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介质混装钢瓶变炸弹
事故经过:
5月9日下午,山东某石油化工厂,电解车间液氯工段的工人正在进展液氯充装作业,已充装7只0.5吨的液氯钢瓶。当第7只钢瓶将充装完时,钢瓶突然发生爆炸。爆炸时产生巨大响声,每瓶被炸成近20块碎块,最大的一块重60kg,飞离现场200多米远。钢瓶爆炸共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
事故缘由:
爆炸的气瓶是某石油化工厂1984年从天津购入的160只旧气瓶中的一只,化工厂没有根据劳动部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对购进的气瓶作检验,就交给三氯化铝车间。三氯化铝车间仅检查了钢瓶的外部,更换了瓶阀和易熔合金塞,就将该批气瓶作为合格品报给厂安全科。厂安全科也没有对这些气瓶进展检查,就将这些气瓶交给销售科,由销售科作为液氯的包装容器投入使用,向社会销售液氯。在一次充装液氯前,操作工曾发觉有几只气瓶曾由瓶内向外流出无色透亮的粘稠液体,就向厂安全科作了报告,安全科也向厂部做了报告,但安全科和厂部均未作任何处理,只是让车间将这几只气瓶一起推到液氯充装平台上放置。于是,这几只内部混有芳香烃(事故后查明无色透亮的粘稠液体为芳香烃)的钢瓶被充入液氯。由于瓶内残存的芳香烃与液氯发生猛烈化学反响,产生高温高压,造成气瓶爆炸。气瓶内介质混装是这起爆炸事故的直接缘由。
防范措施:
1、切实加强对液氯钢瓶的治理工作,制定相应的治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液氯钢瓶的使用、充装等人员要进展安全训练,使他们了解和把握有关安全使用、充装液氯的根本学问并严格按有关要求操作。
2、液氯钢瓶的使用单位必需在液氯钢瓶与用氯设备的联接收线上配置逆止阀、缓冲罐等,以防止设备内物料倒灌钢瓶内。
3、液氯钢瓶充装单位,必需在充装液氯前,由专人对每只液氯钢瓶进展仔细检查,确认瓶内没有倒灌除液氯之外的其他介质前方可进展充装。对有疑心的钢瓶,必需仔细进展清洗,合格后再进展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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