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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资源类税.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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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十章第十章资源类税资源类税税收理论与实务税收理论与实务第十章 资源税类资源类税资源类税一、资源税二、土地增值税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四、耕地占用税第十章 资源税类一、资源税一、资源税(一)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二)资源税的纳税人(三)资源税的税目税额(四)资源税的减免(五)资源税的计算(六)例题第十章 资源税类(一)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一)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征税范围限于境内开采的矿产品和盐两类,包括: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等煤炭制品。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第十章 资源税类(二)资源税的纳税人(

2、二)资源税的纳税人v资源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开采资源税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v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第十章 资源税类(三)资源税的税目税额(三)资源税的税目税额v资源税实行定额幅度税率。由于资源税具有调节资源级差的作用,税额应体现出差别。v对主要纳税人的单位名称和开采的矿产品具体适用税额,在“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都作了详细列举。v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第十章 资源税类(四)资源税的减免(四)资源税的减免v资源税的纳税人基本是矿山

3、和盐场,易受自然因素和意外事故影响,应给予减免照顾。包括: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遭受到重大损失的,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v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否则不予减税或者免税。第十章 资源税类(五)资源税的计算(五)资源税的计算v资源税按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v单位税额可以由税目税额幅度表确定,课税数量的确定如下: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v不能准确提供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以折算比换算。第十章 资源税类例题例题v甘肃某煤矿2006年2月生产原煤12000

4、吨,对外销售原煤10000吨,单价180元/吨;销售选煤5000吨(折合率50%),单价400元/吨。该矿原煤单位税额5元/吨,计算资源税。v解:课税数量10000500050%20000 应纳资源税 200005 100 000(元)第十章 资源税类(五)资源税的计算(五)资源税的计算v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第十章 资源税类例题例题v某盐场1999年生产液体盐20万吨,其中5万吨直接对外销售,15万吨用于继续加工固体盐10万吨,并售出8万吨,另有2万吨继续加

5、工成精制盐1.8万吨全部销售。此外还外购液体盐3万吨全部加工固体盐2.5万吨并销售。请计算该盐场当年应纳资源税。(当地固体盐单位税额为12元/吨,液体盐单位税额为3元/吨)第十章 资源税类二、土地增值税二、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义务人(二)征税范围(三)应税收入的认定(四)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五)增值额(六)税率(七)应纳税额的计算(八)税收优惠(九)纳税申报及缴纳(十)例题第十章 资源税类(一)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v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第十章 资源税类(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v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v地上的建筑

6、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v界定标准: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否为国家所有?集体土地的自行转让是一种违法行为,应由有关部门处理,补办土地征用或出让手续变为国家所有之后,再纳入征税范围。第十章 资源税类(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产权是否转移?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凡是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未转让的(如房地产出租),不能征收土地增值税。是否取得收入?不包括虽然权属转让而未取得收入的行为。如继承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第十章 资源税类(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v具体情况判定: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即“生地变熟

7、地”出售的。房地产开发的、卖房的同时,土地使用权也发生转让。存量房地产买卖。房地产发生继承、赠与方式而产权转让的,但没有取得收入不征该税。第十章 资源税类(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房地产出租,虽有出租金收入,但没有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征该税。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该税,因产权没转移。如抵押期满后,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权属转移的,应征该税。房地产交换,产权发生了转移又取得了实物形态收入,该征收税,但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应核实,可免。第十章 资源税类(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暂免,但联营企业再转让的应征收。合作建房,暂免,建成后转让的,应征

8、税。企业兼并,暂免。房地产代建行为不征该税。房地产重新评估升值不征该税。其他。第十章 资源税类(三)应税收入的认定(三)应税收入的认定v货币收入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而取得的现金、银行存款、票据各种债券。v实物收入 即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收入,如钢材、水泥等建材,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等。v其他收入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无形资产收入或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如商标权、专利权等。第十章 资源税类(四)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四)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这是计算土地增值税关键所在。准予从转让收入额减除的扣除项目有:v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款(出让金);国家统一的有关费用,如登记、过户费。第十章 资源税

9、类(四)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四)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v房地产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第十章 资源税类(四)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四)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v房地产开发费用即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第十章 资源税类(四)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四)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v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旧房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旧率v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和教育附加。第十章 资源税类(四)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四)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v其他扣除项目 从事房地产开发

10、的纳税人按(开发成本+地价金额)20加计扣除。第十章 资源税类(五)增值额(五)增值额v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减去规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增值额。核算增值额为重点内容。v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评估价计算征收: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转让成交价低于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第十章 资源税类(六)税率(六)税率v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中超过扣除项目100而未超过扣除项目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第十章 资源税类(七)

11、应纳税额的计算(七)应纳税额的计算v应纳税额(每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v速算扣除法计算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其一、二、三、四级的速算扣除系数分别为0、5、15、35。第十章 资源税类(八)(八)税收优惠税收优惠v对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计税。v对国家征收的房地产的税收优惠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税。v对个人转让房地产的税收优惠个人因工作调动、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有住房,居住满5年以上免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第十章 资源税类(九)

12、纳税申报及缴纳(九)纳税申报及缴纳v纳税申报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提交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合同、评估报告有关资料。v纳税地点 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第十章 资源税类(十)例题(十)例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单位于2005年3月正式签署一写字楼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15000万元,公司即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金。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价款和统一交纳的有关费用为3000万元;投入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

13、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另知该省规定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请计算该公司转让此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额。第十章 资源税类(十)例题(十)例题解: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转让收入为15000万元。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3000+4000)10700万元第十章 资源税类(十)例题(十)例题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150005150005(73)825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30004000)201400万元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30004000+700+825+14009925万元第十章 资

14、源税类(十)例题(十)例题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1500099255075万元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5075/992551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99255030+(5075992550)401533.75万元第十章 资源税类三、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城镇土地使用税(一)纳税义务人(二)征税范围(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四)税收优惠(五)纳税申报和缴纳(六)例题第十章 资源税类(一)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v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v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v土地使用权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v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十章 资源税类(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v包括

15、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十章 资源税类(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应纳税额的计算v计税依据以纳税人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下列办法确定:凡有由省级政府确定单位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纳税人持有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没有证书的,按纳税人申报的土地面积。第十章 资源税类(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应纳税额的计算v税率采用幅度差别比例税额大城市1.530元/m2;中等城市1.224元/m2;小城市0.918元/m2;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m2;第十章 资源税类(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应纳税额的计算v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16、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第十章 资源税类(四)税收优惠(四)税收优惠v免缴土地使用税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工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用土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v由省级地税局确定减免税第十章 资源税类(五)纳税申报及缴纳(五)纳税申报及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及时申报,并如实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纳税地点:在土地所在地缴纳,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第十章 资源税类(

17、六)例题(六)例题 某市兴隆购物中心实行统一核算,土地使用证上载明,该企业实际占用土地情况为:中心店占地面积为8200平方米,一分店占地3600平方米,二分店占地5800平方米,企业仓库占地6300平方米,企业自办托儿所占地360平方米。经税务机关确认,该企业所占用地土地分别适用市政府确定地以下税额:第十章 资源税类(六)例题(六)例题 中心店位于一等土地地段,每平米年税额7元;一分店和托儿所位于二等土地地段,每平方米年税额5元;二分店位于三等土地地段,每平方米年税额4元;仓库位于五等土地地段,每平方米年税额1元。另外,该政府规定,企业自办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请计算兴隆

18、购物中心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第十章 资源税类(六)例题(六)例题解:中心店占地应纳税额8200757400元一分店占地应纳税额3600518000元二分店占地应纳税额5800423200元仓库占地应纳税额630016300元托儿所免税兴隆购物中心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7400+18000+23200+6300104900元第十章 资源税类四、耕地占用税四、耕地占用税(一)纳税义务人(二)征税范围(三)适用税额与计算(四)纳税申报及缴纳第十章 资源税类(一)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v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v具体包括占用耕地建筑居民住

19、宅、从事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商业以及服务业等非农业建设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个人。第十章 资源税类(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v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我国境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包括: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土地;菜田;园地。第十章 资源税类(三)适用税额与计算(三)适用税额与计算v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率。人均耕地面积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方,每平方米为210元:人均耕地面积在1亩以上至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68元;人均耕地占用面积在2亩以上至3亩(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36.5元;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5元。第十章 资源税类(三)适用税额与计算(三)适用税额与计算v耕地占用税实行一次性从量定额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第十章 资源税类(四)纳税申报及缴纳(四)纳税申报及缴纳v纳税人必须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占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v耕地占用税实行同级批地同级征收办法。第十章 资源税类税收税收理论与实务理论与实务 下一章:下一章:财产类税财产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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