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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639.2-2023验光配镜质量技术服务规范 第2部分:软性角膜接触镜.pdf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419981 上传时间:2023-09-19 格式:PDF 页数:20 大小:1.3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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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1.040.70 CCS C 4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639.22023 代替DB15/T 6392013 验光配镜质量技术服务规范 第 2 部分:软性角膜接触镜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technical service of optometric lensesPart 2:Soft contact lenses 2023-07-25 发布 2023-08-2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4 5 验配流程.6

2、6 复查.8 7 其他要求.8 8 质量管理.9 9 售后服务及申诉、投诉处理.10 10 卫生消毒防疫.11 附录 A(资料性)用于近视光度的计算数据表.12 附录 B(资料性)用于远视光度的计算数据表.13 参考文献.1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15/T 639验光配镜质量技术服务规范第2部分。DB15/T 63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框架眼镜;第 2 部分:软性角膜接触镜。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提出

3、。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明朗国际光学眼镜连锁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狄玉峰、姚金和、王粟、王世婕、张敏、张超、任党芳、王艳、卢文利。引言 软性角膜接触镜是一种用于矫正各类屈光不正(包括近视、远视、散光)、美化眼睛色泽、治疗角膜疾病的医用光学器具。由于其直接接触人体眼球,其验配过程应具有高度专业要求且至关重要的环节,科学的验配是保证健康、安全、舒适的前提。属于风险类别较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含个体经营眼镜店)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具备验配、跟踪服务和产品全

4、程可追溯的基本要求方可出售。随着国家标准化改革不断深化,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市场化标准体系的建立尤为重要。为严格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市场秩序,提供统一的市场监管和规范性操作指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促进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技术和服务质量水平整体提升,保障消费者的用眼安全,特制定本文件。拟由两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框架眼镜;目的在于规范自治区眼镜验配行业市场秩序,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视力健康,营造眼镜行业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环境。第二部分:软性角膜接触镜。目的在于规范自治区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市场秩序,为从业人员提供规范性操作指导,促进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技术和服务质

5、量水平整体提升,保障消费者的用眼安全。本文件在参考国家标准GB/T 11417.1、GB 11417.3等相关技术文件基础上,结合自治区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行业的实际情况,对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企业质量技术管理、验配流程、售后服务及复查进行规范指导。眼镜行业验光配镜质量技术服务规范 第 2 部分:软性角膜接触镜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软性角膜接触镜的术语和定义、验配企业(含个体经营眼镜店,以下同)服务质量基本要求、验光服务、定配服务、产品质量要求、售后服务及验配流程。本文件适用于从事软性角膜接触镜的验配服务及护理液销售的企业,开展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业务应具备的资质、设备、人员、服务环境及验配流程等

6、基本条件。本文件不适用于框架眼镜及硬性角膜接触镜的验配业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1417.3 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3部分:软性接触镜 GB/T 11533 标准对数视力表 GB 19192 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 JJG 574 压陷式眼压计检定规程 JJG 579 验光镜片箱检定规程 JJG 892 验光仪检定规程 JJG 952 瞳距仪检定规程 JJG 1011 角膜曲率计检定规程 JJG 1097

7、综合验光仪(含视力表)检定规程 JJF 1865 角膜地形图仪校准规范 YY/T 0065 眼科仪器 裂隙灯显微镜 YY/T 0634 眼科仪器 眼底照相机 YY 0673 眼科仪器 验光仪 YY/T 0718 眼科仪器 检影镜 YY/T 0719.1 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1部分:术语 YY 0719.2 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2部分:基本要求”YY 0764 眼科仪器 视力表投影仪 YY 1080 直接检影镜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验光 optometry 使用验光设备等计量检测仪器对眼睛的屈光状态进行测量、定性定量分析并出具验光处方单的活动,在医学上称为

8、屈光检测(refractiontest)。注:“屈光状态”包括屈光不正(近视、远视和散光)、弱视和眼位情况等状态。客观验光 objective optometry 利用电脑验光仪或检影镜等验光设备对被测眼的屈光状态进行电脑验光或静态视网膜检影验光的方式为客观验光。主观验光 subjective optometry 应用综合验光仪进行综合验光或应用试镜架和试镜片进行插片验光的方法为主观验光。检影验光 retinnoscopy optometry 利用视网膜检影镜观察视网膜反射光的特点,借助检影镜,将光线射入被检眼内,根据摆动检影镜来观察光影在眼内移动情况,对被测眼的屈光状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检测

9、方法。综合验光仪 integrated optometry instrument 一种集多种验光设备和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验光装置,主要用于检测人眼的屈光状态和视觉功能,由基本部分(含验光头、视力表和升降工作台)和电脑验光仪、验光镜片箱组成。裂隙灯显微镜检查 slit-lamp microscopy 利用裂隙灯显微镜或数码裂隙灯显微镜进行屈光单元、角膜、房水、结膜、晶状体、巩膜、虹膜、玻璃体等对屈光矫正有影响的眼前节病变进行检查。眼底照相机检查 ophthalmic fundus camera examination 使用YY/T 0634眼底照相机对视网膜、视神经、黄斑及视网膜中央动静脉进行对屈

10、光矫正效果有影响的病变进行检查。角膜地形图检测 pentacam 使用角膜地形图仪对角膜进行形态、角膜前后表面的地形图判断被检测者角膜的曲率、散光的类型、发现影响屈光不正矫正效果的乱散光或圆锥角膜。眼压计检测 toggle navigation 使用眼压计检测被测者的眼压状况是否正常,判定是否因眼压过高引起的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等原因造成的被检测者视力下降因素。验光处方 optometry prescriptions 专业人员(验光员)为配镜者开具的、具备验光和矫正视力处方所需参数的文档。屈光不正 refractive error 眼调节静止时,来自远处的平行光经过眼睛角膜和晶状体折射后,不能

11、准确聚焦在眼底视网膜黄斑中心凹上(形成焦点),称为屈光不正。包括近视,远视,散光。注:屈光:是指当光从一种介质进入另一种不同折射率的介质时,光线将在界面发生偏折现象,该现象在视光学中称为屈光。用屈光度、棱镜度来表示眼球的屈光状态。瞳距 interpupillary distance 两眼瞳孔间的几何中心水平距离。远视力 distant vision 看5 m处所能达到的视力。近视力 near vision 看30 cm处所能达到的视力。亮度 luminance 表示发光面发光强弱的物理量,单位为cd 坎德拉。雾视 scieropia 将凸透镜置于眼前造成人工近视状态。结点 nodal poin

12、t 眼球屈光系统的光心,在眼球光轴上角膜顶点后约7 mm,光线通过结点时方向不变。投影偏角 projection angle 投影仪的投影方向与屏幕平面所成的垂直角度和水平角度的叠加。软性角膜接触镜 soft contact lens 根据人眼角膜的形态制成的,直接附着在角膜表面的泪液层上,并能与人眼生理相容,从而达到矫正视力、美容、治疗目的的镜片。也称为隐形眼镜(CL)4 基本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4.1.1 开展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业务的企业,除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外,应同时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准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开展验光配镜工作。4.1.2 企业资质

13、证应明示于店内,以便于顾客易于确认其资格能力。人员资质要求 4.2.1 开展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业务的从业人员应至少配备 1 名具有中级验光员(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技师。从事验光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具备大专或以上眼视光专业学历毕业证书,或掌握相应的视光学基础理论知识和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熟悉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且经相关职业技能部门或经自治区级眼镜行业协会(以下统称为本行业)培训合格,经本行业考核注册认证取得验光处方权后的验光员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操作验光仪技能,方可开展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业务的验光配镜工作。4.2.2 验光员的资质证书应明示于店内,以便于顾客易于确认

14、其资格能力。环境设施 4.3.1 验配区(室)4.3.1.1 验配区(室)应建立相对独立区域且面积不得小于 6 m2,空间应满足长度 3 m,宽度 2 m;验光视距之间不摆设与验光无关的其他设施设备。并设有接待室、检查室、验光室和配戴室等,有良好的环境及卫生条件。4.3.1.2 应建有符合 YY/T 0718 进行检影验光、或符合 YY/T 0065、YY 0673、YY 0764 等检查功能的单独暗室或相对独立暗室。4.3.1.3 验配区应配有流动水洗手、干手设备。4.3.2 视距(视力表放置距离)4.3.2.1 验光时应使用符合 GB/T 11533 标准对数视力表。4.3.2.2 远视力

15、表应置于被检眼(结点)前方 5 m(即远视力表标准距离)处;或 2.5 m 处在该距离加装一面垂直的平面反光镜,以确保经反射后的总距离为 5 m。4.3.2.3 近视力表应置于被检眼(结点)前方 30 cm(即近视力表标准距离)处。4.3.2.4 使用视力表投影仪验光(YY 0764)时,被检者的视距应与投影距离一致。4.3.3 视高(视力表放置高度)4.3.3.1 验光时,被检眼的高度应与远视力表中 5.0 行视标等高,或与视力表投影仪的中间行视标等高。4.3.3.2 近视力表的视标平面应与被检眼视线相垂直。注:5.0视标是指5分记录法中的正常视力视标,等同于小数记录法的1.0视标 4.3.

16、4 验光区的光环境 4.3.4.1 验光区宜使用平面光源,白光,视力表的表面照度或亮度应均匀柔和、恒定无闪烁、无反光、不眩目,光强适中,避免阳光、光线昏暗或强光直射。4.3.4.2 视力表照明应采用人工照明,如用直接照明法,照度应为 200 lx400 lx;如用后照明法(视力表灯箱或屏幕显示),则视力表白底的亮度应不低于 200 cd。4.3.4.3 使用投影仪时,投影屏幕处的平均照度应在 200 lx700 lx 之间。4.3.4.4 使用检影验光的验光区应具有暗室功能,检影时的光照度不大于 10 lx。注1:为保证验光区的照度均匀性,平均照度以60 lx为宜,照度应在双眼视平面上测得。注

17、2:验光区内最大照度应不大于视力表表面照度的50%。验配设备 开展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业务应至少配备(但不限于)下列设备(见表1)。表1 验配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符合标准/规程 主要用途 1 综合验光仪 JJG 1097 集多种检查功能于一体 2 验光仪 JJG 892 YY 0673 检查屈光度 3 验光镜片箱检定规程 JJG 579 屈光检查 4 裂隙灯显微镜 YY/T 0065 检查眼前节及眼内部病变 5 检影镜 YY/T 0718 检影验光 6 直接检眼镜(眼底镜)YY 1080 检查眼底 7 角膜曲率计 JJG 1011 测量眼球曲率半径及角膜性散光度数 8 瞳距仪或瞳距尺 J

18、JG 952 测量瞳距 9 标准对数视力表 GB/T 11533 远、近视力测定 10 角膜地形图仪 JJF 1865 对角膜整体形态进行精密分析,判定角膜屈光力有无异常改变。11 压陷式眼压计 JJG 574 检测眼压 12 镜片投影仪(不低于 7.5 倍)-检查镜片是否有缺口、撕裂、毛边、毛面小坑、表面沉淀等缺陷 13 感应式水龙头、干手机-清洁双手、保持手部干燥 注1:如电脑验光仪含有角膜曲率半径测量功能,可不配备角膜曲率计。注2:除上述设备外还应有紫外杀菌灯、隐形眼镜表面检测显微镜、医用托盘等并结合荧光素检测、泪液分泌试验试纸、试戴片、荧光素试纸。4.4.1 设备要求 4.4.1.1

19、上述列举的验光检查设备等计量检测仪器应符合国家相关计量检定规程、国家产品标准要求,验光设备的性能、准确度等级和数量配备应满足相对应级别眼镜店的验光工作需求,并经计量检定合格后使用,并建立设备合格证、说明书、年度检测报告档案管理。4.4.1.2 验光设备的性能、准确度等级和数量配备应满足相对应级别眼镜店的验光工作需求。4.4.1.3 使用 GB/T 11533 中的表面照度或亮度应符合本文件 4.3.4.3、4.3.4.4 要求。4.4.1.4 使用 YY/T 0764 时,投影偏角应不大于 10。产品及护理液 4.5.1 软性角膜接触镜产品 软性角膜接触镜产品应符合GB 11417.3规定要求

20、,并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经营许可证。4.5.2 软性角膜接触镜护理液 软性角膜接触镜护理液产品应符合 GB 19192 和 YY/T 0719.1、YY 0719.2 规定要求。5 验配流程 问诊与眼部检查 5.1.1 问诊 5.1.1.1 佩戴者基本信息,详细了解并准确记录佩戴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环境、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5.1.1.2 佩戴者的健康状况,询问了解佩戴者是否患过眼病,有无出现过眼疼、流泪、畏光、眼痒等现象,是否有过敏、全身性慢性疾病,初步排查不适合配戴软性角膜接触镜的配镜者。不适合配戴接触镜的情况有:全身性疾病、环境因素、个人因素

21、等。5.1.1.3 了解配镜者的配镜目的(用途),不同的配镜目的,选戴的镜片会有所不同。适合配戴接触镜的情况,包括矫正视力(用于矫正远视、近视、散光等屈光不正),美容方面,职业方面。5.1.1.4 了解戴镜史,了解配镜者以前是否戴过框架眼镜、隐形眼镜,还是从未戴过任何眼镜。5.1.1.5 了解配镜者工作、生活环境及灰尘大小、有无酸碱物质的化学蒸汽等。5.1.2 眼部检查 5.1.2.1 眼前段健康检查:a)眼部常规检查:包括眼睑检查,观察眼睑的松紧度,睑缘是否正常,有无内翻、倒睫及畸形;b)泪器的一般检查:观察上下泪小点的位置是否正常,挤压泪囊区有无分泌物溢出,排除慢性泪囊炎及泪道阻塞;c)眼

22、表检查:包括结膜和角膜的一般检查。球结膜周边、角膜缘部是否有充血及炎症表现,有无睑裂斑及翼状胬肉等判定是否适合配戴角膜接触镜;d)角膜的一般检查:可采用裂隙灯显微镜检查角膜是否透明、血管等组织,正常角膜应呈球面、表面光滑平坦;e)前房检查:前房深度用集合光线由正前方观察,一般为 2.5 mm3.0 mm,用裂隙灯观察房水有无混浊;f)虹膜检查:观察虹膜的色泽、纹理,若有虹膜纹理不清,颜色改变应及时就医,不宜配戴软性角膜接触镜;g)瞳孔检查:观察瞳孔的大小、形状、位置,并进行双眼对照及光反射等检查;h)晶状体检查:晶状体的位置、透明度。5.1.2.2 眼后段健康检查:a)玻璃体检查:检查玻璃体有

23、无浑浊等情况;b)眼底检查:主要观察视乳头的大小、颜色、杯盘比值,观察视网膜中央动脉、静脉及其分支的行程、大小比例等,观察黄斑区有无水肿、渗出物、出血或色素改变等。观察视网膜有无脱离,有无渗出及出血、变性;c)眼压检查:眼压不正常配戴角膜接触镜易引起角膜损伤;d)泪液检查:判定有无干眼症状。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 5.2.1 常规验光 5.2.1.1 验光时如使用电脑验光或检影验光,应结合主观验光试镜,确认屈光状态,经计算得出软性角膜接触镜屈光度。5.2.1.2 验光时如屈光状态是单纯球镜,可直接通过验光时测出的眼睛屈光度换算得出软性角膜接触镜屈光度,软性角膜接触镜屈光度换算可参见附录 A 用于近

24、视光度计算数据表或附录 B 用于远视光度计算数据表。示例:验光时得眼睛的屈光度数为-4.00D,参见附录 A,得出软性角膜接触镜屈光度数为-3.75D。5.2.1.3 验光时如屈光状态除球镜外同时具有散光,则散光应根据验光度数和角膜曲率计测的结果分析得出,如下:a)总散光=角膜性散光+眼内散光;b)角膜性散光:通过角膜曲率计测出,大多为顺规散光;c)眼内散光:通过验光的结果得出,由晶状体等因素导致的散光,大多为逆规散光。注:当散光主要为角膜性散光,并且近视度数:散光度数3:1,顺规散光-1.50D,逆规散光-0.75D时,可配球面软性角膜接触镜。5.2.2 眼部参数测 5.2.2.1 角膜曲率

25、检查:用角膜曲率仪测出角膜前表面中间 3 mm 平子午线和陡子午线的曲率值,作为选择隐形眼镜基弧的参考。通过电脑验光仪的曲率检查结果,确认角膜曲率,选择适合的镜片曲率。软性角膜接触镜的基弧应比配镜者角膜曲率平均值稍平坦 5%10%。5.2.2.2 角膜地形图检查:使用 JJF 1865 角膜地形图仪,对角膜整体形态进行精密分析,判定角膜屈光力有无异常陡峭、低平以及不规则改变。5.2.2.3 角膜直径测量:角膜直径测量为选择软性角膜接触镜的镜片直径提供参考,包括对水平和垂直子午线的测量。5.2.2.4 瞳孔直径测量:瞳孔直径测量为选择软性角膜接触镜后表面光学区直径提供参考。5.2.3 诊断性试戴

26、 5.2.3.1 将选择好的软性角膜接触镜进行试戴,并做好以下戴镜评估:a)轻压下睑做上推,镜片可上移;b)瞬目后镜片能迅速回到中心位置;c)镜片应随眼球上下或水平转动而转动,滞后范围为 0.1 mm0.5 mm;d)配镜者无疲劳或其它不适症状。注:未能达到戴镜评估要求,则应更换其它品牌产品并重新评估,若由于患者自身未能达到戴镜评估要求,应征询 患者意见。5.2.3.2 戴镜评估适合配镜者后,应为配戴者填写“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资料”记录验配信息。5.2.4 试戴指导 5.2.4.1 应为配镜者提供佩戴软性角膜接触镜时应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个人卫生要求、镜片配戴操作等。5.2.4.2

27、应为配镜者提供软性角膜接触镜护理液和其他护理产品的使用说明。5.2.4.3 应为配镜者提供出现副作用和紧急情况的处理。6 复查 复查问诊 根据“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资料”,应进行以下复查问诊项目并记录:a)戴镜时间与习惯;b)戴镜时是否有不适感;c)镜片和双联盒清洁情况。注:戴镜时间指配镜者每天或每周的戴镜时间。复查检查项目 复查检查项目应包括:视力、镜片移动度、镜片中心定位、舒适度、眼表健康。复查频率 随访复查的频率应为验配后前6个月以内至少4次(戴镜后一天,一周,一个月,三个月),6个月之后定期复查。7 其他要求 服务环境 7.1.1 店容店貌 7.1.1.1 店内整体设计合理,在适当位置设

28、置服务台并标志明显,提供咨询服务。7.1.1.2 店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内容及相关营业执照和人员资质及设备检定证书等。7.1.1.3 保持店容店貌整洁,店堂灯光明亮,商品陈列分类摆放有序,便于顾客挑选。7.1.1.4 店面广告牌、店招牌等装置悬挂位置符合有关要求,商品广告内容真实、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要求。7.1.1.5 营业环境符合卫生标准,“门前三包”责任区有专人负责,营业场所保持卫生清洁,店内安全通道不得堆放货物、杂物,保持畅通。7.1.2 店内设施 7.1.2.1 营业场所温度、湿度、通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7.1.2.2 店内应为顾客提供休息椅、饮水机、感应式洗

29、手干手等服务设施。7.1.2.3 店内同时兼营其它商品,应与验配眼镜区域有效隔离。商品管理 7.2.1 商品销售 7.2.1.1 店堂柜台内陈列商品应有商品的标志、标识及商品条形码,销售的商品明码标价。7.2.1.2 商品标识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7.2.1.3 销售商品均应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包括:a)产品名称、型号;b)批号、生产日期;c)失效期或有效日期;d)制造商名称、地址、及产地;e)标准号、注册证号。7.2.2 商品保存 7.2.2.1 存放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接触镜护理产品的仓库应整洁,干燥,防止潮湿。7.2.2.2 存放软

30、性角膜接触镜及接触镜护理产品的仓库应配有消防安全设施。服务管理 7.3.1 人员培训 7.3.1.1 眼镜店负责人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服务质量规范、岗位服务技能等有关的定向培训。7.3.1.2 营业人员应掌握与验配眼镜及视光学有关的基本知识,上岗前均应接受岗前专业培训;熟悉业务环节、程序和规范,熟知所经营商品的品种、性能、价格、使用方法等,据实、正确地向顾客介绍商品。7.3.1.3 营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眼镜行业自律公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7.3.2 人员管理 7.3.2.1 营业人员应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热情主动,礼貌待人;应能使用普通话,表达准确流畅,语言文明,言辞

31、简洁、清晰,通俗易懂。7.3.2.2 营业人员熟练、正确使用本岗位的设备和相应的设施。8 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体系 8.1.1 质量体系文件 经营软性角膜接触镜的眼镜店应建立健全与本眼镜店验配业务相适应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等质量体系管理文件。8.1.2 质量体系要素 质量体系要素应包括质量管理职责、生产资源供应、技术文件管理、采购质量控制、过程质量管理与文明安全服务等内容。质量管理制度 8.2.1 质量管理人员 经销软性角膜接触镜的眼镜店法人或负责人应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和一名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验光配镜的质量管理和技术工作。8.2.2 质量管理制度 软性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应建

32、立建全以下(但不限于)制度,并明确具体人员承担在验光配镜过程中的质量保证与质量管理工作:a)应执行眼镜质量国家标准的制度;b)产品质量保障及不合格品的处理制度;c)仪器设备管理及计量检定合格保证制度;d)成品、护理液的采购验收制度;e)环境条件保证制度;f)消费者档案管理制度;g)服务承诺制度;h)对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i)人员培训制度;j)顾客申诉或投诉记录及处理。质量管理职责 软性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应建立建全以下(但不限于)各级人员岗位责任:a)企业法人岗位责任制;b)眼镜店经理(店长)岗位责任制;c)各类人员(验光员、配镜员、销售员)岗位责任制。9 售后服务及申诉、投诉处理

33、售后服务 9.1.1 建立回访制度 软性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应建立用户验光、配镜售后跟踪回访、顾客满意度评估等登记服务制度,主动与配镜者通过多种方式(如电话、视频了解沟通、到店现场复查等)了解配镜者的佩戴情况。9.1.2 售后复查 软性角膜接触镜售后复查应遵照本文件“6.复查”相关条款和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到店现场复查,了解佩戴者基本情况。顾客申诉或投诉 9.2.1 顾客申诉或投诉受理 9.2.1.1 软性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应建立顾客咨询、申诉或投诉登记制度,及时记录顾客相关信息内容。9.2.1.2 软性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应设置专职部门或指定专人兼职负责受理顾客的咨询、申诉及投诉,详尽记录顾客咨询

34、、申诉或投诉的相关信息,如咨询、申诉或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咨询、申诉或投诉内容、顾客的其他诉求。9.2.2 顾客申诉或投诉处理 9.2.2.1 依据顾客申诉或投诉的内容,受理方应明确责任方,协商解决,一般应现场或当天予以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需与配镜者协商后,在确定时间内解决。9.2.2.2 对于自行不能解决的纠纷,眼镜店负责人与顾客可通过消费者协会或第三方鉴定机构协商处理。10 卫生消毒防疫 卫生防疫 根据行业服务工作性质,其工作全程有近距离接触和一对一的对人体眼部进行检查检测的工作内容,且聚留时间较长,是具有门诊性质的专门服务机构,应严格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疾病交叉感染的发生。环境消毒

35、 可使用84消毒液(标识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比水为1:100比例稀释;或其他标准的环境消毒方法,门店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毒,空间消毒可采用紫外线灯消毒。设备消毒 顾客接触类仪器设备如综合验光仪、电脑验光机等仪器设备,每次使用前、后要用医用酒精擦拭消毒。个人卫生 眼镜店柜台销售人员、验光人员、配镜人员等,工作中应佩戴口罩、戴手套、勤洗手、必要时佩戴防护镜。A A 附录A (资料性)用于近视光度的计算数据表 用于近视光度的计算数据表见表A.1。表A.1 用于近视光度的计算数据表 验光光度 软性角膜接触镜光度 验光光度 软性角膜接触镜光度 验光光度 软性角膜接触镜光度-4.00-3.75-8.0

36、0-7.37-16.00-13.50-4.12-3.87-8.12-7.50-16.75-13.75-4.25-4.00-8.25-7.62-17.00-14.00-4.37-4.12-8.50-7.75-17.25-14.25-4.50-4.25-8.75-8.00-17.62-14.37-4.62-4.37-9.00-8.25-18.00-14.50-4.75-4.50-9.25-8.37-18.12-14.75-4.87-4.62-9.50-8.62-18.50-15.00-5.00-4.75-9.75-8.75-18.75-15.25-5.12-4.87-10.00-9.00-19.0

37、0-15.50-5.37-5.00-10.25-9.12-19.50-16.00-5.50-5.12-10.50-9.25-20.00-16.50-5.62-5.25-10.75-9.37-21.00-17.00-5.75-5.37-11.00-9.62-22.00-17.50-5.87-5.50-11.25-9.75-23.00-18.00-6.00-5.62-11.50-10.00-24.00-18.50-6.12-5.75-11.75-10.25-24.50-19.00-6.37-5.87-12.00-10.37-25.50-19.50-6.50-6.00-12.50-10.75-26.

38、00-20.00-6.62-6.12-12.75-11.00-27.50-21.00-6.75-6.25-13.00-11.50-28.50-22.00-6.87-6.37-13.50-11.50-30.00-23.00-7.00-6.50-13.75-11.75-31.00-24.00-7.12-6.62-14.00-12.00-33.00-25.00-7.37-6.75-14.25-12.25-35.00-26.00-7.50-6.87-14.75-12.50-38.00-27.00-7.62-7.00-15.00-12.75-41.00-28.00-7.75-7.12-15.50-13.

39、00-43.00-29.00-7.87-7.25-15.75-13.25-45.00-30.00 B B 附录B (资料性)用于远视光度的计算数据表 用于远视光度的计算数据表见表B.1。表B.1 用于远视光度的计算数据表 验光光度 软性角膜接触镜光度 验光光度 软性角膜接触镜光度 验光光度 软性角膜接触镜光度+3.75+4.00+7.37+8.00+13.50+16.00+3.87+4.12+7.50+8.12+13.75+16.75+4.00+4.25+7.62+8.25+14.00+17.00+4.12+4.37+7.75+8.50+14.25+17.25+4.25+4.50+8.00+8

40、.75+14.37+17.62+4.37+4.62+8.25+9.00+14.50+18.00+4.50+4.75+8.37+9.25+14.75+18.12+4.62+4.87+8.62+9.50+15.00+18.50+4.75+5.00+8.75+9.75+15.25+18.75+4.87+5.12+9.00+10.00+15.50+19.00+5.00+5.37+9.12+10.25+16.00+19.50+5.12+5.50+9.25+10.50+16.50+20.00+5.25+5.62+9.37+10.75+17.00+21.00+5.37+5.75+9.62+11.00+17.

41、50+22.00+5.50+5.87+9.75+11.25+18.00+23.00+5.62+6.00+10.00+11.50+18.50+24.00+5.75+6.12+10.25+11.75+19.00+24.50+5.87+6.37+10.37+12.00+19.50+24.50+6.00+6.50+10.75+12.50+20.00+26.00+6.12+6.62+11.00+12.75+21.00+27.50+6.25+6.75+11.50+13.00+22.00+28.50+6.37+6.87+11.50+13.50+23.00+30.00+6.50+7.00+11.75+13.7

42、5+24.00+31.00+6.62+7.12+12.00+14.00+25.00+33.00+6.75+7.37+12.25+14.25+26.00+35.00+6.87+7.50+12.50+14.75+27.00+38.00+7.00+7.62+12.75+15.00+28.00+41.00+7.12+7.75+13.00+15.50+29.00+43.00+7.25+7.87+13.25+15.75+30.00+45.00 参考文献 1 王莉茹.眼镜基础知识.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06 2 徐云媛,宋建.眼镜验光员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初、中级),2008 3 徐云媛,宋建.眼镜验光员职业资格培训教程(高级),2008 4 徐云媛,宋建.眼镜定配工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初、中级),2008 5 徐云媛,宋建.眼镜定配工职业资格培训教程(高级),2008 6 角膜接触镜(眼视光学专业)吕帆 2004 7 实用隐形眼镜学 科学出版社 2004 8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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