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规划的任务和原则城市规划的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状态,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城市规划的原则: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原则历史环境与未来环境相和谐的原则城市环境中各个社会集团之间社会生活相和谐的原则第二章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第二章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一、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1)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研究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条件和措施(2)研究确定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发展规模,拟定城市分期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
2、3)确定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合理选择城市各项用地,并考虑城市空间的长远发展方向(4)提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区域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原则(5)拟定新区开发和原有市区利用、改造的原则、步骤和方法(6)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措施的原则技术方案(7)拟定城市建设艺术布局的原则和要求(8)根据城市基本建设的计划,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近期建设项目,为个单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9)根据建设的需求和可能,提供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 二、城市规划的层面划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国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第二章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三、
3、城市规划的期限1.城市规划分为近、中、远三期 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 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 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做出轮廓性的安排 根据城市发展的资源及其他条件,做出城市终极规模的预测。一般不设年限。2.建制镇总体规划期限为1020年,近期规划期限为35年 第二章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四、总体规划成果1.规划文件文本、附件(说明书和基础料汇编)规划文本是对城市规划各项目标和内容的规定性要求 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2.规划图纸 比例尺:大中城市 1/100001/25000 小城市 1/50001/10000 建制镇 1/5000 第二章第二章
4、 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五、城市规划的审批 1.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2.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和国务院指定城市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3.其他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4.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市管辖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审批5.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第二章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第二章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
5、编制程序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六、规划工作的程序 调查 分析规划目标连续的信息各种方案的预测方案评价方案选择继续的监督调研内容1区域环境调查 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区域环境指城市与周边发生相互作用的其他城市和广大的农村腹地所共同组成的地域范围。区域内城市化水平 城镇体系 2历史文化环境调查 (1)社会环境方面 (2)物质环境方面第二章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3自然环境的调查 (1)自然地理环境 (2)自然气象环境 (3)自然生态因素4社会环境的调查5经济环境的调查 城市整体的经济状况 城市中各产业部门的经济状况 城市土地经济方面的内容 城市建设资金的筹资、安排与分配 6市政公用工程系统调查7城市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