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楼出租合同书(房主:简称甲方) (租赁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坐落在 小区 号楼 单元 楼(左右门)阁楼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遵守以下条款。一、租赁期限自20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 年。二、阁楼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圆整, 元,一次性交齐。合同期满时乙方如果继续租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租赁费双方另行商定。三、乙方租用甲方楼房期间,电费、水费、闭路费、物业费、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取暖费由( 方)承担。四、乙方租用甲方阁楼期间,不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租、转借、留宿,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五、乙方租用甲方阁楼期间,负责保护楼房完好无损的责任,不经甲方同意,不准随意拆改室内主体设施。六、乙方租阁楼期间,引起的火灾、漏水等其他意外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七、如果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予退回剩余期限的租赁费。八、乙方在租住期间,甲方如有特殊情况要求收回阁楼时,必须提前向乙方说明,并退还剩余租费。协议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在乙方交清水电等各种费用后,方可退租。九、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条款。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一方违约将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夫妻双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或复印件:附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