某日刘甲外出,刘乙找到某日刘甲外出,刘乙找到A、B要求还钱,碍于
27、刘甲与要求还钱,碍于刘甲与刘乙的关系,刘乙的关系,A、B将该企业当时仅有的将该企业当时仅有的1.2万元交给刘万元交给刘乙。刘甲得知后十分不满,待刘乙催还剩下的乙。刘甲得知后十分不满,待刘乙催还剩下的8000元时,元时,告知刘乙该企业已亏损告知刘乙该企业已亏损2.4万元(有帐可查),刘乙的万元(有帐可查),刘乙的8000元应作为还债,不予归还。剩余债务的债权人仍在元应作为还债,不予归还。剩余债务的债权人仍在追讨之中。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追讨之中。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假设该合伙企业没有名称,也未推举合伙负责人,)假设该合伙企业没有名称,也未推举合伙负责人
28、,法律上是否允许?法律上是否允许?(2)刘乙出资并约定参与盈余分配,但不参加盈余活动,)刘乙出资并约定参与盈余分配,但不参加盈余活动,可否视为合伙人?可否视为合伙人?(3)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应如何来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应如何来承担?7甲甲、乙乙、丙丙、丁丁共共同同投投资资设设立立合合伙伙企企业业,约约定定利利润润分分配配比比例例4 3 2 1。现现甲甲、乙乙已已退退伙伙,丙丙、丁丁未未就就现现有有合合伙伙企企业业的的利利润润分分配配约约定定新新的的比比例例。依依照照法法律律规规定定,现现该该合合伙伙企业利润在丙、丁之间应如何分配?企业利润在丙、丁之间应如何分配?A全全部部利利润润的的
29、30按按2 1分分配配,其其余余部部分分平均分配平均分配 B全部利润按全部利润按2 1比例分配比例分配 C全部利润平均分配全部利润平均分配 D全部利润按二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全部利润按二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8.甲、乙、丙、丁合伙开办一复印社,分别甲、乙、丙、丁合伙开办一复印社,分别以维修养护设备的技术、以维修养护设备的技术、65平方米房屋使平方米房屋使用权作为复印场所、用权作为复印场所、2万元和万元和3万元投资,万元投资,投资的现金用于购置复印设备。合伙协议投资的现金用于购置复印设备。合伙协议约定投资与盈余分配、债务承担比例为约定投资与盈余分配、债务承担比例为1:4:2:3。营业头两年复印社盈
30、利,各自按。营业头两年复印社盈利,各自按比例获得收益。第三年复印社亏损比例获得收益。第三年复印社亏损5000元,元,甲、乙按合伙合同约定的条件提出退火。甲、乙按合伙合同约定的条件提出退火。清理财产时,现金及设备估价共约清理财产时,现金及设备估价共约4.5万元。万元。甲提出丙占甲提出丙占1.8万元份额,丁占万元份额,丁占2.7万元份额,万元份额,自己分文不取。乙表示只收回房屋。自己分文不取。乙表示只收回房屋。9、A,B,C,D,E是是某某村村村村民民。其其中中B是是A的的儿儿子子,年年龄龄14周周岁岁,E是是A的的弟弟弟弟,是是本本县县地地税税局局副副局局长长。ABCDE五五人人于于1997年年
31、8月月1日日在在富富裕裕县县城城达达成成书书面面协协议议,决定创办合伙企业,共同经营服装零售,合伙协议规定:决定创办合伙企业,共同经营服装零售,合伙协议规定:(1)合合伙伙企企业业名名字字叫叫做做宏宏达达服服装装经经营营部部,营营业业地地点点为为富富裕裕县县城城集集贸贸市市场场南南大大街街一一号号,租租房房四四间间。(2)经经营营范范围围:服服装装零零售售;合合伙伙目目的的:共共同同经经营营,共共同同享享受受收收益益。(3)ABCDE各各出出资资人人民民币币1万万元元,与与1997年年8月月10日日前前缴缴付付完完毕毕。(4)利利润润平平均均分分配配,亏亏损损平平均均承承担担。(5)合合伙伙企
32、企业业事事务务的的执执行行由由A负负责责分分派派任任务务。(6)合合伙伙企企业业解解散散时时各各自自取取回回自自己己的的出出资资。当当时时合合伙伙协协议议经经全全体体合合伙伙人人签签字字,盖盖章章后后生生效效。并并与与当当日日各各自自缴缴付付出出资资。A持持该该协协议议向向县县工工商商行行政政管管理理局局书书面面申申请请合合伙伙企企业业设设立立登登记记。县县工工商商行行政政管管理理局局于于9月月20日日电电话话告告知知E,对对申申请请设设立立合合伙伙企企业业洪洪达服装经营部,因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登记。达服装经营部,因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登记。问问题题:本本合合伙伙企企业业成成立立过过程程中中,有有哪哪些些事事项项不不符符合合法法律律规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