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工程名称
滦南县通道绿化工程
2
工程地址
滦南县境内沿海高速、平青乐线、杨柏线南段等12条公路两侧
3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社会筹款
4
投标资格规定
具有植树造林注册登记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公司,并且有履行协议所需的资金、技术及施工能力。
三条精品路段投标规定:具有植树造林注册登记法人营业执照或园林绿化二级资质且近3年有绿化工程业绩的施工公司。
5
施工业绩规定
近几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务,信誉良好
6
投标文献份数
正本壹份 副本肆份
7
投标保证金和
履约保证金
每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中标后所有转为履约保证金。
8
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9
发售招标文献
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北京时间)
地点:滦南县林业局二楼会议室
10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
投标地点
滦南县林业局四楼会议室
1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0日上午10:00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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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滦南县林业局四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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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定
自收到中标告知书2日内在滦南县绿化攻坚行动办公室签订
(滦南县林业局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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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晓惠 刘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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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410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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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上述时间如有变动,招标单位另行告知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名称
滦南县通道绿化工程。
2、承包方式和招标范围
⑴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成活。
⑵招标范围:滦南县境内迁曹线南段、沿海高速、唐港高速、平青乐线、唐港线、迁曹线北段、古柳连接线、西曾连接线、杨柏线南段等、长大线、西曾线、古柳线北段12条公路两侧。
共计绿化面积约17286亩,植树约150.62万株。
3、工程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6日
造林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5日
工程结束日期:2023年12月31日
4、工程质量:合格。
5、资格规定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度年检合格,具有植树造林注册登记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园林绿化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其中三条精品路段唐港高速、沿海高速、迁曹线投标人必须具有植树造林注册登记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园林绿化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近3年内有绿化工程业绩。
6、资格审查
⑴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献前,由林业局、监察局、审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技术监督局、政府采购办、政府办公室法制科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的单位,凭资格预审合格证明购买招标文献参与招投标。
⑵审查内容: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有一个即可);
④园林绿化资质证书原件或植树造林注册登记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⑤不是法人投标的出具由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大会,委托代理人每家限定为2人。一名委托代理人不得同时代理两家以上(含两家)公司参与投标。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必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投标人身份证,委托投标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抽查。
7、踏勘现场
⑴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献和签署协议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合发生的费用;
⑵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运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⑶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损失,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8、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献
1、招标文献的组成
本招标文献第一章至第五章、答疑纪要、招标人对招标文献的修改补遗书及其它有效函件。
2、招标文献的购买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献,购买招标文献费用每份人民币壹仟元,不办理邮购。无论中标与否,招标文献售后不退。
3、招标文献的澄清
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献以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献后一日内以书面形式(涉及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将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献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献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因招标文献而单方面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不属于招标人承诺,招标人概不负责。
⑵招标人不单独提供工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等情况说明,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协议有关的一切情况,投标人应在踏勘施工现场时自行了解相关情况。
4、 招标文献的解释
本招标文献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三)投标文献
1、招标文献内容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献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漏掉,及时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仔细阅读招标文献所有的内容,任何未按招标文献规定编制的投标书将被视为废标。
2、投标文献的内容:
⑴投标函;
⑵投标报价表;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
⑷税务登记复印件;
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⑺园林绿化二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⑻园林绿化项目经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证书复印件;
⑼公司近三年内综合业绩、荣誉、信誉;
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对植树造林注册登记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公司⑺⑻两项不做规定,以上证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
3、投标文献的格式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献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和顺序,但表格可以同样格式扩展。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的依据
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技术规定、招标文献、答疑纪要、工程现场目前的现状,公司内部情况,考虑市场信息、管理技术水平、综合测定自主报价,中标后一概不予调整,属于对设计方案不明确者,可在投标截止日一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并将该答复传达给所有投标人。
(2)对于品种不同的标段的报价报以株为单位各品种的平均值,灌木以丛为株数计量单位,即一丛为一株。
2、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投标报价方式
⑴本工程采用单株综合报价(即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献、工程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投标人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投标书,每一个标段一个单独综合报价,允许每个投标人对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中两个标段的投标人要在签订中标协议前补交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⑵单株综合报价由投标人以不低于公司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毕本须知和协议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含的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反复。对于没有填入综合单价的项目,其费用将视为已涉及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中。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现场代表或招标人授权的林业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毕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综合单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此外的结算和支付。
⑷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献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工程商务标报价为包干价,投标人中标后除非设计变更,中标人不得就招标施工设计提出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综合单价的任何调整规定。
⑸综合单价是指完毕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养护费、综合费(指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税金等) 和土方量等。投标人投标时自主拟定综合单价的报价。
⑹投标报价中所报材料必须满足施工设计规定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材料选用等级规定及招标文献规定材料的规定,保证材料质量。
⑺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足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结算方式
⑴本次工程由中标公司包工包料,投标报价涉及苗木费、苗木的栽植费用、浇水、施肥、除杂草、防治病虫害、各种材料费、运送费、施工费、税金等工程竣工前所有费用及养护期间的所有养护管理费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未预见事宜,需要增长的费用所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追加价款。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献规定报价,并提供相关资料。
⑵各专业工程的计量应以招标方在各工程阶段组织的现场勘查数据、图纸及有效的设计变更联系单为依据,对苗木实际成活数是否符合设计规定(栽植株数误差不超总数5%为合格,误差超过5%时,则视为违约)进行复核,经验收符合后合格且在误差范围允许之内时,若实际数量小于设计规定则按实际数量计算,若超过设计规定数量,超过部分不予计量。丢失、损坏或枯死的树木不得反复计量,为使树木成活而进行的所有换土不单独计量(已视其列入各项目单价之中)。
⑶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后单价的拟定,按下列方法进行:
①工程量清单中已有合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价格拟定。
②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拟定。
③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没有合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相关文献规定进行组价,重要材料价格及范围由招标人认可后拟定。
⑷假如直接为取消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则该项目价款不予支付(如高低压线下不适于栽植乔木的区域)。
⑸结算时中标单位需提供带税务监制章的正式发票。
5、工程验收
⑴验收标准:按本招标文献的规定、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验收。招标单位所制定的苗木规格和设计规定,按文本第三章技术质量规定执行。
⑵验收结算:造林竣工之后,根据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每次付款前,由林业局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按验收标准付款;工程竣工后,中标单位持验收报告,由林业局负责按政府集中支付的程序和规定与财政局结算。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⑴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献的同时,每份标书应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共计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采用钞票或存折方式。投标人应保证在2023年10月18日下午16:30时前与招标处财务人员共同将保证金存入指定的银行和帐户,并到招标人财务处开具保证金收据作为交纳证明。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拒绝投标。
⑵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七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⑶中标人的所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栽植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所有保证金退还中标人。
⑷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投标人的所有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投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②中标人无合法理由拒绝签订协议的;
③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等不合法活动被查处后的;
④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投标人在中标后放弃中标的。
7、投标有效期
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8、投标文献的签署及规定
⑴投标人提交投标文献共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⑵投标文献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体应清楚易于辨认,并在招标文献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⑶按第五章附件规定需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色)。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⑷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献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9、投标文献的递交
⑴投标人应将投标文献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或同时密封于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签字。
⑵投标人应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投标文献的名称、单位名称,并注明“开标时才干启封”字样。
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献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献。
(五)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程序
⑴开标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主持,准时开标。
⑵一方面宣布投标单位、监督人员名单,另一方面宣读有关注意事项。
⑶招标人核验被委托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⑷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献的密封情况。
⑸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一方面拆封宣布单株综合报价的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而后拆封投标书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开标顺序现场随意抽取。
⑹唱标完毕后,招标人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将投标文献送至评标室,组织记录评标。
2、开标时间
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并随身携带其居民身份证。委托投标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3、评标委员会
⑴评标委员会由各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7人组成。
⑵评标开始前,一方面由评委共同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一名,主持评标工作,评委会主任在评标中与其他评委等权,即只有一票表决权。
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献对投标文献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标和定标的依据为招标文献、投标文献。
⑷评标委员会完毕所有评标过程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⑸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中独立进行,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负全责。
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拟定前保密。但在评标质询、澄清过程中投标人发现评委中有需要回避的,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并递交规定该评委应回避的书面申请。核算后拟定符合回避条件的,及时更换评委。如在评标过程中各投标人没有提出类似规定,则视为无异议。
4、评标程序
⑴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一方面审查投标文献是否完整,是否恰当的签署,是否按规定提供了相关资料,拟定该投标是否为有效投标,凡审查不合格的视为无效标。
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远离开标现场,以备评委质询,若因投标人不在现场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⑵定标方式:本次定标采用低价中标法。
本次招投标按标段一次性投标,每个标段须有3家以上(含3家)投标单位投标才算有效。
开标前由绿化攻坚工程领导小组拟定一个单株综合报价的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上限(含上限)或低于下限(不含下限)者均为废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上限和下限范围内的为有效标。有效标中最低报价的单位为预中标单位。
一个投标公司最多允许中2个标段,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中有超过两个标段的投标报价符合中标价格的,由投标单位自主选择两个标段,剩余符合中标价格的标段报价作废,如出现两家或超过两家单位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的业绩、资质、荣誉及实力等按百分制打分,平均得分最高的为预中标单位。如评委打分出现一致,由评标委员会决定采用其他认为可行的方式拟定一家预中标单位。
投标人中标后公示三天,三天后招标人向预中标人签发《中标告知书》;无异议的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协议,如有异议,经核算取消预中标资格的,以次低报价者顺延预中标。预中标人在《中标告知书》规定期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协议,或中标后弃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的所有保证金。
投标报价为最终中标价,即为结算价,中标价自始至终不再变动。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两个标段的,签订第二标段协议前先交足20万元履约保证金。
5、无效投标书的界定
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书解决,无效投标书不予参与评标:
⑴逾期送达的;
⑵投标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
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准时到开标现场,又没有委托代理人准时到开标现场或不符合委托代理规定的;
⑷投标文献未按招标文献规定密封包装的;
⑸投标文献正本和副本未按招标文献规定编制的;
⑹投标报价大写无法辨认的;
⑺投标人在一个标段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⑻投标报价超过上限(含上限)或低于下限(不含下限)的;
⑼其他存在不响应招标文献实质性规定的。
6、定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献的规定对投标文献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每个标段按定标原则拟定中标人。以“
7、未中标的投标书处置
对未中标的投标书,不予退回。
8、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时,招标方有权宣布所有废标。
(六)授予协议
1、招标人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协议时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中规定的数量等内容予以增长或减少,其综合单价不变。
2、中标告知书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告知书。
3、协议的签署
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告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告知书》后,按照招标文献、投标文献的内容和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协议。
⑵如经招标人对中标人投标文献进行查验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行为、中标人不能准时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协议或中标后弃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的所有保证金。招标人对该段工程另行安排。
第二章 协议重要条款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绿化工程,经公开招标,由乙方中标,为准时按质按量完毕好此项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地点及面积
工程地点:
工程面积:
二、栽植规定
1、栽植模式:靠路内侧依次向外
2、栽植要有“三大”、“四水”做保证。即:挖大坑(栽植坑80cm见方)、浇大水、堆大堆;浇水至少保证四次:即“栽植水”、“封冻水”、“缓苗水”、“发芽水”。
3、苗木质量:选择的苗木无病虫害、树形整齐,栽植前对苗木劈裂或过长的根系适当修剪,对主干进行截干,同时,对不带土坨的苗木栽植前浸水24小时,以防止水分过度的流失。
4、栽植方法:栽植时保持苗木直立,栽后及时浇水、培土。
5、苗木管护:及时浇水和防治病虫害,清理树下杂草,及时做好防冻防寒工作,对死亡树木及时补栽与周边树木同等规格的苗木。
三、工程单株综合价款
单株综合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四、付款时间和方式:
甲方按4:4:2的比例分期拨付工程款:
第一次,分两期拨付:栽植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拨付30%;2023年5月经验收合格后拨付10%共40%;
第二次,2023年12月底补植成活后经验收合格的拨付40%;
第三次,2023年12月底前经验收达成工程峻工标准的按最终的成活数量为准计算应付剩余款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其中苗木部分按成活苗木数量进行结算,对达不到设计苗木数量规定的,乙方必须进行补植并保证成活,不符合规格规定的苗木,不予付款)。
拨付工程款时,乙方须凭带有税务制章的有效完税票据,由甲方负责按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办理。
五、工 期
工程开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26 日
造林竣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15日
工程结束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日
六、验收标准及工程量的确认
按本招标文献的规定、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验收。招标单位所制定的苗木规格规定,按文本第三章技术规定及其它说明执行。
七、苗木供应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苗木供应,苗木规格、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按规定检查合格,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使用。不符合规格的苗木由乙方自费退出现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总体规划、设计,在施工中应当为乙方提供方便,施工前完毕租地、清障等事宜。组织竣工工程验收,并按协议规定办理结算。
2、乙方负责按甲方规定栽植(涉及栽前相应准备工作)及以后的管理工作,涉及浇水、除虫等工作(每年秋季入冬前必须浇一遍透水以保证树木的长势),保证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和苗木成活。
3、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导致返工,其费用由乙方所有负责。
4、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保证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5、乙方要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6、栽植完毕,整体效果要整齐美观,植株成活率规定达成95%以上,缺株死株由乙方补栽至成活为止,缺株死株补栽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负责养护管理、防寒等售后服务,养护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万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滞纳金。因乙方因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批准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提前不奖,每推迟一天按协议总价的万分之一计扣违约金。
2、乙方须按照甲方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及施工要点进行操作、违规施工、未按甲方技术方案操作以及栽植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损失及补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地段,乙方应按共同审定的设计进行绿化栽植。应绿化而未绿化或少栽的树木,甲方应督促进行补植,达不到规格规定的苗木一律不予计价,验收时成活率低于规定规定的,每个百分点按苗木部分总价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要补植成活。对验收达不到规定或林相不整齐的,不予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款。
4、苗木质量及栽植质量局限性设计规定,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拒不执行整改规定,甲方有权延迟其工程款兑现期限至整改完毕。
5、因乙方提供苗木品种、品质问题导致严重的质量事故,乙方返还甲方所有款项并补偿甲方所有损失。
6、履约期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滦南县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十、补充条款
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在树木栽植前需改变栽植模式时,乙方要无条件服从。需栽植的发生变化的树种的价格按投标书中单项树种的价格计算,变化的树种与原设计树种的差价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一、协议限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甲方全面验收合格后协议履行完毕。
十一、本协议其他规定,以《招标文献》、《投标须知》规定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唐山市绿化攻坚办公室一份,滦南县绿化攻坚办公室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技术规定及其它说明
一、技术质量规定
1、栽植模式:详见工程量清单。
2、中标单位必须按国家规范规定进行施工,竣工后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方规定的标准,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3、中标单位提供的绿化苗木及所做工程必须在满足招标单位所制定的苗木规格规定的基础上保证符合本招标文献技术规定。
4、整个工程所涉及的苗木均规定通过严格的植物检疫,防止出现病害、虫害的爆发和流行(如因植物病虫害给招标方导致损失,招标方有权拒付工程款,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5、栽植完毕,整体效果要整齐美观,植株成活率规定达成95%以上,缺株死株由中标单位补栽至成活为止,缺株死株补栽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6、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苗木成活并负责养护管理、防寒等。规定包种包活,养护期至2023年12月31日。
7、中标单位违反本文献规定,提供不符合招标文献和设计规定的苗木的,以及不按照技术规定和养护规定施工的,或招标人规定其退场或改正不对的的施工方法而承包单位不予响应的,将被招标人视为违约,同时,可以责令中标单位限期退场,招标人另选施工单位而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二、施工规定
1、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献规定及招标单位的规定进行施工。
2、中标单位必须建立坚强有力的项目经理部,配备先进的施工机械;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坚决杜绝人员伤亡和质量事故。
3、施工过程中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4、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各种地上(涉及空中)、地下(涉及各种管线、光纤)原有建筑及原有场地风貌。如有必要损坏原有场地风貌方能施工的,中标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同招标单位及有关单位协商,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
5、如因发生不可预见事宜(非承包方导致)导致误工,由招标单位负责协调解决,但招标单位不承担因此发生的误工费用(竣工时间可以顺延,顺延时间与误工时间等同)。
三、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献之规定及《投标须知》、招标方在开标前的书面要约对投标方及中标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
1、依据《滦南县通道绿化实行方案》中涉及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及相关技术规定。
2、招标人依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的本工程特定合用的有关补充规定或规定。
招标人在此声明:
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最基本依据,并未涉及实行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在协议有效期内,如相关主管部门对上述的规范、规程、标准等进行了修订或更新,或者招标人对其制定的相关补充规定或规定进行了修订,则中标人应以更新或修订后的版本为准,并予以执行。
第五章 投标文献格式
附件一:
正本或副本
滦南县通道绿化工程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代 理 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附件二
投 标 函
致:滦南县林业局
1.依据 工程的招标文献,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献,我方愿以我单位的投标报价表中标段、报价及招标文献规定承包本次工程的施工、种植及养护工作。
2.我方承诺批准招标文献的所有条款。
3.我方已具体审查所有招标文献并批准其规定,涉及修改文献(假如有的话)、所有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批准放弃对招标文献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假如由于我方对招标文献规定的任何误解和忽略而导致中标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其责任我方自负。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立即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并在规定期间内开工,在招标文献规定的竣工时间内竣工。
5.我单位保证工程质量达成 。
6.假如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献的规定履行协议责任和义务。
7.我方批准在招标文献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且随时也许按此投标书中标。若中标单位违约,被贵方清理出场,我方 (批准或不批准)在接到贵方告知后,立即组织进场,并按我方投标报价签订剩余工程量的协议。
8.我方批准提供按照贵方也许规定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理解并尊重贵方的评标定标原则,同时也理解贵方不承担我方任何投标费用。
9. 假如我方中标,贵方的中标告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协议组成部分。
10.投标人认为其它需承诺的内容: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资 格 证 明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等级证书等。
(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附件四
综合业绩、信誉
1、各种荣誉证书
2、类似工程证明及质量情况
3、近三年来获奖工程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附件五
授 权 书
本授权书声明:在本书上签字的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合法代表本公司任命在本书上签字的 (公司名称) 的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 (协议名称及标段) 的施工和养护,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与招标人进行谈判、签署协议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公章)
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代理人:(签字)
地 址: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投标人法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授权书改为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
附件六: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报价表
标段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道路名称
标段编号
单株报价
备注
迁曹线南段
LNXZFCG081001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02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03
大写
小写
沿海高速
LNXZFCG081004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05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06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07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08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09
大写
小写
唐港高速
LNXZFCG081010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11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12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13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14
大写
小写
迁曹线北段
LNXZFCG081015
大写
小写
唐港线
LNXZFCG081016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17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18
大写
古柳连接线
LNXZFCG081019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20
大写
小写
平青乐线
LNXZFCG081021
大写
小写
西曾连接线
LNXZFCG081022
大写
小写
长大线
LNXZFCG081023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24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25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26
大写
小写
西曾连
LNXZFCG081027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28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29
大写
小写
杨柏线南段
LNXZFCG081030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31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32
大写
小写
LNXZFCG081033
大写
小写
古柳线北段
LNXZFCG081034
大写
小写
注:1、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大写辨认不清的,按废标解决。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重要苗木表格式
重要苗木表
项目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苗木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胸径
高度
冠幅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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