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础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根底工程治理: 1、严格执行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及合肥市深基坑工程治理暂行规定。 2、桩基施工必需由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担当,深基坑施工必需由岩土工程一、二级专业施工资质或经认可的建筑工程一级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担当。 3、深基坑、桩基必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公司技术部门经组织过专业论证审核同意后,监理公司盖章,方可实施,施工期间严格根据方案执行,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掌握。 根底工程掌握措施: 1、工作坑开挖前应依据地质勘察报告显示的土质状况及开挖深度确定合理的支护方式。 2、参与机械挖土的人员必需遵守所使用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机械的各种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2、。 3、土方开挖应严格根据从上而下分层段依次进展,制止采纳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措施,严禁无序大开挖施工,在开挖过程中基坑边堆置土方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开挖时留意不要碰撞和损坏支护构造和降水措施。 4、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两台机械挖土的人员在坑、槽内作业时要按规定,坡度挨次作业,任何人制止在挖掘机的工作范围内作业。 5、人工开挖前,作业人员必需按现场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进展放坡或支撑防护,作业人员的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和从下向上拓宽沟槽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需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危急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6、在土方工程施工过程
3、中技术负责人应对支护构造,四周建筑和环境进展观看和监测,如消失异现象,工程部应准时报公司现场治理科和其它技术部门准时处理,待一切恢复正常前方可连续施工。 7、边坡防护按施工方案用钢筋钉+钢筋网片+细石砼作防护,且边坡上2.5米用同样防护并不得堆载。 8、第一层土方开挖后马上时用防护栏在四四周护,边坡上口5米范围不得堆载。 9、参与挖孔作业人员,事先必需检查身体,下孔作业人员必需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作业时孔上监护人员要随时与孔下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离职守,孔口边1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离孔口边1.5m处。 10、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工作前,应对井壁、混凝土支护,以及井孔中气体等进展检查,发觉特别状况,马上报告技术负责人,实行安全措施后,方可连续施工,下井前应对井孔内气体进展抽样检查,必需先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再下井作业。 11、挖孔作业中,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需盖好孔口,或设800mm高以上的护身栏,夜间制止挖孔作业,井下作业人员连续工作进间,不宜超过4小时。 12、每天作业前,必需对所使用的吊运设备进展检查,确保绳索吊柱等处于安全状态。