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第八章 税制优化理论税制优化理论在现实经济条件下,如何确定具体的税制模式,如何将不同税种进行整合,选择何种税收工具,如何决策税率结构,如此等等,这在理论上需要考虑公平与效率基础上确定最适课税模型。第一节 最适课税理论概述是最适课税中的“最适”概念的产生与福利经济学中的“最优”概念有关,最优原则是指市场对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即要求公共部门在行使资源配置职能时不影响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但问题是,政府的税收制度大多数不符合最优原则,因为税收在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过程中加入了税收“楔子”,就有了“次优原则”。而最适课税理论就是建立在次优原则基础上,在保证一定政府收入的前提下,如何使税收带来的效率损
2、失尽量的小。税制优化理论的三大主线西方税制优化理论按照其理论的发展顺序、基本思想和政策主张,先后形成了最具有影响和代表性的三大流派:最优税收理论、供给学派的税制优化理论和公共选择学派的税制优化理论。其中最优税收理论是以福利经济学为基础的一种税制选择理论,该理论是对税收原则理论的细化和综合,具体包括最优商品课税理论、最优所得课税理论和最优税制结构理论。一、最适课税的概念最优原则要求政府在设计税收制度与制定税收政策时,对纳税人的信息有全面且准确的了解,而且政府的监管能力也应是全面和无所不能的,但在现实中,政府很难做到这些,不仅政府不可能完全知晓纳税人的所有相关信息,而且政府的征管能力也不是万能的,
3、与这种信息不对称相适应的就是最适税收理论。最适课税理论的主要指出:1.只要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存在,政府运用“扭曲性”税收工具就是不可避免的;2.为优化税制结构而提出了税制经济效率的衡量标准,并探讨了如何依据该标准为经济行为主题提供刺激信号;3.论述了公平与效率原则相统一的可行性。最适课税的主要内容 1.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搭配理论 2.最适商品课税理论 3.最适所得课税理论 4.最优税制结构理论二、直接税与间接税(一)希克斯和约瑟夫的理论 他们用序数福利经济学的方法,从税收中性的角度分析了所得税和商品税对消费者福利的不同影响。无论政府课征所得税还是商品税,消费者的福利都会不可避免的降低,但征收所得税
4、还是商品税对消费者福利降低的程度是不同的。在政府获得既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使消费者福利减少最小便是最适税收理论研究的范畴。他们得出的结论:1.对消费者征收所得税所给消费者带来的福利损失要小于对消费者征收商品税所带来的福利损失。因此,在政府可获得相同税收收入的情况下,所得税要优于商品税,因为所得税不会引起消费者对消费商品的重新选择,不会带来超额负担,商品税具有的替代效应就是庇古所谓的“告示效应”。2.对劳动力市场征税的分析表明,一次性总付税比比例所得税带来更少的福利损失。3.对储蓄征税的分析表明,无论政府征收所得税还是一次性总付税都将使消费者位于较高的无差异曲线上,从而与商品税相比可以给消费者带
5、来更少的福利损失。(二)莫格的理论 他主要分析政府的征税行为对消费和储蓄之间的选择的影响,得出结论:当政府征税并非以获得既定的税收收入为前提,而是为实现减少相同的消费数量时,消费税要优于所得税。但是他的结论是以消费者在课征消费税的情况下仍保持一定的储蓄而减少消费为前提的,与现实不是很相符。(三)弗里德曼的理论 他利用一般均衡分析,同时考虑了课税对生产和消费两个方面的影响,而且该模型不受完全竞争条件的限制,并考虑到商品在递增成本条件下的生产情况,也没有税收收入一定的假设。他的分析表明,选择性商品税扭曲了消费者在某一种商品与其他商品之间的消费选择,产生了超额负担,所以所得税要优于选择性消费税。(四
6、)李特尔的理论 他认为无论是征收直接税还是间接税,劳动供给都不能假定是固定不变的。他分析了政府征收各种商品税和所得税对商品X、其他商品或工作的Y商品及闲暇Z的影响,得出结论认为任何一种税都会对三个市场中的两个市场造成价格扭曲,所以不能说哪一种税更好。三、最优商品税最商品税方面,明确提出最优税收问题并在理论上,尤其是运用数学推理进行研究,并作出重要贡献的是拉姆齐,但是他的理论是建立在严格的假设条件下的,他的研究要求商品税率的设定,应能保证课税后,人们对商品消费等比例下降,即课税不会改变人们对各商品的消费比例结构。(一)一般税与选择税的比较 政府为获得一定的税收收入,应课征一般商品税还是仅选择其中
7、一部分商品征税,这是设计商品税制度时首先需解决的问题。从效率角度分析,一般商品税要优于选择商品税。但是,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分析,对全部或大部分课征一般商品税虽然可以减少税收造成的超额负担,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但是这种大范围征税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一般生活必需品,而这类商品主要是低收入者消费比例较高,不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因此,最适商品税制要兼顾税收的效率与公平原则,在尽可能广泛课征商品税的基础上,对一些基本的生活必须品给予免税。(二)拉姆齐法则与最优商品税税率的选择 1.对所有的商品课征统一的税率 对所有的商品课征统一的税率是尽可能使税收只具有收入效应,但现实中有很多难以克服的问题。首先,在一般均衡
8、框架下不可能做到对所有商品一视同仁,依靠统一的税率来保证普遍的效率是不可能的。其次,并没有考虑收入分配和外部性问题,处于公平的考虑,对收入高者更多消费的商品应征课更高的税率,对低收入者更多消费的商品应征课更低的税率,而不应简单化低统一税率;对于会产生负外部效应的商品应征课更高的税率,而对会产生正外部效应的商品就应该只征课较低的税率,以鼓励被更多地生产和消费。2.对弹性小的商品征税问题 从效率角度来看,应尽可能寻找弹性小的课税对象,但这一原则是过于宽泛和含混的,若完全依靠对弹性小的商品课税来获取既定的税收收入,则只有选择无弹性的商品征税才是最好的。而事实是完全无弹性的商品少而又少,无法保证税收收
9、入,而且弹性小的商品往往是生活必需品,对它课以重税也显示公平。3.拉姆齐法则 基本思想:边际税收的效率损失相等 要想使对不同商品课税所带来的总体效率损失最小,只有达到那种从不同商品征得的最后一单位税收所引起的效率损失都相等的境界才行。也就是说,只要从某种商品征得的最后一单位税收的效率损失大于其他的商品,那么就还有可能通过改变征税办法降低效率损失,只要适当降低该商品税率,提供其他商品税率,就能够实现效率损失最小化。(1)弹性倒式法则 拉姆齐的分析是建立在一般均衡基础上的,对一种商品征税会引起其他商品消费量的变化,推出了“逆弹性法则”公式。其含义是当各种商品的需求是相互对立时,对各种商品课征的各自
10、的税率必须与该商品自身的价格弹性呈反比例。即为了实现最优的商品税,其商品税的设计应当与该商品的弹性成反比,即弹性越大的商品,税率应当越低,弹性越小的商品,税率应当越高。鲍德威指出了这一思路的两个主要问题:一是为了便于利用几何图形进行分析,它利用平均税收的效率损失替代了边际税收的效率损失;二是为了便于几何分析引起的,就是它使用了不同寻常的弹性公式,称为“低点公式”,即时在计算弹性时,选择价格变动前后数值较低的价格和数量。4.拉姆齐法则的缺陷 从理论上看,拉姆齐法则的前提条件不存在。一是现实中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都是处于不完全竞争状态的;二是现实中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一般也不处于没有国家贸易的封闭状态
11、之中;三是生产并不总是等于消费;四是经济中不存在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总是相等,以及不发生外部性问题。从实践上看,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逆弹性”法则违背了税收的公平原则和社会公正价格观;二是按照“逆弹性”法则设计商品税税率在征税实践上的不可能。(三)考虑收入分配的拉姆齐法则 一种商品的分配特征值越高,则税收引起的该商品补偿需求减少的比例应该越低,即使这样做会带来较大的效率损失。毕竟税收的标准还需要基于公平的考虑,对于高所得阶层尤其偏好的商品无论弹性是否很高也应确定一个较高的税率,对于低所得阶层偏好的商品即使弹性很低也应确定一个较低的税率。两点评论:1.作出上述修正并不等于说拉姆齐法则不再有任何意义,
12、首先,对那些既非富人也非穷人特别偏好的商品,或者说既非奢侈品也非必需品的商品,还是可以遵循拉姆齐法则;其次,社会到底在什么程度上考虑低收入阶层的利益取决于一个社会选择了什么样的社会福利函数,这对于拉姆齐法则的偏离程度取决于社会福利函数的性质。2.有人针对社会希望通过商品税的设计更好地实现公平目标这一点提出异议,商品税无须承担收入分配的职能,因为收入弹性高的商品往往价格弹性也很高,如果对这类因收入高而需求高的商品征课高税,那么,高税收的价格效应将使对它们的需求又会受到相反方向的影响,从而很可能既造成严重的扭曲作用,又无法增加多少税收。四、最适所得税埃奇沃斯的最优所得税理论埃奇沃斯的最优所得税理论
13、 埃奇沃斯以福利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研究了最优所得税问题,他假定每个人的效用函数都是相同的,而且仅仅取决与他们的收入,而收入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人们的收入总额是固定的,最优所得税的目标是在取得必要税收收入的前提下,使社会福利即个人效用之后最大化。在这些假设条件下,社会福利最大化要求每个人的边际收入效用相同。埃奇沃斯模型的缺陷 一是个人的效用函数不是相同的,也不仅仅取决于他们的收入。二是人们的收入总额并非是固定的,如果人们的效用不仅取决于然们的收入,而且还取决于闲暇等因素,过高的所得税必然会抑制人们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产生超额负担。最优线性所得税理论最优线性所得税理论 为了解决埃奇沃斯最有所得税存在
14、的问题,斯特恩把闲暇因素拿进来,考虑了所得税对劳动供给的影响,提出了一个简化的线性所得税模型。最优线性所得税基本特点 1.规定一个归总的转移支付,所有人都可以得到,相当于一种负税;2.规定一个对所有收入水平都不变的边际税率,每个人按照统一的公式计算应纳税额。最优线性所得税的目标是确定合适的边际税率和归总支付,使得社会在得到合意的收入分配目标的同时还能实现所得税效率损失的最小化。斯特恩的分析得出结论:劳动供给弹性越大,最优的边际税率应越小,它还求出了不同社会福利函数对最优边际税率的不同选择,他发现,即使是极端的平均主义者也不会要求课征100%的边际税率。最优线性所得税的局限性 一是该模型只有一个
15、边际税率,这与现实中的各国所得税存在相当的差异;二是模型中假定劳动与闲暇之间的替代弹性为0.6不一定准确,而且这种弹性也会随社会经济发展而发生变化。最优非线性所得税理论最优非线性所得税理论 线性所得税保持边际税率不变这一点并不总是存在,随着收入增加,边际税率也应提高,并主张累进税率,对最高收入的个人课以最高的边际税率,甚至主张将最高的边际税率定为100%,这种所得税为非线性所得税。最优非线性所得税理论研究的问题主要是累进所得税税率如何确定。该理论不但反对将最高的边际税率定为100%,反而主张将其定位0%。米尔利斯对于最优非线性所得税的研究是突出的,在他的研究中建立在信息不对称的假设之上,即政府
16、要对个人能力进行课税,但政府不了解个人能力,而只能看到个人的收入。政府如果对高收入个人课以高税,则会出现负激励,降低个人的劳动供给。他进一步提出了“到U形”最优所得税率,即从社会公平与效率的总体角度来看,中等收入者的边际税率可以适当高些,而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应使用相对较低的税率,拥有最高所得的个人使用的边际税率甚至应当是零。这一结论基于这样判断:在同样的效率损失情况下,政府通过提高中等收入者的边际税率,从较为富裕者那里取得更多的收入,而通过降低最高和最低收入者的边际税率,增加这一群体的鼓励,从而既能实现帕累托改进,又能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米尔利斯经过数学推理得出如下结论:1.一个具有行政管理方面
17、优点的近似线性所得税方案是合意的。2.所得税并不一定能够真正缩小不平等程度。3.要设计与所得税互补的税收,从而避免所得税面临的困难。缺陷缺陷 首先,模型中影响福利的因素只有消费和劳动供给两个,现实中并不只是两个,这会导致结论不同。其次,假定个人的偏好没有差异,这也是又缺陷的。再次,假定个人仅仅在他们的税前工资上又区别,只存在一种劳动,这也是不现实的。最后,他关于国家对经济中的个人效用及其行动具有完全信息,实施最优税收方案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的假定也是有问题的。第二节第二节 我国税制优化的基本思路我国税制优化的基本思路一、税制优化的基本指导思想一、税制优化的基本指导思想 1.税制优化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不断优化的过程 2.中国的税制优化一定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 3.税制改革是一个对旧税制不断优化的过程二、中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基本内容二、中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基本内容今后的税制改革或优化主要是按照“公平、效率”相协调统一的原则,围绕如何有利于解决以上问题来完善或优化我国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基本思路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思路,围绕统一税法、龚国平税负、规范政府分配方式,在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前提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积极稳妥低对线性税制进行有增有减的结构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